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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新形势下非公经济人士统战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发布时间:2022-04-06 15:18:48 浏览数:

非公有制经济的出现和发展,适应了我国现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是党的改革开放政策的产物。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经历了是我国经济的有益、必要的补充阶段;党的十五大则明确指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在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将其郑重地写进了宪法,充分表明了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相适应而出现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这一新的社会团体,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支积极力量,是统一战线的重要成员。江泽民同志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明确指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同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等其他阶层的人员一样,都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是我们党的群众基础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论断,充分明确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社会和政治地位。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非公有制经济将进一步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队伍也将随之发展壮大。在新的形势下,及时了解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状况,掌握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思想动态,特别是允许其加入中国共产党后的反映和态度,积极探索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统战工作的方法,培养一支拥护党的领导,坚持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队伍,不仅关系到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大问题,而且关系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大问题,同时也是经济领域统战工作的一项突出而紧迫的工作。  

最近,我部根据省委统战部的部署,组成调研小组,对全市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统战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并就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做好这一工作提出了建议。  

一、 目前汕尾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状况及存在的问题  

建市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来,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得到了迅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一大优势和新的经济增长点。至2001年底止,全市个体工商户达33566户,注册资金42084万元;私营企业1420户,注册资金136238万元。去年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创造的经济增加值占全市国内生产总值达40%以上,上交税收占全市税收总额的近三成,其中,市城区非公有制经济企业上缴税收占全区税收总额的七成;海丰县非公有制经济企业上缴税收占全县税收总额的五成五。由此可见,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市整个经济中已是“三分天下有其一”,一些地方则是“半壁江山”,成为我市国民经济中一支重要的生力军。  

从目前发展状况看,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呈现出发展势头好、增长速度快、发展后劲足的态势,主要有如下几个基本特征:一是企业规模实力不断壮大。全市1700多户私营企业中,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的有223家,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有64家。二是生产经营领域不断拓宽。非公有制经济企业有不但投资兴办工业,而且投资发展农业和服务业等产业,从过去以第二产业为主向三大产业协调发展推进。三是产品的科技含量不断提高。有广东亿达洲集团等6家私营企业被省定为科技型企业,有汕尾汕港船电设备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的产品被选为“广东科技创新产品”。四是企业的管理水平和创新能力不断提高。激烈的市场竞争,使越来越多的企业进一步注重内部管理,改变经营机制,提高创新水平,向投资规模化、产品多元化、经营集团化、生产科技化方向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增加了地方财政收入,拓宽了就业门路,加速了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了奔康致富步伐,为我市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发挥积极作用。  

但从调查了解的情况看,我市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大多数私营企业生产设备简陋,技术力量薄弱,产品档次低,经济效益差,发展后劲不足。二是私营企业的组织管理水平低,家庭式经营、家族式管理的模式普遍存在,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进展缓慢。三是企业外部发展条件不尽人意,不同所有制之间的政策还不统一、不规范,给予非公有制经济“国民待遇”的政策还没有真正落实。四是企业主自身素质偏低,缺乏战略眼光,许多企业还处在小打小闹、小本经营阶段。五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著名品牌企业很少,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较低。  

二、 汕尾市目前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基本状况  

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是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的需要,在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出现的一个新的社会群体。目前,我市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构成已经从过去的主要以农民和城镇待业人员为主,发展到包括从党政、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分流出来的行政干部和有一定职称的知识分子在内的庞大队伍。这支队伍当前仍处在不断发展壮大,而且他们的文化、思想和业务素质参差不齐。据有关部门对全市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文化程度进行调查统计:大专以上文化水平的仅占11.5%,高中、中专文化水平的占38.2%,初中文化程度的占42%,小学文化程度的占8.3%。由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来源的复杂性,素质的多层次性,所处地位的特殊性,决定了他们在价值取向、思想观念、利益要求、政治愿望以及生活方式等方面,有别于一般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也不同于原工商业者,具有自身的特性。主要表现在:  

(一)拥护党的领导和方针政策,但也存在着怕变求稳的心理。  

 从总体和本质上看,绝大数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亲历了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我们国家发生的巨大变化和其自身企业的发展壮大过程,他们是真诚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改革开放政策的,特别是党的十五大召开和江泽民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发表后,更是给他们吃了“定心丸”,进一步坚定了他们对党的政策的信心,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前景充满乐观的态度。许多私营企业主不断追加投资,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并且向规模化、集团化发展,做强做大自己的企业。但也有一部分私营企业主心存疑虑,怕政策多变,怕“秋后算帐”,怕“树大招风”,束脚缚手,不敢放手发展自己的企业,存在着求稳观望的态度。  

(二)积极实践“两思”,但也存在着为富不仁的现象。  

 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积极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积极参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实践“致富思源,富而思进”的教育,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为当地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了很大的贡献。如市城区的许多私营企业主积极参与“致富崇德,扶孤济困助学”活动,结对扶助因种种原因失去亲人的孤儿及贫困学生上学,为他们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提供就读资金,用实际行动实践“两思”教育。据统计,近几年来,我市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建桥修路、扶贫救灾、助学办学等社会公益事业捐资达18900万元。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种种仁心善举受到了社会的高度好评,树立了他们良好的社会形象。但也不可否认,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也存在着自私自利,对社会发展漠不关心;不讲商业信誉,唯利是图;搞假冒伪劣、欺行霸市,损坏消费者的利益,扰乱市场秩序;无视劳动保护法规,漠视和损害劳动者的健康等现象。这些行为和现象,损害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社会形象。  

(三)有积极寻求企业发展的意识,但也存在缺乏开拓创新、艰苦创业的精神。  

我市自古以来就有善于经商的传统,商贸能人辈出,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群体中就有许多的经济能人。他们善于用足用活党和国家的政策,善于抓住稍纵即逝的商机,特别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逐步完善和我国加入WTO后,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增加了他们的危机感,促使他们不断扩大企业规模,加强企业内部的科学管理,提高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增加产品的科技含量,提高企业和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发展壮大自己的企业。但也有一定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在创业的过程中初成则满,未富先奢,因循守旧,胸无大志,缺乏开拓创新、艰苦创业的精神。同时,许多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忽视自身素质的提高,缺乏现代管理知识,停留于家庭式经营、家庭式管理的模式,使我市非公有制经济总体上仍然处在小打小闹、管理落后、竞争力低的阶段,做大生意、干大事业、成大老板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较少。  

(四)政治参与意识不断增强,但也存在着动机不纯的现象。  

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队伍的壮大及其经济实力的增强,为谋求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的提高及维护其合法权益,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政治参与意识不断增强,许多人对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加入各种组织表示出很大的兴趣。从对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调查了解的情况及我市对其进行政治安排的经验看,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政治需求是在我国现有的民主政治体制范围内的,具有合理性及与社会主义的一致性。据统计,我市担任各级人大代表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有30人;担任各级政协委员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有77人;担任各级工商联领导职务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有68人。他们都能够充分履行职责,积极参政议政,为当地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各方面都提出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在肯定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政治需求的合理性的同时,也应该清醒地看到,他们当中也存在着动机不纯的现象。如有些私营企业主从自身的利益出发,提出一些不合理的政治要求;有些私营企业家通过政治安排捞取政治资本,提高影响力,树立形象,借政治光环掩饰违法行为;有些私营企业主凭借自己的经济实力去影响他们参加的社会团体或组织,干预地方政府的行政等。这些现象,我们应该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三、私营企业主对允许其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反映和态度  

江泽民总书记在“七一”讲话中提出:“不能简单地把有没有财产、有多少财产当作判断人们政治上先进和落后的标准,而主要应该看他们的思想政治状况和现实表现,看他们的财产是怎么得来的以及对财产怎么支配和使用,看他们以自己的劳动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作的贡献。”“应该把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自觉为党员路线和纲领而奋斗、经过长期考验、符合党员条件的社会其他方面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这些论断,既表明了我们党对包括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这一新群体在内的社会各阶层认识进一步深化,也是对党建理论的新突破、新发展,有利于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理论品格。那么,私营企业主对允许其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反映和态度如何?笔者把调查了解到的情况概括为三个方面:  

一是反应强烈,持坚决拥护的态度。绝大多数的私营企业主对“七一”讲话的发表感到欢欣鼓舞,对允许其加入中国共产党更是表示坚决拥护,认为这是对其政治地位的肯定,消除了多年来追求进步的疑虑。许多私营企业家对加入党组织表示出强烈的兴趣,对在其企业建立党组织也给予全力支持。如市城区汕港船电设备公司董事长黄宝十分信任和重用公司中的党员员工,把党员放在公司的关键岗位上使用,在招聘员工中也以中共党员优先,并在资金、时间等方面支持公司建立党支部,使该公司成为全区首个建立党组织的私营企业。  

二是反应平淡,持无所谓的态度。有一些私营企业主对“七一”讲话的发表及允许其加入中国共产党是支持和拥护的,但这些人更多的是关心和希望党的有关非公有制经济方面的方针政策,如“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走共同富裕的道路”的方针政策能够长期坚持下去,并保持连续性、稳定性,以保证其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对于加入中国共产党和在企业中建立党组织都持无所谓的态度,认为能不能入党,要不要建立党组织,对企业的生产和经营都没有多大的影响。  

三是理解不足,持反对的态度。有些私营企业主由于主观上的原因,对于政治无感兴趣,对党的方针政策理解不足,认为在商言商不谈政治,害怕卷入政治浪费时间、金钱和精力,反而不利于企业的发展;担心在企业中建立党组织造成分权、争权和失权,削弱自己的领导地位,不便对员工进行统一管理。因此,对于加入和建立党组织持反对的态度。  

四、做好新形势下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统战工作的思考  

时代在进步,社会在前进,迅猛发展的非公有制经济及不断壮大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对统战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课题、新挑战。做好新形势下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统战工作,需要党委、政府的领导和重视,更要求各级统战部门要转变观念,迎接挑战,以创新精神去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以理论创新去推动工作创新,不断提高统战工作水平。  

1、党委、政府要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扶持和引导,为其发展创造一个公平宽松的良好环境。  

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七一”讲话的要求,坚持“三个有利于”标准,提高对“个体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的认识,转变观念,加强服务,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扶持和帮助力度,引导其健康、稳定、快速发展。各级党委要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的领导,真正把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摆上党委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到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做到在政策上平等对待,在政治上一视同仁。各级政府要规范行政行为,减少行政审批,简化办事程序,要从由政府配置资源向由市场配置资源转变,从根本上提高行政效率;要实行政务公开,特别是对土地批租、市场准入等方面,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增加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尽快落实对非公有制经济企业的“国民待遇”;要在资金上、政策上、科技上重点扶持非公有制经济中规模以上的企业,帮助其做大做强。工商、财税、经贸、计划、金融、国土、环保等政府职能部门要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为非公有制经济企业提供简便、优质、快捷的服务。要维护非公有制经济企业的合法权益,整顿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的“三乱”行为,清理和取消不合理收费,减少企业的负担,切实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公平宽松的环境。  

2、统战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团结、帮助、引导、教育”方针,切实加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  

严格按照“三个代表”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团结、帮助、引导、教育”的方针,切实加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是统战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在新形势下,各级统战部门必须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  

一是要寓思想政治工作于帮助服务当中。充分发挥统战部门的自身优势,通过政策指导,信息服务,组织展销,协调关系等多种形式,帮助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他们参与各种商品展销会等提供必要的服务;帮助他们提高自身素质,增强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能力,迎接我国加入WTO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协助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协调好与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的关系,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从而扩大统战工作的社会影响,增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对党的感情,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  

二是要寓思想政治工作于引导教育当中。进一步深化“致富思源、富而思进”、光彩事业、信誉宣言和创建文明先进行业等活动,支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继续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和再就业工程,参与西部大开发,引导他们走共同富裕的道路;要通过认真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政治安排,把他们的政治诉求引导到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轨道上来;按照“爱国、敬业、守法”的要求,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教育,树立社会主义义利观,提高他们的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准,增强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意识。  

三是要通过企业中的党、团、工会组织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非公有制经济企业是党、团建设工作和工会工作的一个新领域,做好这项工作也是统战部门的一项新任务。因此,要结合实际,积极地、有计划地、有步骤地做好这项工作。对具备条件的企业,要尽快协助他们建立党、团和工会组织;尚未建立党、团、工会组织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并协助党、团和工会组织健全各项制度,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既为广大党员、团员和职工所喜闻乐见,又讲求实效的活动,充分发挥其重要作用,切实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拥护党的领导,坚持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分子队伍。  

3、正确认识私营企业主入党的问题,认真协助有关部门严格把好私营企业主的入党关。  

江泽民总书记在“七一”讲话中提出的在新的社会阶层中发展优秀分子入党的论断,不仅是对党建理论本身的突破,也是党不断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的重大举措。允许包括私营企业主在内的新的社会阶层的优秀分子入党,有利于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迅速发展;有利于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增强党的凝聚力和影响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有利于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团结和带领广大群众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而努力奋斗。但我们要正确认识,我们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允许包括私营企业主在内的新的社会阶层中的优秀分子入党,并不是毫无原则地敞开大门,更不能把那些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发展入党,使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受到损害。由于包括私营企业主在内的新的社会阶层的人员构成和来源的复杂性,以及其所处社会和政治地位的特殊性,他们的自身素质参差不齐,存在着一些弱点、缺点,要达到共产党员的标准并不是很容易。因此,在发展新的社会阶层优秀人士入党的问题,必须严格把关,慎重发展。作为负责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的党委职能部门的统战部,认真协助有关部门严格把握私营企业主的入党关,既是新世纪统战工作的新课题,也是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统战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  

第一,要严格入党条件,坚持标准第一。要严格按照党章的规定和“七一”讲话精神,严格把握私营企业主的入党条件,对确实优秀的私营企业主,坚持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真正把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的私营企业主吸收到党内来,防止“赶时髦”、“一窝蜂”的做法,防止以经济实力强弱,为社会捐赠财物多少,个人名气大小作为衡量吸收新党员的做法。这方面,统战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在严格把好私营企业主入党关上发挥应有作用。  

第二,要注重培养教育,坚持组织上入党和思想上入党相统一。统战部门要充分利用与私营企业主联系密切的优势,加强对他们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党建理论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觉悟和对党的认识,激发他们在政治上的上进心和进取心,做到思想上先入党,组织上入党与思想上入党相统一。  

第三,要慎重发展,注意统筹兼顾。统战部门做非公制经济人士的统战工作,重点是做他们当中的代表人士工作,建立一支拥护党领导的积极分子队伍,并通过他们去做好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工作。因此,统战部门在协助有关部门认真慎重地培养和吸收一批优秀私营企业主入党的同时,要从统战工作需要出发,统筹兼顾,适当地保留一批优秀的私营企业主在党外,以发挥他们在做好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统战工作的积极作用,引导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坚持党的领导,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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