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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级下册《道德与法治》教学设计

发布时间:2021-09-28 12:52:34 浏览数:

 八年级下册《道德与法治》教学设计 洪连新 第三课 公民权利 第 1 课时 公民基本权利 教学目标

 一、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目标 1.感受享有公民权利在个人成长及参与公共生活中的作用。

 2.体会公民权利对个人、家庭、社会及国家的价值。

 二、能力目标 能够尊重他人合法权利,学会自觉规范自身行为。

 三、知识目标 1.知道我国公民享有哪些基本权利,懂得享有这些权利的重要性。

 2.知道我国公民基本权利的具体内容,了解其实现的具体方式。

 教学重难点

 重点: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难点:公民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师生互动:今天,我给大家介绍一位新朋友,刘斐,一个很可爱的小姑娘,大家想不想和她做朋友?别急,我们先看看刘斐的介绍。

 一个女婴降临人间,父母给她起名叫刘斐。小斐在父母的呵护下健康

 成长。她 6 岁上小学,12 岁步入中学校园。刘斐喜欢绘画,升入初中后,她的两幅作品被一家出版社采用。刘斐品学兼优,获得优秀共青团员的称号。高中毕业的暑假,她参加勤工俭学,获得 1 000 元收入。在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中,年满 18 周岁的刘斐给自己满意的代表候选人投下了庄严的赞成票。

 提出问题:请说说刘斐享有哪些基本权利。

 答案提示:姓名权、被抚养权、受教育权、著作权、荣誉权、获得劳动收入权、选举权。

 【讲授新课】

 一、政治权利和自由 1.活动一:“投上宝贵的一票”针对刘斐趁假期回乡参加选举一事。

 思考:(1)公民享有选举权应同时具备什么条件?(2)公民行使选举权有什么意义? 答案提示:(1)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年满 18 周岁;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行使这项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

 2.教师:我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公民享有政治自由,有助于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

 3.活动二:探究监督权的行使

 阅读教材 P33 的第二个“探究与分享”及下图。

  思考:罗先生实名举报是在行使什么权利?他在举报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答案提示:罗先生是在行使监督权。他在举报时应该注意: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要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客观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制造假证、诬告陷害他人等。

 4.归纳总结 政治权利和自由 条件 意义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我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行使这项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 政治自由 我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有助于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 监督权 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有助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权力,全心全

 者检举的权利 意为人民服务

 二、人身自由 1.活动三:法治在线 “辱母案”中,于某在母亲苏某和自己被 11 名催债人长达一小时的侮辱后,情急之下用水果刀刺伤了 4 人。被刺中的杜某自行驾车就医,却因失血过多休克死亡。

 相比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某无期徒刑,二审虽然同样定为故意伤害罪,却依法按照各种情节判处有期徒刑 5 年。于某是在人身安全面临现实威胁的情况下才持刀捅刺,且其捅刺对象都是在其警告后仍向前围逼的人,可以认定其行为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于某行为属于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决书中有一句说得好:于某及其母亲苏某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应当受到法律保护,但于某的防卫行为超出法律所容许的限度,依法也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思考:(1)于某及其母亲的什么权利受到了侵犯?(2)该案给了我们什么启示? 参考答案:(1)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到了侵犯。(2)公民的人身自由受法律保护,在自身人身自由受到侵犯时,不要侵犯他人的人身自由,要依法学会维权等。

 2.教师:(1)我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

 公民的身体。(2)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公民的人格尊严权包括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等。

 3.活动四:法学界有一句名言“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这句名言说明了什么? 参考答案:住宅不受侵犯。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4.活动五:权利辨析——私拆、毁弃他人信件 生活中会有这样的现象:未经同意,老师拆看学生的信件,父母拆看子女的信件,领导检查下级的信件。拆看信件者均认为自己有教育或管理的权利。

 思考:上述行为是否合法?请简要说明理由(学生讨论,教师总结)。

 答案提示: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5.总结:

 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住宅不受侵犯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6.教师总结:对公民的人身权利,我国宪法都有明确规定,我们要明确自己的权利,学会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

 三、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 1.活动六:情景再现——抓小偷 阅读教材 P37 的第一个“探究与分享”,思考:警察征用摩托车的行为涉及公民的哪项基本权利? 答案提示:财产权。

 教师: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公民可以通过合法方式取得财产,并依法占有和使用,获得收益和进行处分。

 2.活动七:材料链接——教育公平

  第一个是保基本。保基本主要是保证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全覆盖,重点是义务教育。

 第二个是补短板。补短板包括几个方面:一是补区域不平衡的短板。二是补齐农村地区的教育短板。三是补教育体系当中的短板。

 第三个是精准扶助困难群体。一是保障贫困、困难群体的孩子们有受教育的权利。二是面向残疾儿童,办好特殊教育。三是要解决好社会关心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

 思考:国家采取以上措施促进教育公平有什么意义? 答案提示:有利于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

 3.教师提问:除此财产权和受教育权之外,我国公民还享有哪

 些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方面的权利? 答案提示:劳动权、物质帮助权、文化权利等等。

 4.归纳总结:

 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 含义 财产权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公民可以通过合法方式取得财产,并依法占有和使用,获得收益和进行处分 劳动权 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物质帮助权 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受教育权 公民有按照其能力平等地从国家获得接受教育的机会,并获得相应物质保障的权利 文化权利 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其他权利 还享有平等权、宗教信仰自由等权利,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等特定人群的权利受到宪法和法律的特殊保障 【课堂小结】

 本节课我们主要学习和了解了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人身自

 由、社会经济和文化教育权利等基本权利,知道了宪法是怎样保护这些权利的,我们要充分认识这些权利的重要性,增强权利意识,学会珍惜、爱护、依法行使这些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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