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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璧山县水库安全工作刍议(彭通光)

发布时间:2022-02-20 15:15:53 浏览数:
  摘 要:本文介绍了璧山县水库基本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了相应的安全工作措施,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关键词:水库 病险 安全 措施

1璧山县水库基本情况及存在问题

建国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国家水利部和重庆市水利局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璧山县水利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截止目前,全县已建成各类水利工程9245处。其中,中型水库2座、小(一)型水库16座、小(二)型水库70座、石河堰226道、引水渠71条、山平塘2641口、农村小水电站7座、机电提灌站397处、微型水利(蓄水能力200m3~1000m3)5815口,水利工程蓄引能力为达到10682万m3,其中水库蓄水能力7878万m3。

水利工程遍布全县各街道、镇乡,对抗御自然灾害,夺取农业丰收,保障城乡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也为城乡人民生活、厂矿企业生产用水提供了宝贵的水资源。但由于水库先天不足、运行时间久、遭受各种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大量病险水库,给水库正常运行带来了安全隐患。经过大坝安全鉴定,在已建成的88座水库中,有79座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病害、病险,占89.77%。从1998年10月至2008年10月,历时10年之久,国家和地方共投入资金5718万元,其中,国家资金(国债)5034万元,现已整治完工75座,其余的4座预计在2009年汛期到来前整治完工。造成病险水库多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三个方面:

1.1水库先天不足

璧山县的水库工程多数是在50~70年代修建的,由于受建库时的经济、技术、社会等条件的限制,加之当时的“三边”政策(边设计、边施工、边运行)影响,部分水库没有按正规程序设计和审批,造成部分水库施工质量较差,先天不足,工程建成后就成了病害工程。

1.2水库严重老化

全县水库经过长时间运行,加上维修资金短缺等多种原因,造成大部分水库严重失修。据普查,全县88座水库中,50年代建成的59座、60年代建成的8座、70年代建成的18座、90年代建成的2座、21世纪建成的1座,分别占水库总数的67.05%、9.09%、20.45%、2.27%、1.14%。由于水库设计标准低、施工质量差、隐患多、水文资料不齐全、年久失修等原因,造成水库大坝渗漏、滑坡、放水设施垮塌、闸门启闭失灵、溢洪道被冲垮及堵塞等问题。

1.3水库受灾严重

2006年百年不遇的特大旱灾和2007年百年不遇的特大洪灾和2008年“5.12”汶川特大地震的影响,使全县相当一部分水库大坝裂缝或遭受损坏,从而新增了一批病险水库。

2璧山县水库安全工作措施

璧山县针对水库存在的主要问题,采取了相应的安全措施,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2.1成立组织机构,全面落实责任

近年来,璧山县高度重视水库安全工作,把抓好该项工作作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一项德政工程,作为强化农业基础地位,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一项基本任务。为了加强对全县水库安全工作的领导,县水务局成立了水利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第一责任人),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抓好全县水库安全工作。

为了把水库安全目标落到实处,责任到人,璧山县从两个方面狠抓了水库安全工作。一是以璧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名义下发文件,明确了全县88座水库的防汛安全第一责任人、第二责任人、第三责任人,并在《璧山报》上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二是县水务局对直属的12座水库的安全工作落实了目标考核办法,把安全工作作为水库管理单位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年终评选先进、优秀挂钩。三是将其它小型水库纳入乡镇管理,并将安全工作作为乡镇全年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有力地推动了水库安全工作。

2.2强化安全生产,搞好监督管理

强化监督管理是确保水库安全运行的重要手段。近年来,璧山县切实加强水库安全运行监管工作,由县政府牵头,县水务局、县安监局、县防办等县级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定期或不定期地组职技术力量深入到水库现场检查安全工作,督促和帮助水库建立健全安全运行相关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及时整改各种隐患,努力消除不安全因素。与此同时,县水务局还专门设置了“安全生产办公室、水务工程管理站、农村水利科”等机构,具体负责监管水库安全工作。近年来,由于水库监管到位,措施得力,确保了水库安全运行,取得了较好效果。

2.3强化建设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近年来,璧山县水利建设得到国家水利部和重庆市水利局的大力支持,各级政府投入大量资金,安排整治病险水库达70余座,2007年6月还开工建设了三江水利工程(中型水利工程)等一批骨干水利工程。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璧山县切实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制和公示制”等“五制”,同时,对每个项目都配备有1名质量监督员,具体负责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监督和跟踪,对于小(一)型及其以上水库的整治,还委托了专门的施工监理单位进行现场监理。工程竣工后,按照技术要求,严格工程验收,确保了工程建设的质量。

在水库施工安全方面,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准入制度。如金堂、同心、大沟、水爬岩等水库的整治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施工企业必须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进住现场的安全员持有安全员上岗证。加强日常安全监管,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因而没有发生大的质量和安全事故,确保了工程建设安全。

2.4明确专管人员,确保大坝安全

为了将水库安全责任落实到人,璧山县水务局在全县88座水库均配备了具有相应业务水平的大坝安全管理人员。其中,中型水库配备有大中专毕业生担任管理人员;小(一)型水库和重点小(二)型水库配备有专管员;其余小(二)型水库由村社集体管理,相应明确了管护人。在监测方面,全县有2座中型水库和2座小(一)型水库建有自动化观测设施,实现了自动化监测,其他水库实行人工监测。水库管理单位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建立健全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对大坝进行安全监测和检查,切实做好大坝的养维修工作。重点水库配备了充足的防汛抢险物料,从多个方面保障水库大坝的安全。

2.5强化预案编制,建立抢险队伍

一是完善防洪预案编制工作。近年来,璧山县狠抓了水库预案制定和修订完善工作。现已编制和修订完善了2座中型和72座小型水库的防洪应急预案,2座中型水库预案获得县政府批复,72座小型水库预案获得县防汛指挥部批复。

二是加强防洪抢险队伍建设。为了切实抓好水库防汛抢险工作,璧山县加强了应急抢险队伍建设,今年6月,由34名基干民兵组成的抗洪抢险应急分队在大沟水库开展了为期半个月的集中训练,增强了应急抢险能力。

2.6深化体制改革,强化建后管理

为了加强水库建后管理,充分发挥水库效益,璧山县积极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国务院国办发[2002]45号和重庆市渝府发[2003]26号文件精神,结合璧山实际,制定了璧山县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璧山县政府于2004年以璧府发[2004]16号文件对全县88座水库的定编、定岗、定员进行了明确,水管单位体制改革工作于2008年9月通过了重庆市政府的验收:全县88座水库、2个灌区共设80个水管单位。其中,纯公益性水管单位18个,准公益性水管单位61个,经营性水管单位1个,共核定人员编制129人。在80个水管单位中,县级财政全额拨款的水管单位12个,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直接管理;乡镇财政拨款的水管单位34个,由乡镇直接管理(或县委托乡镇代管),其余34个水管单位由村社集体管理,实行自收自支,自负盈亏。改革后,对水管单位负责人实行了竞争上岗,对管理人员进行了公开招录,实行了全员劳动合同制,签订了劳动用工合同,参加了社会保险,各水管单位内部分工明确,岗位到人,责任到人,从而确保了水管单位的正常运转和水库工程作用的充分发挥。

作者简介

彭通光(1963~),男,汉族,璧山县水务局从事地方电力及水利工程管理工作,高级工程师,县水电学会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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