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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统计法制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2-02-02 15:12:48 浏览数:

根据年初工作安排,为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努力提高全社会统计法律意识,增强各级统计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统计和依法治理的

自觉性,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为统计工作内创和谐、外树信誉和优质服务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2009年我市法规工作通过深入扎实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

实践,认真学习贯彻《统计法》、《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了执法工作,创新了执法理念,注重了执法效力,规范了统

计行为,通过开展一系列专项统计执法检查,使我市统计法制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 制定工作计划,加强目标考核

(一) 印发《2009年全市统计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为切实抓好2009年全市统计依法行政工作,市统计局研究制定了《2009年全市统计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明确了2009年全市统计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一是积极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及

教育培训工作,要结合《统计法》审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及《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出台的重要时机,充分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

念日,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二是积极配合各级人大做好修订《统计法》及《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的各项准备工作,为制定统计

法律法规建言献策。同时,配合省、市人大开展《统计法》、《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做好组织、检查、总结等各项工作;三是继续开展常规及专项统计执

法检查,要抓住普查登记和数据质量抽查等关键环节,集中力量开展经济普查执法检查;同时在全市探索和推广书面统计执法方式;四是开展统计巡查工作。市局将根据全市统计

工作重点继续对县区开展统计工作巡查,充分发挥统计巡查在促进统计法贯彻实施中的重要作用;五是提高统计执法的综合效能,加大查办统计违法案件的力度,对相关责任人要

按《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追究行政责任;六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统计执法内部监督机制,要正确行使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强化统计执法的层级监督和指;七是切实

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要保障必要的执法普法经费、设备及办案工具。

(二)制定2009年统计法制目标考核办法

为强化市、 县区局统计执法目标考核,年初制定出台了《2009年县(区)统计法制目标考核办法》和《XX市统计局科室执法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对统计执法任务进行了量化,并

实行年终考核制,市局各业务科室在局内二级目标考核中占8分。

二、组织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培训活动

(一)进一步推动我市统计“五五”普法工作

为深入开展统计“五五”普法,总结经验,发掘典型,肯定成绩,查找问题,创新机制,制定措施,确保全市统计系统“五五”普法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保证督查工作规范、有

序、顺利进行。我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结合“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情况,深入到乡镇(街道)、部门、企业和学校等基层单位,把做好统计“五五”普法中期督导

检查作为今年一项重点工作,完善普法规划,确立“五五”普法现阶段的目标与任务,对“五五”普法的对象和要求做出了具体的规定,详细安排了“五五”普法的实施步骤。

(二)大力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培训

1、积极组织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为了提高广大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律意识和业务素质,利用统计年报会及统计工作会对乡镇、部门和企业领导和统计人员进行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叙永县在4月10日对全县各基层

单位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统计员进行了为期三天的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业务知识培训,全面提高了统计法律意识。

2、形式多样,把统计普法宣传引向深入

一是08年12月4日、8日和09年3月法制宣传月全市组织开展一系列统计法制宣传活动。为纪念《统计法》颁布25周年,结合全国第二次经济普查的开展,08年12月8日市统计局与XX

调查队联合设点开展了《统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发放《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四川省人民政府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公告》等宣传单1500多份;接受市

民咨询、解答群众提出疑问等50余人次,并邀请四川警察学院学生担任统计法义务宣传员,在宣传点前反复播送《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大造宣传声势,达到了非

常好的宣传效果。各县区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印制了统计法律宣传手册和经济普查宣传单进行散发,有效地提高了社会各界依法普查的工作氛围。

二是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结合普查工作的全面展开,各县区统计局利用各普查点、社区,广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将编印的《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手册》2000余册分别送到乡镇

、村、居委会、行政事业单位手中,并帮助联系村建立统计法律法规图书室。制发宣传单,到各乡镇、社区进行宣传,起到宣传教育作用。

三是印制新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手册。为积极配合宣传新《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市统计局重新印制了10000册《统计法律法规手册》,派发到各县区、市级各

部门,同时宣传工作得到市人大高度重视,专门要求送50本统计宣传手册让人大委员及代表学习了解。

3、 开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学习宣传培训活动。

一是,及时安排部署全市《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以下简称《处分规定》)。5月15日下午,市局组织各县(区)局分管局长、法规工作负责人参加了全省宣传贯彻《处分

规定》视频会议,省统计局郝局长对宣传贯彻《处分规定》进行了安排部署。会后,市局局长付东、分管副局长陈晓荣分别提出了学习宣传要求。5月22日市统计局印发了《关于学

习宣传贯彻《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实施方案》(泸市统办发[2009]4号),以指导全市学习贯彻《处分规定》宣传活动;6月25日局党组又专门召开会议按省纪委办发

[2009]9号文件精神研究下一步我市《处分规定》宣传贯彻工作。

二是,五部门联合发文要求深入贯彻学习《处分规定》。2009年7月15日市纪委、监察局、人事局、统计局、国家统计局XX调查队等五部门联合发文(泸纪综[2009]25号),就各区

县相关单位、市级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和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提出贯彻要求。目前市委党校、市交通局、市经委、市城管局等20

多个市级部门上报了学习贯彻情况及信息。同时按文件要求,市委党校已将《处分规定》和《统计法》纳入主体班教学内容。

三是,局、队联合召开统计法律法规暨执法程序培训会。7月29日,XX市召开了统计法律法规暨执法程序培训会,参加培训会的有市、县(区)分管法制工作的领导和负责法规宣传

和执法工作人员60余人。培训会特邀省统计局3位领导到泸授课。

培训会上省局领导解读了新《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处分规定》需要掌握的重点内容,讲解统计执法检查概念、特征、方式等;同时还专门对统计执法文书的运用和执法程序

进行详细的培训。通过学习培训,使参会人员对新《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处分规定》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对统计执法检查及操作规程有了更清淅的认识。

四是,积极组织统计系统、相关单位认真学习《处分规定》。市、县区在国家三部门联合颁发《处分规定》后,在全市迅速掀起学习和贯彻落实高潮,各级“统计信息网”、“党

政网”上全文予以登载,并在“XX统计信息网”站上开辟学习专栏,组织统计系统及乡镇、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及干部职工学习讨论《处分规定》,进行专题培训学习。

三、 开展统计执法与监督工作

(一)开展全市“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工作

1、高度重视,周密组织。为全面开展好省人大委托开展的“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工作,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市政府、市统计局积极配合,专门召开了三次专题会议进行商议

,共同研制执法检查方案,拟定检查部门等。市统计局于5月11日向各县区发出了《关于做好省人大委托开展的“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迎检工作的通知》,要求统计部门会同有关

部门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6月1日市人大常委会向各县区人大常委员会发出了《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执法检查通知》和执法检查方案(

泸人办[2009]42号),对全市执法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同时市人大常委会在6月1日专门召集了市政府及14个市级重点检查部门开会对“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提出了具体要求

2、对部份市及县区、单位进行检查。6月9日至10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林海云、市人大副主任魏光荣及各专委会主任、省市人大代表等组成的统计法执法检查组一行

20余人对合江县、纳溪区、江阳区 “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深入到佛荫镇、棉花镇、丰乐镇、大山坪及华阳街道办事处,通过听当地政府汇报,查看有关统

计资料、档案,询问相关情况等形式开展检查。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杨松柏陪同检查。6月17日,检查组一行又对市政府及市统计局、商务局、规划建设局、民政局、交通局等

5个部门进行了检查。

XX日报、XX晚报、XX电视台、XX广播电台等新闻单位记者全程参与并进行了跟踪报道,达到了预期效果。

对未抽中的县区市人大委托当地人大开展了检查。各县区人大均根据要求对67个乡镇、部门及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

(二)全面开展经济普查执法检查工作

1、全面部署经济普查执法工作。08年11月XX市经普办、市统计局联合向各县(区)经济普查办公室、统计局发出了《关于认真做好经济普查执法工作的通知》,全面部署经济普查

执法检查工作,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实执法人员力量,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考核,制定切实可行的执法工作计划和工作制度。09年4月7日市经普办

、市统计局又联合印发了《XX市第二次经济普查执法检查方案》,对全市经济普查执法检查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明确了检查内容、检查时间、检查步骤等。

2、大力开展经济普查执法检查工作。一是我市经济普查执法工作做到早介入、早安排,按省上经济普查执法工作会议精神,我市及时传达会议精神,并将经济普查执法检查专用文

书下发到各县区,为经济普查登记阶段起到了保架护航作用;二是2月10日—18日组织开展全市经济普查登记阶段督促检查和调研,执法检查组全程参与,主要检查登记阶段整个工

作进展情况、普查单位配合程度等。三是按《经济普查执法检查方案》要求,5月份市、县区均对调查对象进行了经济普查执法抽查,全市共对119个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对17个

单位下达了经济普查催报通知书,对9个经济普查违法单位进行了立案查处。

(三)开展统计从业资格专项执法检查

按省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从业资格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市局党组办公会研究下发了《XX市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从业资格专项检查的通知》,对我市三年内完成全

市统计从业资格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在今年5-6月全面开展统计从业资格第一阶段执法检查工作。全市共对1860个单位进行了书面执法检查,占调查总数的19.7%

,持证率达90.2%;现场抽查247个单位,占检查总数的13.3%。从今年检查的总体情况看,乡镇(街)持证上岗情况好于企业,而企业好于部门、事业单位。私营企业持证上岗情

况较差。

统计从业资格专项执法检查初见成效,今年报名参加统计从业资格和继续教育培训的人数达1233人,比上年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创我市统计教育培训历史之最。

(四)开展常规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今年以来,我市在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的同时,注重开展常规执法检查与回访检查工作,全市共对工业、建筑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商贸业、教育、卫生及机关服务业等203个单位

进行了常规执法检查,并对8个单位进行了回访检查。

四、 加大统计违法案件曝光力度

今年以来,我市加大了统计违法行为的警示曝光力度,起到了震慑、宣传作用。

一是,对典型的经济普查违法单位及时进行通报,以增强依法普查意识。江阳区在登记阶段对一个体私营企业不配合普查进行了通报;泸县经普办对泸县工商局在经济普查工作中

不重视,没有指定专人负责普查工作,内部科室之间相互推诿,造成普查数据无法核查印证等问题进行了全县通报,并扣减2009年部门统计工作目标考核中经济普查分值0.4分。

二是,市统计局通过市政府党政网向市、县(区)人大、政府、各有关单位发出通报,对古蔺县石宝镇人民政府屡次迟报统计资料、泸县第九中学校提供虚假经济普查资料等10个

统计违法单位进行了通报,并在《XX统计信息网》、《XX统计公众网》上进行了全文登载,公开曝光。

一年来,我市统计执法工作由于领导重视,目标明确,组织得力,措施到位,收到了预期效果。但也存在一些普遍性的问题,如:单位领导及统计人员统计法律意识淡薄,虚报瞒

报甚至拒报统计资料的统计违法行为还时有发生,统计工作任务与执法力量的矛盾仍较突出等,2010年将继续按省、市统计法制工作重点,结合统计“五五”普法和全国人口普查

工作,进一步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和对基层单位的指导和监督工作,扎实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加大统计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开创我市统计法制工作新局面。

 

二ОΟ九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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