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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发布时间:2022-03-03 15:07:38 浏览数:

试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摘 要】本文简要的阐述了依法治国的内涵以及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形成过程,党的十五大将依法治国作为一项根本方针和奋斗目标确立下来并写入宪法。说明了实行依法治国具有重大历史意义,从依法治国的目标出发,论述了影响依法治国进程的几个关键问题,论述了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基本途径。  

【关键词】依法治国   法治国家   法制建设     

   

    法治作为人类创造的政治文明成果,在社会发展中越来越显示出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在我国依法治国的主张,最早是由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家思想家管仲、慎到、商鞅、韩非等人提出的,尤其以韩非为代表,他主张“霸道”和“以法治国。”尽管先贤提出了不少关于法治的思想,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不可能实行真正意义上的法治。而现代意义上的法治国家,是指依靠正义的法律,弘扬民主精神来治理国政和管理社会,从而使权力和权利得到合理配置。  

   

1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新中国成立后,为建立真正意义上的法治国家奠定了坚定的政治基础,在民主与法制建设上,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也有过重大挫折,特别是经历了十年“文革”的浩劫。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同志在总结国内与国际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们大力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初步建立起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1996年2月,江泽民同志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党的十五大报告第一次深刻地阐述了依法治国的涵义,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1999年3月,全国人大九届二次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明确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正式把这一治国方略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确定下来。  

    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物,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物,保证国家各项工作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  

    深刻理解依法治国的科学内涵,是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来依法治国。人民群众是依法治国的主体,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法律的形式把自己的意志上升为国家的意志,行使当家作主的各项权力,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只是代表人民行使国家管理职能。依法治国要依据我国社会主义的法律,其中最重要的是宪法。  

   

2 实行依法治国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  

   

2.1 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治国方式的重大转变,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依法治国同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是完全一致的。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把党的主张变为国家的意志 ,实现了党的主张,国家法律和人民意志的统一,实现了党对国家事物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统一。依法治国,有利于从法律上制度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的贯彻落实,保证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  

   

2.2 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  

   

    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邓小平同志指出“要加强民主重要加强法制,没有广泛的民主是不行的,没有健全的法制也是不行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决定了在我们国家,依法治国的主体是广大的人民群众。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宪法和法律是人民意志的体现。因此,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途径和基本保证,而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是依法治国的重要政治基础。  

   

2.3 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依法治国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必然要求。  

   

    发展社会生产力是党在现阶段的根本任务,是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市场经济内在规定以及为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而进行的经济体制改革,对依法治国有了深刻的需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决定它必须是法制经济。市场主体的活动、市场秩序的维系,国家对市场的宏观控制、以及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巩固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的有效运作,都需要法律的规范、引导、制约和保障。在国际经济交往中也需要按国与国之间约定的规则和国际惯例办事。  

   

2.4依法治国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需要条件。  

   

    社会主义文化发展的目标是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这个目标决定了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而其中的每个环节都需要法律来保障。在全社会形成共同理想和精神支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根本。要始终不渝地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教育干部和群众,要深入持久地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加强民主法制教育和纪律教育。这里不仅民主法制教育和纪律教育需要法治基础和保障,社会主义道德教育也需要法治基础和保障。因为道德和法律之间内在的互补性,决定了社会主义道德教育离不开社会主义法治基础,而且法治对道德教育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它不仅可以通过立法选择推动一定道德的普及,而且可以通过严格执法来弘扬一定的道德精神。发展教育和科学,是文化建设的基础工程。教育与科学的发展直接关系到民族素质和综合国力的提高,因此它不仅需要有效的政策引导更需要国家法律的有效保障。在这方面,从发展战略到管理体制,从教师的社会地位到知识产权的保护,都需要有系统的法律保障。发展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事业,是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了。在这方面,创作权利的保护、新闻出版的管理、文化市场的规范,也都需要系统的法律规定和有效的法律保障。  

   

2.5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法律集中了多数人的智慧,反映了事物发展规律,法律具有稳定性和连续性的特点,不会因为政府的更迭和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只有依法治国,才能保证国家长治久安。这个道理已为不少思想家、政治家所充分阐述,并被无数历史事实所证明。当前国际国内形式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一些矛盾比较突出。这就要求我们要依靠法治来协调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同时还要依此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法治是依法治国的前提和基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都离不开健全的法制。要推进依法治国的过程,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必须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在立法、执法、司法和普法教育等方面都有大量的工作要做,需要付出艰苦的努力才能实现。  

   

3.1实行依法治国必须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  

   

    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通过制定大的方针,提出立法建议,推荐重要干部,进行思想宣传,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坚决依法执政,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现在我们党的中心任务,所处的环境和队伍结构已发生许多重大变化。这些重大变化,客观上要求必须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把党对国家的领导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保证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同时,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带头遵守并维护宪法和法律,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严格依法办事。  

   

3.2实行依法治国,必须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深刻指出,全党全国人民毫不动摇地坚持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四项基本原则、改革开放这两个基本点统一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这是近20年我们党的最宝贵的经验,是我们事业胜利前进的根本保障。坚定不移地贯彻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近20年来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取得巨大成就的基本经验,也是今后我们不断开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新局面的根本保证。党的十六大提出,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和加大世贸组织的新形式,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我们的法制工作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就是要以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为中心任务,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建立与完善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明确和严格审查市场主体资格、确立和保护他们的权利、规范和约束市场行为、保障和控制政府宏观经济管理活动,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预防和解决民事纠纷,惩罚和打击经济犯罪活动,为继续推进和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障和推动以私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共同发展,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形式,提供坚定的法律基础,发挥强大的推动作用,通过我们的努力实现立法目标。  

   

3.3实行依法治国必须严格执法。  

   

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保障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依法治国的关键是执法,难点和重点也在于执法。行政执法在法律实施的过程中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严格执法,是指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办事,坚决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严格执法是讲执法要严肃、即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要本着对人民负责,忠实于法律的精神严肃认真地、一丝不苟地执行法律。执法要严格,做到依法行政和司法公开,这可具体为“五项基本要求”:即正确、合法、合理、公正、及时。所谓正确,首先是指需查清事实真相,事实认定正确、证据确实充分。这是正确适用法律的前提。其次是指正确理解法律,准确适用法律。这是执法的中心内容。再次是指实事求是、有错必究。所谓合法,是指执法机关要依照法律规则、原则从事执法活动,不得以言代法、以权代法、更不得贪赃枉法;执法过程中要符合程序法的规定和要求;执法结果要符合实体法的规则和精神。所谓合理,是指在正确、合法的前提下,执法要符合公共道德和社会公益的要求,符合人民的愿望和实际需要。所谓公正,是指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各方当事人一视同仁,同样的情况同样对待,同样的条件同样处理。所谓及时,是指在保证执法正确、合法、合理、公正的前提下,要加快执法工作速度,提高执法工作效率,从而早日解决社会纠纷,保证社会关系健康、稳定发展。能否做到依法行政和司法公正是依法治国的关键。  

   

3.4实行依法治国,必须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制素质和法制观念。  

   

    从“人治”到“法治”的转变,不仅要有制度的保证而且要有思想观念的深刻转变,是一个较长的历史过程。早在1980年邓小平就指出,要讲法制、真正使人懂得法律,使越来越多的人不仅不犯法、而且还能积极维护法律。以后,邓小平又多次强调要在全体人民中树立法制观念,“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社会上也要进行这个教育。”江泽民也指出:“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坚持依法治国,一个重要的任务是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搞好法制教育,增强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础工程。”从1986年开始,党和国家在全国范围内对全体公民进行了大规模的法律常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已经实施了三个普法教育五年计划,正在继续开展“四五”普法计划。根据江泽民1996年提出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努力学习法律知识”的要求,中共中央举办了多次法制讲座,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法律知识开始形成风气。这不仅提高了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对引导全体人民学法、用法和自觉遵守法律也起到了重要作用。另外胡锦涛也强调指出,实行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首先要全面贯彻落实宪法,必须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提高全体人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  

   

3.5 实行依法治国,必须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十五大报告指出,法制建设同精神文明建设必须紧密相结合,同步推进。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相辅相成的,应当正确处理精神文明建设与法制建设之间的关系。因此,在社会舆论和新闻媒介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的成果时,应该将守法和讲精神文明结合起来宣传。以“法治”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精神把握就必须确立一定的原则,这种原则就是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所肯定的基本原则,以“文明”的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法制才能使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沿着健康的轨道向前发展,才能推动社会主义的各项事业不断前进,才能真正地实现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宏伟目标。  

   

   

   

   

【参考文献】  

1、《邓小平文选》    人民出版社  

2、党的十五大报告  

3、党的十六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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