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扬范文网
当前位置 首页 >范文大全 > 观后感 >

公务车辆改革管理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2-01-20 15:01:17 浏览数:

 公务用车,一般是指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组织和个人用于工作、业务、接待等公务活动的各类汽车。作为职务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公车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不规范行为和腐败现象时有发生,领导挪用公款购置车辆、公车私用等现象和案件在媒体上经常遭到曝光,人们称这是“车轮上的腐败”,而且反映强烈,“公车不公”引发的呼声已成为备受社会关注的焦点。
现行的公务用车制度的弊端愈来愈明显。全国各级各地方对改革公务用车制度,也进行了有益的尝试,但都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为加快我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步伐,我们对全县近年来公车购买、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并深入分析了现行公务用车制度存在的弊端,在认真借鉴其他县市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具体办法和政策建议,供领导完善决策和部门实施公车改革时参考。
      一、基本情况
据统计,我县目前公务用车共有144辆:其中,小轿车67辆,越野车51辆,其他车辆26辆。近年来,我县对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加强了管理:制订了一些政策,对党政机关的公务用车的编制、标准配备、购置更新等进行规范化管理、阳光操作;同时也加大了对违纪使用公车案件的处置力度;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作了一些探索,在规范公车使用、降低财政支出等方面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现有公务用车制度的弊端仍然存在。
     二、存在问题
     (一)公务用车的费用偏高。公车理应用于执行公务,但在使用过程中往往不计成本,不管办事的距离远近,能用公车的一律用公车。同时监督管理制度有漏洞,公车消费中存在腐败行为。有的汽车修理厂为了留住客户,以不正当手段吸引公车司机经常上门修车,按修理费用的一定比例返还司机,有的司机需要什么就给什么,有的则按司机的要求开发票,单位能报多少,发票就开多少,由公家负担,其结果是公车修理费用大大增加,公车加油也有不小的“黑洞”,偶尔会出现多开、虚开发票现象,这样一来,公车的运行成本远远高于其他车辆也就不足为怪了。
     (二)公车私用现象严重。由于制度缺乏约束力,导致公车私用现象屡禁不止。单位或部门的公车使用虽有相应的制度,但是这些制度形同虚设,因为公车费用不仅全部由财政采承担,而且个人有时还享受出车费、加班费等。正因为如此,政府虽然三令五申,公车不公、公车私用等不正之风现象依然存在。
     (三)超编超标问题存在。我县目前车辆配备的标准是根据汉政办发[2008]64号《汉阴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编方案》,全县各乡镇和县级各行政事业单位均参照实行。但是在现实中,超标准配备车辆仍然存在。
     三、工作建议
     (一)公车服务市场化:一是实行“公车租用”,即部门、单位相对集中的区域将车辆集中管理,成立车辆管理服务中心,将党政机关现有公车整建制转为经营性实体,模拟市场经营实行有偿服务。按市场租车计价方式,向部门、单位和个人提供有偿用车服务。公务人员按照级别、岗位发放交通补贴或实行费用包干,需用公车时按里程、车型交纳费用。这种改革方式的最大好处是积极稳妥,既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原有公车制度的弊端,又照顾到目前驾驶、后勤人员无法安置的现状,改变了“家庭式”、“小而全”的公务资源配备方式,实行资源共享。二是实行“私车公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私有车辆越来越多,其中不乏机关工作人员,私车公用就是指当公务需要时,由单位指派干部驾驶自备车招待公务,补助标准以二人乘坐公交车及三轮车计算。其优点就是能有效解决派车难、节约经费开支、提高工作效率等问题。也能达到减少公车数量、方便工作的要求,针对目前的公务用车制度也能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二)公车分配货币化:取消或保留少量公务用车,发给一定交通补贴。公车分配货币化,即实行“岗位补贴”,就是公务人员(有些地方是主要领导除外)彻底取消公车待遇,按级别、岗位发放交通补贴,从而变过去的“暗补”为“明补”。与“公车租用”相比,“岗位补贴”更符合职务消费货币化的市场经济法则,也与国际惯例相接轨,是一项从根本上杜绝公车弊端的改革举措。从目前情况看,已进行车改以及将要进行车改的城市,大多数采取了此类方法。交通补贴的发放又分为按月发放(以现金的形式随工资发放)、一次性发放、包干使用等形式。1、按月发放交通补贴。将对全市公务用车实行货币化改革,即以货币形式发给公务员交通补贴。其具体的做法是:车辆向社会公开拍卖。领导干部、司机均可参加竞拍,领导干部、司机可享受拍卖价一定的优惠。行政、事业编制的司机进行转岗,年纪大的提前退休,拍得汽车的司机,两年内发给每月70%的基本工资。干部发给交通补贴,按照职务、岗位发放交通补贴。补贴标准由各地区核定。2、一次性发放交通补贴。一次性发放即给车改对象一定数额的购车补贴,并由公家负责车辆保险、养路、年审等固定性费用,其他如汽油、维护、路桥、停车等日常费用均由个人支付,单位不再发给其交通补贴。采取这一改革方法的一般多经济较发达地区,具体做法是:一次性给车改对象每人发购车补贴,明确个人享有使用权期限,产权依然归单位所有,期限满后产权归个人,公家不再负担任何费用。3、包干使用交通经费。包干使用即对用车费用限额包干,超支自负,节余按比例给予奖励。这种费用补贴方式整个过程不出现货币,避免了一些矛盾,也被称为“准货币化模式”。乡镇领导干部公务用车费用包干到人,其包干标准的确定主要考虑三个因素:一是乡镇经济总量、经济实力;二是距县城路程远近;三是领导干部的职务、分管工作任务等。对特殊情况用车,费用买报买销,但要经过严格的审批手续加以控制。
      (三)公车管理规范化:完善现有的公务用车制度,控制车辆的购置、使用和维修,堵塞公车管理中的漏洞。在完全取消公车条件尚不成熟的情况下,一些地区通过严格控制公车购买,规范公车使用、维修制度等,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监督和管理,为下一步公车改革做好准备。1、规范车辆更新程序严格执行国务院2001年第307号令《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中提出的具体审核意见,制定公务车购置审批规程,负责审批车辆配备、更新计划的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认真执行车辆报废标准;利用职能部门的权限,对车辆进行调剂使用,严格控制公务车的增长。逐步减少公车的数量。2、建立车辆管理档案对全县公务车辆进行扎口统一管理,对所有的公车进行统一着色,或者统一喷涂显目的标志,便于公车的管理和监督。要设定车辆管理的职能单位,明确管理的职能范围,引进现代化的管理模式,建立公务车的车辆档案,准确掌握各单位的车辆的应配数量、实有数量、购置年限、车辆使用状况等,加强对现有车辆的管理。 3、使用和维修规范化公车使用的不规范性,是当前公务用车的一个突出问题。各单位要建立严格的公车使用制度,规范公车的使用程序;建立全县公务用车的车辆维修服务站,规定全县公务用车统一进站维修,采取严格规范的车辆维修,保证质量、低价位,收费采用签单的方式,由县会计核算中心进行核算;对于车辆用油,也可建立定点加油站,与定点维修一样,统一由核算中心结算。4、加大车辆监管力度,在加强对车辆管理的同时,要加大对公务用车的监督力度,人大、政协、审计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审查、监督力度,加强对政府部门的公务用车经费使用、公车消费进行监督;开设举报专线,扩大监督群体;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督查职能,加大违规使用公车的处置力度。
      四、注意事项:
      (一)公车货币化改革,标准制定要科学。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以工作岗位所承担的任务、性质和公务活动量为依据确定。补助标准制定一定要合理、科学,要切合当地实际,严禁借改革之名滥发奖金、津贴。如果不顾当地经济的发展水平、不顾财政的承受能力,将补贴标准定得很高,那么改革的意义就会大打折扣。公务交通费补贴的发放范围要适当。它属于职务消费范畴,不是职工福利,既不能搞平均主义,又不能过于悬殊。一般来说,分为领导干部、中层干部和一般干部三大类。一个乡镇一线领导和一个部门的一线领导,虽然级别不同,也基本属于同一补贴档次。同时,操作程序要规范,需要在阳光下进行。
      (二)公车改革要防止“一刀切”。公车改革是一个复杂的工程,决不是简单的“取消公车,代之补贴”的“彻底革命”。各地方各单位各部门要区别对待。某些特殊公务的用车要有保障。车改后,可视情况建立机关出租车队或保留少量公车,保障执行机要交通、接待、老干生活等方面的特殊公务的需要。对保留的公车要建立完善严格的管理制度,防止出现“公车照用,补贴照拿”的现象。在县政府出台的车改制度下,允许各乡镇各部门有不同的相关政策。
      (三)谨防特权现象,避免“虚改实捞”。因为“不搞‘一刀切’”,给公务用车改革留下了诸多自我掌控的空间。对于没有费用列支审批权的一般公务员来说,落实起来不仅没什么可难的,而且也肯定“虚”不到哪里去。可是对于大权在握的领导来说,人们最担心的,正是这些人可以利用职权,让自己或小集团既享受诸如“交通费用补贴”这样的实惠,又可以通过虚列开支等手段,不花自己一分钱地继续享受公费用车,而变为“虚改实捞”。
      (四)公务用车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要均衡推进。如果不从行政体制上进行改革,包括公车改革在内的职务消费改革,就不能彻底成功。首先实行财政法制化。财政预算立法后,必须严格执行,违反预算,就是违法。职务消费的各个要素的改革要同步进行,平衡开展,不能把公车改革单独拿出来。改革必须在全县范围和整个行业内同时进行。改革必须从上级开始,至少也是上下级同步。
      公车制度的改革,其基本方向应是尽量减少公车使用的总量,提高公车使用的有效性,用发放交通补贴的方法逐步取代目前公车私人专用的现象,使公共交通工具也成为领导干部、行政管理机关主要的交通工具。其核心思想就是限制领导干部和政府机构利用职权,超越工作需要在公车使用上的特权,是“执政为民”的具体表现,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当各级领导干部抛弃特权思想包袱之时,就是公车制度彻底改革成功之日。

 

相关热词搜索: 公务 车辆 改革 研究 管理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