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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假在进行(理论篇):关于暴力抗法事件的几点思考

发布时间:2022-02-16 15:13:48 浏览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颁布实施以来,烟草专卖管理网络的建设不断发展壮大,烟草专卖执法稽查的力度越来越大,影响越来越深,但执法稽查人员屡遭辱骂、殴打、围攻的现象也时常出现。暴力抗法不仅扰乱了卷烟市场的秩序,而且在社会上也造成极坏的影响,危害了 社会的安宁和稳定。笔者就暴力抗法这一丑陋现象作以下几点思考:

    一、暴力抗法的主体、特征、形式及起因

    第一、暴力抗法的主体主要是:

    1、涉及案件的当事人。2、不明真相的旁观者。3、当事人的亲戚、朋友或邻居。4、游手好闲分子和社会无赖。

    第二、暴力抗法的特征主要表现在:

    1、文化层次较低,受教育时间不长,素质不高。2、多次被处罚教育过,心怀不满,并具有一定的反稽查“经验”和“能力”。3、家境贫寒,经济收入较低,企业下岗人员及贫困地区的经营户较为突出。4、暴力抗法具有突发性,当事人事先无准备,对突如其来的执法检查措手不及。5、相当部分抗法事件的当事人有所谓的“关系”和“后台”。

    第三、抗法事件的表现形式有:

    1、围攻、辱骂执法稽查人员,不尊重执法人员的地位和人格。2、在执法稽查人员力量单薄的情况下,以暴力方式哄抢违规物品,转移证物。3、用极不文明的语言恐吓执法稽查人员,妄图使行政执法行为终止。4、指使妇女、儿童、老弱病残人员纠缠行政执法人员,干扰行政执法的进行,本人在幕后策划、煽动。

    第四、暴力抗法产生的起因:

    1、侥幸心理:即采取无理取闹的方法对付行政执法人员,若执法人员欺软怕硬,则有些案件可能不了了之。2、藐视心理:即主观地认为烟草专卖行政执法没有权力抓人,也没有权力搜查,特别是在边远地区,交通不便,执法者人手不足的情况下,此类现象更为突出。3、逆反心理:即此前由于多次违法受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对行政执法人员有一种敌视心理,看到执法稽查人员就“气不打一处来”,导致出现暴力抗法事件。4、仗势心理:即依赖自己的某一位亲戚、朋友、同学在某单位担任要职,事情一旦出现后便有人撑腰、有人说情、有关领导或干部会出面干预。

    二、导致暴力抗法事件的两大因素

    (一)外在因素

    1、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相当一部分企业已资不抵债,“关停并转”后势必造成大量人员下岗、待岗,生活来源得不到保障,老人的就医、孩子的上学、住房等费用更是吃紧,于是就投入少量资金从事卷烟零售业务,而在经营活动中又因违法行为受到过处理,这一部分失业人员怀有抵触情绪,极易发展为暴力抗法的行为。2、极少数具有一定地位和身份的领导干部,自己平时不注意学习、改造自己,对自己的配偶、子女、亲戚、朋友的违法行为包庇纵容,不但不从正面引导,遇到违法事件,反而张开自己的“保护伞”,为他们东奔西走地说情拉关系,助长了当事人的违法行为。3、农村家族势力和其他“帮派”势力同样不可掉以轻心,他们对待“族人”中的违法行为姑息迁就,不问青红皂白和事情的来龙去脉,总是抱成一团来对抗执法行为。4、有的相关部门配合不力,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当烟草行政执法行为受阻时,他们都认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老好人”的思想根深蒂固。5、对暴力抗法的人和事处理缓慢,打击不力,抗法事件发生后调查取证等情况错综复杂,相应措施跟不上来;一方面使责任人“有机可乘”逍遥法外,有恃无恐;另一方面则是挫伤了执法人员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

    (二)内在因素

    1、少数执法稽查人员平时不注重学习、培训,办案不认真,稽查不谨慎,思想工作未能及时到位,不能将严、细、实的工作作风贯穿于整个工作,工作拖拉,说话随便,如此极不负责的工作态度,使被检查者产生对立情绪,很可能不愿配合我们的执法检查,发展为公然抗法。2、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稽查队伍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因工作需要,而从社会上招聘的部分稽查人员素质相对较差,工作不安心,思想不坚定,更存在“不得罪人”的思想,形成了“身在曹营心在汉”的现象,不能从思想上、作风上、纪律上、品德上与烟草执法稽查的标准相一致。加之业务生疏,办事能力极差,造成执法不力,其后果是抗法者愈加目无法纪。3、行政执法稽查的方法简单,不能准确地按操作程序进行,有的态度生硬,被检查者难以接受,导致矛盾激化和暴力抗法行为的“升级”。4、行政执法过程中重检查处罚、轻宣传引导,没有作到宣传教育与打击处罚相结合,与零售户之间缺少必要的沟通,不讲明道理和理由,使有些违法户也不知道为什么就被行政处罚。因此,我们在行政执法的过程中必须作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注重教育引导工作,使违法户知道“所以然”,这样做起工作来肯定会顺畅得多,能最大限度地避免暴力抗法事件的出现。5、不秉公执法和一视同仁,同样的违法事实能产生两个处理结果。有些行政执法人员办案过程中讲情面、拉关系,产生一些不公平的现象,于是就会有个别违法户产生逆反心理,专门给行政执法工作制造“绊脚石”。

    三、打击和解决暴力抗法的手段、对策

    1、依靠政府、协同作战

    去年,江苏烟草行政执法系统抓住《江苏省烟草专卖管理办法》施行的契机,请政府出面,与地方各级行政区域签订了责任书,这一活动是非常有效的。历年的实践工作证明,离开地方政府的关心支持,我们的烟草行政执法将无从下手。我们必须用新的理念认识执法工作的地位。暴力抗法事件是一个社会问题,处理这样一个极其复杂的社会问题,当然应得到社会各界的关心、理解、支持。处理抗法事件,光靠烟草行政执法主管部门无济于事,要想完善解决,必须在政府的监督下,协同公安、工商、技监等部门,尤其是公安部门,运用法律武器整治这一社会毒瘤;要把解决暴力抗法问题提到维护法律尊严、推进法制建设、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高度,提到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来认识;正确处理好执法与稳定、执法与教育、执法与改善经济环境三者的关系。这里要提请政府把防止和解决暴力抗法事件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纳入各级政府的社会治安综合目标管理,以使各级行政执法部门通力协作,联手出击。作为职能部门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要遵循“预防为主,适度处罚”和“严肃查处”的原则,尽可能减少或避免发生暴力抗法事件,尽最大努力将抗法事件减少到最低程度。所谓“预防为主”就是经常细致地分析市场动态,没有出现的问题要想到,已经出现的问题要看到,已经看到的问题要抓到。所谓“适度处罚”,就是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罚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所谓“严肃查处”,就是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不冤枉“守法者”,绝不姑息“违法者”,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一定要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另外,当暴力抗法事件发生时,有必要及时与新闻媒体取得联系,争取他们的支持,在最短的时间内,取得第一手资料,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给予曝光,利用反面教材警示和鞭策广大零售户,守法经营,服从管理。

    2、学法懂法、依法行政

    中国是一个法治国家,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各种各样的法律条文必将得到进一步充实与完善,烟草专卖的法律、法规同时也将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知识是法律意识的基础;法律观念是法律意识的灵魂,体现着人们对法律重视遵守的程度。邓小平同志早在1986年时就指出:“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回顾《烟草专卖法》颁布十多年来,我们烟草人在进行法律宣传中倾注了大量的心血,同时给烟草行业的经济发展增添了生机和活力。当前,我们有必要采取形式多样的法规宣传教育,让依法治烟成为各级政府和有关协作部门的自觉行为,在社会各界和公民的理解支持下大造声势,为依法治烟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

    社会大家庭中毕竟还是守法的多、违法的少,实际工作中面对守法户也好、违法户也好,都应力求将法制教育宣传时刻作为我们工作实施的重要内容。相信通过我们的敬业精神,广大零售户和消费者就会成为我们的知心朋友,给我们的行政执法工作带来意想不到的效果。

    3、加强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

    1、“正人先正已”。从目前暴力抗法事件来看,的确是我们队伍中有些人员法律不精通、业务不熟悉、工作有失误所造成的。因此,加强业务学习,增长知识才华是迫在眉睫的首要工作。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克服特权主义和居高临下的思想观念,坚持严肃执法,保持执法稽查人员良好的形象和健康的心态,从人为因素上减少暴力抗法事件的发生。2、执法人员少,范围广是一个现实存在的问题,可以动员营销网络的一线人员配合执法人员在市场上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特殊情况下充当“协管员”。因“人多力量大”对违法当事人有一定的震慑作用,因此烟草系统内部培训专卖执法稽查专职人员的同时,也应对营销网络的一线人员进行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培训、辅导。3、加强内管力度,烟草系统“两块牌子一套班子”,既担负着专卖管理职能,又担负着卷烟销售任务,因此,强化内部经营行为的管理尤为重要。销售渠道的人员往往是直接与零售户打交道,他们的一言一行对卷烟零售户的影响很大,形象如何直接关系到行政执法是否能顺利进行。必须动员他们不卖大户、不乱渠道进货,不违反价格政策,对烟草行业不利的话不说,对烟草行业不利的事不做。严格治理内部经营行为,在市场检查过程中必将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4、保持执法稽查队伍的稳定性和纯洁性。由于大部分稽查人员是临时工,在招聘过程中必须遵守“任人唯贤”的用人原则,上岗前认真做好系统的培训工作,对于被选派到稽查岗位上的同志,只要能力不断提高,工作扎实有效,就应受到重用,不能因为一点点问题就解除劳动用工合同。还应当说明的是,如果将这些人员解聘,他们回到社会可能会或多或少地给专卖管理工作增加难度,因为他们具有烟草专卖管理工作经验和熟悉行政执法程序,其应付检查的能力也同时增强。当然有重大违规者另当别论。

    4、领导重视、加大投入

    专卖执法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因此各级领导都要重视烟草专卖管理工作,关心烟草专卖执法人员的工作、生活、学习情况,了解他们的苦与乐,充分调动他们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鼓励他们甘为烟草事业献青春。同时加强行政执法的装备,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从工作出发,把交通、通讯、影视、防护等装备配置完好,实现办案装备现代化,增强快速反应能力和紧急情况下的应变能力,以适应新形势下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的需要。

    综上所述,实际工作中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对此我们应采取的态度是:一、不害怕,二、认真对待。要为捍卫法律的尊严而干,为保障国家财政收入而干。广大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只要不断勤奋学习、充实自己,讲究执法艺术、熟悉执法业务,处处高标准、严要求地依法治烟,依靠党和政府开展扎实有效的工作,烟草专卖大旗定会更加鲜艳夺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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