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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自检自查报告例文

发布时间:2021-09-28 12:16:42 浏览数:

 低保自检自查报告范文

 一、自查自纠,摸清底数

  我村享受农村低保共153户461人41049元,实行一、二、三、四类救助。其中,一类 22 户 47 人 6439 元,二类60 户 142 人 14200 元,三类 62 户 227 人 18160 元,四类 9户 45 人 2250 元。根据乡党委、乡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各村委会对所有低保户进行逐户核实,看申报程序是否合法,是否上榜公示,是否发放到“一折通”,是否存在“拼户报”“分户报”等情况,对农村低保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经核实,没有存在截留、挪用、私分和平均分配农村低保资金等其他问题。

 二、规范申报程序:

 我村严把申报程序,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审批,力求做到申报审批程序化、审核过程公开化、对象管理动态化、资金发放社会化、档案管理标准化的“五化”目标。农村低保待遇按照个人申请、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民政部门审批、乡村两级公示的程序办理。

 1、个人申请。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本人向常住地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家庭收入情况等相关材料。家庭成员均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由村民小组提名并代写申请。

 2、村民委员会调查评议。村民委员会组织调查小组对申请人提供的情况和实际生活状况入户调查核实,由村民评议小组分户进行评议,申请保障人员必须经民主评议成员2/3 以上通过。村委会统一签署意见后,连同申请材料上报乡镇人民政府。

 3、乡镇人民政府评审。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复查小组对村委会上报的初审低保户进行复查,重点复查申报低保的家庭成员、居住情况、收入情况、实际生活情况、致贫原因等情况是否真实,村委会民主评议记录是否完整,

 4、县民政局审批。民政局组织核查小组对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分户《靖远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表》,按不低于上报保障人数 20%的比例进行抽查,重点核查工作程序是否到位、对象是否正确、分类救助是否合理、档案是否齐全,在此基础上进行集体讨论,按分类救助的方法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书面通知乡镇,反馈到村再次公示。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制作宣传栏和政策公示栏,在公开场所及醒目的地方进行悬挂,向群众公开低保申请条件、申请审批程序、低保对象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低保申请审批结果等,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使农村低保整改工作家喻户晓,进一步净化全村低保环境。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全

 心全意为基层群众服务,不断开创我村民政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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