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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情况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2-02-09 15:17:30 浏览数:
根据县委领导安排,县委政研室和农业局组成调研组,于2009年11月8日至12日对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情况进行了全面调研,着重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深入的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县合作组织基本情况
1、社会团体和民间合作组织情况
到目前为止,全县共登记了社团46家、民办非企业单位4家,其中有农村专业经济协会12家。这些团体和协会有力的推动了全县农村经济的发展,但在产业发展中凝聚和带动力不强。
2、协会合作组织情况
全县共有20个县直协会,涉农协会10个,涉医协会2个,财政协会3个,青少年科技辅导协会1个,老年科技工作者协会1个,煤炭协会1个,兰花协会1个,餐饮协会1个。有88个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其中种植业农技协会45个,林果类农技协会12个,养殖类农技协会14个,管理类农技协会3个,营销服务类3个,其他专业类农技协会11个。这些协会充分发挥了传递信息、示范带动等作用,但组织形式松散,服务项目单一,不能真正带动产业的发展。
3、农业产业化经营合作组织情况
全县共有农业龙头企业27家,其中魔芋加工企业3家,大河乌猪养殖、加工企业19家,核桃系列产品深加工企业1家,茧丝绸加工企业2家,中药材加工企业1家,玉米种子生产企业1家。有5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12家市级重点龙头企业。龙头企业在加工、品牌建设,辐射带动农户增收方面取到了带动作用,但服务体系不完善。
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益处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是农村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为适应市场经济、减少风险出现的新型市场主体。建立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一是有利于稳定家庭承包经营体制。农民专业合社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服务农民为宗旨,按法定程序组建,成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用农民自己的话说,就是“生产在家,服务在社”,生产问题由自己解决,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则由合作社提供。农民专业合作社符合现代农业发展的客观规律,也符合和**农村经济发展实际。二是有利于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农民专业社以村(组)为单位,以规模化为基础,按企业方式运作,直接服务农民,可以减少农产品流通环节费用,增加农业效益,是农民参与市场的有效经营方式和基本组织形式;能够变盲目生产为有计划的按订单或合同生产、变无序竞争为有序竞争,变弱势个体为强势群体,可推动**农业由分散的自给式耕作模式向联合的规模化和现代化经营模式转变。三是有利于农业科技推广和提高农民素质。抓好农业科技培训,提高成员科技文化素质,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要职能之一。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结合经营项目,根据生产需要和农时特点,传播新技术、新信息,解决生产经营中的现实问题,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容易引起农民的学习兴趣。同时,也为农民提供了学习经营管理、市场营销、法律等方面知识的平台,能够逐步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四是有利于培养农民参与、合作和民主的意识。农民专业合作社最大的特点是“民办、民管、民受益”。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其成员的经济利益密切相关,每个农民都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利益要求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活动,逐步增强农民的参与合作意识和民主意识.进一步推动**县农村基层民主建设。
三、**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情况
2009年10月底,我县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农民专业社68个,登记时间为2009年7月1日以后。
1、合作社在各产业中的分布情况。68个专业合作社中种植业方面46个(魔芋26个、蔬菜9个、核桃5个、烟草3个、银杏3个),占总数的68%,养殖业方面20个(生猪养殖12个、山羊养殖3个、家禽养殖3个、肉牛养殖1个、水产养殖1个),占总数的29%,农机服务2个,占总数的3%。
2、合作社注册资金情况。各类合作社共有注册资金4758万元,注册资金最多的为**县金田原魔芋农民专业合作社,达300万元,最少的为30万元,平均69.97万元。部分组织成员出资数额极少,难以开展经营活动。
3、合作社社员规模情况。各类合作社目前共有社员5832人,合作社平均成员为89名,30人以下组织共29个,占组织总数的45%,人数最多的组织为1102人,金田原魔芋农民专业合作社拥有社员人数为586人,全县合作社共有农民成员5796名,占成员总数的99%,非农民社员36名。每个合作社农民成员都在98%以上。
4、合作社章程制度建设情况。多数合作社参照示范章程,结合实际制定了本社章程和相关制度,如财务社务公开、股金管理、资金管理、盈余分配、生产资料供应折让、社员产品交售、开支审批、现金存款管理、财产物资管理、财务监督、公文和档案管理、学习培训等制度。章程制定程序比较规范的合作社占46%,章程内容比较完善,切合实际的占44%,重视章程和制度在日常管理中的作用,执行较好的占20%。
5、“三会”建设及民主管理情况。30人以上的组织(30个)三会组织健全,三会活动正常,基本能做到大会每年2次、理事会每季1次、监事会每年3次。理事会、监事会配合较默契的不多。多数组织议事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权制度,实行附加表决制度组织暂时还没有。民主管理做得较好的组织不多,有些组织理事会内部较民主,但社员大会作用发挥不够。
6、合作社服务情况。实行了信息、培训、技术指导、农资供应、产品销售综合服务的合作社19个,占总数的28%,实行单一服务,如加工或产品销售的组织10个,占总数15%。按照服务内容,有提供“九统一”(统一对外承揽生产订单、统一按规划要求组织生产、统一购进农资、统一良种供应、统一农事安排、统一技术标准和培训、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调剂劳动力和大型生产用具、统一品牌和包装)服务的,如**县森扬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所提供的服务;有提供“五统一”(统一供应良种兽药饲料、统一执行无公害养殖技术标准、统一疫病防治和技术培训、统一品牌、统一销售产品)服务的,如营上镇绿源生态发展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还有农机专业合作社所提供的“五统一”服务(统一提供农机配件、统一技术培训、统一承揽耕作事务、统一调配农机耕作、统一耕作价格和结算)。服务效果较好的组织有13个,服务效果一般的41个,服务效果较差的14个。多数组织的服务,如**县森扬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上镇绿源生态发展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等较好地促进了成员的规模生产,大大降低了生产成本,有效提高了产品产量和品质,大幅度提高了成员收入。
7、经营及利润分配原则情况。目前经营收入达1000万元以上的组织仅2个,多数经营收入30万元以下,市场获利低。利润分配多数组织按章程规定只提取了10%的公积金,没有提取公益金。
8、财务管理情况。多数组织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都有兼职的财会人员,均按农业部制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记账和核算。但财务报表不及时,报表质量不高。
9、带动农户情况。全县合作社带动农户17586户,带动方式以合同制、合作制方式为主。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运行模式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模式主要有:一是大户(能人)领办型。由农村种养殖大户和营销大户利用自身生产、经营、购销优势领办并担任合作社的法人即理事长。全县68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中,这类合作组织共有46个,占总数的68%。比较典型的有**县创丰农民专业合作社、**县高原养殖专业合作社、营上镇绿源生态发展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等。二是村组干部领办型。由村组干部带头,创办专业合作社并担任合作社的法人即理事长,提供信息咨询、技术培训、生产资料供应和产品销售等系列服务。在全县68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中,这类合作组织有10个,占15%。如森扬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三是公司转化注册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全县68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中,这类合作组织有5个,占7%。
合作社的运行模式是:合作社的生产由成员自已负责、包括生产资料的购买和日常生产管理。合作社负责统一组织生产技术服务或培训,统一组织病虫害或疫病防治,统一组织成员的产品销售。
五、**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某些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社目的不纯:有的合作社是基层为完成新农村建设任务一手炮制出来的,目的是应付新农村建设检查;有的是为了套取扶持资金;有的是养殖户为了减免工商税收和享受优惠政策成立的。不纯正的目的必然导致形式办社,合作社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2、现有的专业合作社规模偏小,辐射带动能力差。30人以下的组织占43%,经营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组织占多数,而且这些组织做大的希望渺茫,对市场的影响力有限,带动社员增收的能力不强。社员的出资数额小,有些合作社收购社员产品的资金都没有,难以有效开展经营活动。
3、农民合作素质低。加入专业合作社的意愿不强,小农意识仍很严重,普遍缺乏大局意识,社员议事意见难以统一。一些不愿加入合作社的农户主要对合作社的管理不放心,怕麻烦。
4、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缺乏,严重影响组织活力。在农村具有公平公正、无私奉献、甘愿为众人服务的思想品德和兼备懂经济法规、熟悉市场规律、善经营管理素质的带头人少之又少。有些带头人有前者品德又没后者能力,有后者才干又没前者品德,致使多数合作组织缺乏活力。
5、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民主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章程、制度要进一步充实、完善,章程、制度管社的意识要进一步强化,“三会”议事要按章程规定进行。合作社资金(包括股金)管理要民主,资金运行要透明,利润分配要合理和规范。
6、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知识宣传普及不够,效果不佳。当前干部、群众包括合作社成员对专业合作社知识的缺乏是影响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7、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产品市场销路不广,农产品信息发布意识不强。
8、农民专业合作社缺乏对产品的初加工和深加工。
六、加快**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建议
1、**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目标:从今年起,县乡两级每年选择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扶持、示范,力争到2010年,全县主要农业优势产业和大宗农产品生产基地全部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特色农产品生产普遍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重点龙头企业60%以上的生产原料由农民专业合作社供应,80%以上的特色农产品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工和销售,绝大部分农产品生产者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全县范围内逐步形成纵向相通、横向相联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网络,初步形成规范有序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体系,基本实现农村生产经营组织的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
2、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省财政已从2005年开始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专项资金,每年在全省范围内选择一批发展较为规范,具有一定带动能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扶持。县财政从今年开始,每年筹措100万元专项资金,在全县范围内重点扶持l0个具有代表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开展信息、技术培训、新品种和新技术的引进、开发和推广,开展质量标准认证、培育农产品品牌,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购置农产品的加工、整理、储存、保鲜、运销设备和检测议器等。各乡镇财政也要努力创造条件,在支农预算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扶持当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县乡两级财政按扶持资金l0%的比例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保障业务指导部门切实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指导和规范化管理工作。
3、把培训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要把人员培训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合作思想、合作原则、合作技巧、财务管理、信贷和投资等方面的培训工作。培养一批有合作思想、懂得如何指导服务组织发展的领导干部和具体管理合作组织的负责人,增强基层干部和合作组织有关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4、进一步加强专业合作社的民主建设。规范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程序,确保大多数人的利益。防止滥用民主、极端民主,贻误时机,影响工作效率。防止负责人独断专行或理事会少数人说了算,以致决策失误,损害多数人的利益。
5、适当提高合作社的社会地位。将适合合作社执行国家的部分支农政策交由合作社落实。在各级人大、政协机构中安排适当代表或政协委员名额给合作社负责人,让他们能代表成员参政议政,提高其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地位,以此激发农村更多的能人参与合作事业,带领众人实现共同致富。
6、加强指导和管理。职能部门要坚持“引导不强迫、支持不包办、服务不干预”原则,搞好对合作社的建设指导,及时对合作社机制建设和内部各项制度建设、日常民主管理、会计核算和盈余分配等提供指导;农村经济经营管理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加大对合作社财务工作的监管力度,特别是对国家扶持专业合作社发展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以规范财务行为,稳步促进合作社健康发展。定期对合作社的负责人、财务人员等进行相关管理、财务知识的培训,定期对合作社生产、经营等各方面的数据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帮助合作社搞好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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