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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加强乡镇财政工作的思考

发布时间:2022-02-10 15:14:47 浏览数:
    乡镇财政作为国家财政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处于政权的最基层,是乡镇政府履行各项社会政治经济职能的财力基础。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改革的深入推进,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后,乡镇财政职能发生了很大变化。新时期强化乡镇财政职能,应坚持科学的发展观,从合理划分乡镇事权入手,理顺县乡财政体制,明确乡镇财权,充分调动乡镇政府发展经济、增收节支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加强农村财源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健全乡镇财政职能,规范农村分配秩序,理顺农村分配关系,促进乡镇财政工作稳步推进。
  一、明确监管职能。随着国家取消农业特产税、免征农业税和各项惠农政策的实施,乡镇工作已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乡镇财政工作也要顺应发展要求,转变观念、立足实际、调整思路,积极为发展区域经济服务;要变过去的征收管理型为监督服务型,即负责本辖区各项财政管理事务,全方位监督各项财政性资金的使用以及国有资产、会计工作、政府采购、债权债务清收的管理等。
  二、制定收支计划。要按照《预算法》的规定,负责编制乡镇财政预算,搞好年终决算。要贯彻“厉行节约,量入为出”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确保本级财政收支平衡。要定期向同级人大报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三、组织财政收入。乡镇财政部门要加强与辖区国税、地税部门的联系,主动支持配合征收,确保及时足额完成财政收入任务。要制定财源建设规划,注重培植发展壮大区域财源建设项目,建立辖区重点税源企业台账。乡镇财政所具体负责征收契税和耕地占用税,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严格程序,依法征收,要认真开展税源调查,逐村逐户摸清税源底数,建立征收台帐,引导纳税人自觉申报,主动纳税。要积极开展清缴欠税活动,努力做到应收尽收。
  四、管理财政性资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乡镇财政所负责本服务辖区所有财政性资金的管理,包括乡镇政府、站所和村级组织的所有预算内外资金,对非税收入要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要开展经常性检查,制止各种乱收费,乱罚款等行为,实现对财政资金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五、监管专项资金。主要包括支农、扶贫、救灾、以工代赈、农村低保及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危房改造等专项资金。要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严防截留、挤占,挪用、贪污等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六、强化债务管理。要摸清乡村两级债务底子,分别建立台账,理清债务的性质和责任,有计划的清理乡镇政权建设债务,指导化解村级组织债务,积极防范和降低财政风险。要从严控制新增债务,建立举债项目论证、报批制度。要加强有偿资金的回收力度,确保按期、足额回收。
  七、落实惠农政策。兑付发放粮食直补、退耕还林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和其他惠农资金补贴。强化对惠农政策的实施和监督,实施涉农补贴补助“一卡通”发放,健全农民补贴网络,严格补贴兑付程序,细致工作,确保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八、规范乡村财务。实行“村账乡管、乡财统管”,以乡镇“财务核算中心”为载体,将所有财政性资金和村级集体资金集中到乡镇“财务核算中心”,统一管理,统一核算。要按照财政、财务制度的规定,规范账目管理,监督财务收支,提高村级资金的使用效率,充分发挥财政的监督管理职能。
  九、加强会计管理。要建立健全各项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要对辖区内的所有会计实体的财务会计活动,开展监督检查。要加强会计队伍建设,提高财务会计管理水平。
  十、管理国有资产。要建立国有资产台账,并做到定期清查,有效监管,严防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本服务辖区国有资产的购置、转移、核销等处置必须经过财政所核销后报县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要建立乡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资产的台账,指导集体经济组织有效整合资产,集体经济组织处置资产所得要优先化解债务。
  十一、搞好政府采购试点。配合县财政局进行政府采购业务向乡镇延伸试点,接受委托做好辖区政府采购事务的组织、实施等工作。
  十二、抓好队伍建设。要制定干部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学习,提高综合素质;要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机关效能建设;要搞好财政法制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相关热词搜索: 新形势下 思考 乡镇财政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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