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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高校人事代理(人才派遣)与公办高校区别

发布时间:2021-09-28 17:08:09 浏览数:

 民办高校人事代理(人才派遣)与公办高校区别

  民办高校目前主要分为三大类,独立学院,民办大学,公有民办二级学院,这三个虽然都是有民办性质,但是本质有所不同

 (一)民办大学 这种指的是资金来源纯属靠社会团体力量举办的高校,例如三江学院,金肯职业技术学院,由于这类学校没有财政拨款,不属于事业单位,背后也没有公办高校支持,所以不存在事业编制一说,学校的资金来源主要靠收学生学费,由于这类型高校都是在三本和大专批次招生,生源质量一般,资金自然也没有公办高校宽裕,所以在这类型高校里普通教职工的工资待遇肯定不如公办事业编制和参照事业编制的人事代理,当然这些学校为了吸引生源,会在其他高校里找一些教授,副教授作为外聘任课教师来给学生上课,从而作为一种招生的噱头,对于这类外聘教师,学校可能会给予较高的课时费或者补贴来吸引他们上课,但这些外聘任课老师人事关系大多都是其他公办高校,在这等于是兼职。如果人事关系是隶属这些民办大学本身的管理人员,辅导员,在收入上是肯定不如公办事业编和参照事业编性质的。

 (二)独立学院 独立学院指的是资金来源由母体公办高校和社会力量或者地方政府共同举办的学校,例如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南京理工大学资金学院,南京工业大学滨江学院。

 这类高校和民办大学的区别是背后有母体高校的支持,这类高校里的领导,党委书记一般都是母体高校派出的具有事业编制的人员,

 早年的时候这些学院是作为母体高校下属的一个二级学院,所以有部分早年招聘的教职工是有母体高校事业编制的。但是经过教育部 26号令的改革之后,要求这些独立学院都要跟母体脱离,所以以目前江苏省的现状,这种高校招聘的很多管理岗,辅导员都是以人才派遣或者人事代理的性质招聘,并且是和独立学院自身建立人事关系,和母体高校没有人事关系。不过和公办高校不同的是,这些院校虽然有母体高校支持,但是本身还是民办性质,不属于财政拨款单位,所以也不是事业单位,不存在事业编制一说,也就没有参照事业编制的说法。

 当然,和民办大学的区别是,这部分高校有一部分员工是母体高校事业编制人员,自然工资待遇上有事业编制的参照系,但是具体怎么执行,就要看各个独立学院的领导是怎么制定政策的。不过据我了解,江苏大部分独立学院里的人事代理和人才派遣管理岗和辅导员和公办事业编制以及参照事业编制人事代理在工资待遇上还是有明显的差别。不排除有少部分独立学院在工资待遇上参照母体高校事业编制,但是那非常的少。

 目前很多独立学院都进入异地办学的状态,例如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搬到了连云港,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搬到了扬州,南京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搬到了泰州,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搬到了丹阳,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搬到了无锡,异地办学之后,这部分学校的师资很大程度还是要靠母体院校,加上异地长距离办学,办学成本陡增。自然经费也不如有财政拨款的公办高校宽裕,普通辅导员或管理人员在工资待遇上能参照事业编制的概率很小。

 所以这类高校我也不建议大家去应聘,除非这些高校搬去了你的老家,你又想在家乡就业的话,如果公考和事业单位没考上,那倒是可以考虑这种性质的学校。

 (三)公有二级民办学院 这种指的是独立学院的前身,一般作为母体高校的下属二级学院,早年录用的话,有部分可获得母体高校编制或者参照编制的待遇,但现在江苏省教育厅已经停止这类学院的招生,例如南京工程学院康尼学院,金陵科技学院龙蟠学院,南京晓庄学院行知学院,主要是原来二本的一些高校的民办学院,由于现在都取消了,这里就不多说了。

 (四)民办高校辅导员及管理岗专业技术职称和行政职务问题 (1)民办大学 由于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所以也不存在行政职务之说。专业技术职称要看该校有没有评聘的资格,需要教育厅授权资格才行 (2)独立学院 同样也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所以也不存在行政职务,但是领导或者一些早期招聘老员工是有母体高校的事业编制身份,所以可以有母体高校的行政职务然后被派到其独立学院工作,但是新进的人员由于人事关系不是和母体高校建立,独立学院本身又不是机关事业单位,所以新进员工没有行政职务一说。

 在专业技术职称方面,同样也是需要教育厅授权资格才行,当然比民办大学便利的是,如果独立学院没有评职称的资格,可以跟着母体高校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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