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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三排查三清零”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8-27 23:32:12 浏览数:

 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三排查三清零”工作实施方案

 各镇人民政府: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开展“三排查三清零”工作的通知》(X 脱发〔2020〕4 号)、X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开展“三排查三清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 建发〔2020〕72 号)、X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 X 市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全面开展“三排查三清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 住建发〔2020〕46 号)、X 县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 X 县进一步提升农户住房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 政办发〔2020〕12 号)、X 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X 县脱贫攻坚巩固提升百日行动十项工作措施的通知》(X 脱贫发〔2020〕27 号)和 X 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X 县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巩固全面开展“三排查三清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脱贫发〔2020〕29 号)文件要求,聚焦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认识如期完成住房安全有保障任务,全面实现脱贫攻坚圆满收官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清醒地认识我县决战决胜脱贫攻坚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差距,切实扛起政治责任,采取超常措施,坚定信心、横下决心,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紧抓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紧盯问题短板,紧扣时间节点,不停顿、不大意、不放松,全面扎实做好我县农户住房质量安全提升工作,建立健全农村住房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补齐农村住房安全有保障方面短板弱项,做到问题清零,全面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二、 工作任务

 (一)排查政策落实,脱贫任务清零

 各镇要对标住房质量安全提升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和完成时间节点,对本镇所承担的住房质量安全提升任务进行认真排查梳理,重点关注未脱贫户、已脱贫户、非贫边缘户、脱贫监测户“四类人群”的住房安全情况,准确掌握目标任务完成进度,拿出过硬举措、倒排时间节点,逐个抓紧完成提升改造,确保既定目标任务五月底前见底清零。

 (二)排查存在问题,整改任务清零

 各镇要分层次、分类别建好问题台账,找准问题根源,扎实做好问题整改工作。

 一是做好中央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农村危房改造建新拆旧不彻底问题,各镇要对以拆除重建方式实施危房改造的农户旧房拆除情况逐户进行核查,4 月 15 日前建立台账。对核查中发现未拆除旧房的立查立改,原则上旧房必须拆除,对于不能拆除的,必须进行封存,建立到户台账,并由县住建部门进行逐户核定,5 月底前整改到位;对住房安全标识不到位的问题,要按照 X 县住建局、X 县扶贫办《关于转发 X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X 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迅速开展全省农户住房安全“回头看”的通知〉的通知》(X 政住建发〔2019〕60 号)文件要求,排查建档立卡户的住房鉴定表和实施危房改造的竣工验收表,查看是否全部逐村逐户进行发放,未发放的于 4 月 15 日前发放到位;对卫生厕所建设缺乏明确标准问题,各镇危改人员要及时汇报主要领导,尽快对接实施改造部门,做好农户卫生厕所改造工作,必须于 5 月底前整改到位。

 二是要做好省市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各镇要对照省住建厅 3月 16 日《关于对 X 市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存在问题的督

 办函》问题清单,系统梳理,举一反三,逐项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逐一对账销号,必须于 5 月底前整改到位。

 三是要做好自查存在问题整改工作。各镇要对照危房改造、住房质量安全提升责任、政策、工作“三落实”要求,积极开展自查,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逐项完成整改,必须于 5月底前问题清零。

 四是做好“三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总的原则是边排查边整改、边整改边销号,6 月底前问题清零。

 (三)排查长效机制,漏点短板清零

 各镇要围绕巩固拓展危房改造和住房质量安全提升成果,制定针对性措施固强补弱。

 一是对建档立卡户再次开展住房安全“回头看”。县住建局将按照包抓责任制安排,协同各镇对全县 26688 户建档立卡户住房安全情况进行排查鉴定,逐户填报《X 省农村住房安全排查鉴定表》,优先对未实施危房改造的已脱贫户和 1331 户未脱贫户进行住房安全鉴定,鉴定为危房的立即实施改造;对 2017 年以来已经实施危房改造、住房质量安全提升的建档立卡户全面进行回

 头看,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6 月底前问题清零。

 二是立即组织开展边缘户住房安全鉴定。县住建局将协同各镇对全县 438 户边缘户逐户进行住房安全鉴定,将住房鉴定表逐村逐户进行发放,4 月 15 日前完成住房安全鉴定及排查表发放工作。对鉴定为危房的,立即启动改造程序,确保 6 月底前达到住房安全目标。

 三是健全“四清一责任”机制。各镇要配合县住建局,按照省住建厅、省扶贫办《关于完善农村危房改造“四清一责任”工作机制的通知》(X 建发〔2019〕1232 号)文件要求,并根据建档立卡户住房安全“回头看”、边缘户住房安全鉴定及危房改造情况,建立健全建档立卡户和边缘户“帮扶对象、住房鉴定、危房改造、质量验收”清单,于 6 月底前完成,并实行分级分部门签字背书制度。

 四是完善住房安全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充分发挥县、镇、村三级联动机制作用,及时掌握建档立卡户和非贫边缘户住房安全情况,对住房鉴定为不安全的,立行立改,做好动态帮扶,解决住房安全问题。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全面启动

 各镇要结合本方案,迅速制定本镇“三排查三清零”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总体目标、工作内容、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尽快进行工作部署,抓紧推进工作落实。

 (二)开展专业技术培训

 2020 年 4 月 3 日,县住建局将对各镇分管领导、业务干部、县住建局参加住房安全鉴定及住房质量安全提升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明确住房安全鉴定标准、改造程序要求。未参加培训人员不得参与住房安全回头看、住房鉴定和住房质量安全提升工作。

 (三)积极做好“三排查”工作

 各住房质量安全提升领导包抓小组要协同各镇严格按照省市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相关文件要求,做好农村危房改造问题排查的政策把关、业务指导,各镇危改办要积极与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及时掌握“三排查”工作情况,同时将各村“四支队伍”反馈到镇的排查结果建立台账,上报县住建局。

 (四)统筹推进工作落实

 各镇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职责分工,统筹做好“三排查三清零”相关工作,确保住房质量安全提升任务、住房安全“回头看”、问题整改等工作压茬推进,按时限要求完成。6 月底前,完成建档立卡户住房安全“回头看”、边缘户住房安全鉴定及改造工作,完善相关档案资料。

 (五)问题清零整改提升

 6 月底前,持续补齐短板弱项、持续整改存在问题、持续完善长效机制,巩固“三排查三清零”工作成效,做到排查无漏项、清零无水分。

 四、工作要求

 各镇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相关文件要求,扎实开展三排查、三清零工作,确保取得成效。

 (一)高度重视

 各镇要把“三排查三清零”工作作为脱贫攻坚“收官交账”

 的基础性工作,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分管领导要具体组织实施。排查整改进展情况一周一报,各镇每周四将“三排查三清零”情况报县危房改造脱贫办公室;县住建局将及时进行研判指导,推进工作落实,对各镇“三排查三清零”工作推进和任务完成情况,实行一周一调度。

 (二)夯实责任

 各镇要按照责任唯一原则,责任夯实到人。要确保排查信息精准,住房安全情况必须逐户现场核查,农户危房改造档案必须逐户逐份核实,问题整改情况必须逐个闭环销号。

 (三)严格督导

 县住建局要充分发挥包抓督查机制作用,阶段性地对各镇任务完成情况、问题排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要督进度,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完成既定目标任务。要督质量,及时掌握中省市县各部门督导督查督战情况,对三清零进展慢、质量不高的镇进行挂牌督战。对工作不落实、排查不认真、整改不到位、作风不扎实、敷衍塞责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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