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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阅评制度()

发布时间:2021-09-28 12:40:46 浏览数: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阅评制度

  一、阅评领导。人员由中心学校党总支主要负责同志组成。日常工作由中心学校党办负责。

 二、阅评内容。重点阅评各校德育工作方面、教师队伍考核与管理方面、师德师风方面、学校办学行为方面、学校网站和校园广播等方面。

 三、阅评时间。每季度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 3 月下旬、6 月下旬、9 月下旬、12 月下旬进行,特殊情况随时组织阅评。

 四、对学校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错误思潮和言论,应通过学校管理信息形式,理直气壮地及时进行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

 五、各支部阅评情况以信息形式报学校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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