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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副书记庆祝六一国际儿童节讲话稿例文word例文

发布时间:2021-08-27 21:01:07 浏览数:

 区委副书记在庆祝六一国际儿童节讲话稿范文

 ( 200 20 年 年 0 05 5 月) )

 大家好!我很高兴来到 XX 社区,到这看看社区的各位主任和老同志、看看孩子们,我做为 XX 人大代表团的其中一员也来看看老朋友。今天,XX 社区党工委、关工委、人大代表将对社区中家庭有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爱心礼物捐赠。

 这个活动搞的好,要大力提倡,并弘扬这种精神。在此,让我代表区关工委向多年以来积极支持“爱心助学”活动的各位人大代表和无私奉献在关工工作第一线的广大“五老”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六一国际儿童节”就要到了,我也借此机会向同学们致以亲切的慰问和节日的美好祝愿!

 下面,我提三点希望与大家共勉:

 一、要做到“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 今年我们在青少年中开展的“三爱”教育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和倡导的,希望大家要认真体会“三爱”的含义,真正懂得“学习最有用、劳动最光荣、祖国最可爱”的道理。各位同学,目前你们虽然因为家庭暂时的困难,经受了比同龄人更多的艰辛与磨炼,但是你们又是幸运的,在人生的关键时刻,得到了党和政府及众多爱心人士的关心和帮助。将来你们无论身在何处、从事何种职业,都要以满腔的热忱来

 回报社会,回报关心帮助过自己的每一个人,把爱心接力棒传递下去,将扶贫济困、团结互助的传统美德不断发扬光大,不忘感恩。希望你们志存高远、自强不息,努力学知识、长本领、练素质、增才干,长大后做对祖国建设有用的人才。

 二、要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网络 同志们,随着社会信息的快速发展,青少年越来越早地受到外界的影响。所以,我们要发挥教育的主导作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国学教育进课堂、进家庭,继续开展“在家做个好孩子、在校做个好学生、在社会做个好公民”的新三好活动,使他们通过多姿多彩的活动陶冶情操,遵纪守法。要发挥家庭教育的基础作用,采取办“四点钟学校”、家教讲座、专家辅导等形式。建立学校、家庭和社会之间的畅通平台和渠道。引导家庭主动配合学校帮助解决家长在教育子女、与子女沟通中出现的实际问题,要发挥社会在青少年健康成长中的衔接补充和平台作用,以社区为依托,以活动为载体,发挥广大“五老”的威望优势,经验优势,智慧优势,进行积极的宣传引导,通过活动平台和老少互动形成一种向上向善的社会风气。

 三、要增强为青少年服务的意识 同志们,当前,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已触及到深层次矛盾,涉及到利益的深度调整,广大青少年思想异常活跃,在文化需求、思想需求、生活需求、心理需求等方面都呈现出许多

 新的特点。有的青少年工作学习压力和心理负担比较重。思想道德、价值取向等方面出现疑惑,甚至迷茫,还有一些青少年信仰,诚信缺失,意志品质薄弱,是非和法纪观念淡薄等。针对这些情况,做为基屋关工组织,要研究探索一些服务措施,给予及时正确的引导,因人施教多做一些艰苦细致的工作,努力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我们相信广大青少年一定用道德规范自己、用智慧疏导自己,向社会展示文明向上的风采。

 同志们,让我们继续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大力支持爱心工程,热情参与爱心活动,共同用我们的诚心、爱心和善心,壮大扶困助学的力量,努力解民众之困,排学子之难,助发展之力。关心孩子,就是关心国家的前途;关心教育,就是关心国家的未来。在东风区这块肥沃的土地上,爱的种子正在播洒;这是一块温暖的苑囿,万千新苗正在成长;这是一艘扬帆的航船,满载莘莘学子,驶向广阔的海洋。围绕“爱心助学”这个永恒的主题,我们将不断开拓,不断创新,让我们用坚实的脚步和宽阔的胸怀,奉献满腔的真诚,续写爱的新篇。

 为进一步完善局系统工作机制,严格工作程序,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促进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运行,确保政令畅通和机关工作高效、协调运转,根

 据中省市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局机关办文、办事、办会工作程序通知如下:

 一、办文程序和规范 (一)收文办理程序和规范 1、签收、登记、拟办。局机关公文处理一律由局秘书科统一负责。凡上级来文,属“三密”文件的,按保密规定办理;属平件的,由秘书科专职人员拆封、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来文单位、来文时间、原文件号、文件标题、来文份数、分送范围、初送拟办人)、编收文流水号,当日送秘书科科长提出拟办意见。

 2、分办、传阅。秘书科科长签署拟办意见后,由专职文秘人员呈送局有关领导阅批。

 3、承办。按照局领导的阅批意见,秘书科文秘人员及时送交相关科室承办落实,需直属单位办理的文件,由秘书科负责将局领导的批办意见一个工作日内转送承办单位办理。

 4、催办、查办。公文处理需要批复、答复、报告结果的请示、督办件等,原则上一周内(特殊情况除外)办结。在公文承办过程中,监察室协助秘书科负责催办、查办工作,直至办结。对回复结果的函件,由承办科室及时向局有关领导报告,按时限要求反馈办理情况。文件办结后,承办科室要及时消号并将完整的往来办理件送还秘书科归档。

 5、立卷、归档。公文办结后,由秘书科专职人员将办理过程中领导批示、会商及落实等能反映公文办理全过程的原始件妥善收集、保管整理,按文书归档标准要求立卷、归档。

 6、来文办理的其他要求 (1)对于上级来文,由秘书科科长提出拟办意见,文秘人员分别将文件装入“批办件”文件夹、“批阅件”文件夹,涉密文件由秘书科专职人员分别装入文件夹,及时呈送领导阅批。

 (2)传递公文按先阅办后阅知、先主办后协办的顺序进行。

 (3)除分办人标注“另送”者外,一般应按顺序传递。如遇领导外出,可超顺序传递,领导回来后补签相关手续。

 (4)紧急公文应随到随办,并视紧急程度,不得耽搁,如遇领导外出等特殊情况应由秘书科专职人员在第一时间报告秘书科科长,再由秘书科科长电话联系有关领导,并按领导指示督办落实。

 (5)经局领导阅批,并有明确办理意见的办理件,归口有关单位、科室处理后,应及时将办结的公文送交秘书科文件专管人员,其他传阅件按照规定要求传阅完后由秘书科专职人员统一保管。

 (6)对未经秘书科签收、登记的上级来文,原则上局

 领导、秘书科科长一般不签署阅批、拟办意见。因特殊原因局领导已签署意见的,秘书科应及时补办签收、登记办理手续。

 (7)对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报送的上行文件,一律由秘书科采取归口办理制度。凡需向市委、市政府或市委办市政府办报送的报告、请示等公文,应先送交局秘书科登记,由秘书科分呈局领导阅示、报送签发,不得将文件资料直接报市级领导个人(市上领导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如遇特殊情况已直送市委、市政府并有市领导批示的公文,应及时将情况报告局主要领导,并告知局秘书科科长。

 (8)对下列情况的公文秘书科不予受理,并由秘书科及时负责退回报送单位。退文时,秘书科要填写“退文单”并陈述理由,经秘书科长把关签字。不予受理的文件是:①公文内容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不符的;②多头主送、越级上报的;③属于本部门、局直属单位和局机关科室职权范围可办理的;④需与相关部门(单位)协调而未经协调的;⑤反映问题模糊、请示的内容含混不清、行文不规范、文面不清、报文程序不符合要求的。⑥项目经费未列入计划、会议决议或领导批示的。⑦签署合同协议未经领导签字、乙方未签字盖章的。⑧其他不予受理的文件。退回的公文经相关基层单位和科室修改、完善后秘书科再予以办理。

 (二)发文办理程序和规范 严格按照以局名义“起草—审核—报批—再核—签发—印制—报送—存档”的顺序,履行必要程序,规范办文流程。起草单位代拟文稿一律先送分管领导,再送局秘书科校订,一般不得直接送局主要领导同志阅批。

 1.起草。公文主办科室(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或领导要求,确定公文种类,完成公文初稿。

 2.审核。公文初稿由主办科室(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秘书科校核,公文内容由经办单位、科室负责校核;体例格式、主题词标引和文字表述由秘书科负责进一步规范;公文发送范围、等级、密级由经办单位提出,秘书科校核。校核时如发现不符合办文程序,内容有不妥之处的文件,应及时向拟稿单位、科室提出修改或处理意见。

 3.报批。确需行文的,由公文主办科室(单位)根据秘书科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由专职管理人员登记填写发文审批单,依次呈报领导审核。

 4.再核。公文主办科室根据领导意见需要做较大修改的,由公文主办科室先作修改完善,再将修改后的文稿、电子文本以及领导批示的文稿一并报秘书科再进行校核。凡属规范性文件,必须事先与市政府法制办沟通。

 5.签发。主办科室(单位)将样稿及修改审核的文件报送局秘书科,由秘书科报送有关领导复核后,最后由局长签

 发。

 6.印制。公文的印制由秘书科负责监督,实行“谁呈报,谁印制”的原则。需要以局名义印发的公文,经过办文程序批准印发的,由呈报单位或科室承担印制任务。印制文件要严格按照秘书科提供的印制标准、份数进行,印制清样后要交秘书科审核,审核合格的由呈报科室付印。

 7.盖章。以局名义发送的公文,一律加盖局印章,并经局长、党委书记同意签发。秘书科印章管理人员要对印制的公文与文稿检查校对无异后方可用印。

 8.分发。按照领导批示意见,根据公文要求发纸介文件或电子文件。电子文件由局政务信息专管员负责制作、发布;纸介文件由公文主办部门(单位)按规定渠道和发放范围分发报送。

 9.归档。凡以局名义产生的文件(含资料、领导讲话、工作报告、专项汇报等)都一律归档。各基层单位和机关各科室代局拟的文件连同底稿、附件等一律交秘书科负责存档,存档内容为:(1)领导批示原件;(2)文件签发单;(3)纸质公文 2 份;(4)word 格式电子文本。

 (三)注意事项 1.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因工作需要或领导指示、会议决议等行文,要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执行。局受理请示、报告类公文范围一般为:局直属各

 基层单位、科室、有关部门单位。越级报送或与本部门职能无关的,一般不予受理(局机关各科室不直接向本级行文,需请示报告事项,直接反馈面对面请示报告)。所有报送市委、市政府的公文,均应经局秘书科按公文处理程序办理,局直属各单位不能向市委、市政府直接报文或报告工作。

 2.文种使用。请示必须一文一事,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需要同时送其它机关的,应当用抄送形式。报告不得夹带请示事项,送阅件只作阅知处理。

 3.公文撰写。请示、报告要文字精炼、表达清楚,实事求是。需要市政府或局答复的,要提出初步意见和建议。请示件的附注中一定要留有联系人的姓名、办公电话和手机号码,以便联系,协调解决。

 凡邀请市政府领导出席的会议、活动的请示,要说明会议、活动的基本情况,并附有活动议程方案,且由专人负责联络协调。

 4.行文格式。凡是上报市委(办)、政府(办)和局或需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材料要统一格式,一律用 A4 纸张打印,原则上以正式文件形式印制,公文要素齐全,表述准确,不得出现格式方面的错误。

 5.协调会签。在职权范围内可以解决的不得行文请示;请示、报告事项涉及其它部门时,应当协商一致后会签上报,经协商意见仍不一致的,主办科室要将各方面意见一并报告

 分管领导和局长,由局领导审定,不能自作主张。

 (四)从严控制发文数量,提高办文效率。

 对法律、法规和规章已有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发文;通过简报、便函、传真或电话、面商可以解决的,原则上不正式发文。

 一般公文的拟稿,24 小时内完成;重要公文的拟稿,3天之内完成,特殊情况按要求时限内完成。为了减少报送公文的人力、物力等资源浪费,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能够通过城建网或政府内网传输的公文实行电子公文网上传输,不再印发纸质文件。凡上级要求提供数据信息的非正式材料,原则上以电子版或纸质形式传送,一般不挂文头、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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