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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9-28 13:18:09 浏览数:

 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须知

 一、

 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程序

 1、 转往本市其他单位 滨海学院党委→南开大学党委组织部→本市区局级党委→新单位党组织 2、 转往外省市单位 滨海学院党委→南开大学党委组织部→天津市教工委或市委组织部→所去省市的区局级以上党委→新单位党组织 二、

 办理党员组织关转移手续要求

 1、 党员本人联系所去单位党组织或人事部门,确定单位、单位党组织及上级党组织的规范名称,到所在党支部登记; 2、 在办理离校手续时,由学生本人到所在党支部领取介绍信,当面核对信息,签收登记; 3、 在落实党员组织关系后,将介绍信回执送达或者邮寄到学院党委或所在党支部。

 三、

 注意事项

 1、 不得擅自涂改介绍信。妥善保管介绍信,避免丢失和破损。

 2、 必须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到所去单位的党组织办理相关手续。超过有效期的介绍信无效,党组织将不予接收。

 3、 如遇问题,应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及时联系离校前所在党支部。

 4、 因特殊情况需委托其他党员代办手续的,必须提供本人书面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接受委托人的党员要出具本人身份证和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

 特别提示:党员要在介绍信有效期内落实组织关系。党章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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