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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量化评分标准

发布时间:2021-08-27 22:24:17 浏览数:

 0 2020 年 学校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量化评分标准 考核指标 分值 要求 评分标准 考核 方式 宣传教育 5 加强理想信念和党规党纪教育,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

 1、全年反腐倡廉学习教育活动无计划和安排,或无专人负责,扣2 分。

 2、认真组织反腐倡廉学习教育活动,全年不少于 2 次,得 3 分,少于 2 次酌情扣分。

 3、学院未积极提交廉洁教育案例者扣 1 分,获奖者加 1 分(加分项不受本项满分 5 分限制)。

 相关资料、 纪委工作记录 一岗双责 5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1、没有专题研究反腐倡廉工作,对于发现的问题不能及时有效解决,扣 2 分; 2、没有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本单位反腐倡廉工作出现明显失误,扣 5 分,且 该部门不得评为优秀格次 。

 相关资料、 纪委工作记录 监督机制 5 健全民主监督管理制度,监督工作机制健全,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等制度规定,做到公开透明,确保公正公平。

 1、对本单位涉及人、财、物等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工作缺乏严格的监督制约措施,扣 3 分。

 2、主要领导没有按照谈话制度对本单位的副职、副科级干部和党员开展廉政谈话,谈话无纪录,扣 2 分。

 相关资料 执行八项规定 等 5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六条禁令,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做到不用公款相互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变相公款旅游,不私设小金库,不借实习实训、校企合作(校校合作)等活动谋取私利。

 1、公款相互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变相公款旅游, 扣 4 分。

 2、部门私设小金库,扣 4 分。

 3、借实习实训、校企合作(校校合作)等活动谋取私利,扣 4 分。

 4、部门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一律不得评为优秀格次。

 纪委工作记录 遵守师德 5 严格遵守师德规范,自觉抵制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

 1、有严重违反师德的行为,扣 5 分,且部门不得评为优秀格次。

 2、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出现一起扣 2 分。

 纪委工作记录

 反对学术不端 5 秉持学术良知,恪守学术规范,坚决抵制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不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1、每出现一起学术不端行为,扣 2 分。

 2、每出现一起科研经费违规使用的情况,扣 2 分。

 3、每出现一起滥用学术资源或学术影响的情况,扣 2 分。

 纪委工作记录 廉洁 5 自觉遵守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不 每出现一起不能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扣该部门 2 分。

 纪委工作

 自律 从事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不损害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记录

 执纪问责 5 积极支持和配合职能部门依法查处本部门的违法违纪案件。

 1、不积极配合职能部门依法查处本部门的违法违纪案件,推诿扯皮,扣 4 分 2、弄虚作假,对抗检查,扣 5 分。

 相关资料、 纪委工作记录 专项工作 5 积极推进“三严一优”活动有效开展,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转变工作作风。

 1、在“三严一优” 活动中存在突出问题的,扣 3 分。

 2、依据“严作风”活动民主测评结果给 1-2 分。

 纪委工作记录

 信访维稳 5 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化解矛盾,做好维稳工作。

 1、不重视信访件处理,不能及时化解矛盾,维稳工作不力,扣2-5 分。

 2、部门有信访件者,该部门不得评为优秀格次。

 纪委工作记录 个性目标 50 完成2020年初部门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个性目标。

 每有一项责任目标没有完成或完成效果不好,酌情扣 5-10 分。

 相关资料、 纪委工作记录

 合计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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