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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羊定点屠宰生产许可现场验收审核表式样

发布时间:2021-08-27 23:24:09 浏览数:

  畜 禽 屠 宰 生 产 许 可

 现 场 验 收 审 核 表

 企 业 名 称 : :

 . .

 申 请 类 别 :

 设立□

 迁址□

 增项□

 其他□ 企 业 类 别 :

 生猪屠宰□

 牛屠宰□

 羊屠宰□

 禽屠宰□

  生 产 地 址 : :

 . .

 联

 系

 人:

 . .

  联 系 电 话 : :

 . .

  审 核 日 期 : :

 年

 月

 日

 .

  二〇

  年

  填

 写

 说

 明

 一、本表用于畜禽屠宰生产许可现场审核。

 二、审核组由市级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由畜牧兽医、生态环境、民族宗教及其他相关单位三名以上人员组成,审核组成员应当熟悉畜禽屠宰管理法规、屠宰加工工艺、畜产品质量检验、生态环境及民族宗教等专业知识和规定。

 三、审核表由审核组成员使用蓝色或黑色签字笔填写,不得随意涂改。现场审核工作结束后,审核表由市级畜牧兽医管理部门存档。

 四、在进行现场审核的同时,还应当就企业申报材料与企业现场的一致性进行符合性检查。

 五、现场审核及符合性检查同时满足要求的,在表 2 的审核结论一栏中打“√”,不符合要求的打“×”并在备注栏逐一注明原因;不涉及的审核内容,在审核结论一栏注明“不涉及”。符合性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必要时留存影像、文字等相关证据。

 六、审核组应当根据现场审核情况提出审核意见,审核意见应当包括对申请企业的总体评价以及相关建议等内容。

 

 第 1 页

 共 12 页 表 1 审核组成员及审核意见 审核组成员 姓

 名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 签

 字

  企业参加人员 姓

  名 职

  务 签

  字

 第 2 页

 共 12 页 现 场 审 核 意 见 总体评价:经市审核组现场检查审核,共检查涉及的项目

  96

 项,合格

 项,不合格项

  项,其中不合格项目中 A 项

 项、B 项

 项、C 项

 项。认为:

 该

  场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以及《畜类屠宰加工通用技术条件 GB/T17237》、《肉类加工厂卫生规范 GB12694》、《牛羊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 GB 18393》、《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 GB 16548》、《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7)》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总体

  合格,

  通过审核验收。

 整改项目及建议:

  对存在的不合格项目,要求在

 月内整改完毕,并向市农业农村局提交整改落实报告及相关资料(图片、照片)。

 审核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第 3 页

 共 12 页 表 2 ××省牛羊定点屠宰厂(场)现场验收审核标准 现场验收审核项目

 现场验收审核内容

 现场验收审核方式

 现场验收审核要求

 要求属性

 现场验收审核结论

 备注

 一、厂(场)区选址与布局 1、厂(场)区选址 (1)现场查看 (2)核查屠宰企业厂区地理方位图 (3)查看相关资料 符合省家畜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要求。

 A

  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 500 米以上 A

  距离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集贸市场 500 米以上 A

  距离种畜禽场 3000 米以上 A

  距离动物诊疗场所 200 米以上 A

  距离动物隔离场所、集中无害化处理场所 3000 米以上 A

  选择地势较高、干燥、水源和电源充足、交通方便的地区,避开产生有害气体、烟雾、粉尘等物质的工业企业及其他产生污染源的地区或场所,并处于其上风向 C

  远离居民区,并位于城市居住区夏季主导风向下风侧至 少 500m 以上 C

  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充足水源,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A

  2、厂(场)区布局 (1)现场查看 (2)核查屠宰企业厂区平面布局图 (3)查看相关资料 厂(场)区周围建有围墙,主要通道及场地采用混凝土或沥青硬化。

 A

  厂(场)区布局合理,生产区内应设置非清洁区、半清洁区和清洁区。生活区内的清洁区宜布置在厂区的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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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 12 页 现场验收审核项目

 现场验收审核内容

 现场验收审核方式

 现场验收审核要求

 要求属性

 现场验收审核结论

 备注

 上风侧。原料、产品及废弃物进出厂区应分设出入口,其运输车辆各行其道,避免交叉污染。

 厂(场)区整洁卫生,屠宰清洁区与分割车间设置在无害化处理间、废弃物集存场所、污水处理站、锅炉房、煤场等建(构)筑物及场所的主导风向的上风侧。

 B

  生活、办公等区域有密闭式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B

  运输动物车辆出入口设置与门同宽,长 4 米、深 0.3米以上的消毒池。

 A

  入厂(场)动物卸载区域有固定的车辆消毒场地,应设置活畜运输车辆冲洗设施,冲洗设施周围 2m 范围内路面排水坡度应不小于 2.5%。

 A

  屠宰加工间入口设置人员更衣消毒室。

 A

  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独立检疫室、办公室和休息室。

 A

  有待宰圈、患病动物隔离观察圈、急宰间;加工原毛、生皮、绒、骨、角的,还应当设置封闭式熏蒸消毒间。

 A

  厂(场)内应在远离屠宰与分割车间的非清洁区内设有垃圾、畜粪、废弃物等的暂时集存场所,其地面、围 墙或池壁应便于冲洗消毒。

 C

  厂(场)内有完善的排水系统。

 B

  排水系统入口处有防堵塞装置,出口处有防止动物侵入装置。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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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 12 页 现场验收审核项目

 现场验收审核内容

 现场验收审核方式

 现场验收审核要求

 要求属性

 现场验收审核结论

 备注

 二、设施设备 3、照明设施设备 (1)现场查看 动物装卸台配备照度不小于 300Lx 的照明设备。

 A

  生产区有良好的采光设备。

 A

  屠宰间配备检疫操作台和照度不小于 500Lx 的照明设备。

 A

  4、宰前设施 (1)现场查看 应有宰前建筑设施,包括卸畜站台、赶畜道、检疫间、接收间、司磅间、健畜待宰间(简称待宰间)、疑病畜间(又称观察间、隔离间)、急宰间、无害化处理间(包括化制间)及配套的生活设施。急宰间、无化害化处理间应单独设置,其他房间可综合设计在一栋建筑物内。

 A

  待宰间的容量宜按班屠宰量的 1~1.5 倍设计。每头牛占地面积按 3 ㎡计算,每只羊占地面积按 0.6~0.8 ㎡计算,面积包括间内赶畜通道。

 B

  接收间面积宜为待宰间面积的 1/10。附近应设检疫司磅间、疑病畜间。待宰间和疑病畜间必须严格分开。地磅四周必须设置围栏,磅坑内应设地漏。

 B

  接收间、待宰间应通风良好,应设有防雨的屋面,配有冲洗设施和集污设施。地面坡度大于或等于1.5%,坡向排水沟。

 B

  接收间、待宰间、赶畜道内的隔墙可采用砌筑墙体或金属栏杆。高度:牛间不应低于 1.4m,羊间不应低于 0.8m。牛赶畜道净宽度大于或等于 1.4m,接近宰杀设备处宽 0.82~0.85m。羊赶畜道净宽大于或等于1.0m,接近宰杀设备处宽 0.6~0.7m。

 A

  疑病畜间(又称观察间、隔离间)宜靠近卸畜站台,应设单独出口,配有消毒设施。疑病畜间的面积按每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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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 12 页 现场验收审核项目

 现场验收审核内容

 现场验收审核方式

 现场验收审核要求

 要求属性

 现场验收审核结论

 备注

 头牛占地 4 ㎡、每只羊占地 1.5 ㎡计算。

 5、屠宰设施设备 (1)现场查看 屠宰车间应包括车间内赶畜道、致昏放血间(区)、集血池间、剥皮胴体加工间(区),副产品加工间、工器具清洗消毒间及员工生活用房等。

 B

  屠宰车间生产用房建筑面积牛屠宰车间应在 300 ㎡以上,羊屠宰车间应在 600 ㎡。牛屠宰车间净高不得低于 5.5m,羊屠宰车间净高不得低于 4.0m. B

  屠宰车间内赶畜、致昏放血间(区)、集血池间、剥皮加工间(区)为非清洁区之一;副产品中的头、蹄、尾、肠胃加工间为非清洁区之二;胴体加工间(区)为清洁区之一;心肝肺加工间及暂存发货间为清洁区之二。四个分区必须分开。

 C

  屠宰加工间、白脏(肠胃)加工间、红脏(心肝肺)加工间必须严格分隔。屠宰加工间的非清洁区、白脏加工间宜设置通风、采光侧天窗。

 A

  车间内地面应采用不渗水、防滑、易清洗、耐腐蚀的材料,其表面应平整无裂痕、无积水。

 B

  车间内墙面、柱面应采用无毒、平整、不渗水、防霉、易清洗、不脱落、耐腐蚀的白色或浅色建筑材料。最好是浅色或白色质量好的瓷砖。

 B

  顶棚或吊顶应采用光滑、无毒、耐冲洗、耐腐蚀、能消毒、不易脱落的材料,其表面应平整简洁,不应有不易清洗的缝隙、凹角或突起物,不宜设过密的次梁。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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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 12 页 现场验收审核项目

 现场验收审核内容

 现场验收审核方式

 现场验收审核要求

 要求属性

 现场验收审核结论

 备注

 门窗应采用密闭性能好、不变形、不渗水、防锈蚀的材料制作。内窗台宜设计成向下倾斜 45°的斜坡,或 采用无窗台构造。

 B

  楼梯及扶手、栏板均应做成整体式,面层应采用不渗水材料制作。楼梯与电梯应便于清洗消毒。

 B

  产品或半成品通过的门,应有足够宽度,避免与产品接触。通行吊环的门洞,其宽度不应小于 1.2m;通行手推车的双扇门,应采用双向自由门,其门扇上部应安装由不易破碎材料制作的通视窗。

 B

  放血槽和集血池采用不渗水、耐腐蚀材料制作,表面光滑平整,便于清洗消毒。放血槽的槽底坡度不应小于 5%,最低处应分设血和冲洗水的排出口,并应分别设有塞盖。

 C

  集血池的容积最小应容纳 1/2 班宰量的血。每头牛放血量按 10L 计算,每只羊放血按 1L 计算。

 B

  屠宰车间、副产品加工间及副产品暂存发货间使用的台、池宜采用不锈钢制作。如采用非金属材料制作,应采用不渗水材料,表面应光滑且易于清洗和消毒。

 B

  屠宰车间内车辆通道净宽:单向应不小于 1.5m,双向应不小于 2.5m。

 B

  急宰间、无害化处理间的出入口处应设置便于手推车出入的消毒池。

 B

  6、卫生设备设施 (1)现场查看 在厂区的非清洁区内设置废弃物临时存放设施,该设施必须采用便于清洗、消毒的材料制作,能防止害虫、鼠类等进入繁殖。

 C

  有废水、废气(汽)、废物处理系统,并应符合国家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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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 12 页 现场验收审核项目

 现场验收审核内容

 现场验收审核方式

 现场验收审核要求

 要求属性

 现场验收审核结论

 备注

 相关规定,保持良好状态。

 生产车间进口处及车间内的适当地点、厕所出口等,设有热水、冷水非手动开关的洗手设施,并配有洗手液及干手器。应设有加工器具、容器和固定设备的清洗、消毒设施,并应有充足的冷 、热水源。

 C

  屠宰间和分割间内,有非手动式的洗手设施。

 C

  7、运输工具 (1)现场查看 半成品露天运输应使用密封车辆。

 C

  8、无害化处理设备、设施 (1)现场查看 在生产区应设置畜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设施,设置地点应在厂区下风向位置。

 A

  有运送动物尸体和病害动物产品的密闭、不渗水的容器,且装前卸后必须要消毒。

 A

  焚毁的应有病害动物尸体、病害动物产品的焚化炉;掩埋的应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掩埋场所。

 A

  化制的有相应的化制设施或委托化制协议。

 A

 三、品质管理 9、品质管理机构 (1)现场查看 (2)核查 G 屠宰企业组织机构框图 设置独立的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品质管理机构,各车间设专职质检员,各班组设兼职质检员。

 B

  10、品 质 管 理 人 (1)技术负责人 ①核查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 ②现场考核。

 具备相关专业的学历和职称。

 C

  熟悉屠宰法规和相关专业知识。

 C

  (2)质量负责人 ①核查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 ②现场考核。

 具备相关专业的学历和职称。

 C

  熟悉屠宰法规和相关专业知识。

 C

  (3)屠宰技术工 ①核查健康证明。

 一年内健康合格证明。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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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 12 页 现场验收审核项目

 现场验收审核内容

 现场验收审核方式

 现场验收审核要求

 要求属性

 现场验收审核结论

 备注

 员 人 2.现场技能考核。

 熟练操作步骤。

 B

  (4)检验化验员 ①核查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 ②现场考核。

 应有 4 名以上具备中专以上或同等专业水平的肉品品质检验人员。

 C

  熟悉屠宰法规和相关专业知识。

 C

  主要品质检验人员必须经县级以上兽医主管部门培训合格。

 B

  11、管理制度 (1)现场查看 有牛羊进厂(场)检查登记制度 A

  有牛羊屠宰管理制度 A

  有待宰巡查制度 A

  有屠宰检疫申报制度 A

  有无害化处理制度 A

  有消毒制度 A

  有肉品品质检验管理制度 A

  有“瘦肉精”自检制度 A

  有重大动物疫情报告及人畜共患病应急处理制度 A

  有在加工过程中检验的不合格品及成品检验中的不合格品的管理制度 A

  有宰前、屠宰分割过程中及宰后的检验流程和检验制度,包括各环节的检验项目、检验标准、抽样和检验方法等管理制度 A

  有生产工艺操作核查制度 C

  有清场管理制度 A

  有各种原始记录和生产管理记录管理制度 A

  有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制度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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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 12 页 现场验收审核项目

 现场验收审核内容

 现场验收审核方式

 现场验收审核要求

 要求属性

 现场验收审核结论

 备注

 有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A

  有国家规定的其它屠宰管理制度 A

  遵守国家屠宰统计报表制度,按时报送相关报表 A

  屠宰车间显著位置明示牛羊屠宰操作工艺流程图和肉品品质检验工序位置图 B

  12、生产检验记录 (1)现场查看 有牛羊进厂(场)检查验收和宰前检验记录,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2 年 A

  有牛羊送宰交接记录 A

  有生产记录 A

  有消毒记录 A

  有牛羊屠宰和宰后检验记录表,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2 年 A

  有产品销售台账 A

  有上岗人员资格培训记录 C

  有病害动物(肉)处理通知单 A

  有病害动物(肉)无害化处理记录 A

  13、检验化验室 (1)现场查看 有与生产过程相适应的检验室 A

  检验室配备必须的检验器材、仪器、设备 A

  检验设备定期校准鉴定,并处于良好状态 A

  有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等有毒有害物质及水分的快速检测能力 A

  注:A 项全部符合,且 B 项不符合项小于 5 项,C 项不符合项小于 10 项,可通过现场验收审核;有一个 A 项不符合,或者 5 项以上 B 项不符合,或者10 项以上 C 项不符合,不得通过现场验收审核。(共 96 项:A55、B23、C18)

 第 1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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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 3

 现场审核汇总表 细目类别 规定审核数量(个)

 实际审核数量(个)

 符合要求的数量(个)

 合格率(%)

 必备项(A)

  基本项(B)

  提高项(C)

  注:受审核企业不涉及的审核细目不计入实际审核数量。

 表 4 现场审核不合格项目汇总表 序号 不合格项对应条款 不合格项目描述 1

 2

 3

 4

 5

  7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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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以上存在的不合格项目,在

 前整改完毕,在整改完毕并经当地县区农业农村局验收合格后,由屠宰企业向市农业农村局提交整改落实报告及相关资料(图片、照片)。

  审核组组长(签字):

 企业法人(负责人)(签字):

 成员:

 成员: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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