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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局长在全市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22-03-01 15:11:18 浏览数:

民政局局长在全市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全市村级党组织和第三届村民委员会将于今年上半年任期届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全省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会议精神,我市从今年1至6月份将进行全市村级党组织和第四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要求,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等部门作了大量前期准备工作。今天,专门召开会议进行安排和部署,这标志着我市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正式拉开序幕。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讲几点意见。
    第一、要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好村委会换届选举的相关文件和李部长重要讲话精神
    村“两委”换届选举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法律性很强的工作。刚才,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李勇部长就我市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做了重要的讲话,对这次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提出了非常明确的要求。李部长的讲话为我们做好全市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理清了思路,统一了思想,指明了方向,大家一定要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站在时代和全局的高度,认真学习好、传达好、贯彻好。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村级党组织和第四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李部长的重要讲话要求,自觉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高度出发,紧密联系当前村“两委”选举中出现的一些值得重视的新情况、新动向,深刻认识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不断增强做好选举工作的自觉性,切实抓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第二、突出重点,攻克难点,切实做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我市自2000年进行村级体制改革,实行村民自治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全市各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和各级民政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已顺利完成了三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通过选举,一大批思想好、作风硬,能带领群众致富的农村能人进入了村干部队伍,为加快我市的新农村建设,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确保农村基层的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总结借鉴前三届村委会换届选举经验和做法,此次村“两委”换届选举,先进行村党组织换届,后进行村委会换届。村“两委”选举的重点是村党组织选举,村党组织是村级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发展和完善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首先是完善村党组织的领导机制,促进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党组织换届选举是做好全市村委会换届选举的前提和基础,村委会换届选举要在村党组织的组织和主持下进行。党组织换届选举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扩大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以村级党组织民主带动村委会选举及其他村级民主。村“两委”选举的难点是村委会选举,当前,村“两委”换届选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表现在村委会选举工作中,存在着竞争行为不规范、贿选现象较为突出的现象。因此,要按照两个《通知》和李部长讲话精神的要求,切实抓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要结合村“两委”换届和全市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开展选举中“难点村”专项治理工作。一是要抓好排查摸底。各地要以村委会换届选举为契机,正视本地选举中“难点村”方面存在的问题,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实事求是地建立“难点村”台账。二是要集中力量抓好“难点村”换届选举工作。要逐个分析乡情村情,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实施“一村一策”。通过对“难点村”的突破,确保整个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要依法选举,规范操作,确保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一是规范村民选举委员会产生程序。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必须依法推选产生,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任意指定、撤换。提倡按照民主程序将村党组织负责人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工作,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依法被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应当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所缺名额从原推选结果中依次递补。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不履行职责的,经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村民小组讨论同意,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或者另行推选。
    二是规范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提名方式。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候选人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直接提名产生,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各地要对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资格条件作出规定,引导村民把办事公道、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热心为村民服务的人提名为候选人。鼓励农村致富能手、复转军人、外出务工经商返乡农民、回乡大中专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县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提前离岗或退休干部职工通过法定程序积极参与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的竞争。提倡村党组织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但要从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提倡把更多的女性村民特别是村妇代会主任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
    三是规范候选人的竞争行为。村民选举委员会应积极主动、客观公正地向村民介绍正式候选人的情况。提倡组织候选人同村民见面,介绍治村设想或竞职承诺,回答村民的提问,禁止候选人或候选人指使的人私下拉票。要加强对候选人治村设想或竞职承诺的审核把关工作,治村设想或竞职承诺不得有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相抵触的内容,不得有侵犯其他村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不得有对竞争对手进行人身攻击的内容。要引导候选人着力围绕发展经济、完善管理、改进服务提出方案和措施,防止出现为当选进行个人捐助村内公益事业财物比拼加码的现象。对候选人承诺捐助村集体的资金或物资的分配方案,不应由候选人在选举前或选举后私自决定,而应交由依法选举产生的村民委员会组织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讨论决定。
四是规范投票行为。全面设立秘密划票处,普遍实行秘密写票制度,保障村民在无干扰的情况下自主表达选举意愿。严格规范委托投票,限定选民接受委托投票的人次,禁止投票现场临时委托。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确有必要使用流动票箱的,其对象和人数应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张榜公布。切实维护选举大会的现场秩序,禁止任何人实施向选民展示钱物等扰乱选举现场秩序、影响选民投票意向的行为。投票结束后,应当公开唱票、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
    第四、要扎实做好村民委员会选举相关工作

 一是扎实做好村级财务审计及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要对行使村集体及村民委员会财务审批权和参与村级经济活动决策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开展专项审计工作,在审计中查出的违反财经法纪、乱收乱支、铺张浪费的行为,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及村干部违法违纪的,要提出处理意见,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二是扎实做好新老村民委员会交接工作。新老村民委员会的交接工作,由乡镇政府负责主持,村党组织参与。原村民委员会应依法在规定期限内将印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务账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及其他遗留问题等,及时移交给新一届村民委员会。对拒绝移交或者无故拖延移交的,乡级党委政府和村党组织应当给予批评教育,督促其改正。要耐心做好落选人员思想工作,引导他们积极支持新当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开展工作。选举工作结束后,要及时统计、汇总、上报选举结果,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档案。
    三是扎实做好新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培训工作。选举结束后,各地民政部门要做好新一届村委会成员的培训工作,除了对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进行法律法规等基本常识培训外,还要组织他们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实用技术,增强村民委员会成员坚持党的领导的信念,增强正确执行政策、坚持依法办事、善于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增强带领广大农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本领。
    第五、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提升村民自治水平
    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是党的基层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年来,我市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迈出可喜步伐,特别是在完善制度、加大投入、规范运作上取得明显成效。组织机构进一步健全,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合力进一步增强。此次村“两委”换届选举的目的是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各地要以换届选举为契机,以保障人民群众“四权”(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为重点,切实把村民自治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一是要健全村务公开制度,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要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的内容,规范村务公开的形式。各地要认真编制村务公开目录,凡是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要求公开以及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必须坚持公开。要规范设立固定的村务公开栏,并通过广播、电视、民主听证会等有效形式公开有关事项。农民群众对村务公开涉及的内容有不同意见的,要及时组织调查,迅速解释答复。
    二是要规范民主决策机制,保障农民群众的决策权。完善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议事规则,畅通农民群众的利益诉求渠道,引导农民群众规范有序参与村级公共事务的决策和管理。凡是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都要实行民主决策,事前要向村民或村民代表公告,广泛征求意见,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事后要及时公布表决结果和实施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依法形成的决议事项,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
    三是要完善民主管理制度,保障农民群众的参与权。指导村委会制定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财务管理制度等,明确村干部的职责、村民的权利和义务、农村事务工作程序等,用制度规范村干部和村民行为,动员村民积极参与农村事务管理,增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
    四是要强化村务管理的监督制约机制,保障农民群众的监督权。大力推行民主评议村干部工作制度,通过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座谈等形式,把群众满意与否作为衡量村干部是否合格的标准,确保村干部在农民群众的监督下开展工作。要以维护农民群众的权益为重点,围绕党的农村政策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村干部任期和村集体财务的审计工作,严肃查处侵犯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和涉农违纪违法案件,切实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
    第六、要加强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
    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是关键。要按照《通知》和李部长的要求,健全和落实领导责任制,加强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要完善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是统筹协调村“两委”换届选举的领导部门,要加强对村“两委”选举工作的指导。各级民政部门是指导村委会选举工作的职能部门,要切实发挥好职能作用,认真抓好村委会选举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村委会选举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民政部门要及时向组织部门多请示、多汇报、多沟通,主动配合好组织部门的工作。当前,各级民政部门要抓好《通知》的学习和宣传工作,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和公开栏、黑板报、文艺演出等形式,迅速将这次会议精神原原本本地传达给广大农村干部群众,迅速组织广大农村基层干部认真学习文件。各种学习宣传活动要力求实效,使千万农民群众和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充分认识到加强和改进村委会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里的精神上来。
    同志们,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情况复杂、工作繁重、任务艰巨。现在农村形势发展很快,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我们要根据农村基层的实际情况,大胆创新农村民主形式,丰富民主内容,拓展民主渠道,全面提升村民自治水平。要以学习推广“四议两公开”工作方法为契机,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推广各地在村委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发展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各项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确保党的领导地位,确保村“两委”工作协调,确保村民行使自治权利。
    最后,预祝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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