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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救援支队消防受理窗口一次性告知清单

发布时间:2021-08-27 23:19:14 浏览数:

  消防救援支队消防受理窗口一次性告知清单

  摘

 要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改建、装修、建筑外墙和屋面保温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新建、扩建工程)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改建、装修、建筑外墙和屋面保温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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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 13 页 ×× 市 消防救援支队 消防受理窗口一次性告知清单

 审批事项名称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新建、扩建建设工程)

 审批窗口单位 ××市消防 救援支队 窗口电话

 序号 申报材料名称 备注 1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申报表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封面应有建设工程名称、建设单位以及申请日期等基本情况,并加盖建设单位印章。建设主体是个人的应签名,必填项不应缺项,内容填写要完整,填写内容涂改的应由申请人签名或捺指印。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须提供原件。

 2 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 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主要包括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法人身份证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以上材料可以提供经原件持有单位核对,并注明“核对无误”内容,由核对人签名、注明核对日期、盖原件持有单位印章的复印件(复印件提供单位可以注明复印件使用用途)。

 3 设计单位及施工图审查机构资质证明文件 消防设计单位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或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施工图审查机构资质证书、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以上材料可以提供经原件持有单位核对,并注明“核对无误”内容,由核对人签名、注明核对日期、盖原件持有单位印章的复印件(复印件提供单位可以注明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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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 13 页 件使用用途)。

 4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 根据公安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申报要求》提供经设计单位及施工图审查机构盖章确认的消防设计文件(需加盖骑缝章)。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须提供原件。

 除建筑结构图之外的相关设计图纸(建筑专业两套,其它专业各一套),并加盖审图机构印章(图纸需装订成册)。设计单位需提供光盘及证明文件(光盘内需含有消防设计文件及设计图纸) 。

 5 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应当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依法需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性建筑,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应该提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批准证明文件。

 主要包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单。

  以上材料可以提供经原件持有单位核对,并注明“核对无误”内容,由核对人签名、注明核对日期、盖原件持有单位印章的复印件(复印件提供单位可以注明复印件使用用途)。

 6 依法需要办理施工图审查的提供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建设工程施工图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意见书》等相关资料 根据《关于改进和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工 作 的 通 知 》( × 公 发[2014]62 号),主要包括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建设工程施工图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意见书》、《建设工程施工图消防设计审查记录表》、经施工图审查机构盖章确认的消防设计文件。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授权委托书、承诺书、承办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等,设计变更项目需由设计单位提供设计变更通知单)

 建设单位承办人不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当事人的,须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当事人的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需提供原件。承办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等其他材料可以提供经原件持有单位核对,并注明“核对无误”内容,由核对人签名、注明核对日期、盖原件持有单位印章的复印件(复印件提供单位可以注明复印件使用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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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 13 页 ×× 市 消防救援支队 消防受理窗口一次性告知清单

 审批事项名称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改建、装修、建筑外墙和屋面保温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审批窗口单位 ××市消防 救援支队 窗口电话

 序号 申报材料名称 备注 1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申报表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封面应有建设工程名称、建设单位以及申请日期等基本情况,并加盖建设单位印章。建设主体是个人的应签名,必填项不应缺项,内容填写要完整,填写内容涂改的应由申请人签名或捺指印。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须提供原件。

 2 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 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主要包括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法人身份证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以上材料可以提供经原件持有单位核对,并注明“核对无误”内容,由核对人签名、注明核对日期、盖原件持有单位印章的复印件(复印件提供单位可以注明复印件使用用途)。

 3 设计单位及施工图审查机构资质证明文件 消防设计单位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或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以上材料可以提供经原件持有单位核对,并注明“核对无误”内容,由核对人签名、注明核对日期、盖原件持有单位印章的复印件(复印件提供单位可以注明复印件使用用途)。

 4 所在建筑合法证明文件 改建(用途变更)、装修、建筑外墙和屋面保温建设工程现设计用途与原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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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 13 页 程用途不一致的,应提供现设计用途的有效证明文件(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政府文件、相关单位的会议纪要等资料)。用途相符的,应提供原土建消防审核合格意见书或土建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或房屋产权证。

 以上材料可以提供经原件持有单位核对,并注明“核对无误”内容,由核对人签名、注明核对日期、盖原件持有单位印章的复印件(复印件提供单位可以注明复印件使用用途)。

 5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 根据公安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申报要求》提供经设计单位盖章确认的消防设计文件(需加盖骑缝章)。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须提供原件。

 除建筑结构图之外的相关设计图纸一套(需装订成册)。设计单位需提供光盘及证明文件(光盘内需含有消防设计文件及设计图纸)。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授权委托书、承诺书、承办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等)

 建设单位承办人不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当事人的,须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当事人的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需提供原件。承办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等其他材料可以提供经原件持有单位核对,并注明“核对无误”内容,由核对人签名、注明核对日期、盖原件持有单位印章的复印件(复印件提供单位可以注明复印件使用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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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 13 页 ×× 市 消防救援支队 消防受理窗口一次性告知清单

 审批事项名称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新建、扩建工程)

 审批窗口单位 ××市消防 救援支队 窗口电话

 序号 申报材料名称 备注 1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申报表》 申报表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封面应有建设工程名称、建设单位以及申请日期等基本情况,并加盖建设单位印章。建设主体是个人的应签名,必填项不应缺项,内容填写要完整,填写内容涂改的应由申请人签名或捺指印。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申报表》须提供原件。

 2 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 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主要包括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法人身份证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以上材料可以提供经原件持有单位核对,并注明“核对无误”内容,由核对人签名、注明核对日期、盖原件持有单位印章的复印件(复印件提供单位可以注明复印件使用用途)。

 3 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消防设计单位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或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以上材料可以提供经原件持有单位核对,并注明“核对无误”内容,由核对人签名、注明核对日期、盖原件持有单位印章的复印件(复印件提供单位可以注明复印件使用用途)。

 4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 根据公安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申报要求》提供经设计单位及施工图审查机构盖章确认的消防设计文件(需加盖骑缝章)。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须提供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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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 13 页 除建筑结构图之外的相关设计图纸一套(需装订成册),并加盖审图机构印章。设计单位需提供光盘及证明文件(光盘内需含有消防设计文件及设计图纸) 5 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应当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依法需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性建筑,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应该提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批准证明文件。

 主要包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单。

 以上材料可以提供经原件持有单位核对,并注明“核对无误”内容,由核对人签名、注明核对日期、盖原件持有单位印章的复印件(复印件提供单位可以注明复印件使用用途)。

 6 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明文件 主要包括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以上材料可以提供经原件持有单位核对,并注明“核对无误”内容,由核对人签名、注明核对日期、盖原件持有单位印章的复印件(复印件提供单位可以注明复印件使用用途)。

 7 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合格文件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图审查的,还应当提供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合格文件复印件。

 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授权委托书、承诺书、承办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等,设计变更项目需由设计单位提供设计变更通知单)

 建设单位承办人不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当事人的,须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当事人的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需提供原件。承办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等其他材料可以提供经原件持有单位核对,并注明“核对无误”内容,由核对人签名、注明核对日期、盖原件持有单位印章的复印件(复印件提供单位可以注明复印件使用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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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 13 页 ×× 市 消防救援支队 消防受理窗口一次性告知清单

 审批事项名称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 (改建、装修、建筑外墙和屋面保温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

 审批窗口单位 ××市消防 救援支队 窗口电话

 序号 申报材料名称 备注 1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申报表》 申报表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封面应有建设工程名称、建设单位以及申请日期等基本情况,并加盖建设单位印章。建设主体是个人的应签名,必填项不应缺项,内容填写要完整,填写内容涂改的应由申请人签名或捺指印。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申报表》须提供原件。

 2 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 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主要包括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法人身份证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以上材料可以提供经原件持有单位核对,并注明“核对无误”内容,由核对人签名、注明核对日期、盖原件持有单位印章的复印件(复印件提供单位可以注明复印件使用用途)。

 3 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消防设计单位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或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以上材料可以提供经原件持有单位核对,并注明“核对无误”内容,由核对人签名、注明核对日期、盖原件持有单位印章的复印件(复印件提供单位可以注明复印件使用用途)。

 4 所在建筑合法证明文件 改建(用途变更)、装修、建筑外墙和屋面保温建设工程现设计用途与原工程用途不一致的,应提供现设计用途的有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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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 13 页 文件(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政府文件、相关单位的会议纪要等资料)。用途相符的,应提供原土建消防审核合格意见书或土建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或房屋产权证。

 以上材料可以提供经原件持有单位核对,并注明“核对无误”内容,由核对人签名、注明核对日期、盖原件持有单位印章的复印件(复印件提供单位可以注明复印件使用用途)。

 5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 根据公安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申报要求》提供经设计单位盖章确认的消防设计文件(并加盖骑缝章)。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须提供原件。

 除建筑结构图之外的相关设计图纸一套(需装订成册)。设计单位需提供光盘及证明文件(光盘内需含有消防设计文件及设计图纸)。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授权委托书、承诺书、承办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等)

 建设单位承办人不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当事人的,须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当事人的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需提供原件。承办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等其他材料可以提供经原件持有单位核对,并注明“核对无误”内容,由核对人签名、注明核对日期、盖原件持有单位印章的复印件(复印件提供单位可以注明复印件使用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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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 13 页 ×× 市 消防救援支队 消防受理窗口一次性告知清单

 审批事项名称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审批窗口单位 ××市消防救援支队 窗口电话

 序号 申报材料名称 备注 1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申报表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封面应有建设工程名称、建设单位以及申请日期等基本情况,并加盖建设单位印章。建设主体是个人的应签名,必填项不应缺项,内容填写要完整,填写内容涂改的应由申请人签名或捺指印。申报表内四方单位应由相应负责人签署具体意见、签名及日期。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须提供原件 2 建设单位资料

  1、主要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预先核准通知书)、开发商资质含法人身份证 ,《审核意见书》(装修项目需提交所在建筑土建审核意见书及装修审核意见书);

  2、单位出具的验收申请报告(加盖建设单位公章)须提供原件,应填写《竣工验收报告》,表内四方单位应由相应负责人签署具体意见、签名及日期。

 3、单位工程开工报告。

 以上材料可以提供经原件持有单位核对,并注明“核对无误”内容,由核对人签名、注明核对日期、盖原件持有单位印章的复印件(复印件提供单位可以注明复印件使用用途)。

 3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检测单位的资料 主要包括土建施工单位、消防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测单位;2、以上每个单位须提供以下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以上身份证明文件均需提交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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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 13 页 4 检测报告 材料送检报告及建设工程消防设施检测评定报告。

 5 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资料

  所在工地采用相关消防产品的资料:应单独装订成册,装订顺序:目录——清单(含产品名称、型号、厂家、数量)——产品供货证明——产品检验报告、认证证书、合格证(需提供人加盖核对无误章并签字确认)——产品 B 标签, (www.cccf.com.cn)可以去这个网站查询(目前含灭火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防火门、消火栓箱等)。具有防火性能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含建筑保温材料)及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复印件。

 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建筑设备安装工程隐蔽验收记录、消防给水(消火栓)灭火系统管网冲洗记录、给水管道系统压力试验记录、调试报告、系统联合试运行记录。

 6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 竣工图纸资料主要包括总平面图、建筑竣工图、消防给排水竣工图、消防电气竣工图、防、排烟及通风空调竣工图、消防设计变更技术联系单等,并应加盖施工单位竣工印章。

 图纸装订成册,提供光盘。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授权委托书、承办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等)

 主要包括委托授权书、承办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消防设计变更技术联系单,消防设计专家论证会纪要,国家建设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自动消防设施安装、调试记录,地下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钢结构防火涂料喷涂施工记录,以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说明、竣工图纸等文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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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批事项名称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审批窗口单位 ××市消防救援支队 窗口电话

 序号 申报材料名称 备注 1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 申报表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封面应有建设工程名称、建设单位以及申请日期等基本情况,并加盖建设单位印章。建设主体是个人的应签名,必填项不应缺项,内容填写要完整,填写内容涂改的应由申请人签名或捺指印。申报表内四方单位应由相应负责人签署具体意见、签名及日期。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须提供原件。

 2 建设单位资料

  1、主要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预先核准通知书)、开发商资质含法人身份证、《审核意见书》(装修项目需提交所在建筑土建审核意见书及装修审核意见书);

  2、单位出具的验收申请报告(加盖建设单位公章)须提供原件;应填写《竣工验收报告》,表内四方单位应由相应负责人签署具体意见、签名及日期。

 3、单位工程开工报告; 以上材料可以提供经原件持有单位核对,并注明“核对无误”内容,由核对人签名、注明核对日期、盖原件持有单位印章的复印件(复印件提供单位可以注明复印件使用用途)。

 3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检测单位的资料 主要包括土建施工单位、消防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测单位;2、以上每个单位须提供以下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以上身份证明文件均需提交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 检测报告 材料送检报告及建设工程消防设施检测评定报告。

 5 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资料

  所在工地采用相关消防产品的资料:应单独装订成册,装订顺序:目录——清单(含产品名称、型号、厂家、数量)——产品供货证明——产品检验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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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 13 页 告、认证证书、合格证(需提供人加盖核对无误章并签字确认)——产品 B 标签,(www.cccf.com.cn)可以去这个网站查询(目前含灭火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防火门、消火栓箱等)。具有防火性能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含建筑保温材料)及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复印件; 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建筑设备安装工程隐蔽验收记录、消防给水(消火栓)灭火系统管网冲洗记录、给水管道系统压力试验记录、调试报告、系统联合试运行记录等。

 提供光盘及证明文件。

 6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 竣工图纸资料主要包括总平面图、建筑竣工图、消防给排水竣工图、消防电气竣工图、防、排烟及通风空调竣工图、消防设计变更技术联系单等,并应加盖施工单位竣工印章。

 图纸装订成册,提供光盘。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授权委托书、承办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等。)

 主要包括委托授权书、承办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消防设计变更技术联系单,消防设计专家论证会纪要,国家建设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自动消防设施安装、调试记录,地下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钢结构防火涂料喷涂施工记录,以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说明、竣工图纸等文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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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 13 页 ×× 市 消防救援支队 消防受理窗口一次性告知清单

 审批事项名称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审批窗口单位 ××市消防救援支队 窗口电话

 序号 申报材料名称 备注 1 《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申报表要求填写完整、准确,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无公章的,当事人应签字。

 建设单位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和编造事实,否则将承当相应的法律后果。

 2 授权委托书 (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需提供原件。承办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等其他材料可以提供经原件持有单位核对,并注明“核对无误”内容,由核对人签名、注明核对日期、盖原件持有单位印章的复印件(复印件提供单位可以注明复印件使用用途)。

 3 建设单位资料

  主要包括:1、营业执照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 2、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法律文书复印件;

  3、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有逃生疏散演习照片及每个安全出口负责人名单)、场所平面布置图; 4、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共三次,包括课件及签到册); 5、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一类消控室 6 本,二类消控室 3 本); 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依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不需要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还应提交下列材料:

 (1)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 (2)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3)装修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提交的材料请使用国际标准 A4 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 A4 型纸的规格装订,其中“营业执照”、“法律文书”、“资格证书”、“合格证”、“证明文件”等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人员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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