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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司法行政反腐倡廉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发布时间:2022-04-08 15:36:01 浏览数:

当前司法行政反腐倡廉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市司法局纪委书记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十七届中纪委五次全会,对纪检监察机关提出了新要求、新任务,同时,新形势又使当前的反腐倡廉工作面临重大的挑战,如何直面挑战,抢抓机遇,切实加强当前的反腐倡廉工作紧迫而又艰巨。

一、直面挑战

当前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的主要挑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应对金融危机带来的反腐任务艰巨之难。应对全球金融危机,中央出台“扩内需,促增长”措施,要求到2010年全国共投资4万亿元,各地的投资规模是前所未有的。在短时间内组织实施如此巨额投资,其规模强度是改革开放以来绝无仅有的。既是对执政能力、经济建设能力的重大考验,又是对反腐倡廉能力,解决自身能力的重大考验,如何有效避免新一轮经济建设高潮中的腐败问题,是当前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大课题、艰巨任务和严峻挑战。

(二)收入差距过大带来的反腐压力之难。中国社会科学院2007年版《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蓝皮书中指出,当前中国最突出的三大社会问题中排第一位是“收入差距过大、贫富分化”。最近,来自国家发改委的《促进形成合理的居民收入及分配制度》的调查显示,从1987年至2007年,收入最高的10%人群和收入最低的10%人群间的收入差距,从7.3倍上升到23倍,特别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已达历史最高水平,城乡整体基尼指数达到0.465。中国居民收入的基尼指数已由改革开放前的0.16上升到目前的0.47,超过了国际警戒线。2007年下半年,亚洲开发银行公布的《亚洲的分配不均》研究报告显示,中国收入最高的20%人口的平均收入与收入最低的20%人口的平均收入比率是11倍,居22个纳入研究的亚洲国家的首位。收入差距过大,容易造成攀比,心理失衡。贫富悬殊加剧了社会不同阶层的矛盾冲突,群众往往简单认为是腐败引起的,造成仇官仇富心理,对反腐期望很高,动扎要求追查,严惩腐败行为,因而给反腐倡廉工作带来更大压力。

(三)社会价值取向的多样化带来的反腐之难。50年代,某人贪污,个人要受惩罚,家人瞧不起,社会鄙视,认为:“你为什么要干这种事啊”!但这几年就不同了,如果你是个清官,不但老婆孩子觉得委屈、吃亏,连亲戚朋友也认为没借上光,这个官当的窝囊!现在还有比较多的如下看法,你看人家官不大,什么事都能办,要什么有什么,家属子女工作单位很好,有钱有车有房子,还有好几处房子,亲戚朋友都沾光,安排得很好,你看人家这官当的好安逸、潇洒啊!这说明了什么?表明现在有相当一部分人思想观念扭曲了,社会对腐败的容忍度增加了,这是很严峻的事情。在这种情况下,很多人不能坚持正确的东西,而是随波逐流,逐渐走向了腐败,使反腐面临更为严峻的形势,查案调查得不到积极的配合。

(四)司法行政队伍构成的多元化带来的监管之难。司法行政队伍中有公务员、监狱劳教所干警、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自由职业者。公务员、干警、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这部分有《公务员法》、《监狱法》、参公管理等有关法规作依据,相对来说较好监管。自由职业者中有社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鉴定人员,当前主要依靠行业规范、职业道德来约束,作为主管机关的司法行政部门如何加强监管,惩处违纪,就没有很硬的手段,这是当前面临的一大难题(难点)。还有监狱目前管理体制(行政隶属关系属省上,党组织关系在地方)的现状,也使市州司法行政部门的监管处于比较“两难”的境地,管怕越位,不管又怕缺位。

二、抢抓机遇

我们常说,挑战和机遇并存,既是重大挑战,往往又是重大机遇,就看如何应对挑战,抢抓重大的机遇。

(一)抓住“扩内需、促增长”的机遇,强化反腐倡廉建设。为了保障巨额投资的投资方向、投资额度准确到位,必须加强当前的反腐倡廉建设,坚决防止大规模经济建设中贪污腐败行为的发生。有需要就有发挥作用的空间,纪检监察机关就是要抓住这个重大机遇,理顺管理体制,加强机构建设,建强干部队伍,落实保障条件,使工作再上台阶。为此,一是加强监督检查,保障科学发展重大决策的正确有效执行。严肃法规纪律,加强政治纪律,正确执行中央重大决策,促进经济增长。二是加强专项治理和纠风工作,集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解决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和纠风,促进群众满意,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坚决防止重大工程建设中的腐败行为。严惩腐败份子,查处一案震慑一片,使其不敢腐败,解决“不敢为”的问题。

(二)抓住建设惩防腐败体系的机遇,着力源头治腐。系统的问题需要用系统、统筹的方法来解决,健全完善惩防腐败体系,用完善的制度体系,全方位的监督制度,防止通过不正当方式实现的暴富,营造正当、公平的竞争环境,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的产生。一是用新理念、新思路,强化制度机制建设。针对薄弱环节,健全制度机制,切实加强教育、监督、预防和惩治等方面的制度机制建设,有效提高制度的执行力。用完善的制度机制体系,编织成严密的制度网络,使心存腐败者无机可乘。二是突出重点,加强监督制约。找准本行业本地本部门的重点,逐步探索设计科学的相互监督制约机制,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统筹兼顾,加强监督制约,使心存侥幸者无从下手,或不敢冒然行事,使其不能腐败,解决“不能为”的问题。

(三)抓住构建和谐社会的机遇,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引导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大力倡导积极向上的社会氛围,加强自律、弘扬正气,使其不想腐败,解决“不想为”的问题。一是创新教育方式。综合运用领导报告、典型教育、案例教育、现身说法等教育方法,充分发挥法纪教育基地的阵地作用,多方式多举措并举,努力提高教育实效。二是丰富教育内容。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重点,综合法规法纪、时事政治、科学文化教育,及时分析干部思想上存在的突出问题,突出不同时期教育的重点,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提高教育的实效,着力解决好教育部分实效的问题。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政氛围,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三是加强廉洁自律。以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为契机,切实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自律意识,带头遵守,率先垂范,认真遵循“8个方面禁止,52个不准”,明确必须严守的“红线”,决不触碰“高压线”,以身作则,对照准则,廉洁从政。

(四)抓住当前各级要求加强对新社会组织、新社会力量监管的机遇,努力探索有效监管司法行政队伍的举措机制。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主体,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努力加强司法行政惩防腐败体系建设。一是探索建立诚信制约机制,加强对法律服务行业的监管。建立健全法律服务行业的诚信档案、资格准入、失信惩戒、诚信奖励和执业退出机制,对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个人实施考核评价,推进诚信执法、廉洁公正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二是建立相应的制度,加强行业行风整治。探索建立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机构纪检监察员等制度,加强对法律服务人员的监管,规范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的行为,保平安、促和谐,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三是扎实推进司法行政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用新的思路、新的举措、新的办法结合行业特点,努力建立起具有司法行政特色的惩防腐败体系,着力在教育、监督、制度、纠风、惩治和改革方面下功夫,出实效,有突破。总之,要大胆探索,积极创新,努力寻求有效监管律师、公证、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鉴定人员的新路径、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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