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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创先争优和“三级联创”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2 15:24:59 浏览数:

中共××县委组织部

关于做好2006年度党内创先争优和

“三级联创”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街镇乡党(工)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各部门党组(党委、党工委):

过去一年,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在县委的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积极开展党内创先争优、“三级联创”活动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有关工作,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促进了全县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坚定信心、振奋精神,激励先进,弘扬正气,使党员在政治上有使命感、工作上有责任感、生活上有愉悦感,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号召力,县委拟定于“七一”期间,命名表彰一批2006年度党内创先争优和“三级联创”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评选活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我县经济社会的健康持续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评选范围

“优秀领导集体”在县直机关各单位中评选;“五好”街镇乡党(工)委在全县街镇乡党(工)委中评选;“五好”村党支部在全县农村行政村党支部中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在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居委(社区)、学校基层党组织中评选;“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在全县所有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中评选。

三、评选办法

在整个评选工作中,各级党组织要坚持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原则,充分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做到条件公开,民主推荐,集体审定。

1、“优秀领导集体”由县直各部门申报,并填好评选申报表报县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考察审核后报县委研究评定。

2、“五个好”街镇乡党(工)委,结合足委发[2004]5号文件《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认真进行自查,将自查情况和申报表报县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抽查审核后报县委研究评定。

3、“五个好”村党支部,由各街镇乡按照标准自查,按照所分配的名额数将评选推荐表报县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抽查审核后报县委审定。

4、“先进基层党组织”由上一级党组织召开所属党委或总支、支部书记会,按程序评选上报。

5、“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由所在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党委召开所属支部书记会、党委会,按程序评选上报。

四、几点要求

1、切实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各级党组织要把创先争优活动列入当前工作的重要日程,落实责任,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力求实效。通过评选表彰,推动党内创先争优和“三级联创”等活动的深入开展。

2、在开展评选活动时,要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将那些表现突出的党员和基层组织纳入表彰范围。

3、“七一”前后,各级党委要结合实际,大张旗鼓地表彰一批在开展创先争优和“三级联创”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大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在党内形成一种学先进、创先进、赶先进的良好风气。

4、各单位推荐呈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应严格按分配数额,不能随意突破,不搞平衡照顾,不准弄虚作假。

5、各单位在推荐呈报时表册必须整齐规范,主要事迹要突出重点和特点,侧重于具体事例,不能千篇一律。并务于5月31日前送交县委组织部,逾期不交按自动弃权处理。

6、呈报的登记表和名册样表附后。

附:1、优秀领导集体、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五好”街镇乡党(工)委、“五好”村党支部评选条件。

2、2006年度全县“五好”村党支部、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3、优秀领导集体评选申报表、“五好”街镇乡党(工)委评选申报表、“五好”村党支部评选推荐表、先进基层党组织登记表、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

 

      中共××县委组织部

200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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