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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调解机制提升工作实效经验材料

发布时间:2022-01-21 15:52:24 浏览数:

我镇是**市的“北大门”,辖25个村(居)委,有省、市、县驻镇单位90多个,总人口7.3万,号称“湘南第一大镇”。镇内流动人口多,大姓大村相对集中,群众宗族观念和排外思想较浓,增加了我镇人民调解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镇党委政府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创新思路,勇于探索,建立了以预防为主、打防结合的有效治安管理体系,不断改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方法,狠抓全镇的矛盾纠纷排查与调处,半年多来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54 起,妥善调处53起,调处率达到98 % 。有力地维护了全镇社会政治稳定,开拓了新的经济发展局面,促进了全镇人民安居乐业。
          一、坚持三排查,牢牢掌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主动权
         
      为了及时发现产生矛盾纠纷的苗头问题,保证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掌握排查调处工作的主动权。我们坚持一般性民间纠纷经常排查,难点热点矛盾集中排查,重大矛盾纠纷重点排查的“三排查”这一行之有效的工作方式,充分发挥各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网络的作用,认真开展排查工作,取得良好的效果。
         
      一是一般性纠纷经常排查,把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就是对多发性的民间矛盾纠纷每隔半月采取“过筛子”、“拉网式”的方法排查一次,将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进行梳理,登记造册,建立排查台帐,一月一汇总,一月一报告,一月一通报。经排查没有发现问题的,也要记录在案,实行“零报告”制度。确保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底数清,情况明,不留死角和空档。在排查矛盾纠纷工作中,主要抓了三个环节:第一个环节是充分发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村(居)调委会、调解小组长、
      十户调解员等镇村两级基层组织作用,及时掌握各种苗头性矛盾纠纷,随时调处,及时上报。今年八月份,丹坪村李小华因清理屋前垃圾焚烧与邝解环发生争吵后导致双方发生打架。镇综治办通过一月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知道这一问题后,及时召集双方进行调解,达成赔偿协议后,双方握手言和,矛盾消解。第二个环节是“一村一组”干部、干警驻乡包村,深入基层,寻找问题,解决问题。所有下乡干部干警每人一本《工作日记》,记录了群众反映的意见,既解决了千家万户的共性问题,又解决一家一户的“蝇头小事”。今年四月,我镇寨下村一村民怀疑邻居举报自己超生的事,多次找岔辱骂、殴打对方,对方忍无可忍要找娘家亲戚狠狠教训这一村民,此事刚好被下乡驻村镇干部了解并及时报告了镇综治办,通过镇综治办耐心调解,为双方避免了一场灾难。第三个环节是有关单位转办、督办和领导交办案件。我们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三定”(定人员、定责任、定时限),将处置的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头。  
        二是难点热点矛盾集中排查,把功夫下在集中处置中。就是针对不同时期、不同区域和期间矛盾纠纷产生的特点,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排查。今年我们共组织了两次集中排查。第一次是年初元宵节期第二次是清明节期间,在这两次敏感时期矛盾纠纷排查中,共排查矛盾纠纷19件,调处18件。剩余一件未达成协议也做好了双方的稳定工作。镇村两级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吃苦耐劳,连续奋战,确保了我镇重大节日期间的平安稳定。

         
      三是重大矛盾纠纷重点排查,把解决问题的落脚点放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上。就是针对事关一个地区、一个部门稳定大局以及突发性的重大矛盾纠纷,实行重点排查调处。今年武广高速铁路横穿我镇丹坪、邝家、杜家、水源等村,我镇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镇综治办在施工之前,把一个一个涉及工程的矛盾和问题予以排查并先行解决,为工程施工创造了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也有效的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实施三调处,积极探索正确处理矛盾纠纷的有效途径
         
      新时期新阶段产生的矛盾纠纷多数是人民内部矛盾,涉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正确处理,妥善处置是关键。为此,我们大胆创新工作思路,努力改进调处方法,在坚持“三包(领导班子成员包片、分管领导包线、驻村干部和镇调解委员会成员包点)、三定(定人员、定责任、定时限)、三追究(通报批评、一票否决、党政纪处分)”调处工作责任制的基础上,创新实施了三种调处方法。
         
      一是强化逐级调处制,就地消化矛盾。要将排查出的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必须进行逐级调处,不能轻率地将矛盾上交,哪一级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处理矛盾纠纷,致使发生越级上访事件,要追究哪一级责任。我们在调处程序上实行了三级调处,就是一般性矛盾纠纷由村(居)调委会进行一级调处,影响镇稳定的矛盾纠纷由镇人民调委员会进行二级处理。对于一些特别复杂、事关全局的大而急,镇调解委也解决不了的矛盾,由镇党政主要领导牵头调处。三级矛盾的调处机制很好的实现了我镇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工作成效。
         
      二是确定集中调处日,整合调处资源。近年来,通过各级各部门卓有成效的工作,全镇矛盾纠纷的数量呈总体下降的趋势,为了整合矛盾纠纷调处资源,我们改变以往集中力量全天候接待、大厅接待、个别接待等多种接处方式,减少接待天数、次数,开展集中调处日活动,就是在每月确定一天,由有关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调处力量,实行定时间、定地点、定责任、定调处的“四定”接待调处机制,并公告于众。既节省了人力物力,又方便了人民群众,使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得到合理利用。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能现场调处的现场调处,一时难以调处的,或给群众解释清楚明确调处期限,或交有关部门限期调处。今年以来在集中调处日中,全镇共调处矛盾纠纷11件,挂牌督办矛盾纠纷7件,集中解决了一批矛盾纠纷,保障了全镇社会政治的持续稳定。通过集中调处日解决了**煤业公司与周边村组存在的企地纠纷,较好的维护了国有煤矿的权益,促进了双方的和平共处。
          三是重视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衔接。人民调解作为一种有效的矛盾纠纷解决方式
      ,在生活中发挥了很大作用。我们严格按照上级文件《关于加强全省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把人民调解工作放在了整个矛盾纠纷调处的首位,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突出狠抓了人民调解网络的建设。目前我们在全镇25个村(居)都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镇村两级调解工作人员挂牌持证上岗,积极参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面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发挥了较好的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村(居)调委会、调解小组、十户调解员、义务调解信息员四级调解网络,在全镇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的大民调格局。对于一些经过调解委员会调解并符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双方也已达成协议的案件一方又脱延执行或不履行,我们都积极和法院相互配合协作,多方面督促当事人双方履行协议,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效果。
          三、落实“三化”要求,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长效机制
         
      要保障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有序运行,必须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工作制度,通过制度的约束,促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为此,我们着力于长效机制建设,狠抓制度落实,做到了预警制度化、制度责任化、责任刚性化。
         
      一是预警制度化。就是在非常时期(重要时期、敏感时期、重大节日),我们实行了苗头预警的办法,并使之形成制度长期坚持。矛盾纠纷苗头预警制度是以前实行的“零报告”制度的深化和发展,
      就是要求每月各级矛调组织和矛调信息员必须按规定在报送信息的同时,多深入群众掌握各种信息
      ,及时发现矛盾纠纷苗头,使未发生的矛盾纠纷也能超前排查和解决。各行政村、各企事业单位每月固定两次向乡镇和主管部门通过书面报告矛排工作情况和发现的矛盾纠纷苗头。(一月一次大矛盾一次小矛盾纠纷排查)重大矛盾纠纷隐患要随时报告。镇综治办雷打不动每月召开一次综治例会,集中听取汇报,分析研究和预测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不安定因素,做到了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集思广益,网罗信息,,通过基层调委和情报信息员的有效工作,及时掌握了群体性上访闹事事件的动态,将纠纷控制在本辖区内,将矛盾消灭在了萌芽状态。
          二是制度责任化。
      就是“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的各项制度,不能只说在口上,写在纸上,必须以目标责任制的形式分解落实在具体单位和人头上,使各级各部门切实负起责任,谁主管、谁负责,分级负责、归口办理。今年以来,我们在原来制定的排查报告制度、责任制度、例会制度、挂牌督办制度、信访接待制度和奖惩制度等工作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了挂牌督办制度和协调制度。挂牌督办制度就是对在排查中发现的基层解决不了的重大矛盾纠纷和排查出的治安混乱地区,经疏理归类,下发重大矛盾纠纷督办卡,责成所在主管单位负责人亲自挂帅,限期解决。如不能解决或解决不彻底有关责任人要承担责任。今年三月份,我镇井岗村一村民因小事与**村一村民发生争执,继而双方各召集数部分村民手持刀棍准备发生群体殴斗,接到反映后我们及时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制止,并做好双方的稳定工作。镇党委政府知微见著,就此大纠纷责成党政领导和两村负责人挂牌督办,最后事态得到了平稳处置,避免了一场更大规模的群体性械斗。协调制度就是镇矛调办对跨区域、跨行业的矛盾纠纷进行协调落实,强调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绝不能互相推诿,如发现有不配合,不采取有力措施调处的,有关责任人要承担相应责任。各村(居)、各部门也结合实际严格了各项制度,落实了责任。通过制度责任化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形成自下而上,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

         
      三是责任刚性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不是可有可无、可大可小、可硬可软,而是必须使责任硬起来、刚性化,如果谁抓不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的板子就要打向谁。我们采取各种方法落实责任,采用通报批评、一票否决、党纪政纪处分等多种手段进行责任追究,各级各部门及主要负责人抓稳定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强化。为了把维护稳定的责任落到实处,找到找准对存在隐患又不及时查找解决,而发生重大案(事)件应承担责任的人,我们采用定期明查、不定期暗访、随机调查等办法,对各村(居)、各部门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随时发现和处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定期明查就是实行半年考核、年终考评制度,每过半年,各村(居)、各部门书面上报情况,镇矛调办根据各地的上报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半年进行一次督促检查,检查结果占年终考评总成绩的30%,年终进行综合考评,并按照成绩排队通报,奖惩兑现。不定期暗访就是不打招呼、不通知当地负责人,直接深入村、单位、企业、学校进行检查,检查后及时向责任单位反馈情况。随机调查就是针对一个时期的突出问题采用访谈或问卷调查等形式,由镇综治委进行公众安全感调查,从中分析找出各村(居),各部门存在的矛盾纠纷隐患查清责任进行追究。对因失职渎职发生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一把手和直接责任人,按情节轻重、责任大小,予以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
      新时期的人民调解工作要随势而为,要凝聚各方面的力量,不断创新工作机制,要走依法调解之路,要不断总结经验,只有这样人民调解工作才有更强的生命力,才能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我们将时刻牢记“稳定压倒一切”的根本要求,戒骄戒躁,奋争拼搏,把工作做得更好更扎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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