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养路费分成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公路养路费分成资金管理,依据《*****省公
路养路费分成资金使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
结合我市公路养路费分成资金管理现状,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养路费分成资金预算按照“一保吃饭、二保开门、
三搞建设"的原则进行编制,养路费分成资金主要用于公路养
护日常经费和基本经费,在首先保证公路养护日常经费和基本
经费后,才能安排用于公路建设。
第二条 养护事业费在基层单位养护日常经费和基本经费
不能保证的情况下,不能安排。
第三条 养路费使用本着国省道与县乡道兼顾,以国省道
为主;养护与改建兼顾,以养护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 预算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非经规定程序,
不得擅自调整。本预算的预算年度按财政预算年度执行。
第二章 资金使用与管理
第五条 公路养路费预算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
第六条 基本支出由公路管理机构管理人员的人员支出、
日常公用支出和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构成。
第七条 基本支出中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按当地财政
部门同年口径和标准编制。
第八条 各级公路管理机构要本着精简、高效原则合理配
置人力资源。
第九条 专项支出由养护工程费、养护事业费、养护其他
费组成。
第十条 公路养路费优先足额安排小修保养、大中修工程、
水毁抢修与恢复工程。
第十一条 国省道小修保养经费按《***省公路养路费分
成资金使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三测算标准足额编制,每
公里实际预算经费不得低于测算成本或测算成本的修正值。
第十二条 县乡道小修保养实行定额补助。县道补助标准:
一级:6000元∕年公里,二级5000元/年公里,三级4000元∕年公里,四级3000元/年公里,等外级2000元/年公里:乡道补助标准:500元/年公里。县乡道小修保养里程以上年统计数为准。
第十三条 国省道每年安排的大修里程应不低于国省道总
里程的5%,中修里程不低于8%,大中修项目应在国省道大中修项目库中选取,并报厅公路局审定后安排。
第十四条 除小修保养外的其他养护工程应有完善的设计
文件,并依据业经批准的工程造价纳入预算支出;设计审批工
作必须在养路费分成资金预算上报前完成。
第十五条 养护事业费安排比例不得超过预算收入总额的
5%或总额不超过300万元,不得用于弥补交通局机关经费不足。
第十六条 专用公路养护管理由使用单位负责。
第三章 资金拨付与监督
第十七条 为加强对养路费使用的监管,对县(区)预算
支出中的大中修工程费和改建工程费按工程进度核拨,其余经
费根据预算及当月省交通厅到位金额按月按比例拨付。
第十八条 市交通局负责对预算执行情况实施监管,每年
组织1—2次预算执行情况检查。
第十九条 县(区)交通局要建立预算执行监督制度,定
期开展自查与检查。预算执行单位每季度开展一次自查,县(区)
交通局每半年开展一次检查。
第二十条 县(区)交通局要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严肃财经纪律,依法实施会计监督,加强养护工程经济核算,
认真执行《公路养护单位成本核算办法》,优化支出结构,防止
超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十一条 预算内节余资金可在下年用于上年结转项目
支出,不再报批。养护工程费节余不得用于养护工程以外的开
支。
第二十二条 市交通局对养路费分成资金负有监管责任,
对擅自调整公路养路费分成资金使用范围、标准、规模的,未
完成省下达的年度公路养护目标计划的,养护工程存在重大质
量问题的,市交通局将进行处罚。
相关热词搜索: 分成 资金使用 监督管理办法 公路养路费热门文章:
- 2024年主题教育心得体会(34)2025-01-12
- 主题教育心得体会(10)(全...2025-01-12
- 2024年度主题教育心得体会(3...2025-01-12
- 2024年主题教育心得体会(4)2025-01-12
- 主题教育心得体会(14)【优...2025-01-12
- (16篇)“半条被子”精神学...2025-01-12
- 主题教育心得体会(12)(2024年)2025-01-12
- 2024主题教育心得体会(11)...2025-01-12
- 主题教育心得体会(11)(完整)2025-01-12
- 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心得...2025-01-12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