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至四
1 1
目
录
一、 投标函 ................................................................................................................................. 2 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4 三、 授权委托书 ......................................................................................................................... 5 四、 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 7
2 2
一、投标函 致:淮北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项目编号为 AHJD2017 --3 013 的 淮北市城市河道综合整治(清淤、截污、应急水处理)
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大写
陆仟零伍拾伍万叁仟陆佰柒拾叁元壹角贰分
元)(小写
60553673.12
元)的投标总报价,并承诺按本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合同条款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的条件、承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同时认可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的合法有效性,我方自愿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利。
3、我方已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充分理解投标价格不得低于企业个别成本有关规定。我方经成本核算,所填报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个别成本。
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 0 120 天的工期和招标文件或业主开工令的要求如期开工、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我单位参加本工程施工拟派项目负责人 赵朝阳。
5、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工程质量达到 合格标准。
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投标文件中通用条款规定的合同签订、开工时间、人员进驻、人员到岗、劳动力计划、机械设备进场时间数量、节点计划、工程进度、合同工期、违约责任条款等全部内容我方全部认可并无条件执行。
7、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用于本工程的主要材料、设备,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的合格产品,并在使用之前经建设、监理、设计单位确认后使用。
8、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我方法定代表人亲自签订合同以及及时进场施工,并认真履行合同和其它各项承诺。
9、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3 3
10、我方承诺:
(1)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金额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相关费用。
(2)我方已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进行认真复核,确认无误,中标后不再另行调整。
(3)一旦我方中标,保证项目所有税收在工程所在地缴纳。
11、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12、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补充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3、我方将与本投标函一起,提交人民币 捌拾万元作为投标保证金。
14、我方保证:
(1)在本次投标过程中所出具的承诺书或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如与实际情况不符,则视为弄虚作假,同意不予退还我公司投标保证金,并接受相关处罚; (2)在本次投标过程中,我公司如出现招标文件约定视为串通投标的,同意不予退还我公司投标保证金,并接受相关处罚。
15、其他补充说明:
无
投 标 人: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单位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 89 号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邮政编码:710016 电话:0532-88015590 传真:0532-88015590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大明宫支行 开户银行账号:61001781300059123456 日期:2017 年 5 月 18 日
4 4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地
址: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 89 号
成立时间:
1993
年
12
月
1
日 经营期限:
长期
姓
名:
邓 勇
性
别:
男
年
龄:
45
职
务:
董事长
系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投标人: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盖公章)
日
期:2017 年 5 月 18 日
5 5
三、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邓勇(姓名)系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单位名称)的 曾斌(姓名)为我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淮北市城市河道综合整治(清淤、截污、应急水处理)
工程(工程名称)的投标、施工、竣工和保修,以本公司的名义签署投标书,进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宜。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
理
人:
(签字)性别 :
男
年龄:
0 30 岁
身份证号码:9 370403198705080719 职务:
工程经营部部员
投
标
人: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或签字)
授权委托日期:7 2017 年 5 5 月 8 18 日
6 6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7 7
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格式如下)
淮北市城市河道综合整治(清淤、截污、应急水处理)工程
工 程
工 程 量 清 单 报 价 表
投 标 人: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审 核 人:
(签字并盖造价专业人员专用章或执业章) 编 制 人:
(签字并盖造价专业人员专用章或执业章) 编制时间:
2017 年 05 月 18 日
8 8
投
标
总
价
建
设
单
位:
淮北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工
程
名
称:
淮北市城市河道综合整治(清淤、截污、应急水处理)工程
投标总价(小写):
60553673.12
元
(大写):
陆仟零伍拾伍万叁仟陆佰柒拾叁元壹角贰分
投
标
人: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编 制 时 间:
2017 年 05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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