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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房产局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2-02-01 15:20:10 浏览数:

2009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建设局的领导下,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要求,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管理,优质服务,便利于民”的基本工作宗旨,围绕我市房地产业发展工作重点,通过加强城镇廉租住房建设,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增强了房地产市场监管与服务工作力度,巩固了单位机关效能建设长效机制,提高了行业管理与服务质量,确保了全局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完成。遵照上级通知要求,现将我局今年以来依法行政和依法决策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坚持制度落实,认真实施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工作

  加强城镇廉租住房建设,落实党和国家住房保障政策,是市政府近年来为民办实事的重要民生工程之一,也是市政府和市建设局交办我局的年度首要工作任务。一年来,我局在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实施租金补贴,缓解住房困难。继续扩大覆盖面,使享受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的对象更广。对各个社区申报的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入户调查,切实了解其收入状况和住房情况,做到应保尽保。同时坚决查处弄虚作假骗取租金补贴的申请人,使这一政府惠民政策真正落实到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2009年共发放最低收入家庭租金补贴2310户,187万元;低收入家庭租金补贴310户,5.8万元。

  (二)启动实物配租,解决住房困难。去年6月开工建设的清江廉租房小区140套廉租房今年上半年已竣工,针对廉租房房源少,申请人多的实际,为了公平公开公正的进行廉租房分配,制定了《**市陆城城区廉租住房分配方案》,采取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评分的方法,并按分数高低顺序予以配租。市住房保障办在2009年7月成立入户调查小组和评分小组进行廉租房的分配工作,评分结果在电视台、社区、房产局网站上进行了两次公示,并在公证处的监督下进行了楼层房号抽签,135户符合廉租房实物配租条件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已于10月底前全部搬入新居。

  (三)建设廉租房,维护社会和谐。按市政府要求,今年通过多种形式要新增500套廉租房,实际可新增639套。其中清江廉租房小区完成新建140套,水泵厂完成新建166套,松宜完成新建20套。陆城完成改造194套,枝城完成改造88套,松宜完成改造31套。同时于2009年10月动工新建2009年度764套廉租房,力争2010年4月底完工并交付使用。

  (四)加强廉租房档案管理,完善动态审核和退出机制。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对2500份租金补贴档案进行了网上录入、发放管理,同时纸质档案按上级要求进行分社区分类别整理归档,从而大大方便了查询。对于已经享受租金补贴的家庭,年初对其收入和住房状况发生变化的情况进行核实,经过核实不符合享受租金补贴的住户及时取消租金补贴,建立动态的审核管理机制。

  二、坚持规范服务,积极参与效能建设年活动

  (一)加强房政业务工作。全年共办理房屋初始登记671件27万平方米;变更登记112件3万平方米;转移登记872件13万平方米;抵押登记1291件70万平方米。房屋交易协税300多万元,完成房屋登记收入40万元。对招商引资项目,凭与市政府签订的《投资协议书》,办理房屋初始登记的我局实行零收费。2009年,已对**清江纸业有限公司、西孚机械有限公司、湖北中宜绿得食品有限公司、宜昌天安门业有限公司、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东阳光生化制药有限公司等9家单位实行零收费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对枝城港务局的资产重组,我们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不折不扣的完成了政府交办的工作,共测量125幢,43000平方米,发放产权证65本。

  (二)加强房屋安全鉴定工作。随着渔洋一级路改造工程的全面展开,因施工爆破、大型机械进场作业,沿线部分农民与施工企业产生矛盾,农民认为施工爆破等原因不仅影响了正常生活,还对房屋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坏,致使工程不能正常进行。在接到施工企业的电话联系后,我局房屋鉴定工作人员对沿线可能受到损坏的房屋进行了现场踏勘,并对受损房屋出具了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有效缓解农民与施工企业之间的矛盾,为工程的顺利实施保驾护航,确保农民利益不受损害。同时积极配合市教育局按国务院要求对全市所有教学楼进行全面安全鉴定。全年共出具房屋鉴定报告496份,其中简易鉴定报告12份。另处还完成鉴定初次现场踏勘128户。

  (三)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物业管理工作越来越受到市民的广泛关注,物业管理工作的好坏,关系到城市品位和居民生活质量的高低。为此,我们不断转变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新机制,努力扩大物业管理覆盖面,通过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已将“锦绣江南”、“解放农民公寓”项目实行了向社会公开招标,并引进了宜昌“昆达”和“鑫宜”物业公司分别对两个项目实施物业管理。确保了新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覆盖面达到100%;对全市已售公房的庭院实行与社区联手抓创建,积极引导住房业主实行自治管理。今年新增业主委员会8个,使全市业主委员会达到了202个,房改房业主自治的物业管理覆盖面达到了90%。全年,本局组织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培训4次,参训人数达到143人次。我局严格执行维修资金的归集和支取管理程序,截止2009年10月20日,全年归集维修资金65.17万元、已审批支取维修资金40.16万元。同时,强力推进新建工程的白蚁预防工作。今年已对名都花园、锦绣江南、荣祥市场等6个新建项目计19.5万平方米实行了白蚁预防工作管理,截止2009年10月,已签约白蚁预防工程量19.5万平方米,预防施工19.5万平方米,占工程量的100%;征收白蚁预防规费18.3万元,占年计划10万元的183%。

  (四)加强房屋拆迁管理工作。拆迁工作是城市建设中的难点。为服务全市的项目建设,我们把建立规范、健康的拆迁市场作为招商引资、改善投资环境、推进城市建设发展的重要举措。规范拆迁行为,杜绝野蛮拆迁,切实减少拆迁上访,有效维护社会稳定。一年来以优质的服务质量和超常规的拆迁速度完成了兴发、中医院、东阳光、宜化楚星、廉租房、宜华路、陆渔路等19个市政府重点项目,红花、五眼泉、高坝洲、姚家店、枝城等9个乡镇办事处的房屋拆迁调查,核实面积及附属设施调查登记清点工作,累计调查房屋712户,拆除总面积15.1万平方米,其中砖混结构7.1万平方米,砖木结构7.4万平方米,附属设施116项。拆迁服务工作及时到位,从而加快了项目建设进度,确保了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三、坚持依法行政,努力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上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了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

  (一)根据宜昌市建委、宜昌市房管局《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对我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建设、销售等环节开展专项检查,对销售人员组织了两次培训,规范了房地产企业的开发建设行为、商品房预售行为和商品房网上销售合同备案公示行为,严格控制商品房预(销)售审批,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预售许可擅自销售、捂盘惜售、炒作买卖等行为实施了有效监管。通过整治,强化了我市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净化了房地产市场。

  (二)对房地产私下交易、商品房预购人在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私自转让等行为,加强了监管处罚。积极协助税收监管。

  (三)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促进房市健康有序发展。开展市场调研,针对我市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出台了《关于改善群众住房条件促进城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

  (四)把好商品房预售关,严格按《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核发预售许可证,2009年我市共有房地产开发项目9个,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7本13万平方米1028套住宅。商品房施工面积达到18万平方米,商品房销售面积11万平方米。

  (五)规范租赁市场管理,我局与市工商局、市公安局联合下文《关于加强房屋租赁市场管理的通知》,对全市的房屋租赁开展全面清理,实行规范管理。

  (六)简化办事程序,完成房屋登记工作。房屋登记业务依托市行政服务中心,围绕我市重点项目,简化办事程序,继续推行优质服务。制定服务重点项目工作制度,对市重点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实行绿色通道制,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不受休息时间限制,随时受理随时办证,实行全程跟踪,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七)开展治理房地产业商业贿赂专项活动,运用多种形式与措施,加强对房地产交易、房地产中介、房屋安全鉴定等工作单位的自查整改和综合治理,建立了房地产行业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八)建立了信访接待和投诉受理制度。参与市领导接访并根据上级信访批示,进行调查或查档、作出信访答复的房产历史遗留问题7起。

  一年来,通过依法行政教育活动的开展,我局进一步统一思想,扎实工作,适应形势发展,创新工作思路,推进“依法行政,执政为民”工作的开展,:一是继续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二是不断完善制度,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强化服务,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三是加强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四是坚持文明执法与严格执法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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