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扬范文网
当前位置 首页 >思想汇报 >

关于省文明委基本情况的汇报

发布时间:2022-03-29 15:06:15 浏览数:

关于省文明委基本情况的汇报  

   

一、省各级文明委及其办公室的组织构架  

根据中央精神,我省于1997年 7月成立了省文明委及其办公室。在省文明委第一次全会上,讨论通过了《省文明委主要职责和工作制度》和《省文明办主要任务和工作制度》等重要文件。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部分省级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云办通[2007]9号),省委副书记任省文明委主任,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省人大副主任、省政府副省长、省政协副主席和省军区副政委任副主任。目前,省文明委共有成员单位50个,涵盖了省委、省政府的主要部门,各主要行业和工青妇等群众团体。全省各州市县也都成立了文明委,一些下属单位较多的厅局和行业,如交通、邮政、电力等也组建了文明委。各级文明办是文明委的办事机构,负责处理文明委的日常工作。省文明办共有行政编制14名(其中处级领导职数7名),内设综合处、创建处和思想道德处三个处。全省各州市和各县也都有文明办这一机构。各级文明委及其办公室已经成为整个宣传思想战线的一支重要力量。目前,根据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发展的需要和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换届及机构调整的情况,全省各级文明委都在作进一步的充实完善。   

二、近几年的工作情况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在省委省政府和省文明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重在建设、务实创新,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落实“三贴近”,着力巩固、扩大、延伸、提高、辐射精神文明建设成果,思想道德建设切实加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蓬勃开展,形成了健康向上、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和氛围,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持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为重点,大力推进和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一是围绕宣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以各种形式深入宣传公民道德基本规范,大力推进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重点的道德教育和道德实践,积极倡导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二是“共铸诚信,建设诚信云南”系列活动深入开展。通过举办文艺晚会、召开座谈会、在媒体开辟专栏、抓主要行业的诚信试点,引导和推动“诚信云南、从我做起”活动深入开展。三是“三讲一树”活动扎实推进。举办“改陋习、树新风”系列活动,编辑出版《改陋习树新风漫画说》等宣传材料发放到基层,全省各地各行业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四是紧扣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红土地之歌”演讲大赛等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先后组织开展了“崇尚科学文明,反对迷信愚昧”、“反迷信、反邪教”的大型图片全省巡回展览和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抗击非典、大力弘扬民族精神等宣教活动。已经举办了6届的全省性“红土地之歌”演讲大赛,每届都确定一个鲜明的主题,已经成为我省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品牌。五是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深入扎实。省文明委专题研究部署,讨论通过了《云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学习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意见》。全省上下高度重视,把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广泛深入地开展以“知荣辱、树新风、讲正气、促和谐,建设文明云南”为主题的宣传教育和道德实践活动。省文明办组织完成了《关于建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活动长效机制》的课题调研。当前,全省上下形成了积极学习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良好态势。  

(二)坚持面向未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推进   

2004年9月召开了全省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现场会,省委书记白恩培同志出席工作现场会发表重要讲话。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全省上下形成了良好工作氛围,呈现出积极健康向上、扎实稳步推进的发展态势。2006年9月,以中央文明办专职副主任翟卫华同志为组长的中央督查组到云南检查指导工作,督查组经过为期一周的检查,对我省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较高评价。一是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取得新进展。在全省中小学推行德育分年级实施,加强对学生的法律法规、社会生活常识、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师德、学风、校风建设得到普遍重视。“雏鹰争章”、“大手拉小手”、评选德育示范学校等活动广泛开展;中小学德育工作“三级考核、三类评价”制度,“五个一”活动;学校劳动实践基地建设等做法成效明显。二是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取得新进展。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斗争,大力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强化网吧、互联网整治和银幕荧屏净化,未成年人校外活动阵地的建设、使用和管理得到加强。三是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及加强未成年人特殊群体教育工作取得新进展。全面推进家长学校等各类家庭教育组织机构的建设,开展德育示范社区、示范家庭评选工作。注重发挥社区在帮教失足青少年方面的特殊作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得到有效加强。重视加强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切实解决民工子女入学问题。从我省多民族的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加强少数民族未成年人自信自立自强精神的教育。   

(三)坚持重在建设,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蓬勃开展   

不断在深化、拓展、创新上下功夫,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为龙头,以文明单位创建为基础的创建体系日臻成熟,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逐步走上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一是推进落实《云南省文明走廊工程建设规划》。按照“由点到线,由线到面,点线面相结合、全面推进”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发展战略,已先后建成并命名了4条文明公路运输线、5条文明铁道运输线,启动了文明航空线、澜沧江文明水运线建设,形成了公路、铁路、民航、水运全方位、立体化的文明走廊创建格局。二是推进文明城市、文明行业、文明村镇三大创建活动的开展。制定并以省委、省政府两个办公厅名义下发了云南省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小城镇创建管理办法和配套的创建工作测评体系(试行)。以讲文明、树新风为主题,围绕培养“四有”公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云岭大地蓬勃开展。目前,已命名省级文明行业5家,带动了社会各行业积极争创文明行业;创建省级文明单位1804个,州(市)县级文明单位6100多个;省级文明村528个、文明社区28个、文明小城镇40个,全省“十星级文明户”的创建覆盖面达80%。“群星文明工程”等创评活动有效地推进了基层各部门、各单位整体工作的发展和提升,成为具有深入广泛影响的创建载体。在2005年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评选中,我省安宁市被评为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全省有26个单位、14个村镇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文明村镇,56个单位、28个村镇被评为全国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先进单位和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村镇。不断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覆盖面,军(警)民共建、特色文明村、文明窗口、文明学校、文明家庭、“创建文明机关,当好人民公仆”、“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畅通工程、“不让黄赌毒进我家”、“美在家庭”、创建“绿色社区”、“无毒社区”、“无毒村”等多种形式的创建活动蓬勃开展。三是“四进社区”活动扎实开展。多年来坚持开展文体、科技、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积极引导促进社区文化、校园文化、军营文化、企业文化活动蓬勃开展,营造健康向上的社会文化氛围。四是推进文明风景旅游区创建活动,促进旅游支柱产业发展。制定了《云南省文明风景旅游区管理办法》,创建了一批省级文明风景旅游区,贯彻《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计划》,为我省打造旅游支柱产业,建设旅游强省发挥了重要作用。昆明世博园、石林风景旅游区、丽江古城和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被命名为“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示范点”。2005年,丽江古城风景区成为全国十个文明风景旅游区之一,石林景区和昆明世博园被评为全国创建文明景区工作先进景区。   

(四)选准切入点,积极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召开后,及时抓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围绕提高农民群众思想道德素质,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以改善农民生活环境、培养农民科学、卫生、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为突破口,以各种创建活动为载体,广泛吸引群众参与,移风易俗、崇尚文明成为广大农民群众的新追求和新风尚。一是文明村、文明小城镇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各地坚持既积极进取,又循序渐进,既统一部署,又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开展创建文明村镇活动。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婚育新风进万家等创评活动,推广“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妇女劝赌会”、“移风易俗理事会”等,促进了互帮互助、敬老爱幼、邻里和睦、勤劳致富的良好风尚的形成,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科技观念、文明意识、市场意识、竞争意识、发展意识普遍增强。二是“以城带乡、城乡共建”,结对共建、区域连片创建活动深入推进不断探索新的创建方式,积极发挥小城镇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社会各界、各级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开展“以城带乡、城乡共建”、结对共建,区域连片创建,有效整合资源,不断深化文明村镇创建活动。三是“乡风文明”建设工程积极推进。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历史任务后,省委省政府及时召开农村工作会议,把“乡风文明”建设工程作为我省新农村建设的十大建设工程之一。省文明办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推进乡风文明、村容整洁建设途径与措施”的专题调研,在全省开展“树文明乡风、建社会主义新农村”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各级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开展城乡结对共建,以“乡风文明、村容整洁”为着力点,深入推进文明村镇等各类创建活动。积极抓好新农村建设中的典型宣传,发现总结推广新鲜经验和先进典型。   

(五)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努力加强农村宣传文化设施建设,丰富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一是扎实组织实施“百县千乡宣传文化工程”。在中央文明办的支持下,全省建设了115个乡镇宣传文化站、24个县级宣传文化中心、10个试点村级文化活动室。已建成使用的宣传文化中心(站),成为了集政策宣传、思想教育、文化科技培训、群众文体活动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农村精神文化阵地。坚持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积极培育农村文化市场,扶持发展农村文化户。近几年来,我省各地群众文化活动蓬勃开展,群众性广场文化活动等日益活跃。二是精心组织实施“西部开发助学工程”。“西部开发助学工程”从2000年实施以来,我省共有825名大学生受到这一资助。从2002年开始,开办了三个高中“宏志班”,共有700名高中学生受到了资助。各级相关部门和承办学校高度重视,齐心协力,精心育才,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产生了广泛社会影响和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三是认真组织实施“电视进万家”工程。2006年春节前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国家广电总局向我省德宏州、迪庆州、怒江州贫困农民家庭赠送了1万台21英寸彩色电视机,并在德宏州潞西市举办全国“电视进万家”工程赠送仪式。2007年春节前,我省又获赠1万台电视机,分别安排在迪庆、昭通、文山、普洱、临沧、西双版纳等6个州市。进一步改善了我省贫困地区农村基层宣传文化设施贫乏的状况。这些工程被我省各族干部群众誉为“示范工程”、“德政工程”、“民心工程”,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  

三、几点体会  

通过长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实践,我们深深认识到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艰巨性、长期性。要实现精神文明建设的目标、任务,重在建设,贵在坚持,领导重视是关键;功在群众,利在百姓,群众是主体创造者和受益者;统筹协调,持续发展,落实经费投入和机构编制人员是保障。要广泛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充分动员和发挥广大群众参与的热情和积极性、创造性。具体有以下几点。  

一要坚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神文明建设既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目标,又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保证和必要条件,既是云南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的重要目标,又是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云南的必要条件。党委政府重视是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的关键;提高认识是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思想基础;领导重视是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组织保证。只有坚持统一思想,不断提高对精神文明建设重要性、必要性和长期性、艰巨性的认识,才能真正做到党委政府重视,全社会共同参与,齐心协力,精神文明建设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才能真正得到落实,取得明显成效。  

二要坚持广泛发动、形成合力。我们在工作实践中深深感到,群众既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参与者,也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受益者,要充分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广泛发动、充分调动和发挥各地、各行业、各部门和广大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自觉性、积极性和创造精神。只有做到这一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才能深入广泛、持续发展,才能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才能成为新时期宣传思想工作的一个重要的抓手,才会具有蓬勃的生机和活力。  

三要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面向基层,是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方位;服务群众,是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目的。长期实践说明,只有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才能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提高精神文明建设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努力从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才能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  

四要坚持务实创新、深入推进。要始终着眼于提高精神文明建设的实效性、针对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坚持理念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制度创新,努力探索新思路、新途径、新机制、新领域,才能推动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在改进中加强,在创新中发展。   

四、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  

在充分肯定我省精神文明建设成绩的基础上,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问题,主要是:“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依然存在;工作发展不平衡,有的地区和部门不能做到持之以恒,一段时期重视、一段时期忽视的情况还比较突出;机制不顺、制度不健全、文化阵地建设滞后、投入不足仍是重要的制约因素;在机关作风、行业风气、市场诚信等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上,群众意见还不少;一些地方封建迷信活动、非法宗教活动和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仍很突出;在健全机构、建设队伍、提高素质、转变作风方面也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学习领会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我们更加深切地感到,云南发展不充分、发展不平衡、发展质量不高的实际,不仅存在于经济发展上,也存在于人的思想观念、精神状态、科技文化水平等素质上。要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云南,不仅在经济上要加快发展,精神文明建设上也要加快发展,要通过全党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努力开创精神文明建设新局面,打牢共同思想基础,提高人的整体素质,实现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质量和城乡文明程度的显著提高。  

认真学习领会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省党代会确定的立足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云南的奋斗目标,为全省精神文明建设采取新举措,谱写新篇章,开创新局面,做出新贡献,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我们备受鼓舞,同时也深深感到使命和责任重大,挑战和压力巨大。要按照中宣部、中央文明委和省委宣传部的安排部署,研究解决精神文明建设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问题,探索新形势下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新途径、新办法、新举措。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的需要,结合我省精神文明建设的实际,以下问题需要认真加以研究解决。  

(一)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调研,完善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使精神文明建设做到制度上有保障。按照中央和省委长期以来重视和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精神,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如何真正形成这样良好的机制,需要通过调查研究,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要立足现实,着眼长远,积极推进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促进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由虚变实,由软变硬,逐步走上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二)研究解决精神文明建设投入不足、机构编制参差不齐等问题,进一步使精神文明建设做到组织上和经费上有保障。一是争取各级政府加大投入,努力解决精神文明建设经费严重不足的问题,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长期以来,省文明办都没能够解决经费明确列入年度预算的问题,包括工作经费、奖励经费、重大活动项目经费。二是要努力为各级文明办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保障,改善部分贫困县文明办工作设施设备条件。由于我省各级财政都比较困难,基层文明办的工作经费紧,办公设施设备条件差,直接影响和制约着基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开展。三是要加强对州市县文明办加强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工作的调研、指导,为精神文明建设提供必要的组织保障。                                                                                                                                                                                           

五、2007年的工作安排  

按照中央总体部署和省委要求,2007年云南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为主线,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大力推进和谐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创建活动,努力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现代文明程度,动员各方面力量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七大的召开,为全面推进我省小康社会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大精神动力,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一)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线,大力推进“文明云南”建设  

深入进行以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为核心内容的思想道德建设,积极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和实践活动,广泛倡导爱国、诚信、友善、勤俭、敬业等道德规范,集中解决公民行为习惯和社会风气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组织力量深入调查研究,提炼概括总结出新时期的云南精神,使之成为激励全省各族人民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云南的强大精神动力。   

开展“文明云南,从我做起”系列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深入推进“共铸诚信、建设诚信云南”活动。组织对全省落实云办发〔2004〕4号文件的情况进行督查,召开诚信建设座谈会,评选表彰首批诚信建设先进单位。在全省组织开展“首届云南省公益广告大赛”。组织开展第五个“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   

(二)以“回头看”检查落实为着力点,继续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部署,组织全省各地各部门对贯彻落实中央[2004]8号和16号文件的情况进行“回头看”检查落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狠抓措施落实,加强薄弱环节、建立长效机制为重点,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召开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经验交流会。打造家庭教育讲师团、未成年人流动剧场、制作动漫作品等品牌。  

(三)以讲文明、促和谐为主题,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各种形式的创建活动是广大群众移风易俗、改造社会的生动实践,是党的群众工作的有效方式。要把多种形式的和谐创建活动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突出和谐文化内涵,调整创建活动思路,充实创建活动内容,把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贯穿到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之中,推动形成人人讲文明、促和谐的生动局面。  

以昆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为龙头,在全省大力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把建设和谐社会作为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紧紧围绕“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云南的发展目标,提升创建标准,丰富创建内涵,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开展各类和谐创建活动,做好首批全省文明城市的评选命名表彰工作。  

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目标,广泛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继续开展“树文明乡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主题教育活动,深化创建文明村镇、特色文明村、星级文明户、文明信用户等活动。加大以城带乡、城乡共建精神文明的工作力度,广泛组织各级文明行业、文明单位与边疆、贫困地区农村开展结对共建。召开全省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现场会,总结推广新农村建设中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典型经验。  

以规范行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为重点,深化拓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对已经命名的文明行业进行复查,对积极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并取得明显成效的行业加强指导、督查,进行考核验收。  

深入开展“迎奥运、迎残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以相互关爱、服务社会为主题,倡导志愿服务精神,广泛开展城乡志愿服务活动。  

(四)以丰富基层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为目标,多做实事、多办好事  

努力发展城乡文化,改善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满足基层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加强对“百县千乡宣传文化工程”在建项目的督促,强化调研指导,充分发挥其作用。扶持发展农村文化户,发挥民间文化队伍在农村文化建设中的作用,组织引导、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以健康向上、各具特色的文体活动丰富基层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积极争取“电视进万家”继续在我省实施。深入推进“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加强舆论宣传,增强工程的社会影响和示范效应。  

总结多年来我省农村创建活动经验,开展“和谐文化村”示范点建设,加强调研规划,围绕解决农村群众“读书难”、“看病难”、“看电视听广播难”、“看戏难”、“学科技难”问题,在中央文明办支持下,集中资金,今年首批在25个边境县和内地部分县区打造32个“和谐文化村”示范点,带动加强我省农村特别是边境一线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五)以加强队伍建设为重点,完善机制,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持续健康蓬勃发展  

召开新一届省文明委全会,按照中央文明委和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全省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思路和总体布局,适当增补成员单位,充实完善省文明委。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大规模培训干部的要求,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工作队伍建设,举办州市、县(市、区)文明办主任培训班,对全省各级文明办负责人进行系统培训,努力提高全省精神文明工作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务实创新能力。  

我们将在省委、省政府和省文明委的领导下,以新的精神风貌,求真务实,用心工作,开拓进取,为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云南作出更大的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相关热词搜索: 基本情况 汇报 文明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