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科年上半年总结材料
法规科 0 2020 年上半年总结材料
2020 年上半年,在局领导关心和支持下,在相关科室密切配合下,在法规科全体同志共同努力下,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做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现把具体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目标完成情况 (一)普法宣传教育 围绕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大局,以提高全民法治素养为出发点,以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为重点,深入推进“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深化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创建活动,发挥法治宣传教育的基础性作用,召开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印发《2020 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进一步提高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和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目标,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部罗列出来并分解到相关责任科室制发《普法责任清单》,并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制发《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集中学习计划》明确学法方式和内容,着力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使全民自觉遵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
(二)依法行政 1、按照省市法治政府建设 2020 年重点事项工作安排,制发我局《2020 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确定市政府各 项法治建设目标任务。
2、提高行政管理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切实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工作。按照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和三门峡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要求,及时向三门峡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归集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数据信息,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体信用记录,有利于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有利于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3、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营造公平竟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推动全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发我局《2020 年度全面推行“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工作安排》,并指导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近期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计划与修改和完善抽查事项清单。
4、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按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部门“三定”规定,“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进一步简化优化办理流程,根据三门峡市人民政府调整的行政职权和公共服务事项,共梳理行政职权和公共服务事项 486 项、“一证通办”事项清单 9项,提升了群众办事便利度,增强群众获得感。
(三)行政执法违法查处 上半年查处违法违规结案案件 14 起。累计上缴财政罚款 973500 元。
(四)规范性文件管理 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对现行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含有的妨碍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和退出市场、限制商品和要素在地区之间自由流动、违法违规实行区别性、歧视性优惠政策、不当干预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行为等重点包括的四项内容进行清理; 共计审查以政府名义下发的规范性文件 17 件,2019年 12 月 31 日以前的机关发文 5759 件,经清理,其中现行有效的以市政府名义下发的规范性文件 17 件,部门规范性文件 8 件,其他政策措施 0 件,部门规范性文件废止 1 件,其中我局制定的《关于建立三门峡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三建【2017】212 号)与 2019 年 6 月 27 日省住建厅、省人社厅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监管信息化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19】47 号)文件要求不一致,予以清理。
(五)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上半年发生行政诉讼应诉案件 0 件、投诉举报督办 3 件、信息公开答复 2 人次,及时答复率 100%。
**市大唐园小区物业涉黑涉恶问题,我局于 2019 年 12月 17 日交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调查核实后,调查
结果已于 2020 年 1 月 8 日反馈给河南省住厅。
1、 河南恒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违规使用他人中级电器资格证书问题,我局于 2020 年 2 月 18 日交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调查核实后,调查结果已于 2020 年 3 月 25 日反馈给河南省住建厅。
2、 中铁八局中标的**县2018年棚户区改造项目问题,我局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交办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调查核实后,调查结果已于 2020 年 5 月 29 日反馈给河南省住建厅。
4、信息公开答复 2 人次。郭卢生、郭新春、张瑞峰、张龙河申请公开南省三门峡市**县城关镇寨子村四组地块,**县棚户区改造项目信息 1 次; **申请公开三门峡市华创国际2019年至今百盛达物业收支信息1次。均已按时答复。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组织行政执法人员一次培训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 (二)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三)做好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 (四)完成省住建厅、市依法治市办和市政府法制办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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