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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室工作质量

发布时间:2021-09-28 17:26:09 浏览数:

 消毒供应 室 ( 中心 )工作质量管理 一、物品回收、分类 1、工作人员回收可重复使用后的医疗器械时,应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帽子、手套。供应室物品回收登记本,记录回收日期、科室、物品名称等。

 2、按照规定的路线由专人,用污物回收车或密闭容器等进行回收,用具每日清洁、消毒后备用。

 3、分类应在去污区的分类台上进行,不得出现洁污交叉或物品逆流。

 二、物品清洗 1、手工清洗:

 ①做好个人防护,戴防护手套、眼罩或面罩、穿防水衣或围裙及戴袖套,戴帽子及穿防护鞋。

 ②在去污区专用的清洗池清洗,对于可拆卸的器械尽量拆开再冲洗。

 ③污染重或污染物已干的器械先用酶洗液浸泡 2min 以上后刷洗,仔细刷洗螺纹、缝隙等处。刷子须在水面下操作,以免水滴飞溅形成气溶胶污染环境。

 ④刷子的大小必须符合清洗器械的通道、零件、轴节和齿槽的尺寸,刷子太小,刷毛不能完全接触管壁,刷洗不彻底;刷子太大,刷毛倒伏,降低清洗效果。

 ⑤清洗剂应选用无泡或低泡型酶洗液,以免水下刷洗时操作人员

 的视线被挡住。

 ⑥手工清洗后用自来水漂洗,接着用软水漂洗。干燥后通过传递窗进入清洁包装区。

 2、清洗机清洗:

 分类后的物品应放在清洗架上或篮筐内清洗,不得摞放,器械轴节必须充分打开,容器类物品放在专用冲洗架上清洗,器械表面和容器内面必须充分接触水流;基本清洗过程为:预洗→加酶清洗→漂洗(一漂、二漂)→热漂 90℃(上油)→干燥。

 3、超声波清洗:

 主要清洗细小管腔、针头和较深沟槽的器械,清洗前用冲洗或擦拭的方法尽可能地将器械上大的污染物去除,清洗液要完全覆盖器械。清洗后的器械需漂洗和精洗,干燥后通过传递窗进入清洁包装区。

 三、器械质量检查 1、目测:

 ①清洗质量检查:用肉眼观察清洗后器械必须光洁如新,无残留物质,无血渍、锈渍、污渍、腐蚀斑点和水垢,不合格器械通过传递窗到去污区重新处理。

 ②器械功能检查:检查器械功能的完好性,灵活性、咬合性等,刀刃器械、穿刺针的锋利度及器械是否干燥等;器械功能损毁或锈蚀严重,应及时维修或报废。

 2、精密器械使用带光源放大镜进行检查;每月至少随机抽查 3-5个待灭菌包内清洗物品的质量,并记录,不合格器械重新清洗。

 3、各类器械清洗后,禁止采用放置在空气中自然干燥的方法。

 四、器械的包装 1、包装前检查包布有无破洞;新包布使用前需洗涤去浆处理;重复使用的包布必须一用一清洗,干燥后利于蒸汽穿透。

 2、盘、盒、碗类物品,应单个包装,包装时应打开盖子,多个包装时,所有器皿的开口应朝向同一个方向;摞放时,器皿间用吸湿毛巾、纱布或医用吸水纸隔开,以利于蒸汽的穿透。

 3、需要拆卸的器械应拆卸,剪刀和血管钳等轴节类器械必须撑开;管腔类物品盘绕放置,不可打折,接头的开关应打开,保持管腔通畅,以利灭菌因子接触所有物体表面。

 4、器械包的重量不得超过 7 公斤,敷料包重量不超过 5 公斤。下排气蒸汽灭菌器的物品包装体积不得超过 30cm×30cm×25cm:

 5、灭菌物品包必须包装严密,捆扎松紧适度,包外用化学指示胶带贴封,高度危险性物品包内放置化学指示卡。

 6、纸塑袋包装其密封条宽度应≥6mm,热封机每次使用前检查参数的准确性和闭合完好性。

 7、灭菌包外应注明科室、锅号、锅次、灭菌日期、物品名称、失效日期、操作者(清洗、检查、打包人或代号)。

 五、物品装载 、灭菌、卸载 载 1、装载时物品不要堆放,应用专用的灭菌架或篮筐;各类物品应按要求摆放,器械类包应平放,盆盘碗类物品应斜放或倒立,纺织类物品应竖放,自动启闭式筛孔容器应平放,并打开筛孔;玻璃瓶等

 底部无孔的器吼物品应倒立或侧放;灭菌包内容器开口应一致,以利于蒸汽进入和空气排出;灭菌包之间应间隔一定距离(≥2.5cm),以利蒸汽置换空气;物品不能接触灭菌器的内壁及门,以防止产生冷凝水。

 2、尽量将同类物品同锅灭菌,不同类物品同锅灭菌时,则以最难达到灭菌物品所需的温度和时间为准,纺织类物品应放在上层,金属类物品应放在下层。

 3、装载时消毒员记录灭菌时间、锅号、锅次、物品名称、灭菌包种类、数量等。

 4、关闭启封式容器筛孔;检查包外化学指示胶带变色情况,未达到或有疑问时,应重新灭菌。

 5、检查灭菌包装的的完整性、干燥情况,湿包和有明显水渍的包应视为灭菌失败。

 6、灭菌包掉落在地或误放不洁处,应视为污染。

 六、灭菌物品的储存管理 1、灭菌物品存放区应由专人管理,按规定着装,并注意手的卫生,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2、所有灭菌物品存放前应仔细检查,符合要求才能进入灭菌物品存放区储存。

 3、灭菌物品应放在洁净的橱柜内或存放架上;存放架(橱)必须离地面 20-25cm,离天花板 50cm,离墙 5cm 处储存。

 4、灭菌物品存放区应清洁、干燥。温度应在 20℃-24℃,相对湿度应<70%。

 5、灭菌物品分类放置、位置固定、标识清楚,按有效期顺序排列,严禁过期。

 6、灭菌物品存放的有效期:在温度 20℃-24℃、湿度低于 70%的存放条件下,棉布包装材料的无菌物品有效期为 14 天;未达到温湿度要求为 7 天;医用一次性纸袋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为 1 个月;纸塑包装、医用无纺布、一次性医用皱纹纸及硬质容器的无菌物品有效期宜为 6 个月。

 7、已灭菌物品不得与未灭菌物品混放。

 七、灭菌物品的发放 根据使用科室的需要,按照规定的路线由专人、封闭运送车进行发放,并作好发放时的记录,包括物品发放日期、科室、物品名称、规格、数量、发放者、接受者等内容。发放灭菌物品时应注意:

 1、发放前首先检查包装的完整性,包外化学指示胶带变色情况,有效期或是否湿包。有疑问时,应重新进行清洗包装和灭菌处理。

 2、发放灭菌物品的运送车、容器等工具应每日清洁,有污染时消毒干燥后备用。

 3、从灭菌物品存放区发出的物品不能再退回存放区,可暂存于无菌物品发放处,尽快发放。过期灭菌物品须从存放区取出,重新进行清洗包装和灭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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