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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设备生产经营企业计量器具内部校准规程

发布时间:2021-08-27 23:17:18 浏览数:

 版本号:

 A

  修订号

 :0 0

  机电设备生产经营企业计量器具内部校准规程

 文件编号

 :

 ABC-RQ-20×× 编 制

 :

 审 核

 :

 校 订

 :

 批 准

 :

 发布日期:

 20××年 1 月 1 日

  生效日期:20××年 1 月 1 日

 分发部门 ■总经理 ■常务副总 ■财务副总 ■工程副总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1 目 目

  录

 1

 目的 ······································································ 1

 2

 范围 ······································································ 1

 3

 职责 ······································································ 1

 4

 校验仪器及设备 ······················································· 1

 5

 环境条件 ································································ 1

 6

 校验 ······································································ 1

 6.1

  卡尺、高度尺、深度尺 ················································ 1

 6.1.1

 校检项目 ··········································································· 1

 6.1.2

 校验仪器及设备 ·································································· 2

 6.1.4

 校验步骤 ··········································································· 2

 6.1.4.1 外观检查 ······················································································ 2 6.1.4.2 示值误差检测 ················································································ 2 6.2

  钢直尺 ····································································· 3

 6.2.1

 校检项目 ··········································································· 3

 6.2.2

 校验仪器及设备 ·································································· 3

 6.2.3

 校验步骤 ··········································································· 3

 6.2.3.1 外观检查 ······················································································ 3 6.2.3.2 示值测量 ······················································································ 4 6.3

  钢卷尺 ····································································· 5

 6.3.1

 校检项目 ··········································································· 5

 6.3.1.1 外观检查 ······················································································ 5 6.3.1.2 示值误差检测 ················································································ 5 6.3.2

 校检仪器及设备 ·································································· 5

 6.3.3

 校验步骤 ··········································································· 5

 6.3.3.1 外观目力检查 ················································································ 5 6.3.3.2 示值测量 ······················································································ 6 7

 结论 ······································································ 6

 8

 结果处理 ································································ 6

 

 第 1 页

 共 7 页 1

 目的

 对公司内的计量器具进行内部校验,确保其准确性和适用性,保持完好。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长度类度量尺(如游标卡尺、高度尺)、检具、塞规等的内部校准。

 3

 职责

 内校由质检部门标准校检量具校检。

 4

 校验仪器及设备

 送检合格的万能角度尺,送检合格的直角尺,送检合格的钢直尺,送检合格的钢卷尺,送检合格的数显卡尺等。

 5

 环境条件

 5.1

 温度:

 23 ±2 ℃ 5.2

 湿度:

 50 ±20 %RH 6

 校验

 6.1

 卡尺、高度尺、深度尺

 6.1.1

 校检项目

 6.1.1.1 外观检查 6.1.1.2 示值误差检测

 第 2 页

 共 7 页 6.1.2

 校验仪器及设备

 外校合格的卡尺、外校合格的标准块(1-100mm 38 块

 2 级)。

 6.1.3

 校验标准 测量范围 分度值(分辨力)

 0.01,0.02 0.05 0.10 允许误差 0-150 ±0.02 ±0.05 ±0.10 >150-200 ±0.03 >200-300 ±0.04 ±0.08 >300-500 ±0.05 >500-1000 ±0.07 ±0.10 ±0.15 >1000-1500 ±0.10 ±0.15 ±0.20 >1500-2000 ±0.14 ±0.20 ±0.25 6.1.4

 校验步骤

 6.1.4. .1 1

 外观检查

 检查尺子测量接触面是否平整、干净,无污渍、锈迹,表头的指针/游标是否完好,有无松动,刻度是否清晰,推动表头是否平稳、平滑。各功能能稳定、工作可靠。

 6.1.4. .2 2

 示值误差检测

 6.1.4.2.1 将尺子调至零点位置,使读数归零、指针对准零点。

 6.1.4.2.2 选取一块标准量块进行测量,读取其数值。(注意:取放标准量块时,必需戴细纱手套;测量过程卡尺要与被测量块同方向平直。

 6.1.4.2.3 校准点 卡尺量程 校准点 0-150mm 50 100 140

 0-200mm 20 50 120 190

 第 3 页

 共 7 页 0-300mm 40 100 200 290 用同样的方法,取 3~5 组不同量块进行测量。测量点如下图 6.1.4.2.4 不同量程的尺子可选用不同的基准块或其组合进行校准,对标准块量测值误差,不能大于 6.1.3 项表格内的允许误差。

 6.1.4.2.5 将检定结果填写在《计量器具校检表》内。

 校准周期:12 个月。

 6.2

 钢直尺

 6.2.1

 校检项目

 6.2.1.1 外观检查 6.2.1.2 示值误差检测 6.2.2

 校验仪器及设备

 外校合格的标准直尺, 校准参考依据 JJG1-1999 钢直尺检定规程。

 6.2.3

 校验步骤

 6.2.3. .1 1

 外观检查

 6.2.3.1.1 尺的端边、侧边及背面应光滑,不应有毛刺、锋口和锉痕等现象。

 6.2.3.1.2 尺的刻线面不应有碰伤、锈迹及影响使用的明显斑点、划痕。

 6.2.3.1.3 线纹必须清晰,垂直到侧边,不应有目力可见的断线现象存在,半毫米、毫米、半厘米、厘米线纹应用户不同长度的线纹表示。所有同名长度的线纹应等长。直尺分度应自端边算起,标注相

 第 4 页

 共 7 页 应的以厘米为计数单位的数字。标称全长处应标注 cm 单位。

 6.2.3.1.4 尺上应标注制造厂名(或商标)、诬互标志、分度值及编号。数字、文字、线纹均应清晰,排列整齐,不得有遗漏。

 6.2.3.1.5 新制造的尺应符合以上要求,使用中的尺允许有不影响准确度的外观缺陷。

 6.2.3. .2 2

 示值测量

 6.2.3.2.1 将被检直尺端边与金属线纹尺零线刻度相平,使用显微镜进行测量,进行归零。

 6.2.3.2.2 检定点的选择,1000mm 以下在其全长范围内大致均匀分布不少于3段与标准线纹尺相应长度相比较;被检尺超过1000 mm可分为两段与标准尺比较,其误差为两段误差的代数和。

 6.2.3.2.3 测量时应使被检尺的刻线面与标准尺的尺边在同一平面上。

 6.2.3.2.4 检定读数时应以各条线纹的中心为准,使用显微镜进行读值。三等标准金属线纹尺的线纹间隔应按实际尺寸使用。每个检定点测量 3 次,并做好记录。

 6.2.3.2.5 将检定结果填写在《计量器具校检表》内。

 校准周期:3 个月。

 第 5 页

 共 7 页 6.3

 钢卷尺

 6.3.1

 校检项目

 6.3.1. .1 1

 外观检查

 6.3.1. .2 2

 示值误差检测

 6.3.2

 校检仪器及设备

 外校合格的标准卷尺, 校准参考依据 JG4-1999 钢卷尺检定规程。

 6.3.3

 校验步骤

 6.3.3. .1 1

 外观目力检查

 6.3.3.1.1 尺的端边、侧边及背面应光滑,不应有毛刺、锋口和锉痕等现象。

 6.3.3.1.2 尺的刻线面不应有碰伤、锈迹及影响使用的明显斑点、划痕。

 6.3.3.1.3 线纹必须清晰,垂直到侧边,不应有目力可见的断线现象存在,半毫米、毫米、半厘米、厘米线纹应用户不同长度的线纹表示。所有同名长度的线纹应等长。直尺分度应自端边算起,标注相应的以厘米为计数单位的数字。标称全长处应标注 cm 单位。

 6.3.3.1.4 尺上应标注制造厂名(或商标)、诬互标志、分度值及编号。数字、文字、线纹均应清晰,排列整齐,不得有遗漏。

 6.3.3.1.5 新制造的尺应符合以上要求,使用中的尺允许有不影响准确度的外观缺陷。

 第 6 页

 共 7 页 6.3.3. .2 2

 示值测量

 6.3.3.2.1 将被检直尺端边与金属线纹尺零线刻度相平,使用显微镜进行测量,进行归零。

 6.3.3.2.2 检定点的选择,1000mm 以下在其全长范围内大致均匀分布不少于3段与标准线纹尺相应长度相比较;被检尺超过1000 mm可分为两段与标准尺比较,其误差为两段误差的代数和。

 6.3.3.2.3 测量时应使被检尺的刻线面与标准尺的尺边在同一平面上。

 6.3.3.2.4 检定读数时应以各条线纹的中心为准,使用显微镜进行读值。三等标准金属线纹尺的线纹间隔应按实际尺寸使用。每个检定点测量 3 次,并做好记录。

 6.3.3.2.5 将检定结果填写在《计量器具校检表》内。

 校准周期:6 个月。

 7

 结论

 只有所有可校验项全部合格时,才能判定该计量器具合格,反之为不合格。

 8

 结果处理

 校检结果分为三种 A、B、C 三种,分别表示合格,返修,报废。

 8.1

 校验合格计量器具须贴上内校合格标。

 8.2

 校验精度退化的计量器具,但在某一个范围内尚可使用,则贴上限制使用标签。

 第 7 页

 共 7 页 8.3

 若校验结果不在规格内,则需进行调试、维修,然后再校准,仍达不到要求者需送外维修,维修后需校准合格后方可使用,仍不合格则做报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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