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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道路交通安全规划(2010年至2012年)

发布时间:2022-03-19 15:04:59 浏览数:

为构建平安、和谐××,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全力预防和减少我县道路交通事故,有效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把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和打造“平安××”的一项重要措施,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二)总体目标  

通过努力,力争使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达到“机制健全、设施完善、畅通有序、管理规范”的程度,实现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死伤人数的最终目标。  

至2010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11人以内;2009年至2012年,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实现逐年下降,到2012年不超过7.0人/万车;2012年全县道路交通事故致死率基本保持前三年的平均数。  

(三)具体目标  

1.2010年至2012年,全县交通事故发案势头得到有效遏制,道路事故死亡人数保持平稳趋势,确保“零”增长。  

2.2010年至2012年,低驾龄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死亡事故数量占比要有逐步下降。  

3.2010年至2012年,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恶性交通事故。  

4.2010年至2012年,全县保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死亡事故零发生。  

5.2012年,全县摩托车驾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90%以上,其中城区达到95%以上,农村地区达到85%以上。  

6.2010年至2012年,摩托车的上牌率城区达到95%以上,农村地区达到85%以上。  

7.2010年至2012年,行人、非机动车遵章率明显提高,其中城区道路行人守法率达85%,农村道路达75%。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建立政府主导的社会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体系  

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协调相关部门,逐步建立由政府主导,公安、交通、农林水利、司法、教育、宣传、文化、广电等部门有明确职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有明确要求,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体系。  

2.建立交通安全宣传长效机制  

督促各乡镇和部门制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的“五进”活动,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实现交通安全宣传经常化、制度化。  

3.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中小学法制教育内容  

督促教育部门建立更广泛的交通安全公共教育计划,将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学习和教育纳入中、小学的法制教学大纲,成为在校中小学生的必修课程,将学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纳入德育品行评定。至2012年,在校中小学生对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律、法规知悉率达95%以上,行走规范率达90%,交通违法行为逐步下降。  

4.探索建立专业化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体制  

积极研究和探索进一步实现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专业化的改革措施。至2012年,逐步建立专业化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培训中心,并结合“五五”普法,使机关、企业、乡(村)居、家庭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认识明显提高,全民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有大幅度提升。  

(二)提高驾驶人安全素质  

1.强化驾驶人培训  

进一步深化机动车驾驶人培训制度改革,有效结合驾驶人培训市场化运行与严格监管和资质管理,尽快形成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市场化驾驶人培训体系。不断改革驾驶人培训的内容和方式,把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培养文明驾驶意识作为驾驶人培训的首要内容。严格对职业驾驶人,特别是大客车、危险化学品车辆驾驶人和学校校车驾驶人的再培训。至2012年,形成驾驶学校运行有序、管理部门监管有力的驾驶人培训体系,以及科学、规范的驾驶培训方法与内容、培训车辆与规模、培训场所与行驶路径。  

2.严格五类车驾驶人考试机制  

建立严格、高效的五类车驾驶人培训、考核、监督与管理机制,全面提高五类车驾驶人素质。形成完善低驾龄五类车驾驶人交通死亡责任事故与考试员责任相挂钩的机制。  

(三)改善道路安全性  

1.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审核制度  

建立有效的道路交通安全审核机制,不断提高道路基础设施的安全性。凡涉及与交通有关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确保交通安全设施在新建、改建道路时与道路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对交通安全设施达不到标准的道路不得验收和使用。  

2010年至2012年,初步建立起较为完善有效的道路安全审核机制。至2012年,新建道路的安全性得到明显提高,新建道路基本消除明显的交通安全隐患。  

2.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和交通安全设施  

协调各道路交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大对已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和隔离、防撞等交通安全设施的投入,完善交通安全设施,明确道路交通安全配套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渠道。加强对急弯、陡坡、傍山、临水临崖路段的管理,增设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提高公路行车的安全性。  

至2012年,基本建立与道路建设相配套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资金投入制度,新建道路具备完善、科学、合理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旅游线路和县级公路的标志设置率达100%。  

3.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的治理  

要通过对事故特点的分析,主动会同安监、交通、规划建设等部门科学确定事故多发(点)段,交通、规划建设等部门要根据公路建设技术标准和城市道路建设标准,全面整治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和安全隐患路段。公安、交通、规划建设等部门制定要交通事故多发路段的排查、治理规范和标准,建立事故多发路段鉴别评价、监督和整治后评估体系。对重要路段的治理,交通、公路建设等部门要制定治理方案,加快治理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及时进行验收和评估。至2010年底,完成全县危险路段整治,整治率达到有关要求。  

4.采取全面措施,确保道路行车安全  

对于不能得到及时治理的事故多发路段,要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加以改善,如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警告标志,加强路段管控和提醒驾驶人安全驾驶等。对于不具备客车通行条件的路段,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禁止大客车通行。加强与城管部门协作,合理规范市场通道,取缔行车道上的摆摊设点、以路为市的占道行为,确保道路畅通。  

(四)加强机动车辆管理  

1.严格对报废机动车管理  

工商部门要加强监管,严禁非法收购、解体废旧机动车,禁止非法买卖废旧机动车和零部件,避免废旧机动车和零部件流向社会带来安全隐患。  

2.强化机动车维修等行业监管  

推行“维修-检查”制度,强化对机动车维修行业监管,加大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检测技术研究和应用力度,确保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科学性、准确性,保证在用机动车安全性能适应安全行驶的实际需要。  

3.逐步淘汰低安全性能车型  

至2012年,限制、规范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的使用范围,逐步减少和淘汰安全性能低、排放污染大的机动车,推动我县机动车辆构成向着更安全、更环保、更高效的方向发展。  

(五)强化对运输企业安全监管  

1.强化对运输行业的安全监管  

督促建立由行政监管部门、运输企业、驾驶人共同组成的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管理机制。至2012年,在所有客、危化品运输企业建立起与汽车行驶记录仪相配套、有效的安全行车管理制度。  

2.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的管理  

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行业的协调管理,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大吨小标”和“大罐小车”现象,严格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运输车辆、从业人员的市场准入与管理,严格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运营线路、时间等的审批;督促危险品运输企业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制定详实有效的安全责任制,并对其进行定期检查和安全评估。至2012年,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合格率达到100%。  

(六)严格路面交通执法  

1.实现交通警察安全管理业务培训正规化和制度化。至2012年,实现交通警察安全管理业务培训正规化和制度化,通过定期、系统培训和教育,使交通警察基本素质和执法技能不断得到提高。  

2.不断探索、完善路面执法程序和规范。加强对交通警察路面执法程序、方法的研究,并根据不同的执法内容、执法环境进行不断修改和完善。  

3.加强对重点违法行为的整治。把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酒后驾车、疲劳驾驶、超载行驶、违法超车等)和不戴安全头盔作为长期的路面执法重点,制定近期和远期的整治目标和计划,制定不同重点违法行为的治理方案,包括工作措施、教育与宣传措施、执法方案以及各相关部门的具体职责。  

至2012年,路面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交通事故伤亡人数明显下降,实现三项指标“零”增长。  

(七)初步建成全县道路交通事故急救与救援服务体系  

1.建立道路交通事故快速抢救联动机制  

2010年至2012年,建立由公安、交通、卫生等部门及紧急救援部门共同组成的,包括事故快速反应和信息传输系统、紧急救援与救护预案系统、紧急救援与救护“绿色通道”的道路交通事故紧急抢救联动机制。  

至2012年,初步形成覆盖全县公路网络的交通事故紧急救援网络,建立辖区交通事故现场处置的相互配合、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及时抢救伤员和快速处置事故现场的能力。  

至2012年,大队要与急救中心(站)或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院建立运转畅通、快速处置的交通事故紧急抢救联动机制。  

(八)加强交通事故预防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应用  

1.加强对道路交通事故的分析与研究探讨。  

进一步加强信息技术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的应用,不断完善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先进、高效、实用的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分析系统,更好地为预防和减少交通死亡事故提供依据和措施。  

2.加强对交通工程和交通安全技术的投入与应用  

继续加强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及其设置方法的研究,加强对各种限速设施的应用,全面开展对新型、有效、实用的道路交通缓冲和防撞设施的投入与应用。  

3.采用智能交通技术改善道路交通安全  

进一步加大对智能交通技术改善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资金投入,通过综合应用各种高新技术来改善道路网的安全性,建设面向道路交通安全的智能交通系统。  

4.加强对交通执法装备的应用  

全面落实科技强警,加大对交通执法设备的资金投入和应用;加强新型、高效、实用的交通执法设备,如测速执法系统、酒精检测仪等的开发、升级与推广应用;加强对交通执法设备质量的监督和检测管理。  

2010至20129年,全县所有交警中队达到配备规范、优质的交通执法基础装备标准。  

三、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程  

(一)督促各乡镇政府要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全县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把农村交通安全状况列入各乡镇政府的年度主要考核指标。  

(二)在农村开展广泛、有效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与“关爱生命、安全出行”的人文理念相结合,鼓励农民、外来务工者选乘安全的交通工具和交通方式。  

(三)协调有关部门,逐步改善现有和新建农村道路的交通标志、标线和交通安全设施,全面提高农村道路设计和建设的安全性能。  

(四)积极探索农村道路路面交通管理运行机制,要有针对性地调整基层交警队的勤务部署,充实警力和配备急需装备,协调乡镇政府参与交通安全整治,加强对农村道路的管控。  

(五)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政策的研究和对道路交通事故、交通死亡事故数据的综合分析与研究,探求不同时期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的发生规律与特征。   

(六)成立道路交通事故预防领导小组,学习国内先进的交通事故预防理念、经验和技术,加快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步伐,增强人员交流与技术培训,努力培养一批具有相当水平的交通安全技术与管理人才。  

四、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通过机制创新,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责任制  

1.为有效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作为我县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工作。  

2.探索建立县级道路交通安全常设机构,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工作格局,实现道路交通事故预防与交通安全管理的全面规划、综合协调和系统实施。  

3.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办法,从组织机构、管理职责、执法保障、考核奖惩、责任追究、经费保证等几个方面,进一步明确宜川县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的目标和任务。  

4.制定停车场规划建设和机动车停放管理办法,使我县的停车场管理做到有法可依,以缓解目前“停车难”压力。  

5.各乡镇政府要建立专业化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构,实现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专业化、规范化和社会化。  

(二)采取扶持政策,促进农村交通可持续发展  

1.在农村道路建设方面给予政策优惠。  

2.通过政策引导和税费优惠等措施,逐步淘汰安全性能差的低速货车,全面提高农村道路交通工具和运输工具的安全性能。  

3.实施扶持农村客运发展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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