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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城乡建委2010年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2-03-27 15:17:24 浏览数:

区城乡建委2010年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201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安委会、区安办的帮助指导下,区城乡建委遵循“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强化主体、综合治理”的工作思路,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克服监管量大、人员缺乏的困难,坚持“勤查、严管、重罚”原则,着力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通过全委上下的共同努力,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建筑行业安全基础进一步夯实,到目前已连续安全生产448天。现就上半年有关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着力目标管理,全面落实监管责任  

根据区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结合我区建设行业实际情况,对责任书内容进行层层分解,一是完善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组织,坚持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组,健全了内部目标责任制,明确了工作内容和工作目标。二是与区内25家施工企业,40个项目部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和任务,建立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管理网络,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分明、措施有效。三是将目标管理的内容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头;对所有在建项目在日常巡查的基础上,再进行了分片定人管理,做到各司其责,形成严密的行业监管网络。四是强化“四式”监管模式(拉网式排查、战役式整改、档案式管理、追踪式督办),把安全生产落实到施工过程的每道工序、每个部位、每个工种,真正做到全员参与、全方位检查、全过程监督。  

(二)着力责任落实,夯实安全基础工作  

一是坚持每季度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例会制度、重大事故和隐患约谈制度,帮助指导企业准确、及时把握安全生产形势,强化安全生产意识,从思想上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二是督促企业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建立严密有序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推动安全管理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制定企业内部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全面规范生产流程的每个环节和每个岗位。三是督促企业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大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力度,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上半年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企业28家,在基础阶段性验收合格8家,合格率100%,目前竣工通过验收合格6家,竣工工程安全标准化合格率100%,其余14家目前正在基础施工过程中,通过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全面提高了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四是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管理”要求,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必须单独提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并打入我委开设的专门账户,由我委代为保管,分阶段拨付,以确保专款专用。截止目前我委代为监管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共计284.775万元。  

(三)着力事前预控,大力实行五项制度  

一是实行周边环境评估制度。建筑工程开工前,督促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对工程现场周边环境进行全面的安全评估,为工程施工作业提供安全保障。二是实行告知告诫制度。受理建筑工程安全报监后,积极向工程的参建单位进行安全交底,下达安全监督交底要点,告知其应履行的安全生产责任。三是实行“模式化”管理制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日检、周检、月检制度和主要负责人定期检查制度,以及对重大危险源检查登记、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四是实行约谈制度。对参建单位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及被责令停工整改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按照规定对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进行约谈,并将该工程列为重点监控对象。五是实行“挂牌”制度。凡施工现场存在严重安全事故隐患的工程,要对该工程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并限期整改,确保建筑生产安全。  

(四)着力求真务实,抓好“三件大事”  

一是抓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中,以工程建设各方参建主体安全行为和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点为监管重点,健全完善巡查制度,建立巡查档案,加大巡查密度,提高巡查质量,及时纠正与制止安全生产违法违规现象,有效增强监管力度。上半年组织开展了两次全区建筑安全生产拉网大检查;开展日常安全检查、巡查施工现场232个次,出动人员842人次。  

二是抓好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整改。为了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凡是发现工程存在事故隐患和管理问题的,当场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企业按“三定”措施整改,并报送隐患整改情况,我委在企业整改反馈的基础上,进行复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整改不彻底被责令停工整改的工程,隐患整改完毕后,由建设、施工、监理三方验收合格后,向我委书面申请复工。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和被责令停工的工程,依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罚款、通报批评等处罚。  

三是抓好施工现场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按照“一限期、二处罚、三重罚、四约谈、五清除”的原则,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狠抓施工现场违法违规行为治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薄弱环节,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认真做好建筑安全“回头看”工作,上半年签发整改通知书327份,隐患902条,签发行政处罚通知书9份(其中停工整改工地4个,处罚违章企业5家,处罚金额5.5万元);对4家单位的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五)着力专项整治,提高精细管理水平  

上半年我们着重抓了施工现场深基坑专项整治,模板支撑体系、脚手架专项整治,起重机械设备专项整治工作。在专项整治过程中,我们按照专项整治内容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即JGJ59-99)中的检查内容,重点对深基坑、支撑架、脚手架、起重设备等进行治理,以点带面,促使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局面有新的突破。专项整治期间,对两家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未经专家评审、三家模板支撑系统、外脚手架方案未经审批的单位进行批评警告,要求立即对方案进行论证及审批,未经论证及审批不得进行作业。对10台存在安全隐患的起重设备停止使用,要求厂家或特检中心进行检测维修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六)着力应急管理,强化应急反应能力  

在我委及区安监站同志的共同努力下,建筑施工现场在重大节日、汛期、高温酷暑期等特殊时期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一是开展“两节”和“五一”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求各施工单位针对节日长假的特点,加强领导,强化排查,督促整改,完善节假日值守制度,及时掌握安全动态。二是在防汛防洪期间,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发出紧急通知,实行24小时值班,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安全。三是针对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对建筑施工工地的防暑降温工作进行部署,认真落实防暑降温措施,确保了从业人员的安全健康。  

(七)着力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加大对一线操作工人(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自我安全保护意识,自觉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一是深入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宣传,在渝南明珠项目发放漫画式安全操作资料;二是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在街头设咨询点,展出展板2快,挂图10幅,发放各类资料1000余份;三是在区内2个企业设置农民工夜校,累计培训农民工1000余人次;四是要求企业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特别是新进场工人三级教育、农民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严禁未经安全教育合格人员上岗作业。五是督促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利用民工学校、简报、墙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进一步增强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安全发展意识,自觉实施安全生产工作,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自救防护能力。  

(八)着力业务建设,提升行业监管能力  

为了更好的落实行业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着力解决人员业务素质、监管技能参差不齐的问题。一是积极组织安全监管人员参与市、区组织的业务技能、法律法规培训;二是安管站坚持每周一次业务学习交流会,学习规范标准、法律法规,探讨技术难题,交流总结经验;三是聘请市级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方面的专家,参与每季度拉网式大检查。通过学习培训,专家指导,监管人员互相交流的方式,有效提高了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及依法行政能力,行业监管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  

二、存在的问题  

(一)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薄弱  

施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未完全落实,“以包代管”现象普遍存在,重经济效益,轻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投入不足,施工、生产设备陈旧,工艺落后,安全生产的技术要求和科技含量不高。  

(二)从业人员素质不高  

从业人员整体安全素质不高,大部分一线作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安全意识不强,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识,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低,往往既是事故的受害者,又是事故的直接制造者。    

(三)监理单位工作缺位,履行职责不力  

监理单位没有严格履行监理职责,工作严重缺位,对施工现场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督促整改不力,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没有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四)安全监管力量极度短缺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我委委托给下属事业单位安全管理站行使,目前其人员配备、技术装备与当前建设工程规模大、数量多、分布散、标准高的情况尚有一定距离。  

三、下阶段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督促企业完善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班组长、一线作业人员责任制,真正形成责任明确、人人有责、分级负责的责任体系,做到安全生产工作与施工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检查、同步落实。  

(二)继续有重点地开展专项治理,预防重大事故发生  

 1.继续深入开展支撑系统、脚手架工程专项整治一是在前阶段整治的基础上,我们将联合技监、工商部门,继续加大整治力度,进一步规范钢管、扣件的租赁、使用等环节的各方行为,确保施工现场用钢管、扣件质量合格,严禁不合格产品进入施工现场。二是严厉打击模板支撑及脚手架搭设前未进行交底、搭设中未落实监护人员、搭设完毕未进行验收行为。  

2.继续开展起重机械安全使用专项治理。严格起重机械拆装队伍的资质管理,杜绝无资质队伍拆装。严格拆装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杜绝无证人员和未经教育人员上岗作业,严格拆装作业程序和验收制度,杜绝拆装的违章违规行为,确保起重机械使用安全。  

3.开展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方案的专项整治。整治的重点是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审是否规范、内容是否有针对性、是否按方案来实施。加大对这些方面的查处力度,通过整治,规范方案编审程序,提高编审质量,严格按照方案实施,杜绝无方案施工或不按方案施工。  

(三)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和“三类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一是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在建设部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依法规范企业建筑市场的安全准入条件。同时严格把关,严肃纪律,及时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实施市场清出。二是认真做好“三类人员”考核工作。我们将在8月份对全区施工单位“三类人员”进行培训考核,严禁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这三类岗位。  

(四)加强引导,鼓励创优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行为,达到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标化工地管理,加大工地乱象治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下半年我委将积极引导企业创优争先,树立1-2个样板工程,并召开施工现场观摩会,树立榜样,促进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更上一个台阶。  

(五)积极探索安全生产治本之策  

把“建立工程质量保证和安全事故防范机制”做为我委的一项重要工作。从法律法规、制度保障、信用体系、责任承担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等六个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努力揭示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内在规律,从招标投标、合同管理、企业管理、现场监管等方面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安全生产的有效措施。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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