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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机关党组创先争优公开承诺书

发布时间:2022-03-24 15:07:22 浏览数:

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我们将根据县委统一部署,以“机关服务基层、干部服务群众”活动为载体,通过组织党员干部深入联企、联村、结户送政策、送技术、送项目、送资金;机关服务基层,推进破难攻坚;深入实施“四通工作法”等措施,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具体抓好以下几项工作,现公开承诺如下:

  1、建立局领导干部下基层制度。局领导干部每人每月下基层3天,开展调研和指导工作。深入基层,走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取群众意见,获取第一手资料。经常到困难多、问题多、群众意见多和相对落后的地方去,蹲下来,沉下去,切实解决实际问题,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对于不能当场答复、解决的问题,在15日内书面反馈或电话反馈。

  2、建立农村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执业党员律师与行政村结对,与行政村签订服务协议。免费担任行政村里的法律顾问,免费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解答,帮助行政村审查重大合同,指导依法规范村规民约、依法调处重大民间纠纷。执业党员律师每月走访一次所结对的行政村。

  3、法律援助中心建立“法律援助一小时工作圈”。为确保在**居住的任何村(居)的群众在一小时内可以找到一家法律机构进行法律援助申请及法律援助相关知识的咨询。法律援助中心推行法律援助一站式服务,群众在**范围内的任何一家法律援助站申请,视为向**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并办妥相关手续,法律援助中心推行延伸服务,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每个工作日上班时间延长一个小时,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方便,对老、弱、病、残等特殊对象提供上门服务,法律援助中心免费为弱势群众打官司,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0件。

  4、打造“四个三”目标工程。局机关党员干部每月至少安排3天时间下基层,每月开展3场普法宣传活动,每月至少办结30件法律援助案件,每月为群众办30件实事。

  5、推行首问责任制。当事人到局机关申请办事、咨询或者投诉时,所接触的第一位机关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在接待当事人办理有关事项时,应做到:

  (1)主动热情、以礼待人,使用文明规范用语,仔细耐心地接受询问,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搪塞或拖延办理时间。

  (2)对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宜,要立即准确地答复或办理;对手续不全的,必须向当事人一次性告知;对手续齐全的,实行办事承诺制;自己不能解决的,及时向上级请示汇报;因客观原因不能当即答复办理的,必须说明理由,并认真做好解释工作;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负责指引当事人到有关部门和有关办事人员。

  (3)在答复当事人提出的问题时,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答复准确、清楚,且符合政策。对于不清楚或掌握不准的问题,及时请示或咨询有关单位后给予准确答复。对于确实无法解答的问题,向当事人说明情况。

  (4)对当事人所办理、咨询或投诉涉及的重要事项,认真做好记录,以备查询。

  6、建立过错责任追究制。本局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承担过错责任。

  (1)违法或错误实施行政处罚;

  (2)依法应作为而不作为造成损害;

  (3)超越职权导致行政执法过错;

  (4)执法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显失公平,造成恶劣影响;

  (5)违反法定程序和超越或滥用职权;

  (6)其他应当追究的行政执法过错行为。

  对过错责任人责任追究:

  (1)批评教育;

  (2)责令检讨改正;

  (3)暂扣行政执法证件;

  (4)调离原行政执法岗位,并依法吊销行政执法证件;

  (5)责成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

  (6)给予行政处分。

  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移送纪检部门处理,构成犯罪的,提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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