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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暨水利工程建设工作会议上讲话&20200525县级总河长会议上讲话

发布时间:2021-08-27 19:56:15 浏览数:

 在 在 8 2018 年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

 暨水利工程建设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水利部 2018 年第 3次全国河(湖)长制工作月推进会暨第 3 次中央水利建设投资计划执行月调度会商会精神,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总目标,持续抓好河长制、湖长制和水利工程建设工作,努力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强的水利保障基础。

 刚才,鲁小新副厅长通报了全疆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进展情况;杨国华副厅长通报了 1~4 月份水利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安排部署了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讲的都很具体,也符合当前我区水利工作实际。

 下面,我就继续做好当前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和加快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持续发力,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各项工作全面落实 5 月 6 日, 自治区召开了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领导小组组长、自治区总河长总湖长陈全国同志出席会议并

 作了重要讲话,对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进行了系统部署。

 他指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要求,紧紧围绕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以钉钉子精神,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切实把新疆的河流、湖泊,治理好、保护好、管理好,让新疆青山常在、绿水长流。

 他强调,要突出工作重点,按照“1+3+6”的具体要求,切实落实河(湖)长制重要任务。一要贯彻“一条方针”。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为统领,指导新时代水利工作,全面落实河(湖)长制。二要实现“三个目标”。即,组织体系要全到位,确保 6 月底前全面建立四级河长、湖长制组织体系、工作制度体系和治理保护体系;管理保护要全覆盖,确保管理保护从区域到流域、从大河到小河、从大湖到小湖全覆盖;目标任务要全落实,实现河湖源头保护区污水“零排放”,河湖基本生态基流、基本生态用水和枯水期生态基流得到保障,河湖生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建立起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的制度保障。三要抓实“六项任务”。即,严守“三条”红线,管好用好水资源;严格

 空间管控,塑造健康自然岸线;加强水陆统筹,源头整治水污染;坚持分类施策,着力改善水环境;强化系统治理,修复保护水生态;突出依法治水,全面加强监督管理,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长治久清。

 他要求,要以对党、对历史、对人民、对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切实扛起责任、协同配合、抓好落实,确保河(湖)长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健全责任体系,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负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各级河(湖)长要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行职责,各级河(湖)长制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各负其责、相互配合、整体推进。要强化统筹联动,坚持兵地统一、协调推进,部门协同、区域联动,两手发力、社会共治,努力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格局。要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工作名录,构建管护机制,跟踪督导问效,加大经费保障,确保河(湖)长制顺利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有力开展。要严肃考核问责,强化监督检查,加强社会监督,完善绩效考核,严格追责问责,以有效监督和制度促进河(湖)长责任全面落实。要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强大力量,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营造浓厚氛围。

 陈全国书记的讲话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的具体要求,全面部署了各项工作任务,

 我们要认真学习,全面贯彻落实好陈全国书记的讲话精神,切实把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到实际行动中。

 经过一年多的不懈努力,目前,自治区和兵团全面建立了四级河长制、湖长制组织体系、制度体系、考核评估体系。县级以上均成立了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印发了河(湖)长制实施方案,建立了六项制度等,明确了各级行政区总河长,3355 条河流、110 个湖泊分级、分段设立了河长、河段长,湖长、湖片长,设置了河长、湖长公示牌;各级河流、湖泊的“一河(湖)一策”方案已经基本编制完成,“一河(湖)一档”方案正在陆续编制,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重点是,全面贯彻 5 月 6 日自治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特别是陈全国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落实好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河长制、湖长制工作部署要求。重点要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年 一要确保今年 6 6 月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湖长制。2016年 12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后,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地严格按照“四个到位”的要求,全面建立了河长制。今年 1 月,中办、国办又印发《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

 制的指导意见》,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政府办公厅出台了《自治区落实湖长制实施方案》,对全面推行湖长制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实施湖长制的原则、范围、时间节点、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等,要求要按找中央部署,在 2018 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湖长制。鉴于自治区在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过程中,已经对全面推行湖长制工作进行了部署,并且,我区湖泊数量相对比较少、摸底调查工作已有基础、部分湖泊已经明确了湖长等实际,自治区党委科学决策,要求在今年 6月底前,自治区和兵团要全面建立河(湖)长制。针对这一特殊实际,4 月 10 日以来,自治区全面推行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行自治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通知》,印发了《自治区全面建立河长制湖长制验收工作方案》,强调各地要加快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自治区将于 5 月底前对各地州市和兵团师,全面建立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进行验收。各地要按照验收方案,认真组织开展自检自验,擦漏补缺,坚决确保在 2018 年 6 月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湖长制。

 二要完善组织体系,加强对河(湖)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为了进一步加强自治区党委对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部分领导岗位调整等情况,今年 3 月,自治区调整了全面推行河(湖)长制领导小组、自治区总河(湖)长和自治区级河流河长。陈全国书记、雪克来提·扎克尔主席,共同担任自治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领导小组

 组长和自治区总河(湖)长;兵团党政主要领导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共同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副总河(湖)长;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自治区党委常委、政府副主席艾尔肯·吐尼亚孜同志担任,副主任由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常委、副司令员孔兴隆,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高志敏、兵团副秘书长张志民、我和兵团水利局局长徐雪红共同担任,从组织体系上,切实加强了自治区党委对地方和兵团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统一领导。近期,自治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在按照自治区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对自治区级 9 条河流的河长、副河长进行调整。各地也要参照自治区河(湖)长制领导小组、总河(湖)长、河(湖)长调整情况,结合领导岗位变动实际,对本地区河(湖)长制组织领导体系及时进行调整完善。

 三要切实加强统一 领导,全面推进地方和兵团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落实。新疆的河流大部分地方和兵团交织分布,因此,地方和兵团共同推动落实河(湖)长制就显得尤为重要。我们要准确领会自治区党委统一领导、兵地一盘棋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的特殊意义,统筹推进辖区内地方和兵团的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落实。地、县、乡级党组织也要按照这一要求,对辖区内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实施统一组织领导、统一安排部署、统一监督检查、统一考核评估。

 四要统筹谋划,扎实落实今年的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任务。

 当前,全面建立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已经进入收尾阶段,验收工作即将全面展开。今后,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将围绕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六项任务展开,着力解决河湖突出问题,强化治理和保护。4 月 28 日,自治区党委常委(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了《自治区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实施意见》《自治区河(湖)长巡查制度》《自治区河长湖长联席会议制度》和《自治区 2018 年度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点》,并以自治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领导小组文件印发各地。5 月5 日,陈全国书记、雪克来提·扎克尔主席共同签发了自治区总河(湖)长 1 号令——《关于各级河长湖长开展河湖巡查的通知》,要求近期各级河长、湖长,要按规定对责任河湖开展巡查、进行深入调研。通过巡查,找准责任河湖存在的突出问题,指导建立完善“一河(湖)一策”“一河(湖)一档”。为了切实抓好 2018 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重点工作,自治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针对印发的《自治区 2018 年度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点》,制定印发了《自治区 2018 年度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点任务分解方案》,各级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也要认真对照《任务分解方案》,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本地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任务和责任,强化督导检查,扎实做好今年的河长制湖长制各项工作,切实把自治区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

 作各项部署落到实处、见到成效。

 二、蹄疾步稳,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加快实施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工作,我们主动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和自治区相关部门的沟通对接,已将国家下达到我区的 254.08 亿元中央投资计划,全部分解下达到各地州市及重大工程项目单位。这些投资计划,目前已到位155.15 亿元中央资金,为水利工程全面加快建设奠定了有力的资金保障支撑。但从截至 4 月底的统计数据看,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突出问题,严重影响了水利工程建设进度,主要表现在:

 一是项目开工率低。从截至 4 月 30 日的统计数据看,今年计划实施的 358 个水利项目,有 340 个完成了前期审批,但只有 93 个项目开工建设,开工率仅为 26%。当前正是水利工程加快建设的有利时期,各级水利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引起高度重视,加快水利项目招投标工作相关进程,已下达投资计划和完成前期审批的水利项目要尽快开工建设,尚未完成前期审批的项目,要抓紧审批进程,尽早开工建设,为全面完成年度资金建设任务争取时间。

 二是中央投资计划执行严重滞后。截至 4 月 30 日,2018年下达的中央投资计划只完成了 17.65 亿元,投资计划完成率仅为 7%。按要求,5 月 31 日前要全面完成 2017 年剩余的中央投资,截至 4 月底,这部分资金仍有 8.3 亿元尚未完成。

 由于中央投资计划执行严重滞后,5 月 15 日,水利部召开的中央投资计划月调度会上对新疆进行了点名通报。

 三是重大工程前期工作推进力度仍需加强。玉龙喀什水利枢纽工程是国家确定新疆今年要开工建设的重大水利工程。目前,该工程可研报告还未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复,批复可研报告需要的 16 项前置要件,尚有 4 项没有办结;大石峡水利枢纽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虽已上报水利部,但仍未获得批复,影响了主体工程开工建设;奥依昂额孜、库尔干、莫莫克 3 座大型水库,修改后的可研报告尚未上报到水利部,影响着工程前期审查进度。

 四是质量安全红线意识不强。部分地州和个别单位对质量安全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全疆仍有 36 个县市未设置质量监督机构。部分工程项目法人组建不规范,职责落实不到位。项目业主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管理不到位,导致部分项目频繁进行设计变更;部分施工企业挂靠借用他人资质,非法转包、违法分包施工项目;一些监理单位监管混乱、质量监督意识淡薄,质量安全红线意识缺位。

 五是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统计是基础性工作,统计数据是领导和决策部门的重要参考依据。从当前的情况看,还存在统计口径不统一、部门与部门之间统计数据不一致,统计人员不固定、统计数据报送不及时等问题。

 这些问题需要引起各级水利部门的高度重视,切实提高

 政治站位,深入查找和分析产生原因,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更加有效的工作举措,尽快加以研究解决,努力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更加坚实的水利支撑和保障。当前,就是要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主体责任。加快水利工程建设是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牢牢聚焦自治区党委“1+3+3+1”工作部署要求的具体体现。各级水利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主体责任,采取切实有力的工作举措,全面加快水利工程建设,努力为打赢“三大攻坚战”提供坚强的水利保障基础。

 二要规范水利建设项目债务管理,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各级水利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近期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政府债务管理相关部署要求,对现有建设项目进行全面系统梳理,严格依法依规管理好水利建设项目,坚决杜绝举债行为。要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有多少钱办多少事的原则推进水利项目建设,确保水利建设项目零举债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三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目标任务落实。针对水利项目开工率低的问题,各级水利部门、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梳理未开工的原因,特别是对于中央投资计划已经下达、资金已经到位的项目,要找准症结,逐一排查,抓紧开工建设。对于已经开工的水利项目,要加快完成实物工程量,确保年度建设目标如期实现。针对中央投资计划执行慢的问题,各级水利部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时不我待、只争朝夕,全面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努力确保中央投资计划如期完成。针对玉龙喀什水利枢纽等重大水利工程前期工作进度慢点的问题,项目业主单位要紧紧围绕年度目标,安排专人跟踪盯办,一个要件一个要件的督办落实,争取尽快完成前期审批。

 四要突出抓好水利扶贫工作。要高度重视水利扶贫工作,着重抓好 22 个深度贫困县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特别是 32 个不通水村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这是脱贫攻坚工作交给水利部门的硬任务。同时,要加强与本地区财政、发改、扶贫等部门的沟通对接,做好涉农资金整合相关工作,争取更多的涉农资金用于水利扶贫领域特别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五要认真做好督查稽察发现问题的整改。各级水利部门、各单位要切实负责,把抓质量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快健全完善质量监督机构,确保水利工程质量安全有部门管理、有人员负责;要高度重视水利工程建设和质量安全督查、

 稽察发现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一项一项拿出整改方案,限期抓好整改落实。同时,要认真分析工作漏洞,完善规章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厅建管处、安监处等处室、单位要及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切实抓好限期整改落实工作。对于整改落实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要挂牌督办,并适时组织“回头看”。

 六要切实抓好工程质量和安全。要始终牢固树立质量安全的“红线”意识,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工程管理等单位责任,强化水利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要切实强化项目审查审批、招标投标、建设管理、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努力确保“四个安全”。

 5 月 3 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水利厅也下发了《关于开展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要求从 5月 3 日至 12 月 31 日,在全疆开展以隧道施工安全为重点的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各级水利部门、各水利建设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专项治理行动,严格按照国务院安委会部署要求,及早部署、认真抓好落实。水利厅将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严格督导检查,督促各级水利部门和水利建设单位全面排查隧道施工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坚决督促抓好贯彻落实。

 同志们,加快水利工程建设是聚焦总目标,服务总目标的具体体现,水利工程建设“黄金期”已经到来。让我们紧紧围绕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总目标,勇于担当、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全面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各项任务落实,全面加快水利工程建设进程,努力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更加坚强的水利保障。

 在县级总河长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县委、县政府决定召开县级总河长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河长制工作有关会议及市级总河长会议精神,安排部署 2018 年全县河长制工作,动员全县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靠实责任,确保河长制工作见行动、见实效。刚才,会议审定了县级 6 条河流“一河一策”方案,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吕县长对今年河长制工作进行了安排,请大家结合实际,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去年以来,全县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全面建立河长制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河长工作体系和工作推行机制,全力推进河道采砂集中治理、入河排污口排查

 整治、日常执法监管等重点任务落实,河流沟道环境面貌得到显著改善,全县河长制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实现了省、市要求的“四个到位”工作目标(工作方案到位、河长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顺利通过了省、市河长制工作验收。但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的看到,个别乡镇、部门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履职尽责还不够有力,协调配合也不够紧密,工作落实上仍有差距,等等。这些问题,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在今年的工作中下功夫加以解决。

 下面,就做好今年的河长制工作,我再强调三个方面:

 一、必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增强全面落实河长制的行动自觉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中央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一项制度创新,也是重大改革举措。对于进一步夯实各级管水治水责任、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一)全面推行河长制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力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生态文明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党的十九大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对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国家水安全作出一

 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并把“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增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意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等内容写入党章。这些重要论述和重大部署,是系统、全面、完整的生态文明战略思想,为我们全面推进河长制、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提供了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各乡镇、各部门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把握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大意义,主动对标中央、省市、县委要求,不折不扣抓好河长制的落实。

 (二)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践行新发展理念的重要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河川之危、水源之危既是生存环境之危,也是民族存续之危,保护江河湖泊,事关人民群众福祉,事关民族长远发展,必须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突出位置。就我县来看,经过全县几代人的艰辛努力,生态建设取得了可喜成绩,形成了在省市叫得响、全国有位次的生态品牌,山清水秀、生态良好成为我们最大的竞争优势和发展潜力。县十七届三次全会确定的建设绿色开放幸福美好新 XX 奋斗目标,第一位的要求就是推进绿色发展。全县上下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全面落实河长制这一治水管水护水的新模式,大力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积极开展水生态治理和修复,以水生态环境的不断优化促进区域生态涵养能力的持续提升,

 为建设绿色开放幸福美好新 XX 提供坚强保障。

 (三)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解决水环境突出问题的重要举措。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水安全呈现出新老问题相互交织的严峻形势。近年来,我们虽然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有效的治理、管理和保护措施,但水生态损害、水环境污染、水资源短缺等方面问题依然突出。群众保护水环境的意识还不强,泾河、汭河、黑河、洪河、蒲河 5 条主要河流河道及重点沟道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问题时有发生;河水污染、河道缩减导致水生态环境的自我调节和修复功能越来越弱,泾河、汭河水质勉强达到Ⅲ类水质标准;一些部门在水环境保护和管理工作上各自为战,出现问题后被动管理,长效管理机制仍未形成,等等。解决好这些问题,必须全面推行河长制,统筹推进河流系统治理和综合整治,尽快弥补水环境短板,不断提升水资源保护、开发和利用能力,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子。

 二、必须聚焦年度重点工作全力推进河长制 任务落实

 水是生命之源,尤其在我们 XX 这样一个干旱少雨、生态地位极其重要的县区,水问题更加突出,更为重要,更是生命线中的生命线。各乡镇、各部门要紧紧围绕推行河长制的目标任务,按照“见河长、见行动、见实效”的要求,对照今天签订的责任目标,逐项列出任务清单,全面落实“一河一策”。

 一要突出源头治理,持续强化水资源保护。按照水岸统筹、规划控制、标本兼治的原则,把源头清理作为管水治水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深挖水环境问题根源,全力消除各类问题隐患。要强化规划管控。统筹考虑水资源条件、环境承载能力、防洪要求和生态安全等因素,加强农牧、林业、国土、交通等专项规划与河流保护规划的有机衔接,注重科学合理规划,坚决摈弃“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模式。严格执行招商引资项目会商会审制度,严把产业、环保等政策关口,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过度消耗资源的项目,坚决不予引进。要严格水资源管理。认真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加强水源地保护,严格落实城区水源地和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区划保护措施,依法清理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建筑,确保城乡居民用水安全。严格控制地下水超量开采,提高水资源利用率,积极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提高工农业用水效率。要强化岸线管控。扎实推进河流管理保护范围划界确权,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严禁以任何名义侵占河道、围垦河道、非法采砂,努力塑造健康自然的河道岸线。要注重源头整治。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主管责任,严格执行河道采砂规划和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大力推进农药化肥减量施用、测土配方施肥、畜禽集中养殖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推广清洁循环生产方式,

 严格控制面源污染,切实提升河流沟道管理保护水平。

 二要突出过程治理,全面加强水污染防治。坚持从大处着眼、从小处着手,注重运用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方式,着力管控各类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行为。要加强日常监管。各级河长要加强日常巡查,定期对所管辖河段、水库进行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破坏水生态环境的突出问题。水务、环保部门要定期对河流水质进行检测,并及时向河长进行通报,确保问题发现及时、处置迅速有力。要加大专项治理。由各级河长牵头,详细梳理汇总管辖河流的污染源,扎实开展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弃土弃渣、倾倒垃圾、水土流失、抽砂采石、侵占河道等专项整治;要结合全域无垃圾专项行动,加大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力度,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开展河道清淤疏浚,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目标。要强化污水处理。精心实施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加快乡镇污水处理站和收集管网建设,实现乡镇污水处理站全覆盖,着力解决污水收集率低、雨污合流等问题。要加快生态修复。以 6 条县级河流为重点,同步推进河岸治理、河道整治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格落实耕地、林地、草地、湿地、河流、沟道等生态空间用途管制,统筹推进治水、治山、治林、治田等工作,加快水源涵养林和护岸林建设,确保河道通畅、水流清洁。

 三要突出执法检查,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解决复杂水

 问题,守护生态文明,必须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综合运用法律手段,做到依法治理。一要完善执法监管机制。水务、环保、农牧、林业、安监、公安等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扎实推进流域综合执法和执法协作,探索多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形成依法管河治水长效机制。要健全完善环境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对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二要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始终以“零容忍”“出重拳”的鲜明态度,持续开展侵占河道、沟道及岸线、非法设置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坚决遏制乱占乱建、乱排乱倒、乱采乱挖、乱围乱堵等“四乱”问题,从严查处涉河涉水案件及暴力阻碍行政执法行为,确保水域环境及河道沟道面貌明显改善。三要推进执法监管群防群治。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大力推进村规民约、治水公约等制度建设,着力把广大党员干部、人民群众、群团组织、志愿者、社会各方力量动员起来、积极性调动起来,广泛参与河道整治、河岸绿化、护水治水等行动,在全社会形成爱水护水、节约用水的良好氛围。

 三、必须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确保河长制工作取得实效 推行河长制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涉及上下游、左右岸,治理战线长、任务重。全县上下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持之以恒,注重协调配合,抓好推进实施。

 一要靠实工作责任。河长制的责任主体是河长,核心是实行党政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负责制。各级河长要切实加强对河流治理工作的领导,定期开展巡河检查,研究解决存在问题,督促指导工作落实,真正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县河长办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承担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河长制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河长制工作落实。各乡镇要细化分解目标任务,确保每个河段、每条溪流、每条沟道都有人抓有人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要加大保障投入。河流管理保护工作内容多、任务重、投入大,县财政局要将河长制工作经费足额列入财政预算,重点保障水质水量监测、规划编制、信息平台建设、突出问题整治及技术服务等工作。县水务、环保、住建等部门要紧紧围绕中央和省上政策导向,精心谋划论证一批防洪工程、水污染治理、流域综合整治、安全生态水系工程等项目,积极争取国家项目资金支持,多方整合涉农涉水资金,为河流治理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三要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微信、电视、网络等媒介,多角度、全方位解读河长制的政策要求,引导群众进一步增强爱水、护水、节水意识,以实际行动参与河流水质保护工作。要聘请老党员、退休老干部等热心人士担任社会监督员和宣传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视察调研,形

 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水环境治理的良好氛围。

 四要强化考核问责。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书记林铎同志“要用制度和述职、考核等办法,督促落实,不能形同虚设”的批示精神,全面加强督查检查力度,严格落实各级河长巡河督查检查机制,县督查考核局、河长办要定期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结果在全县通报。要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机制,严格落实“河长制”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河长制落实不力、渎职、失职、履职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

 同志们,推行河长制、保护水生态,事关生态文明建设,事关长远发展大局。全县上下要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河长制各项任务落实,努力改善全县水域生态环境,为加快建设绿色开放幸福美好新 XX 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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