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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社区廉政监督的思考

发布时间:2022-03-16 15:08:32 浏览数:

 

 

关于加强社区廉政监督的思考

永清街    陈要武  吴兰君

 

社区专干是近年来出现的一个新职业、新岗位、新群体。专干所从事的工作基本上是上一级政务服务窗口工作的下移或延伸。党和政府设立这一岗位的出发点是为了方便群众,更好的服务广大群众,更快捷的把党和政府的各项惠民政策不折不扣的落实到群众之中。因此,对这一新职业、新岗位、新群体进行有效的教育引导,加强必要的工作监管十分重要,也迫在眉睫。

一、专干工作的特点

一是专业性强。社区专干仅担负本专业内的工作,其任务明确具体,在较短时间内熟悉并掌握工作要领。各个社区平均都设有5名专干,即社保专干、医保专干、低保专干、残疾人专干、信访专干。分别承担上级只能部门的基础性工作,为社区居民提供相关的专业服务。

二是政策性强。五名专干承担的的工作分别都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政策标准,必须正确理解、准确把握相关政策,真正做到严格标准、严格程序,办好每一件事。专干工作干好干坏,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惠民政策的落实。

三是覆盖面广。社区是社会最小的组织细胞,也是群众最基层的组织。在社区设立专干工作岗位,也就是把党和政府关乎民生的工作覆盖到了全社会,把党和政府民生工作的触角延伸到了居民群众的家门口。

四是政策落实与信息传递的速度快。由专干组成的社区一门式服务站,专业性强、覆盖面广、办事便捷,受到居民群众的普遍欢迎。这样既便于党和政府惠民政策的迅速落实,又能为党和政府适时制定的惠民政策在第一时间收集反馈民生信息,还能方便居民群众随时了解最新的相关政策。

当前,全市约有800个社区。仅江岸区永清街就有社区6个、3万余人(含4000多流动人口)。全街有低保户780余户,特困边缘户200户,每月要为300余人提供社保补助服务,每年负责培训农民工近百人,每年为285名残疾人提供各种福利补贴救助等相关服务,同时还要为所办理医保的5000余人以及辖区内所有流动人口提供各种相关服务。

二、专干工作的现状

近年来,专干在社区为政务服务方面做了大量扎实而有效的工作,让居民群众充分感受到足不出社区就能办理诸多民生事务的便捷服务。但是,从这支建立时间并不长的队伍看,还存在教育、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三重三轻一是重能力轻品行,二是重使用轻管理,三是重应付轻提高。只要工作对付得过去,就一俊遮了百丑。在招聘时,更多的注重基本能力忽视思想品行;工作中,更多的是注重应付上级部门,忽视提高业务工作水平。甚至在个人的理想信念、勤政廉政等方面出现了不良苗头,或者出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也没引起足够的重视。我区两个街道的专干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的案例就是沉重的教训。既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了党和政府惠民政策的落实,也影响了个人前途。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1、区街对专干的管理权力与职责还不明晰,专业部门只管做事不管做人,街道、社区管理力度、权限都十分有限;2、对年轻专干的政治思想教育、廉政勤政教育较缺乏,由于权责不清而使教育不到位、不落实;3、对专干工作监督管理的制度不健全,力度不够。到目前为止,对专干工作监督管理尚没有一个权威的办法,停留在头疼医头、脚疼治脚的状态。

三、加强监督管理的措施

1、加强思想政治、廉政勤政教育。要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廉洁自律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岗位廉洁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等。做到教育活动四个结合:即政治理论教育与廉政专题教育相结合;针对性教育与预防性教育相结合;普遍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正面引导教育与反面典型警示教育相结合。注重教育针对性、发挥教育预防性、提高教育实效性,增强廉政服务的意识、优质服务的知识、创新服务的见识,把群众的利益作为最高利益,把工作岗位当成为人民服务的舞台,把权力当成为人民服务的工具。

2、加强专业培训和政策法规学习。由于很多专干都是从学校刚毕业就走上工作岗位的,也有少数下岗人员,对政策的理解能力、掌握能力、运用能力参差不齐。而专干又是政策性专业性较强的职业,必须依法依规为群众办事。因此要有计划地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业务培训、政策法规学习、常规知识竞赛、疑难事例分析、共性问题探讨等活动,提高专干对政策的理解能力、解答能力、把握能力、运用能力,充分发挥好专干作为党和政府为居民群众贴心服务、传达温暖的作用。

3、加强规范管理。一是规范办事程序。对专干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纪律等内容进行书面化、格式化、规范化。二是规范服务用语。明确服务忌语,规范文明用语,倡导普通话接待,开展微笑服务,坚决杜绝不知道、不清楚等忌语。三是规范纪律制度。严明纪律和各项制度,突出长效机制、制度体系建设和工作措施创新,强化纪律和制度的执行力,增强纪律和制度的约束力,预防管理和监督缺失。

4、加强监督创新。着力四个创新 加强社区事务监督,即创新监督机制、创新监督制度、创新监督载体、创新监督方式,坚持两个严格即严格标准、严格程序,建立一支社区监督员队伍,由社区党总支书记负总责,副书记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明确监督原则、监督职责、监督方式,对社区事务推行统一的规范有序的监督制约机制,提高社区事务工作的透明度,增强居民群众对社区事务工作的监督力度,切实维护居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和权利,真正实现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

监督员条件:

1)政治素质好,廉洁自律意识强,坚持原则,公道正派;
  2)关心社区工作,有较强的正义感和工作责任感,监督能力强,敢于反映情况和提出批评意见;
  3)具有一定的政策、法规知识和良好的表达能力,工作经验丰富;
  4)密切联系居民群众,在居民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5)身体健康,能正常参加社区廉政监督工作;

监督员产生:

从社区选委会成员、社区成员代表、门栋组长中推荐产生本社区廉政监督员5—7名,其中党员占80%以上。

监督原则:                                    

一是实事求是原则。在监督过程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政策法规为标准;

二是公平公正原则。对居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体的诉求要统一标准,一视同仁,不徇私情;

三是民主公开原则。要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尊重居民群众的权利,监督员例会上讨论的结果定期公示。

监督职责:

1、监督社区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2、监督及时公开党和政府各项惠民政策;3、监督为居民办事程序的公开、公正、公平;4、监督低保金和养老金发放,低保户、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申办;5、就业再就业和医疗保险以及各项福利制度政策的落实情况;6、监督员每年向居民代表进行述职述廉,居民代表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进行评定,连续三年读被评为不合格者,下届不再续任。

监督方式:

例会审议。建立社区廉政监督工作例会制度,做好例会议事记录,建立跟踪台账。每月召开一次例会,由相关工作的专干汇报需要审议的事项,特别是低保申报、低保金和养老金发放以及异动情况,经济实用房、廉租房、住房补贴的分配意向及申请家庭的具体情况,其他各项福利制度政策落实情况等等,由社区居廉政监督员审议讨论后,4/5以上表决同意后方可通过。

定期公示。对每月开会审议的结果都必须以书面形式在社区公示栏内予以公示,实行统一的公示日期,时限7天。对公示的内容如无居民群众举报,则可将需要申报的资料向上级职能部门上报;如有投诉举报,则暂缓上报。特别是在低保、经济实用房、廉租房、住房补贴等重点问题上,则由社区居委会进行调查核实,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待下一次审议表决通过后,再上报。努力把问题解决在社区,力争实现预审上报投诉。

③ 逐级负责。经社区公示后无异议的上报材料,坚持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由社区主要负责人、监督员代表签字后方可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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