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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模式需要把握的几个问题

发布时间:2022-02-26 15:20:25 浏览数: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各方努力的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健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模式,在制定规划和实际操作过程中,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必须正确处理中心任务和农村发展的关系,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新农村建设的中心任务。建设新农村不仅仅是建新房、修街道。它最重要、最本源的内容是发展农村生产力、增加农民收入。只有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了,农村经济全面发展了,才能增强自身的活力,才能为新农村建设提供雄厚的物质基础。要继续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促进农业从粗放增长向集约增长转变;发展节约型农业,以节地、节水、节肥、节能为重点,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和农村生活方式。通过增加产量、提高质量、节约成本,提高农业效益。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出发点和归宿。增加农民收入,既要在农业、农村挖掘潜力,更要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寻找出路;既要从当前出发,采取“吹糠见米”显效快的增收措施,又要着眼长远寻求解决农民增收的治本之策,建立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

2、必须正确处理立足当前和着眼长远的关系,把握“三个理念”,抓好“三个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个长期的、艰巨的过程,不能也不应该一蹴而就。各地在制定“十一五”经济社会总体发展规划时,应把新农村建设纳入规划之中,作为重要建设内容。科学制定发展战略,坚持用工业理念谋划农业,用城市理念建设农村,用现代理念教育农民。一是用现代理念教育农民,抓好培育造就新农民的建设。“要想富口袋,须先富脑袋”,“要想实现现代化,农民必须知识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首先要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把培育造就新农民作为一项将农村巨大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的根本措施去抓,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要按照“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新型农民的内涵要求,创建学习型家庭,培育知识型农民,使60%以上的适龄农民成为具有较高科学文化素质和较强就业能力的新型农民或产业工人。二是用工业理念谋划农业,抓好优化发展新产业的建设。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和重要内涵就是发展壮大新产业,依靠具有新理念、掌握新技能的新型农民为发展新产业提供人力和智力支撑,这是富乡富村、转移农民、减少农民和富裕农民的基础和保证。要按照“一村一品”或“几村一品”要求,充分发挥现代农业示范基地的示范、引导和辐射作用,突出特色,打造品牌,增加新收入。三是用城市理念建设农村,抓好整治营造新环境的建设。要按照“工农商建运服协调发展,山水林田路屯综合治理”的要求,抓好科学规划,分步推进炊事沼气化、热水太阳能化、饮水自来水化、电视有线化、网络宽带化、道路柏油化、出行公交化、垃圾日清化、排污专管化、环境生态化。通过设施改造和建设,改善和提升农民的生产和居住条件,引导他们与传统落后的生产生活方式彻底决裂,树立新风尚,营造新环境。

3.必须正确处理客观条件和建设目标的关系,坚持因地制宜,科学有效推进。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并不完全处于同一阶段和发展水平,财政实力也不平衡,新农村建设会存在快慢、高低之分。因此,在建设新农村过程中不宜强调同一个模式,同一种方法或同一个标准,应从自身实际出发,量力而行,注重实效,不搞盲目攀比,避免搞形式主义和形象工程,避免新农村建设运动化。新农村建设不仅是经济发达地区的事,也是欠发达地区的事。毫无疑问,发达地区经济发展领先,在新农村建设中应加大力度,率先垂范;欠发达地区虽然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但也要从当地实际出发,尽最大努力,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以“五新一好”为主要内容的“赣州模式”中的许多成功做法与经验值得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借鉴,但并不是说这个模式就能够到处移植。由于各地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差距很大,新农村建设的侧重点会有所不同。因此只能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不能照搬照套,更不能搞超前消费和过度建设,以此来增加乡村债务和农民负担。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院长温铁军教授在“中国经济50人论坛”上表示,我国农业照搬欧美公司化模式已经导致非常大的损失,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如果继续照搬西方模式,“肯定会一地鸡毛”。此观点是否正确暂且不论,各级做农村工作的领导干部,千万不要被这些观点所左右,应该理性地把这些观点作为工作的参考,而且不能像专家学者那样再争论这“模式”那“模式”,哪个模式都离不开客观实际,都离不开务实的实践探索。农村干部必须要多做“工程师”,少做“设计师”,按照中央和国家的政策和新农村规划,去组织广大群众去施工,才是领导干部的本职所在。

4.必须正确处理农民参与和农民受益的关系,尊重农民意愿,确保农民受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农民既应是建设者,更应是受益者,他们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如何发挥广大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和积极性,关键是处理好农民参与和农民受益的关系。为此,一要将新农村建设与社区经济发展结合起来,使新农村建设能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让农民收入得到更快的提高。二要将新农村建设与农村社区社会事业发展结合起来,使新农村建设能促进农村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让农民分享更多的社会福利。三要将新农村建设与社区民主决策结合起来,使新农村建设能促进农村基层民主化进程,建立在农民自觉、自愿的基础上。贵州遵义市在以“四在农家”(富在农家增收入,学在农家长智慧,乐在农家爽精神,美在农家展新貌)为载体建设新农村活动中,始终尊重农民群众的首创精神,以群众满意不满意、是否得实惠为检验标准,只要农民愿意办的事,就真心实意地支持农民干,创新了农村群众工作路子。赣州在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初始阶段,一些农民一听说要投入资金,又认为政府在搞政绩工程。但当地政府本着政府主导和农民主体的原则,不急躁冒进,不搞强迫命令,先从看得见摸得着的“三清三改”入手,成立新农村建设理事会,派出大批新农村建设指导组下到乡村免费为村庄和农户搞规划,然后选定示范点以典型引路,从而使农民由最初的不理解到等待观望再到积极参与,最后水到渠成。因此,新农村建设切不可脱离实际,违背农民意愿,盲目攀比,而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规划先行,分步实施,示范引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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