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5·28』特大假烟销售网络案件侦破纪实
发布时间:2022-03-03 15: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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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初,乌兰察布市烟草专卖局接到群众举报:在集宁区马莲渠乡存在一个销售假烟团伙。案情就是命令!乌兰察布市烟草、公安迅速启动了协作联动机制,指派专人负责经营此案。9月22日,专案组在经过缜密侦查后,现场查获标值20余万元的冬虫夏草、中华、玉溪等假冒卷烟和涉案金额达40多万元的销售假烟账簿。
根据主犯李某的交代,这批假烟是从呼和浩特市闫某某处购买的。同时得知,闫某某在南方有独立的购进假烟渠道,并在呼和浩特市拥有庞大的销售假烟网络。案情重大。专案组立即向自治区打击制售假冒卷烟网络行动办公室进行了汇报。自治区“打网办”明确要求:要顺藤摸瓜,深挖上下线,彻底打掉这个销售假烟网络。
2007年1月,专案组在自治区公安厅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对以闫某某为首的销售假烟网络团伙展开了为期近半年的秘密侦查,使这个组织严密、分工明确的跨省运输、销售假烟特大网络逐渐浮出水面。
闫某某,女,呼和浩特市人,自2002年起在江西人陈某某的教唆下开始从事购销假冒卷烟非法活动。几年来,闫某某通过陈某某介绍,先后与福建省漳州地区的数个假烟厂合作,按需定产,通过货运部、空运或邮政等形式,将假烟运抵呼和浩特市,在呼和浩特市形成以其为首的一级批发,以郝某某和李某为首的二级批发,然后再分销到内蒙古中西部数个盟市,同时走私到蒙古国。该网络年销售额达数百万元。收网首战告捷
2007年5月28日,自治区公安厅决定立案侦查,并将此案命名为“5·28专案”。自治区公安厅和自治区烟草专卖局成立了专案组,由公安厅常务副厅长和烟草专卖局主管副局长为组长,公安厅治安警察总队、烟草专卖局专卖管理处负责人为副组长,抽调执法人员数十人充实到专案组。制定了周密的工作方案:在案件经营阶段,确定网络的主要嫌疑人活动规律、接货点和藏货点,确定上下线的详细情况,刻画完整的销售假烟网络图,对涉案嫌疑人进行监控,以便统一行动进行抓捕。
2007年9月25日(农历八月十五)开始,专案组成立行动指挥部,自治区烟草专卖局领导亲临现场指挥,自治区公安厅、烟草专卖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公安和烟草的70余名专案组人员进行集结起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定位跟踪。9月26日,专案组分8个小组同时开展抓捕行动。下午16时,专案组在呼和浩特市一加油站附近,将正在进行假烟交易的闫某某、郝某某兄弟、李某及司机8人当场抓获,查扣运输假烟车辆4辆,查获假冒卷烟5900条,标值23.5万……在第一阶段的集中行动中,共查获假烟10076条,标值60万元;查扣涉案车辆5台;抓获涉案嫌疑人18人,刑事拘留该团伙主犯7人,批准逮捕5人;更为关键的是,专案组查获了该团伙销售账册、银行汇款单等重要涉案物品。根据初步计算,该网络涉案金额已经超过一千万元。
2007年10月9日下午,专案组成员再次集中封闭,对案件线索进行分析梳理,决定南下山西省、广东省、福建省,对锁定的犯罪嫌疑人进行抓捕。
10月初,专案组派员到达山西省太原市,在当地有关部门的配合下,掌握了大量证据。10月21日,专案组第二次到达太原市,成功将该网络主犯李某的上线张某抓获。11月3日,派往福建的专案组成员传来捷报,该网络在福建省的上线之一——张某某被成功抓获。
11月8日,在闽粤联合行动汇报会暨部分省市办案协作会议上,“5·28”专案组负责人向国家局和公安部进行了案情汇报。国家局专卖司和公安部治安三局的领导明确指示:“5·28”专案组要将涉及到福建省和广东省的上线情况详细提供给相关单位,力争把这起网络案件的主犯全部抓捕归案。
12月16日,专案组再次派员前往福建省、广东省,经过不懈努力,终于将该网络另一名上线赵某某抓捕归案。
呼和浩特市烟草专卖局紧急抽调四个城区局的专卖稽查人员,分成四个调查取证组,对该网络在呼和浩特市120余名涉案假烟销售户进行了调查取证,并对22个持证卷烟零售户下达了停业整顿通知书。10月初,专案组成员到达二连浩特市,在当地公安、烟草等部门的配合下,经过扎实细致的工作,在二连浩特市取得了一定的情报线索和案件证据,为下一步工作奠定了基础。
在这次与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过程中,涌现出了太多感人的故事,专案组成员那种忘记饥寒的暗访排查,彻夜未眠的案情分析,如影随形的缜密侦查,辗转大江南北的穷追不舍,都是战役取得最终胜利的有力保证。为了鼓舞士气,自治区公安厅和烟草专卖局在2008年1月底联合召开了表彰会议,号召全区烟草执法人员和公安干警向他们学习。正如区局(公司)党组书记、局长、总经理董晓民同志在表彰会议上所讲:广大烟草专卖管理人员和公安干警,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模范为榜样,学习他们兢兢业业,埋头苦干,无私奉献的精神;学习他们不怕艰难困苦、不怕流血牺牲、英勇顽强的精神;学习他们秉公执法、刚正不阿、不徇私情、清正廉洁的高尚品德;更要学习他们与时俱进、勇于实践、不断开拓创新的精神。作者通讯/(010010)呼和浩特市昭乌达路1号·内蒙古自治区烟草专卖局专卖管理处 相关热词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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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网初现端倪
根据主犯李某的交代,这批假烟是从呼和浩特市闫某某处购买的。同时得知,闫某某在南方有独立的购进假烟渠道,并在呼和浩特市拥有庞大的销售假烟网络。案情重大。专案组立即向自治区打击制售假冒卷烟网络行动办公室进行了汇报。自治区“打网办”明确要求:要顺藤摸瓜,深挖上下线,彻底打掉这个销售假烟网络。
2007年1月,专案组在自治区公安厅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对以闫某某为首的销售假烟网络团伙展开了为期近半年的秘密侦查,使这个组织严密、分工明确的跨省运输、销售假烟特大网络逐渐浮出水面。
闫某某,女,呼和浩特市人,自2002年起在江西人陈某某的教唆下开始从事购销假冒卷烟非法活动。几年来,闫某某通过陈某某介绍,先后与福建省漳州地区的数个假烟厂合作,按需定产,通过货运部、空运或邮政等形式,将假烟运抵呼和浩特市,在呼和浩特市形成以其为首的一级批发,以郝某某和李某为首的二级批发,然后再分销到内蒙古中西部数个盟市,同时走私到蒙古国。该网络年销售额达数百万元。收网首战告捷
2007年5月28日,自治区公安厅决定立案侦查,并将此案命名为“5·28专案”。自治区公安厅和自治区烟草专卖局成立了专案组,由公安厅常务副厅长和烟草专卖局主管副局长为组长,公安厅治安警察总队、烟草专卖局专卖管理处负责人为副组长,抽调执法人员数十人充实到专案组。制定了周密的工作方案:在案件经营阶段,确定网络的主要嫌疑人活动规律、接货点和藏货点,确定上下线的详细情况,刻画完整的销售假烟网络图,对涉案嫌疑人进行监控,以便统一行动进行抓捕。
2007年9月25日(农历八月十五)开始,专案组成立行动指挥部,自治区烟草专卖局领导亲临现场指挥,自治区公安厅、烟草专卖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公安和烟草的70余名专案组人员进行集结起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定位跟踪。9月26日,专案组分8个小组同时开展抓捕行动。下午16时,专案组在呼和浩特市一加油站附近,将正在进行假烟交易的闫某某、郝某某兄弟、李某及司机8人当场抓获,查扣运输假烟车辆4辆,查获假冒卷烟5900条,标值23.5万……在第一阶段的集中行动中,共查获假烟10076条,标值60万元;查扣涉案车辆5台;抓获涉案嫌疑人18人,刑事拘留该团伙主犯7人,批准逮捕5人;更为关键的是,专案组查获了该团伙销售账册、银行汇款单等重要涉案物品。根据初步计算,该网络涉案金额已经超过一千万元。
跨省追捕主犯
2007年10月9日下午,专案组成员再次集中封闭,对案件线索进行分析梳理,决定南下山西省、广东省、福建省,对锁定的犯罪嫌疑人进行抓捕。
10月初,专案组派员到达山西省太原市,在当地有关部门的配合下,掌握了大量证据。10月21日,专案组第二次到达太原市,成功将该网络主犯李某的上线张某抓获。11月3日,派往福建的专案组成员传来捷报,该网络在福建省的上线之一——张某某被成功抓获。
11月8日,在闽粤联合行动汇报会暨部分省市办案协作会议上,“5·28”专案组负责人向国家局和公安部进行了案情汇报。国家局专卖司和公安部治安三局的领导明确指示:“5·28”专案组要将涉及到福建省和广东省的上线情况详细提供给相关单位,力争把这起网络案件的主犯全部抓捕归案。
12月16日,专案组再次派员前往福建省、广东省,经过不懈努力,终于将该网络另一名上线赵某某抓捕归案。
开展调查取证
呼和浩特市烟草专卖局紧急抽调四个城区局的专卖稽查人员,分成四个调查取证组,对该网络在呼和浩特市120余名涉案假烟销售户进行了调查取证,并对22个持证卷烟零售户下达了停业整顿通知书。10月初,专案组成员到达二连浩特市,在当地公安、烟草等部门的配合下,经过扎实细致的工作,在二连浩特市取得了一定的情报线索和案件证据,为下一步工作奠定了基础。
打假未有穷期
在这次与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过程中,涌现出了太多感人的故事,专案组成员那种忘记饥寒的暗访排查,彻夜未眠的案情分析,如影随形的缜密侦查,辗转大江南北的穷追不舍,都是战役取得最终胜利的有力保证。为了鼓舞士气,自治区公安厅和烟草专卖局在2008年1月底联合召开了表彰会议,号召全区烟草执法人员和公安干警向他们学习。正如区局(公司)党组书记、局长、总经理董晓民同志在表彰会议上所讲:广大烟草专卖管理人员和公安干警,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模范为榜样,学习他们兢兢业业,埋头苦干,无私奉献的精神;学习他们不怕艰难困苦、不怕流血牺牲、英勇顽强的精神;学习他们秉公执法、刚正不阿、不徇私情、清正廉洁的高尚品德;更要学习他们与时俱进、勇于实践、不断开拓创新的精神。作者通讯/(010010)呼和浩特市昭乌达路1号·内蒙古自治区烟草专卖局专卖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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