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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农业农村机关打击高毒高残留农药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8-27 23:14:11 浏览数:

 县级农业农村机关打击高毒高残留农药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摘

 要

  一、指导思想

 二、总体目标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大宣传 (二)开展大检查 (三)开展大培训 四、工作重点

 (一)突出重点对象 (二)突出重点品种 (三)突出整治效果 (四)突出疏堵并举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二)落实责任,协同作战 (三)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四)加强监管,建立机制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 月 20 日~5 月 10 日)

 (二)开展检查阶段(5 月 11 日~6 月 10 日)

 (三)总结培训阶段(6 月 11 日~6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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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 5 页 ××县关于打击高毒高残留农药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全域无垃圾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关于省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工作明察暗访发现的问题情况的通知>的通知》(×政办发电[20××]51号)文件精神,为从源头上杜绝高毒高残留农药的投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省农药管理办法》和《××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县农业农村局决定集中两个月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高毒高残留农药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绳,以违禁农药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等环节为整治重点,坚持上下联动、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奖惩并用的原则,集中时间,集中人力、物力,动员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参与,严厉打击违禁农药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二、总体目标

 通过农药市场整治,从生产、销售、贮藏、使用等环节入手,彻底清查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的高毒高残留农药;依法取缔一批非法经营窝点;依法查处一批非法生产经营企业;曝光一批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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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 5 页 生产、销售的企业;使全县范围内使用禁用农药的问题得到解决。限用高毒农药全部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在蔬菜主产区、基地坚决杜绝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基地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 98%以上,确保不发生因农药残留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大宣传

 通过新闻媒体、网络、报纸等以县农牧局名义向全县发布《关于开展高毒高残留农药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并在全县各乡镇、各村委会、各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主要农资经营门店张贴《通告》。同时在上述场所和各地主要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超市)及乡镇主要街道路口悬挂统一规范的宣传标语,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省农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宣传力度,对制售假劣农药、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限制使用农药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公开曝光,营造“安全用药人人有责,假冒伪劣人人喊打”的农药市场监管氛围。

 (二)开展大检查

 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会同县园艺站、种子站、农技中心植保站、土肥站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对全县农资生产、销售、贮藏等企业,主要针对国家违禁高毒、高残留农药开展专项检查,一经发现立即依法查扣,并将案卷移交至县综合执法局进行处罚。

 (三)开展大培训

 组织全县农药经销户、农产品主要生产基地和生产大户、乡镇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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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 5 页 关负责人分别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法律法规、高毒高残留农药危害、高毒农药替代产品和技术推广、合理使用非禁用农药技术等培训。通过培训提高农药经营户诚信守法能力和农产品生产基地经营者及农户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四、工作重点

 (一)突出重点对象

 包括全县所有农药经销户、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种植大户。

 (二)突出重点品种

 主要以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的甲胺磷、氧乐果、百草枯、甲基对硫磷、对硫磷等高毒高残留农药为主。

 (三)突出整治效果

 对全县农药经营户要从农药标签检查入手,发现违法线索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坚决查扣、严厉处罚;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农户,要发动他们主动上缴,努力将高毒、高残留农药清理出农资市场。

 (四)突出疏堵并举

 在集中清查查扣的同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和與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高毒高残留农药的危害;通过专题培训,引导、警示和教育农药经销户、农产品生产基地经营者和农户自觉提高行业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大力推广新农药和农药实用技术,提高广大农民科学用药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第 4 页

 共 5 页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县农业农村局成立由农业农村局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质检站、县园艺站、县种子站、县农技中心植保站等相关站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高毒高残留农药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县专项整治工作的重大问题,统一安排部署重大活动。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根据各乡镇实际情况,明确目标任务,确定重点整治对象,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采取切实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取得良好效果。

 (二)落实责任, 协同作战

 县级高毒高残留农药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分工负责、协同配合、统一行动、联合执法。由县质检站牵头组织,并制订具体行动方案,领导小组统一行动,抓好对全县范围内农药经营企业、经销户和农产品生产基地、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种植大户的专项整治工作。

 (三)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专项整治行动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各类违法行为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提供举报线索的当事人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保护;对干扰、阻挠、破坏专项整治行动和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企业和个人要依法严惩。

 (四)加强监管,建立机制

 在抓好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农产品生产的日常监管工作,建立完善农产品生产档案制度、农产品例行监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和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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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 5 页 到常抓不懈。

 六、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分 3 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 4 月 月 0 20 日~5 5 月 月 0 10 日)

 各乡镇、各相关责任部门要及时召开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辖区专项整治方案,开展行动前期培训,安排整治任务,落实整治责任,摸清重点整治对象。

 (二)开展检查阶段(5 5 月 月 1 11 日~6 6 月 月 0 10 日)

 县级高毒高残留农药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对全县范围内的农药经销户、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业生产大户开展专项检查,主要检查农资经营企业是否违规违法经营高剧毒高残留、过期、标签不明等农药,如若发现立即查扣,做好查扣笔录案卷,并移交至县综合执法局进行处罚;生产基地及种植大户是否违规违法使用高剧毒高残留农药,生产记录档案是否健全等。

 (三)总结培训阶段(6 6 月 月 1 11 日~6 6 月 月 0 20 日)

 检查工作完成后,检查组对检查结果进行总结,并形成总结材料报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统一组织全县农资经营企业、重点、农产品基地、绿色食品企业、重点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各镇乡分管领导开展《××省农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农药安全使用技术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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