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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常态化助推脱贫攻坚四支队伍作用发挥

发布时间:2021-08-27 23:33:15 浏览数:

 三个常态化助推脱贫攻坚四支队伍作用发挥

 县在加强脱贫攻坚“四支队伍”管理方面,坚持抓在经常,严在日常,通过开展“教育培训、走村入户、督查指导”常态化促进脱贫攻坚“四支队伍”作用发挥,为脱贫攻坚工作凝聚强大合力。

 常态化开展教育培训提升履职能力。按照“按需施教、注重实效、统筹推进”的原则,聚焦党的十九大精神、基层党建、脱贫攻坚、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农村“三变”改革等内容,有计划、分类别、分批次对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成员、镇包村干部、村“两委”干部进行轮训,实施“走出去请进来”培训战略,举办县内培训班 2 期 1000 余人次,县外专题培训 2 期,进一步推动“四支队伍”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提升“四支队伍”履职能力,发挥“四支队伍”脱贫攻坚主力军作用。

 常态化开展走村入户帮扶纪实。为更好落实脱贫攻坚四支队伍进村入户帮扶责任,出台了《X 县脱贫攻坚四支队伍进村入户工作管理规定》,要求第一书记,村“两委”干部要定期将本村所有农户走访一遍;包联部门负责人每月到村现场办公协调解决难点问题,帮扶干部每周至少走访一次贫困户落实有关政策。同时,对走村入户工作实行纪实制度、日报告制度,使情况在一线

 掌握,问题在一线解决。

 常态化开展督查指导促进作用发挥。县纪委、两办督查室、县委组织部、脱贫攻坚督查专员定期通过实地查看、督查指导、明察暗访等形式,督导巡查“四支队伍”进村入户、作用发挥情况。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对督查情况进行一次集中通报,倒逼责任落实。对不按照要求驻村守岗的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队进行通报批评;对推进工作不力的进行约谈或诫勉谈话,对能力不足的进行组织召回调整。县考核办将各部门驻村帮扶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作为部门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帮扶责任的重要内容,作为部门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同时,出台了《X 县村干部薪酬与脱贫攻坚成效挂钩考核办法》,落实省委提出的“村干部村要把 80%精力投入脱贫攻坚、村干部报酬 80%与脱贫攻坚成效挂钩”的要求,引导广大村干部聚力脱贫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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