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扬范文网
当前位置 首页 >读后感 >

公安机关对盗窃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呈请辨认报告书示例

发布时间:2021-08-27 19:14:55 浏览数:

 领导批示

 同意辨认。

  ×××(办案部门负责人)

  20××年 12 月 10 日

  呈请辨认报告书 犯罪嫌疑人李××,男,1968 年 11 月 22 日出生,宁夏××县人,汉族,小学文化,身份证号码:01053119681122×××× ,户籍所在地:××县×镇,现住址:××县×镇××街××号,无业。违法犯罪经历:20××年 12 月 7 日因涉嫌盗窃罪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现呈请辨认,理由如下:

 20××年 12 月 7 日 18 时 20 分许,犯罪嫌疑人李××伙同另一男子窜至××县×镇××街××商场旁边一个小吃店附近,由另一男子望风,犯罪嫌疑人李××趁顾客郭××不备之机,用随身携带的金属镊子将郭放在上衣左下口袋内的一部三星××型手机(今年 8 月购价 1480 元)盗走。案发后,犯罪嫌疑人李××被抓获,其交待伙同作案的另一男子自称叫陈××,××县×镇人,其它情况不详。

 经调查,××县×镇符合该条件叫陈××的仅有一人,为查明该陈××是否为伙同犯罪嫌疑人李××作案的另一

 犯罪嫌疑人,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四十六之规定,呈请由李××对陈××进行辨认。

 妥否,请批示。

  ××县公安局刑警大队

 严××

 官××

 二○××年十二月十日

相关热词搜索: 呈请 报告书 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