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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党的建设构建惩防体系

发布时间:2022-03-18 15:10:06 浏览数:

   

加强党的建设  构建惩防体系  

为质监事业和谐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在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2010年2月26日)  

同志们:  

这次全区质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中纪委五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六次全会和全国质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全区质监系统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2010年工作任务。  

区局党组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会前召开了党组会,传达学习了中纪委、自治区纪委和国家质检总局几个会议的主要精神,回顾了过去一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结了经验,查找了问题,分析了形势,在充分讨论酝酿的基础上,对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出了安排部署。  

下面,我代表区局党组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  

一、2009年工作回顾  

2009年,是自治区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一年,也是质监系统经受考验、赢得发展的一年。一年来,在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区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三次、四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抓手,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为重点,紧紧围绕质监中心工作,抓党风促政风带行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为质监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一)严明纪律,加强监督,确保中央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在质监系统贯彻落实。区局党组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紧紧围绕党的重大决策部署,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着力推进中央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在质监系统的贯彻落实。一是严守政治纪律,维护团结稳定。乌鲁木齐“7˙5”事件发生后,区局党组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维护新疆稳定的各项决策部署和要求,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做到认识不含混,态度不暧昧,行动不动摇,始终与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区局及时印发了《关于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紧急通知》,要求干部职工严守政治纪律,自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受挑拨煽动、不参与违法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在全系统深入开展“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兄弟姐妹”为主题的民族团结教育,以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集中教育活动。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党员干部在反分裂斗争中执行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了质监系统没有一人参与“7˙5”打砸抢和非法游行示威活动。二是主动服务我区经济结构调整。我们以“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为抓手, 以提高我区产品质量和竞争力为重点,从源头抓质量,全面推进“质量兴新”战略。通过开展“质量兴市(县)活动、实施名牌战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打击无证生产违法行为”等措施,有重点地扶持了一批带动能力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为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提高新疆产品质量和竞争力,发挥了积极作用。三是积极服务节能降耗和甲型流感防控等工作。围绕自治区节能降耗、环境保护等重点工作,发布了《工业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计算方法》等7项节能减排地方标准。严格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促进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的落实,淘汰落后水泥产能172万吨。以落实《节约能源法》为重点,加强能源计量工作,推动18家重点耗能企业开展计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全区各级节能降耗增效服务队积极开展为企业服务活动。实施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工程,帮助一批高耗能企业实现节能减排目标。为防控甲型H1N1疫情传播,与检验检疫部门密切合作,组织开展了口岸体温检测仪免费计量校准等工作。  

(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惩防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坚持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抓手,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各业务部门实行对口指导,层层签订《双目标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一同部署落实,一同检查考核。在自治区对区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中,经测评,认为区局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好和较好的占98%,认为各位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好的全部在70%以上。区局对各地州市局、各直属单位共27个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民主测评,好和较好率达到80%以上的领导班子22个,其中达到90%以上的有15个。对108名处级领导干部落实廉政责任制情况进行了测评,好和较好率达到80%以上的有103人。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规划》,积极完成自治区《实施办法》确定的2009年工作任务。由我局牵头和协办的4项任务均有新的进展。局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靠前指挥,精心组织,积极协调,把贯彻落实情况列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范围,在年终工作考核时组织开展了惩防体系建设专项检查。我局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得到了自治区纪委主要领导的肯定。  

(三)坚持教育和管理相结合,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坚持把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党的优良作风、执行中央厉行节约八项要求以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五项规定作为重点,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狠抓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把反腐倡廉教育学习内容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纳入干部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学习。我们紧扣“加强党性修养,弘扬良好作风,忠实履行职责”这一主题,组织开展了第十一个党风廉政教育月和第四个纪律教育月活动。我们采取正面引导与警示教育相结合,集中教育与经常性教育相结合,教育与管理相结合,切实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王瑛同志的先进事迹。针对质监系统近几年发生的几起案件,分析了案件的原因和危害,收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效果。认真落实“三谈两述”制度,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同下级单位主要领导谈话262人次,进行任前廉政谈话178人次,领导干部述职述廉657人次。通过教育,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9名领导干部报告了个人重大事项,1人上交难以拒收的礼金1.6万元。  

(四)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有效监督的途径和方法,在强化监督上下功夫。局党组结合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召开了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座谈会,专题研究以落实民主集中制为重点的班子建设问题。制定了《进一步改进质监系统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了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党组议事规定》,对“三重一大”事项坚持党组集体研究决定,不搞个人说了算,不搞临时动议,确保了民主集中制的落实。系统各级纪检监察机构积极参与各级领导班子决策监督,跟踪监督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对干部考核任用、公务员招录、政府采购、工程建设招投标等工作进行了重点监督,在防范决策失误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对去年调整配备的27名处级领导干部,驻局纪检监察室进行了廉政把关,对群众反映的个别干部的廉政问题,组织力量进行了调查核实,根据调查结论分别提出任用意见。区局去年完成了政府采购3100万元,检验检测基地工程建设招投标1.32亿元,驻局纪检监察室全部进行了现场监督,确保招投标行为依法按程序进行。全区系统聘请行风义务监督员1100多名,召开行风义务监督员座谈会200多场次。广泛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对12个部门和单位进行了重点评议。积极参与行风热线活动。年内,全区系统各级领导共参加“行风热线”节目60多次。区局主要领导带机关有关处室负责人先后两次走进“新广行风热线”直播间参与节目,并开通电话60余部,实行“三方”通话,现场督办,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采取各种方式,将应当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质监部门的监督。  

(五)扎实开展四个专项治理,认真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维护党纪国法严肃性。一是开展了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专项治理。抽调23名财务人员,由驻局纪检监察室和区局计财处牵头,成立了7个互查组,对区局机关及7个直属单位和19个地州市局开展互查。同时组成2个督察组,对各单位自查自纠和互查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开展了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召开了视频会议,系统各单位组织开展了自查自纠。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2个督察组,对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4个地州市局和4个直属单位进行重点抽查。三是继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制定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在局网站开辟了质量诚信数据平台,部分数据已实现了网上查询,与银行、海关、工商等部门实现了代码信息互通、共享,质量诚信数据平台初具雏形。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推进市场诚信系建设开展专题调研,撰写了理论研讨文章,被中央纪委驻国家质检总局纪检组评为优秀论文。四是开展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专项治理。联系实际认真查摆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抓了公款出国(境)、公务用车、公务接待、会议培训、一般性支出等项目经费的控制。11月上旬,对各单位专项治理情况进行了检查。据统计,各项经费支出同比下降幅度在15%以上,完成了治理目标。五是结合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纪问题。去年,区局纪检监察室共受理信访举报18件,全部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组织力量对一个县局截留规费私设“小金库”问题进行了查处纠正,追缴规费140余万元。对个别地区局财务人员违反财经纪律挪用公款问题进行了查处。全系统共清理追缴各类违规经费1100多万元,给予党政纪处分2人。  

(六)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我们把为老百姓把好产品质量关,作为衡量我们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广泛开展打假下乡活动,对向农民推销劣质食品、假劣农资产品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加强了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建立监管责任区551个,确定专兼职监管员578人,聘请政府协管员1244人,对食品企业进行巡查1.8万家次,确保2009年全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安全问题。通过新闻媒体定期发布监督抽查结果,公布执法打假成果和质量较好企业名单,曝光问题严重企业和制假售假企业“黑名单”,积极引导消费。依托12365打假热线,积极受理产品质量咨询投诉,化解矛盾纠纷。共出动执法人员4.86万人次,捣毁黑窝点13个,立案查处质量违法案件3377起,帮助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28万元。  

(七)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深化治本抓源头工作。一是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区局制定了《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实施细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区局党组管理干部任前区局政治部听取驻局纪检组监察室意见的试行办法》等制度,组织了条例落实情况的全面检查。二是转变工作职能,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深入开展“法制六进”活动。在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中,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制定并落实《行政许可程序规定》、《依法行政评议考核办法》,落实“审查、批准、监督”三分离,进一步规范了行政许可行为。三是加强资金和国有资产管理。在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中,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和“收支两条线”规定,制定了《经营性单位及社会团体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收费行为。加大财务审计监督工作力度,对系统32个独立核算单位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对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  

(八)政风行风建设成效明显,质监行业形象不断提升。  

一是行风建设取得新成效。广泛开展创建活动,大力推进行风建设,去年,全系统有21个单位被评为自治区级“政风行风建设示范窗口”,有13个单位被评为“自治区质监系统行风建设示范窗口”,有46个单位被区局评为行风建设先进单位。二是文明行业创建活动成显著效。将创建任务纳入目标管理,引入“一票否决”机制,积极营造浓厚创建氛围,系统各族干部职工齐心协力,奋发进取,共克时艰,仅用短短的三年时间,自治区级文明单位比例由2006年的56%,提高到2009年的91%,有10个地州局建成地州级文明行业。今年1月20日,自治区质监系统被自治区文明委正式命名为“自治区级文明行业”,提前一年实现了“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创建目标。三是为企业为社会服务工作赢得好评。制定并向社会公布了“下放审批权限,取消、合并行政许可事项,简化行政许可程序,缩短办结时限”等12项措施,提升了服务质量,提高了办事效率。为减轻企业负担,免费为700多名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人员宣贯了许可证实施细则,免费培训企业标准化人员2700多人。区局领导带队深入八钢公司等企业,帮助企业解决了新旧生产线的衔接问题,为企业克服金融危机带来的影响提供了支持。全年质监系统共帮扶企业3910家。  

一年来,质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成效新进展,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区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得益于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的辛勤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在抓好工作的同时,不断加强纪检监察机构自身建设。区局出台了《加强纪检监察机构自身建设的意见》,选派了18名纪检监察干部到中纪委培训中心学习深造,进一步提高了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的领导干部作风不扎实,廉洁自律规定执行不到位;个别党员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谋取非法利益,被司法机关立案查处,在系统内外造成恶劣影响;乱执法、乱收费、乱罚款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在部分基层单位仍然存在;生产领域执法打假工作任务仍然艰巨,食品等事关百姓切身利益的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一些部门和单位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不扎实,制度不落实,执行力不够;对系统反腐倡廉建设中一些深层次问题研究不够,通过改革有效预防腐败的措施需要进一步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力量薄弱,与承担的反腐倡廉工作任务不相适应。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认真解决。  

二、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  

2010年,是全面推进质监系统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一年,也是确保“十一五”规划任务顺利完成的关键一年。今年工作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六次全会的部署要求,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把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加强教育、健全制度、改进作风、严格监督,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拓创新,狠抓落实,努力取得质监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成效。  

(一)加强监督检查,保证中央、自治区和区局党组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各级党组织要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统一部署,把认真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精神实质,进一步明确任务要求,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调查研究,建立相关制度,出台具体措施,抓好工作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出台的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各项具体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  

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自治区《关于对共产党员、党组织在反分裂斗争中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为重要内容,深入开展党的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反分裂斗争中始终做到头脑清醒、斗争坚决,在关键时刻和重大事件中经得起考验。进一步加强对执行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决不允许党员干部公开发表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中央决定精神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散布同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散布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言论,决不允许编造和传播政治谣言。对于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要坚决查处,决不姑息迁就,特别是对在反分裂斗争中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对执行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重大工作部署行动迟缓、措施不力的,要严肃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以严格的政治纪律确保中央、自治区党委各项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到位。  

加强对质监系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贯彻中央将要召开的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保证中央关于促进新疆改革发展稳定重大政策措施在质监系统的贯彻落实。按照自治区党委七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和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的要求,紧紧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强对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宏观调控、结构调整、自主创新、“三农”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加强对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进一步健全开展检查、督查的制度和纪律保障机制,整合监督资源,突出工作重点,积极促进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正确履行职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  

加强区局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围绕贯彻落实质监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2010年质监系统工作会议精神,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十一五”发展规划确立的各项目标圆满实现,确保区局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二)及时认真地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惩处腐败分子和整治消极腐败现象。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严肃查办发生在质监系统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处利用人事权、行政执法权和行政审批权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对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和工程建设中发生的案件;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要进一步完善信访举报处理制度,反腐倡廉舆情网络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制度、案件查处制度、案件管理制度。健全查办案件协调机制,重大案件督查督办机制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坚持案件分析和通报制度。坚持严格依法依纪办案,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努力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充分利用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加强案件分析和廉政风险排查,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  

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领导干部要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要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的办法,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报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要严肃处理。  

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整治奢靡之风。要认真落实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部署的五项工作。第一,进一步控制出国境团组数、人数和经费支出,巩固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的成效,研究建立禁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的长效机制。第二,加强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严禁违反规定为领导干部配备用车。第三,进一步规范和改革公务接待工作制度,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得以参加会议、学习、培训、联谊等活动为名义,请客送礼。第四,从严控制楼堂馆所建设,严禁违规构建装修办公用房。第五,认真解决各种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的问题。对铺张浪费、奢侈享乐、挥霍公款的必须严肃处理。事业单位也要按照以上要求制定相关的制度,认真抓好落实。  

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和“小金库”等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排查质监系统工程建设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工程建设中的违纪违法问题,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建设和招标投标活动,严禁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加大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力度,并向各协(学)会和经济实体延伸,坚决切断“小金库”的资金来源,完善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深入推进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建立健全党内工作通报制度,及时公开党内的信息,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的渠道,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进一步畅通政务公开渠道,建立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完善工作机制,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加强作风建设,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  

进一步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坚持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坚持领导干部下基层轻车简从、简化礼仪,严禁组织列队欢迎,不搞层层陪同,不得超标准接待。进一步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和党建定期分析制度,坚持把党性分析和作风状况作为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决反对上下级和干部之间奉承讨好、相互吹捧的庸俗作风,不断增强党内生活的原则性和实效性。进一步严格控制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对发现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的不良现象,要及时谈话提醒和制止,对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坚决依纪依法处理。  

大力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认真落实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在全区质监系统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要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好实施。要建立健全绩效考评体系和岗位责任、过错追究等制度,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治理“庸、懒、散”力度。对作风飘浮、敷衍塞责、弄虚作假、虚报浮夸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引发重大事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进一步整顿会风文风,严格控制会议的数量、人数和经费,严禁租用豪华宾馆和饭店开会,不得组织会议代表变项参观旅游和发放礼品。  

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持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推进质监系统的行风建设。要努力提升质量安全水平,防止发生食品和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进一步巩固和深化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成果,组织开展质量提升活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加强质量安全长效机制建设,落实质量监管责任,完善质量安全风险监管体系,努力提升质量安全水平,防止发生重大食品和质量安全事故,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要继续组织开展执法打假活动,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深入开展食品、农资、“家电下乡”、清新居室、节能减排专项执法打假活动。进一步完善“12365”群众举报网络系统,并针对群众反映比较多的问题,组织开展集中打假行动,认真落实执法打假责任制,建立执法打假通报制度,加强执法督查督办,加大案件曝光力度,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认真落实自治区《关于改进政府管理与服务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的意见》,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严禁重复检测与收费,坚决防止借检验检测之名搭车收费和自立收费项目,努力减轻企业负担。要认真落实《行风建设十不准的规定》,加强行风建设指导,继续开展好创建行风建设示范窗口活动、创建精神文明单位活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和参与行风热线活动,努力树立质监部门“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良好形象。  

(四)加强教育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坚持以党风党性党纪教育为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岗位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和示范典型教育。以中央新颁布的《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为主要内容,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和纪律教育月活动。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建设,完善反腐倡廉教育机制,加强教育培训,丰富教育内容,改进教育方式,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认真落实中央纪委近日颁布的《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结合贯彻全国质检系统“大质检文化”建设工作部署,紧密联系新疆质监系统实际,制定加强质监系统廉政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认真解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认真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相关的规定,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或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邀请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坚决纠正领导干部在集资建房、低价购房和多占住房等方面的违规违纪行为。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离休退休后的从业行为,不得违反规定在企业和各类协会、学会等单位领取报酬。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公职人员的管理。  

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加强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问题实行集体研究决定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规范质监系统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进一步完善巡视工作制度,在系统内开展对基层的巡视工作,重视巡视成果的运用,发挥巡视监督的作用。认真贯彻执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加大财务收支、基本建设投资和各类专项资金的审计力度,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等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情况的监督。  

(五)推进制度创新,以改革精神做好治本抓源头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工作,进一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努力形成一套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  

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坚持以落实四中全会决定、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规划和自治区纪委六次全会部署与要求为重点,突出抓好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制度、预防制度、惩治制度建设,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认真贯彻执行中央陆续出台的有关规章制度,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具体实施办法,并认真总结质监系统加强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建设的经验,推广一批切实管用可行的制度。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自治区实施办法部署的各项任务,对质监系统牵头和协办的4项任务,要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所承担任务如期完成。  

积极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审批权限,规范审批程序,建立健全后续监管制度,加强后续监管,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绩效管理等制度,加强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促进廉政勤政和依法行政,建立健全自由裁量权使用规则、听证制度、执法案卷巡查制度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  

认真执行干部人事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改革规划纲要》,建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机关干部交流轮岗机制,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严肃处理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行为,坚决防止带病上岗、带病提拔。  

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相关热词搜索: 构建 体系 加强党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