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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如何发挥好农村治安中心户长的作用

发布时间:2022-02-13 15:04:23 浏览数:
    从二00六年竹溪县政法委要求各乡镇成立治安中心户长联防机制以来,结合天宝乡实际来看不但减少了矛盾纠纷的产生,也提高了农民对维护一方稳定的积极参与。通过实践证明在村级建立治安中心户长制度,把综治工作触角延伸到村民小组,有利于综治工作的方针、政策在农村基层得到贯彻落实;有利于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性;有利于各级党政把综治责任制落到实处,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促进综治工作上水平。那么,如何让治安中心户长开展好工作呢?我们以为,基层治安中心户长要注意建好“一个阵地”、熟悉“三个层面”、担负“五大任务”、开展“七项活动”。
    一、要建好“一个阵地”。 
    建好一个治安中心户长办公场所。由于中心户长设在村民家里,因此布置与设施不宜过繁,阵地建设达到“五有”、“五上墙”即可。“五有”指:有辖区人口登记花名册、有治安中心户长文件、有治安中心户长门牌、有治安中心户长工作手册、有治安中心户长职责;“五上墙”指:辖区内户员名单上墙、户长工作职责上墙、学习活动制度上墙、优秀中心户达标条件上墙、公安机关重点人口上墙,从而最终达到有名册、有文件、有门牌、有职责、有手册、有培训、有活动、有例会、有报酬、有表彰的“十有”要求。
    二、要熟悉“三个层面”。
    (1)要熟悉法律知识。不知法,就不能守法,只有知法,才能守法,才懂得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和辖区村居民的合法权益。因此,作为治安中心户长,首先要注重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对国家已颁布的法律法规要经常学,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要及时学,不断掌握、丰富、更新法律知识,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知识水平和工作技能,那么普法办就要对中心户长加大普法力度。这样才能为辖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才能尽职尽责地做好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治安管理工作。
    (2)要熟悉治安情况。治安中心户长要将辖区内所有单位、商店、居民住宅区、道路出入口和每户的人员构成情况、居住情况、从业情况以及流动(暂住)人口、房屋出租户等全部登记造册,做到一清二楚、一目了然,从而彻底消除治安工作管理上的“盲点”和“空白点”。在此基础上,还要在政法机关的指导下,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和处置预案,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及时妥善处置。
    (3)要熟悉外界动态。治安中心户长不仅要熟悉自己辖区内的治安情况,同时还要经常收集、了解周边辖区、村组、乡镇的治安情况,这样,一旦周边地区发生刑事、治安案件或公安机关有案情通报时,可以及时组织、引导本辖区群众加强治安巡防,预防和减少可防性案件的发生,确保本辖区治安稳定。 
    三、要担负“五大任务”。 
    治安中心户长作为基层社会治安的第一道防线,也是主要的桥头堡垒,更要认真履行好以下工作职责:
    (1)做好调解工作。治安中心户长要坚持以“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为着眼点,经常深入辖区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积极加强新时期群体性、易激化民间纠纷的调解,始终做到“三抓”、“三前”,即抓早、抓小、抓苗头,防范工作做在矛盾纠纷发生之前、化解工作做在矛盾纠纷发展之前、调处工作做在矛盾纠纷激化之前,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防止各类矛盾纠纷的激化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2)做好帮教工作。治安中心户长要做好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工作、轻微违法犯罪人员的帮教工作。要积极参与对“法轮功”“旷野窄门”人员的教育转化监控工作,教育辖区群众坚决抵制非法宗教组织活动。要协助公安、司法所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充分利用辖区资源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生活出路,定期进行跟踪回访,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帮教对象重新犯罪。
    (3)做好宣传工作。治安中心户长要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积极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群众整体法律素质,使辖区内每个公民掌握应知应会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的方针政策,提高居民自我管理、自我防范、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能力,引导广大群众正确依法调节、处理生产生活中的邻里矛盾,营造和睦、和谐、安宁、安定的生活氛围。
    (4)做好信息工作。治安中心户长要发挥党委、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及时了解、收集治安信息和辖区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向有关部门及时上报,确保党委、政府能及时与群众联络勾通,帮助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树立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
    (5)做好巡逻工作。治安中心户长要积极参与治安巡防,督促“防火、防盗、防抢、防事故”措施的落实,认真做好流动人口、暂住人口、出租房屋的协管登记工作,盘查可疑人员,协助公安机关对重点人口的监管,维护辖区社会治安。
    四、要开展“七项活动”。
    治安中心户长在日常的工作中,面对的是一个年龄、性别、文化、职业各不相同的群体,而维护治安工作本身又是枯躁乏味的很活路,仅靠单纯的说教很难把工作做好,因此,必须结合当地实际,创新载体,寓教于乐,才能收到较好的效果。
    (1)文化活动。要充分发挥村学校及图书室的作用,组织辖区群众广泛开展读书看报、交流心得体会活动;在有条件的村、集镇中心地域开展集中性的综治知识宣传活动。 
    (2)文艺活动。要注意发现、培养基层群众文艺骨干, 带领群众开展丰富多彩的自我教育、自娱自乐文艺活动。这样既可丰富辖区群众的文化生活,又能收到良好的教育效果。
    (3)培训活动。司法所扎实开展好“法律六进”活动,针对不同的群体,利用村学校、计生活动室等阵地,采取集中授课、专题培训、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知识、综治知识等培训活动,提高群众的法律水平和综治意识。
    (4)咨询活动。利用综治宣传月、“12.4”法制宣传日,开展法律知识咨询服务活动,及时为辖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难题。特别是对邻里间矛盾双方的法律咨询,要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注意把集中咨询和事后回访结合起来,讲服务,求实效,不要走过场,防止留下隐患。
    (5)座谈活动。要抓住带有普遍性、苗头性的话题,组织“干群座谈会”、“离退休老同志座谈会”、“刑释解教人员座谈会”等座谈活动,为干部与群众、群众与群众、亲人与亲人之间的相互交流、自我教育创造条件,解除群众在生产生活的紧张关系,消除疑虑,增进感情。
    (6)联防活动。要加强与辖区计生信息员、治安维稳员、人民调解员等的联系和勾通,定期碰头,互通信息,协同配合,互相帮助做好各自承担的工作,形成整体工作合力,从而形成一支治安联防队伍,一旦发生矛盾纠纷或突发事件,由治安中心户长组织他们及时处置。
    (7)便民活动。积极开展各项帮扶活动,一户带一村,几户帮一家,一家有困难,大家都伸手。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从小事做起,改变生活习惯,提倡健康的生活方式。为本辖区群众提供致富信息,传播致富经验,教育、帮助和带领本辖区群众勤劳致富、守法致富,早日实现小康生活。这样,既能帮贫扶困,又能取得群众信任,从而在群众中树立起威信,同时也促进了各项治安管理工作的开展。
治安中心户长作为基层社会治安的“眼线”和“手脚”,需要各级各部门的关心、指导和支持,同样,治安中心户长作为乡镇综治办的参谋和助手,应当扎实工作、积极探索、勇于实践、总结经验,这样,治安中心户长才能在实践中充分发挥“来自群众、熟悉群众、服务群众”的优势,为减少可防性案件、化解矛盾纠纷、消除不安定因素、维护社会治安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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