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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建国60年中秋节及南博会农产品质量安全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19 15:05:58 浏览数:

各县、区农业局,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60周年大庆、中秋节和南博会期间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自治区农业厅《关于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大庆和中秋节及中国—东盟博览会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通知》(桂农业办发[2009]97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

  各级农业部门负责人是所在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对本辖区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出现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要按照重大农产品(种植业)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处置和上报。节日期间,各级农业部门领导要带头深入基地和市场,组织开展检查。

  二、加大农业投入品监管力度

  全面强化禁限农药的经营和使用管理,加大农资市场监管整治力度,防止不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投入品进入生产环节。组织开展农业投入品市场检查,严厉查处销售违禁高毒农药的行为以及销售假冒伪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行为,特别是检查整顿蔬菜基地镇和乡村一级农药经销点的违法经营行为,从源头上杜绝高毒高残留农药进入农产品生产环节。

  三、加强蔬菜质量安全例行监测

  **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和各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要加强蔬菜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加大工作力度和抽检频率,对辖区内主要蔬菜生产基地和蔬菜批发(农贸、超市)市场的蔬菜产品进行农药残留监测抽检,为行政主管部门加强监管提供决策依据。

  四、强化田头监管

  全市42个流动检测工作站要深入田头,重点检查节日及博览会期间有产品上市的蔬菜生产基地。对生产基地检查发现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的,未采收的通知菜农延期采收,已采收尚未上市的由业主销毁,杜绝农残超标蔬菜上市。

  在节日及博览会期间,各单位要做好值班安排,并要求领导带班。请各县、区农业局9月25日前将值班表上报市农业局信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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