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扬范文网
当前位置 首页 >工作计划 >

浅议强化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工作长效机制

发布时间:2022-04-03 16:10:59 浏览数:

 
    摘要:当前,首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化,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遇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结合首都实际,建立科学的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势在必行。
 
    关键词:国有企业;廉政建设
 
    刚闭幕不久的党十七届四中全会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做出战略部署。党中央在《决定》中告诫全党,“党的先进性和党的执政地位都不是一劳永逸、一成不变的,过去先进不等于现在先进,现在先进不等于永远先进;过去拥有不等于现在拥有,现在拥有不等于永远拥有。”党中央的告诫发人深聩,令人警醒。强化党风廉政工作,是巩固党执政基础,加强党的建设一项长期的、艰巨的重大政治任务。国有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命脉和基础,承担着重要的经济、政治、社会责任,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工作,有效应对企业改革、经营管理、外部环境等各方面存在的挑战,必须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创新的精神,把建立党风廉政长效机制放在突出的地位抓好抓实。
 
    一、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工作薄弱环节
 
    当前,我国国有企业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变化,积极应对国际竞争,通过不断地改革改制,经营管理体制、机制逐步发生深刻变革。与此相适应的党风廉政工作体制、机制也发生转变,在转变过程中,党风廉政工作暴露出一些漏洞和薄弱环节,主要有以下方面:
 
    第一,党风廉政工作体制机制不适应企业发展的要求。一些企业改革改制后,管理模式发生变化,经营实行专业化、一体化、国际化,与经营体制不相适应的是纪检监察组织不健全,人员不到位,各部门协同作战力差,人员素质能力低,党风廉政工作难以得到贯彻落实的问题。
 
    第二,党风廉政制度建设落后,源头治理工作薄弱,对关键岗位、重要环节、领导干部行为缺乏硬性约束,一些制度制定不适应企业经营管理工作高效运作的需要,难以起到规范作用,成为摆设。
 
    第三,缺乏制度监管的有效机制,存在制度不执行和不按制度办事的现象,造成监管不及时和不到位的现象。一些企业领导干部不按程序制度办事、不接受群众监督、让制度流于形式,失去监管功能,使国有资产受到损失。
 
    第四,缺乏严格科学的考核惩处机制。一些企业对党风廉政工作的考核机制、评价机制和奖惩机制不健全,发生问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干部问责流于形式,使党风廉政工作成为企业的软指标,可做可不做,监管失控,放纵了一些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做出违反乱纪的事情。
 
    二、加强和完善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
 
    (一)完善管理体制,强化党风廉政工作机制
 
    国有企业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在实际工作中经常性出现重经营管理、轻党风廉政工作的现象,究其原因,与没有把党风廉政工作确实融入行政首长的岗位职责,没有把党风廉政视为企业管理工作的一部分有很大关系,“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难以协调统一,组织不健全,人员不到位,党风廉政工作成为党委、纪检部门单打独斗,工作开展困难。为此应做到以下方面:
 
    1、积极探索建立适合企业实际的纪检监察垂直管理的模式。在企业内部,实行上挂一级的纪检监察管理模式,由上级纪委对下属单位或部门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或纪检监察员,派驻机构直接向上级纪委负责并报告工作,做好所属系统党风廉政指导工作。对于企业主要领导,由上级主管部门和企业纪委上下监督。通过实施垂直管理模式,增强纪检监察部门工作的主动性,减少各种制约因素的影响,提高纪检监察部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2、认真做好各级干部岗位责任制的完善工作。要把党风廉政与经营管理各项工作一同融入到各级干部的岗位职责中。要落实责权对等原则,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机制。各基层单位及各部门负责人也要明确职责,把党风廉政工作列入日程,同生产经营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纪检监察部门做好分解任务,细化目标,量化考核,确保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逐步形成各部门一齐动手,各方协调完善,各种手段配合运用,全方位、多方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的局面。
 
    3、强化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配齐、配强工作人员。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及时选拔优秀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战线上来,同时注意把纪检监察部门的优秀干部交流到其他部门的重要岗位上去。加强纪检监察监督网建设,培育一支上下结合、监督有效的专兼职监督队伍,发挥专兼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作用。监察部门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和组织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二)硬化约束,创新和完善源头治理各项机制
 
    管理的无序是腐败滋生温床,要实现企业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就要把制度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完善各项源头治理的各项机制,在企业内部形成按制度办事、规范有序运行的良好氛围,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企业经营管理的全过程。
 
    1、大力完善内控制度,建立企业规范运作机制。要整合企业各项业务流程,合理进行责任分配和授权管理。按照相互制约、权力分割、稽核对证的原则,关键岗位要实现不相容职务分离,将权力作适当分解和科学配置,设计环环相扣的互相制衡的严密程序,以保证权力在法制化、制度化轨道上运行。要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及时识别各种风险,制定风险应对策略,构建全面风险管理流程。以全面风险管理为导向,科学合理利用企业各项资源(人员、资金、物流、信息),制定完善人事任免、资本运作、资金管理、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业务管理制度,深化、优化控制程序及措施,及时有效调整和控制经营活动。
 
    2、规范班子议事决策制度,建立民主科学决策的机制。在建立分级授权、审批、预算等内部控制制度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建立完善班子内部议事规程,特别是要规范涉及企业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三重一大”决策,要进一步明确决策流程和决策签字备案办法,明确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决策权限,推行票决制。建立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考核机制、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和规范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实现集体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有效运行机制。
 
    3、大力推行信息技术,建立公开透明风险控制机制。一是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对物资采购、工程招投标等重要项目实行网上招标,规范事务运作,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和市场竞争力,有效遏制暗箱操作、商业贿赂等不正之风,降低成本费用。二是充分运用ERP等信息系统,强化对资产、资金和资源的监管,提高工作效率,节约管理费用,完善信息与沟通机制,完善检查评价办法及日常监督机制,使内部控制有效、高效。三是有效运行网络信息技术,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增强纪检监察部门对经营管理各项业务的知情权,并进一步通过建立党风廉政监督平台和风险预警机制,为纪检监察部门及时有效进行事前监督、过程监督提供保障。
 
    4、以教育为基础,深化和完善教育防范机制。要不断创新建立干部职工党风廉政教育制度。要把廉政教育融入到各级干部群众的在职教育当中,建立干部廉政教育档案,扩大警示教育活动的覆盖面。建立经常性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示范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制度,针对形势变化和党员干部的现实思想情况开展专题教育。要制定执行对领导干部的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警示谈话,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使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要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的方针,通过创新载体、丰富手段、活跃形式,开展廉洁文化建设,增强党风廉政教育的实效性,充分发挥教育的基础作用,构筑起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三)强化群众参与,加强党风廉政监督的长效机制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目的从根本上维护人民群众的各项权益,仅仅依靠纪检监察部门的单打独斗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进一步发动群众,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使群众成为监督党风廉政工作的千里眼、顺风耳、传话筒,拓展党风廉政监督的渠道,加大党风廉政监督的力度。为此,我们应积极探索建立群众参与的各项机制。
 
    1、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公开、公平、公正办事机制。在全面推进厂务公开的基础上,对企业的重要业务、重大决策也要建立分层次公开制度;要建立操作性强的公开措施,要对公开的事项自上而下确定明晰的目录,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产生腐败的所有用权行为都要予以公开。在公开内容上,对办事依据、程序、结果以及群众监督结果都要进行公开,并要明确规定公开方式,把干部行使的权力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要建立对规定公开事项不彻底公开甚至假公开或不公开问题的责任追究制度。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开配套制度,确保群众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利得到实现。
 
    2、进一步建立与职工群众密切联系的信息沟通机制。要大力拓展群众监督反馈的渠道。在各级干部中实行包片联系点制度和结对帮扶的工作制度,建立定期走访基层单位制度,广泛征求广大职工的意见和建议;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把各级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情况,作为工作业绩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建立企业内部信访接待和信息反馈网络,畅通职工信访渠道,建立群众来信来访的受理、核查、督办、反馈一条龙服务体系,依纪依法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实现和维护群众的利益。
 
    3、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职工群众监督评议机制。要加强领导人员及关键部位、重点岗位和薄弱环节的监督,把管人和管钱、管物、管事的重要部门、人员的作风、纪律、绩效纳入职工监督评议范畴,建立定期民主评议制度,监督制约企业各级人员的用权行为。同时,开展“下级评议上级、基层评议机关、群众评议党员、党员相互评议”等形式多样的活动,设立“群众批评意见箱”,努力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继续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通报、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职代会等制度规定,健全责令限期整改制和责任追究制。
 
    (四)强化问责,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考核惩处机制
 
    强化问责和惩处,是惩治腐败和端正党风的有效手段,是保证企业党风廉政工作健康发展的有效机制。
 
    1、建立案件查办和信访处理快速反应机制。加强对重大案件的协调、指导和督办。加强纪检监察、审计、人事、法律以及业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加强同地方纪检、监察、审判、检察、公安等执纪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形成惩治腐败的整体合力。按照“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馈”的原则,明确规定了投诉办结的时限和要求,保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建立督查落实机制,对没有及时查处办理的信访案件要实行问责。
 
    2、建立干部党风廉政科学评价考核体系。着力推动廉政评价制度的规范化。定期开展党风廉政工作考核工作,要综合运用干部在考察考核、经济责任审计、责任制考核、民主评议、信访举报等方面的信息和结果,把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有机结合起来,科学评价党员干部的廉洁从业情况。
 
    3、建立完善党风廉政考核结果运用机制。要建立各级干部廉政档案,把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报告、廉政谈话记录、民主评议情况等,全部归入档案,干部考核和干部提拔时,以廉政档案记录为依据,做到干部监督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干部监督考核情况及时采取相应问责惩处措施,正确把握政策和策略,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综合运用法律、纪律、行政和经济处罚、组织处理等方式和手段,恰当处理,注重效果。
 
    党风廉政建设是一个长期的、动态的、实践的过程。我们要不断总结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工作实践,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各项长效机制,为企业健康协调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参考文献:
 
    1、张深远.论新时期邓小平执政党党风廉政建设思想[D].上海师范大学,2005.
    2、樊平均.在求真务实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J].政工学刊,2005(3).
    3、孙载夫.关于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思考[J].湖湘论坛,2003(5).
    4、裴献华.浅谈新形势下如何强化国有企业纪检监察职能[J].沿海企业与科技,2006(8).
 (作者单位:中国石化山西石油分公司)
 
   
相关热词搜索: 党风廉政 国有企业 长效机制 强化 工作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