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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区地籍权属调查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1-10-29 12:16:08 浏览数:

     为了查清我县城区土地资产的数量和质量,全面掌握土地类别、分布及利用状况,依法明晰产权关系,建立城区初始地籍档案,实现城区地籍规范化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城镇地籍调查规程》、《土地登记规则》以及省国土资源厅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调查范围

    地籍权属调查的范围:旌德县城区内所有单位和个人使用的土地,面积5.01平方公里。

    二、 权属调查内容

    本次地籍调查要确定每宗地的土地权属、界址点位、界址线、面积、用途、利用现状和他项权利等基本情况,满足土地登记和建立土地信息化管理的需要。

    三、 权属调查时间

    从 6 月 12 日开始,结合清理土地隐形市场,集中开展权属调查,并于 9 月底完成权属调查。

    四、 权属调查领导组

    组  长:倪明芳

    副组长:程卫国

    技术组成员:赵永富、汪维合、夏云

    权属调查成员:

    第一组组长:陈金奎    组员:张  微

    第二组组长:丁  勇    组员:范  瑛

    第三组组长:夏  云    组员:张  钦 

    五、技术培训

    对组织的专业调查人员,要集中进行强化技术培训。

    培训内容:有关地籍管理的政策、法规、《城镇地籍调查规程》、土地利用分类、简单的勘丈方法、宗地草图的绘制与调查表格的填写方法,以及调查资料的整理分析等。

    培训方法:集中理论学习与外业操作实习相结合。具体做法:用一天时间学习地籍工作的有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程,用二天时间进行外业操作实习。

    通过培训要使每个成员能明确任务,熟悉《规程》,掌握操作方法和技术要领。

    六、 权属调查的方法与步骤

    (一)准备工作

   复印马鞍山已测绘的街坊图21幅、购置工具(比例尺、三角板、卷尺、工作包、讲义夹等每组一套)、人员培训等。

    (二)划分调查区及任务分配

    根据需要,将城区划分为21个街坊,分片逐宗逐块进行调查勘丈。用马鞍山已测绘的街坊图作为工作底图。根据调查范围,实地在工作图上勾绘宗地图位置、预编地籍号。

    第一组完成街坊号:1810、1811、1812、1813、1814、1816、1806、1807

    第二组完成街坊号:1801、1802、1803、1804、1805、1815

    第三组完成街坊号:1808、1809、1818、1819、1820、1821、1817

    (三)公告通知

    将此次权属调查的范围、时间、有关单位和个人应提供的土地权源的各种资料及其它情况进行公告,通知土地有关使用者按时到现场指界。

    (四)现场调查核实

    核实各宗地的土地使用者、地籍号、实际用途、权属来源情况等。

    (五)界址调查

    1、由本宗地及相邻宗地使用者持法人身份证明或指界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书,亲自到现场共同指界。

    2、经双方认定的界址,必须由双方指界人在地籍调查表上相互签字盖章。

    3、有争议的界址,调查现场不能处理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4、以调查确定的公认界址点,按地籍调查规程要求,设置钢钉或喷漆界标。

    (六)记载调查结果

    1、地籍调查表必须做到图表与实地一致,各项目填写齐全,准确无误,字迹清楚整洁。

    2、填写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

    (七)宗地草图

    宗地草图是描述宗地位置、界址点、线和相邻关系的实地记录,是处理土地权属的原始资料,必须在实地绘制,一切注记应是实地丈量记录,不得涂改,不得复制,不得事后补记。

    七、  检查验收

    基本成果完成后,撰写报告到宣城市国土局,请市局汇同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视为完成地籍调查工作,争取于年底完成建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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