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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基本单位数据库系统建设之我见

发布时间:2022-02-12 15:15:11 浏览数:

    基本单数据库系统,是一个地区所有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单位的主要属性,基本状态和主要经济指标的集合体,它将分散的信息汇集起来,形成一个新的跨部门、覆盖面广、参与部门多、信息详尽的完整的数据库,为分析基本单位的区域分布、行业分布状况等提供基础信息资料。建立区域经济基本单位数据库,有利于政府降低运行成本、摸清社会经济活动主体,加强市场监管,提高行政管理水平。

    当前,衡阳市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已结束,搞好全市基本单位数据库系统建设是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和提高统计工作质量重要性工作。为此,笔者就我市基本单位数据库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实施提出若干建议,供参考。

    一、基本单位数据库系统建设的意义

    (一)为社会和研究生产力布局服务

    1、借助基本单位数据库系统可进行多方面研究:(1)研究全市基本单位的行业分布状况、行业优势、行业潜力等;(2)研究经济实力,分析全市经济总量、资产总量、从业人员总量等现状及其变动情况;(3)研究经济结构,分析产业、规模、地区和劳动力结构等方面的现状及其变动情况;(4)研究资源配置,分析资本和人力资源配置情况;(5)研究经济性质,分析国有或非国有经济的现状、问题及走势,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作用、变化等。

    2、基本单位数据库可为各级党委政府和外来投资者提供决策参考信息。地方党政作出重大经济部署和决策时,基本单位数据库可以提供较丰富的、极具参考价值的决策参考信息。外来投资者前来投资,必然要做详尽的投资信息收集分析,基本单位数据库,可帮助外来投资者更详细清楚地了解衡阳市社会生产力的格局(如全市所有单位的分布状况、投资效益以及投资前景等)。

    (二)为统计调查和统计工作服务

    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市场经济发展,统计调查方式制度和调查体系都发生了相当大的变化,抽样调查、重点调查和典型调查已经成为当今重要的调查方式,其领域将会不断地拓宽。抽样调查最重要的基础就是抽样框,抽样调查框的来源则是基本单位数据库。因此,建好基本单位数据库可以为抽样调查提供最直接最基本最准确的依据。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决策的逐步科学化,各界对统计信息的需求不断增长,要求越来越高。而现在统计制度是固定的,不论是年度报表还是季度报表、月度报表,都不可能把社会经济运行的所有方面都包括进去,经常会出现决策者需要的社会经济信息,现有报表制度或报表又无法提供。基本单位数据库的建立和完善,可以帮助我们解决这个矛盾。

    二、我市基本单位数据库建设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现状

    从2002年起,我市依据基本单位普查资料初步建立起了基本单位数据库,根据编制、民政、工商、国税、质监等部门提供的资料进行一年两次的数据库更新工作。通过这几年的摸索,基本单位数据库及其系统建设有了一定基础。2004年开展的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取得了大量、全面、准确、系统的统计资料,这些宝贵资料,为我们在全市建立更完善的基本单位数据库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存在问题

    1、建设严重滞后。目前,我市多数企业还处在初级的市场竞争阶段,,还没有完全认识到利用信息工具回避风险的重要性,对基本单位数据库需求上不迫切,基本单位数据库建设起步较晚。由于经费投入保障不足,全市基本单位数据库系统工程的关键建设环节尚未真正落实到实处,如统计信息化建设进展缓慢,统计信息网尚未扩展到乡镇、企业和重要部门等基层统计单位,基层统计单位与县级统计部门未实现联网直报,基本单位数据信息的及时更新相当困难。

    2、部门协调差。一是部门之间信息化软件兼容性差。作为基本单位数据重要来源的各部门,如工商、税务、质监、民政、编办、统计等使用的计算机系统软件参差不齐、兼容性差,造成信息转换产生不必要的错误。二是部门协调差。各部门之间尚没有能充分共享的系统软件,造成了大量人力、物力的浪费,整个基本单位数据库的数据几乎都要靠人工收集整理入库。

    3、信息利用律低。2002年以来,耗费大量人力、物力收集建立起来的基本单位数据库,目前只是统计部门和个别相关部门应用较多。由于缺乏进行深度开发和应用的工作经费,当前基本单位数据库系统难以进一步完善,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和满足社会各界特别是外来投资者需求方面的应用则更少,还没有真正实现其来自于社会、服务于社会的目的。

    4、统计信息化进程缓慢。一是系统软件缺乏整体规划和统一规范。由于缺乏统一规划,当前的统计软件重复开发、自主开发现象严重。一是涉及基本单位的普查工作来了,其相应的系统软件几乎是重新设计开发,缺乏整体规划和连续继承性。而是统计数据管理尚需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以县市区统计部门为主的基层力量薄弱,经费保障不够,统计信息管理部门常常疲于日常数据的收集,而未能及时对大量的统计数据信息进行深入的再开发、再处理。三是统计信息化投入不够。经费投入不足,信息硬件条件和技术手段落后,县级及其以下统计部门计算机管理人员人手少、水平相对较低,除疲于应付大量数据录入和处理外,难于有效提高计算机信息化应用水平,从而出现难以有效管理和应用基本单位数据库系统的局面。

    三、基本单位数据库建设的思路和作法

    我市基本单位数据库建设,应立足于本地实际,充分利用各相关部门的信息资源,借鉴各地的先进经验,按照“资源共享和安全快捷”的原则,统一规划实施。

    1、努力确保数据的一致性。利用现有计算机信息技术,衔接并规范我市编制、民政、工商、国税、质监和统计等部门数据,有效统一基本单位的认定标准、分类标准,以及基本单位单位标识、代码和相关的信息技术与标准,确保我市基本单位数据库的一致性。

    2、采用统一系统软件。以经济普查基本单位为基础,采用国家统计局统一开发的基本单位系统软件,建立更完善的全市基本单位数据库管理系统。

    3、拓展统计信息网。增加经费投入,逐步实现市、县、乡三级数据库之间的纵向联网和同级相关部门之间的横向联网。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通过规范、统一的电子文档格式,将收集的信息资料,借助统计信息网及时传输到统计局,统计局负责数据信息的及时更新入库。

    4、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市政府统一协调,明确相关部门在基本单位数据库建设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和工作程序,建立起完善的基本单位数据库维护更新制度和部门协作机制,以保证基本单位数据库得到适时更新和维护。

    5、及时反馈数据库信息。基本单位数据库系统建成后,应及时将数据信息反馈到各县市区及乡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让相关部门能及时查询基本单位数据库系统的相关信息资料。为此,可以利用现有的基本单位数据库管理软件,将整个系统加以进一步开发,可开发如下模块:

    (1)数据管理系统。现有软件还是基于对导入导出数据进行人工修改,人工修改后的数据形成多个模块,不能直接融合到综合数据表上去。以实现基本单位数据信息更新、审核、导入导出、维护等为目的,重新开发后,其更新是以一定的文件方式,达到追加、覆盖数据的目的,以一定的逻辑关系对名录数据库中的数据进行审核,对基本单位进行有序地增加或删除,同时可对整个数据库进行备份,反过来利用备份的数据恢复整个系统。在现有软件基础上通过网上直报方式可产生自动更新,更新后的资料将直接融合到我们的综合表上去。

    (2)数据分析系统。包括基本单位规模、水平、结构、分布、经济效益等分析。数据分析有对比分析、产业分析、效益分析等。系统开发时需要统计专业分析人士配合。对比分析,可选定比较完整的乡镇、行业或企业,也可选定纳入对比的指标(如从业人员、企业实收资本、年末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全年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工业企业年末主要产品和设备生产能力、零售业企业营业面积、批发零售业商品年销售额等)。产业分析,可从产业结构总体情况分析,也可从主导产业来分析,还可以从优势产业进行分析。效益分析,可从劳动生产率、资产周转率、人均总资产等多方面进行。

    (3)抽样系统。利用我市基本单位数据库,通过计算、给定公式等方式,可以直接对衡阳市所有基本单位进行简单随机、分层、整群抽样。每次进行抽样,不再重复原有的抽样模式,这样所产生的样本基本上符合衡阳实际,且样本将随衡阳基本单位数据库更新而修改,使样本更具代表性。

    (4)地理信息查询系统。在将各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及其所在地单位的地理位置等基本信息搞准确并制作出详细图表的基础上,以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为基本单元,开发出基于基本单位数据库的地理查询系统。经过认真研究和综合分析,基本单位数据库中的多项属性构成一个具有特定意义的新属性,在此基础上引入按村(居)委会分组的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土地面积等统计数据,利用地理信息的多维分析功能,将其一并显示在地图上,就能形成分专题的经济地图。

    (5)数据信息报送系统。实现数据库资料的远程传输(或联网直报),必须实现乡镇、街道及部门统计信息化的统一性,待乡镇、街道网络全部开通后,实现网上直报并不难,需要的是我们基本单位数据库软件的报送系统及时跟上。单位或部门的软件,就需要上级各相关部门进行统一规划协调,以达到软件的兼容性和协调性。

    四、衡阳市基本单位名录数据库系统建设的分工和实施

    基本单位数据库系统建设,设计范围广、参与部门多。为搞好基本单位数据库建设,全市各相关成员单位必须协作配合,按如下分工履职尽责:

    1、工商部门:负责协调收集其所属部门相关单位名录信息、各类企业法人及其生产经营性产业活动单位的相关登记注册资料及其更新资料,定期向统计局提供。

    2、国税部门:负责协调收集上缴增值税、消费税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的行政登记资料及其更新资料,定期向统计局提供。

    3、地税部门:负责协调收集上缴营业税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的行政登记资料及其更新资料,定期向统计局提供。

    4、编制部门:负责协调收集各类事业单位和机关单位的相关资料及其更新资料,定期向统计局提供。

    5、民政部门:负责协调各类社会团体法人和其他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居、村委会)及其产业活动单位的相关行政登记资料及其更新资料,定期向统计局提供。

    6、质监部门:负责协调收集单位代码数据及其更新资料,定期向统计局提供。

    7、统计部门:负责利用工商、税务、编制、民政、质监以及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上述信息资料,整理,整合,建立更新全市基本单位数据库。结合经济普查基本单位资料,对各类单位按照不重不漏的原则,进行剔重、补漏和核对,认真做好基本单位数据库的建立、维护和更新工作,并及时反馈给其他部门,同时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普查资料。利用已有的统计信息网,实现基本单位数据录库在网上直接传输、修改和查询。按照资源共享的原则,不同权限和不同需求的用户,可通过网上查询、书面打印等方式,为党政各部门、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公众查询提供相关信息资料。

    总之,充分利用全国经济普查资料和全市基本单位数据库,对我市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情况开展全面深入的分析研究,将为完善经济监测和预警、预报系统奠定基础,可为各级党委政府搞好宏观调控决策、制定和编制衡阳市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对经济信息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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