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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1-09-16 16:45:57 浏览数:

 X XX 县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

 切实增强人民群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定于 6 月开展“学法用法护小家·防非处非靠大家”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全县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推进《条例》宣传普及,推进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建设,不断提高各乡(镇)、县城市管委会、经开区、医科园、各成员单位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责任意识,提高社会公众金融知识水平和风险识别能力,培养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确保文明创建任务落地落实,不断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为我县庆祝建党 100 周年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切实 维护我县社会秩序稳定。

 二、重点宣传内容 (一)围绕《条例》开展普法宣传。今年宣传月的重点和特色是做好《条例》单位内部的宣传辅导和面向社会公众的宣传引导。各乡(镇)、县城市管委会、经开区、医科园、各成员单位要针对《条例》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准确把握《条例》精神,提高落实能力、水平和责任感;要结合《条例》重点内

 容,以法律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剖析、投资风险教育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非法集资的违法性、危害性及其表现形式等,切实增强社会公众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

 (二)突出重点加强风险警示。重点针对私募基金、房地产、养老服务、财富管理等行业领域,以及打着区块链、虚拟货币、解债服务等旗号的风险;重点针对商务写字楼、城乡结合部、拆迁区、农村地区、“新型金融集聚区”等地段;重点面向老年人、学生、退休人员、城乡无业、失业或半失业人群等强化风险提示。要持续发挥各行业主(监)管部门力量,做好行业政策解读,及时总结、公开典型案例和犯罪手法,引导培育理性投资、盈亏自负、风险自担的正确理念。

 (三)依法依规引导理性维权。各乡(镇)、县城市管委会、经开区、医科园、各成员单位要向社会公众积极宣传依法依规维护合法权益的方式和渠道,在重大案件风险处置工作中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澄清不实言论,回应社会关切,引导公众形成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为案件稳妥处置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确保不出现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或个人极端事件。

 三、活动形式 (一)集中宣传日宣传。根据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统一部署,6 月 15 日为全国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日,宣传

 日当天,各乡(镇)、县城市管委会、经开区、医科园、各成员单位要同步举办一场线下集中宣传活动,组织当地主流媒体发布一期专题报道、通信运营商推送一批公益短信;各乡(镇)、县城市管委会、经开区、医科园、各成员单位在官网官微至少发布一篇宣传文章;各成员单位在单位宣传栏至少张贴一张宣传海报。

 (二)新闻媒体宣传。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要组织县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宣传,并配合做好宣传月活动专题报道。各乡(镇)、县城市管委会、经开区、医科园、各成员单位组织本辖区主流新闻媒体至少发表 1 期集中宣传月专题报道和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广告,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至少推送 1 篇公益广告。

 (三)内部宣传学习。各成员单位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大厅显示屏、展板、电梯等场所工具向单位干部职工(含离退休干部职工)宣传防范非法集资知识,引导本单位、本系统干部职工自觉充当非法集资群防群治表率。

 (四)行业机构宣传。XX 银保监局 XX 监管组组织驻县银行、保险和证券期货金融机构营业网点通过电子屏幕、横幅、海报、展板、折页等载体,向群众宣传《条例》和防范非法集资知识。县教育局组织全县教育系统通过学校课堂、横幅、海报、展板等载体,向青年学生宣传《条例》和防范非法集资知

 识。县民政局组织各级民政部门通过各养老服务机构对老年人宣传《条例》、《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付费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和防范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知识。其他行业主(监)管部门组织本行业领域机构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向社会广泛开展《条例》宣传教育活动。

 (五)户外广告宣传。各乡(镇)、县城市管委会、经开区、医科园、各成员单位组织部门在户外广告设施等媒介载体发布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广告,并组织辖区街道、村委会(居委会)在办事服务大厅、写字楼、商圈等人员聚集场所张贴悬挂不少于 1 条(张)横幅海报。

 (六)文明创建宣传。各乡(镇)、县城市管委会、经开区、医科园根据《关于印发《2021 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为民系列行动”工作推进表》的通知》 工作安排 ,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邀请防范金融风险公益宣讲团专家、驻村干部、社区网格员等群体,主动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网点、进社区、进村组、进家庭,大力宣传普及与非法集资相关的金融知识、政策、举报奖励办法,积极向群众宣传《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

 (七)主动创新宣传。各乡(镇)、县城市管委会、经开区、医科园、各成员单位要因地制宜,主动创新,积极拓展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等新媒体、自媒体渠道,采取群众喜闻

 乐见的语言和形式,通过短视频、微动漫、公益广告、主题海报等形式,将专业知识转化为接地气的宣传作品;探索开展知识问答、任务挑战、作品评选等趣味活动,拉近宣传距离、搞活宣传形式,提升互动性和群众参与感;要积极整合资源,将宣传月活动与其他活动有机结合,切实提升宣传质效,真正构筑起多层次的宣传阵地。

 (八)积极参加知识竞赛。今年 6 月 15 日至 6 月 25 日,国家处非联办依托中国银行保险报举办《条例》知识竞赛(详见附件 2),活动以“团队争霸”形式开展,以地区为单位划分战队,各战队总成绩根据参与人数、得分情况等指标计算得出。在活动截止时,总成绩排名前十的战队为优秀战队。请各乡(镇)、县城市管委会、经开区、医科园、各成员单位组织本辖区内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各成员单位组织本单位、本系统、本行业工作人员积极参与,XX 银保监局 XX 监管组、各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积极参与。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乡(镇)、县城市管委会、经开区、医科园、各成员单位要不断提高政治领悟力、政治判断力和政治执行力,充分认识做好宣传教育在非法集资全链条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提前谋划布局,制定详细宣传方案,组织开展覆盖面广、渗透力强、

 接受度高的宣传活动,上下合力、同频共振,推动活动取得新的更大的成效,掀起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新高潮。同时要把集中宣传月活动纳入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常态化工作机制,与时俱进,常抓常新。

 (二)联动发力。各乡(镇)、县城市管委会、经开区、医科园、各成员单位要强化统筹协调,主动与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金融监管部门联系,与普法宣传、“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金融消费者保护教育宣传等活动结合起来,积极会同共青团、教育、民政、卫生健康、农业等部门,针对青年学生、老年人、农民、城乡无业、失业或半失业人群等风险防范意识差、承受能力弱的重点群体加强教育,协同发力,齐声合唱,切实提升宣传效果。

 (三)

 总结经验。各乡(镇)、县城市管委会、经开区、医科园、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总结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于 2021年 6 月 30 日前形成工作总结和工作情况统计表报送至县处非办。本次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 2021 年全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平安建设工作考评(综治考评)和 2021 年全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于未开展有关工作或未报送工作情况的各乡(镇)、县城市管委会、经开区、医科园,将依规提交至县委平安办和县创建办予以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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