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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公安机关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

发布时间:2022-02-27 15:15:44 浏览数: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其核心就是要坚持依法治国,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具体到公安派出所工作上,就是要端正执法思想,规范执法行为,真正做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  

一、规范公安派出所执法的理论基础  

党的十七大报告在总结过去五年工作时指出:“民主法制建设取得新进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切实贯彻,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公安派出所作为国家重要的执法机关,担负着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双重职能,其执法活动是依法治国重要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公安工作虽然涉及方方面面,但严格地讲,实际上就是执法工作。公安执法的好坏、水平的高低,不仅直接影响到国家政治安定、社会稳定的大局,而且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威严,关系到公安机关的形象,正所谓“执法无小事,事事通中央”。因此,我们只有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围绕执法抓队伍为主旨,教育和引导广大民警牢记党的宗旨,强化执法为民理念,才能全面提高公安机关的整体执法水平,确保严格公正执法,使公安执法真正走向法治。  

近年来,公安派出所以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的“三型机关”为载体,以队伍的“三基”建设为契机,通过践行敏锐治安、主动治安、实力治安,紧紧围绕解决民生问题,真正把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公安派出所执法工作日趋规范,民警的人权意识、证据意识、法律意识、程序意识、服务意识进一步加强,刑讯逼供、滥用强制措施等突出执法问题得到有效治理。通过监督、考评、整改等强化纪律约束、加强养成教育,基层民警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明显减少,各项执法活动日趋规范。民警的办案水平和办案质量不断提升,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大力赞扬。  

二、当前基层派出所执法存在的问题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的奋斗目标,也是公安派出所的行动指南。然而,在民主与法制日趋完善的今天,一些不和谐、不适应的因素依然存在。正如十七大报告中所指出的:“司法和社会治安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仍然较多”。  

(一)执法程序违法现象时有发生。部分民警在处理案件时候有的案件嫌疑人被刑事传唤超过12小时才报批强制措施、有的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继续盘问、有的笔录无制作时间及制作人、有的案件连受害人的报案材料也未提供、有的案卷中甚至还附有提前制作的刑拘24小时内讯问笔录。某些基层单位的民警在办案中法制意识淡薄,往往是事后补案卷,办手续,存在依赖兼职法制员和法制科审核、检查指出执法质量存在问题再去整改的问题。他们往往没有认识到事前做好充分准备,完善各项法律手续和办案程序的必要性,只有到了个案被检查,被扣分、被纠正直致限令整改时,才去认识补充完善,才去总结提高执法质量。这些情况反映出基层单位“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依然存在。  

(二)证据收集意识不强。如威坪派出所承办的管家恕等人涉嫌殴打他人案,由于承办民警收集证据不及时,被害人的伤情未及时拍照固定,对行为人不胆传唤审查,对被害人的询也在案发后的十余天之后,导致重要证据灭失,案情难以查清,案件久拖不决,当事人双方上访投诉。   

(三)文书制作不规范。民警在执法办案中对案件实体比较重视,把握不准时通常会逐级汇报,以得到准确定性。而程序方面,由于是各类执法检查的重点,基本不会出现大的问题。恰恰是各类文书成为民警容易忽视的内容。部分新民警对案件的各类法律文书、呈请报告的语言组织存在一定欠缺:书面语与口语混用;语意模糊;表述烦琐;事实不清等。部分民警笔录存在字迹潦草;随意涂改;难以辨认等现象。这些情况的存在,从另一个角度来看,降低了整个案卷的整体质量。  

(四)信息录入不准确。当前我省派出所运用公安网络对执法信息进行录入与后期处理,以实现违法行为异地处理与数据分析研判,对信息录入的准确性与及时性有很高的要求。但部分民警工作责任心不强,存在信息录入不准确的问题。信息录入不准确,又未仔细进行核对,而且屡犯同样错误,在打防控信息质量考评中造成不应该的失分。  

三、存在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观念上落伍。存在依赖法制科审核、检查指出执法质量存在问题再去整改,事前没有做好充分准备,完善各项法律手续和办案程序,乃至到了个案检查,被扣分、被纠正直致限令整改时,才去认识补充完善,才去总结提高执法质量。  

(二)个别单位所领导重视不够。主管领导把大部分精力应付在派出所面上工作,忽视了民警在办案中是否能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对待执法办案差错问题拿不出有效措施去整改,去提高。兼职法制员在审阅案卷时不认真细致,敷衍了事。对案件在调查过程中重实体证据的取得而忽视程序的合法性,习惯于走马观花式的审阅案卷。  

(三)自身的执法水平有待提高。法制学习不够,法制学习流于形式,无计划、无培训内容、无学习笔记、无执法工作总结。民警对打防控系统不能熟练操作,对上级公安机关新出台的措施规定不能全面及时的掌握,对法律一知半解,不能熟练地掌握运用法律的民警占有一定比例。致使案件在办理、审核过程中均无法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问题;  

(四)执法办案责任心不强。在执法中有惰性,对群众报警、报案随意登记一下就算了事,使一些案件不能按时办结,使证据不能及时获取,得过且过,对待工作马马虎虎,粗心大意,一些执法细节上的问题屡屡出现,致使工作处于被动状态。  

四、进一步规范基层执法工作的几点思考  

(一)端正执法思想,把好意识关。提高执法水平的关键在于端正执法指导思想。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意识,从根本上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要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明确坚定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真正实践“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给人民群众更多的人文关怀和便利服务,使执法与服务相得益彰。  

(二)加强教育培训,把好素质关。教育培训要联系实际、注重实效,力求做到“突出一个重点、抓好三个培训”。“突出一个重点”,就是要把法律素质作为法制培训教育的重点,在抓好民警综合素质培养提高的同时,着重抓好法律素质的提高。“抓好三个培训”,就是实行定期培训与日常培训相结合,具体抓好岗位培训、专业培训和日常培训。要本着学以致用,突出实战和“干什么、学什么、练什么”的原则,以跟班锻炼和集中培训为主要形式,以学习常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新颁布的法律为主要内容,以民警岗位应知应会和业务技能为重点,有计划、有针对性开展培训工作。  

(三)突出实战应用,把好能力关。根据当前派出所编制情况以及工作实际,针对新民警工作经验不足、独立执法办案困难大的实际情况,除加强法制培训外,要挑选办案经验丰富、执法水平高的老同志搞好传、帮、带。通过言传身教,使新民警从老同志身上学习认真负责、依法办事的精神,吃苦耐劳、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办案取证、分析案情和运用证据认定犯罪的工作方法和丰富经验,认真总结执法工作中的不足,找出差距和不足,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不断提高办案能力和执法水平。  

(四)加强改革创新,把好制度关。健全完善内部执法监督制约机制,深入开展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活动,逐步完善以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和现场督察为重点的内部执法监督机制,搞好执法工作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切实把好执法监督关,并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执法检查,认真查处纠正违法行政,督促整改有关问题,不断规范执法活动和执法行为。要实行警务公开制度,增强执法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的监督,切实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廉政。要自觉接受上级政府的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坚持定期向政府及人民群众报告工作制度,主动接受监督检查。健全执法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督查情况和考评成绩及时予以通报,表扬先进、鞭策后进,促进队伍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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