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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部安全监理规改造工程划、细则word例文

发布时间:2021-08-27 19:09:07 浏览数:

 垦利县 1 号路改造 工程

 安全监理 规划、细则

  编 编

 制:陈绍军 总 总

 监:李振谭

 潍坊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八年六月

  安

 全

 监

 理

 规

 划

 1 、执行主要法律、法规及规范、规程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1.3《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2002 年版)

 1.4《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1.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1.6《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1.7《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2 、实施安全监理的工作方法及措施 2.1 在监理规划中确定安全监理目标。

 2.2 落实安全监理管理机制。

 2.2.1 明确工程项目监理部直接承担安全监理的职责,项目总监是安全监理第一责任人,同时强化项目监理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将安全监理贯穿于工程项目监理的全过程。

 2.2.2 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负总责;工程项目监理人员按照规定,对所承担的安全监理工作负责。

 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施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及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安全措施等情况进行监理,并对施工现场易发事故的危险源和薄弱环节进行重点监控。

 安全监理网络图

 2.2.3 监理工程师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工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整改合格后,经批准复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及时整改的,应当立即向当地安全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促其实施。

 2.2.4 审查施工单位的专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和责任制度。

 工程开工前,监理人员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并要求施工单位报送安全生产的各种规章制度,经审查合格,方可进行施工。

 2.2.5 认真履行由建设、施工、监理、安全管理机构共同签订的《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书》。

 2.3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采取有效措施促其实施,以保总监(代表)

 全面管理 施工用电 文明施工

 证施工安全。

 2.4 应用危险控制技术,按施工进度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施工程序、安全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分阶段适时编制项目安全监理细则,控制事故隐患。

 2.5 按施工准备阶段、地基与基础施工阶段、土方开挖工程施工阶段、主体结构施工阶段、装饰工程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分别验证安全监理细则贯彻执行情况,做到持续改进,最终兑现安全监理目标承诺。

 2.6 竣工验收阶段应督促施工单位制定安全保卫、防火制度,防止建筑产品及设备损坏。

 3、安全监理职责 3.1 监理方安全监理的职责 3.1.1 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负总责,工程项目监理方员按照规定,对所承担的安全监理工作负责。

 3.1.2 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承包商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及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情况进行监理,并对施工现场易发生事故的危险和薄弱环节进行重点监控。

 3.1.3 监理工程师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承包商停工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的,应当立即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1.4 协助业主在建设过程中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审核与安全有关的施工技术资料,配合工程建设正常开展。

 3.1.5 配合业主熟悉国家、地方和行业的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文件,制订相应的现场施工安全责任制度和安全控制措施。

 3.1.6 协助承包商从组织上、管理上执行国家、地方、行业的有关安全管理法规和政策,制定合理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1.7 协助承包商完善有关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检查验收制度。

 3.1.8 配合承包商实施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如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安全技术培训、分析和处理安全事故等等。

 3.1.9 审核、协助承包商做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选择和施工安全防护设计等工作,保证施工安全防护的合理性和可靠性。

 3.1.10 审核现场施工的新工艺、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新设备的安全性、稳定性,并对其有关强度、使用年限、操作要求等指标进行调查和分析。

 3.1.11 经常检查施工人员的各种上岗证件,对于任何违章操作的行为,坚决给予制止和惩罚。

 3.1.12 协助承包商对现场的不安全因素进行研究,及时排除施工隐患,参与或协助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3.1.13 坚持日常的现场安全巡视、例会、施工日志、检查和验收等制度,严格把好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关。

 3.2 施工现场安全监理控制措施 3.2.1 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职责 3.2.1.1 施工现场的安全由承包商负责,监理方主要是督促、检查、控制。主要工作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执行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规章和标准。

 3.2.1.2 审核承包商根据工程特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以及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体系;特别注意审查专业性较强的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

 3.2.1.3 督促承包商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3.2.1.4 检查督促承包商检查现场的安全设施、防护用品、垂直运输、起重吊装、机具设备、临时用电、卫生急救等是否符合相应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规定,安全设施和防护装置是否有专人管理。

 3.2.1.5 督促检查承包商建立安全专业检查、职工自检和安全日检制度,对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隐患应令其停工整改。

 3.2.1.6 施工现场的道路应平整畅通,并有效能指挥标志,通行危险的地段应悬挂警戒标志,夜间设红灯示警。

 3.2.1.7 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夏季防暑降温、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工作。

 3.2.2 施工现场安全事故监控重点 在施工现场时常有“四害”发生,即: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和机械伤害。据有关统计数据,“四害”占现场事故发生总数和比率分别是高处坠落占 44.8%,触电占 16.6%,物体打击占 12%,机械伤害点 7.2%。因此有关消除“四害”的安全知识,作为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是应该熟知的。

 3.2.3 监理的安全控制措施 安全控制措施主要有:组织措施、技术措施、检查与教育措施、隐患及事故处理措施。

 3.2.3.1 组织措施 a.督促和检查承包商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安全专职机构。

 b.督促承包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和群防群治制度。

 c.对不称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建议调离岗位,选用称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3.2.3.2 技术措施 a.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时,帮助承包商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b.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c.帮助承包商熟悉、掌握安全技术规程和标准,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

 3.2.3.3 检查教育措施 a.定期的组织安全大检查,内容上分“五查”: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查事故处理。对检查结果作书面报告。

 b.检查的方式有专项查和综合查。现场检查的方式有“三看”:一看文明施工;二看机械电气;三看安全资料。

 c.现场旁站监理,要注意检查施工人员操作、作业的环境和条件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

 d.督促承包商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使其务必

 加强三项教育:一是新工人的“三级”教育,二是特殊工种的专业安全技术教育,三是新工艺和换岗人员新岗位的安全教育。要求监督承包商做到未经安全生产技术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

 e.帮助承包商普及安全教育,学习安全知,增强安全意识。

 3.3 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的控制

  3.4 对安全事故的处理 3.4.1 事故范围主要是指在施工安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场内交通事故,机电设备事故及火灾事故等,事故发生单位必须按时做好登记、统计及建档工作。

 3.4.2 对施工生产中发生的各类事故,各单位除按规定程序时限上报企业主管单位外,还应及时报送业主和监理方。

 环境保护文明施工 材料 堆放 1、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应按总平面堆放 2、料堆应挂置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堆放整齐 3、应做到工完场地清 4、建筑垃圾堆放整齐、标出名称、品种 5、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存放 现场 住宿 1、在建工程不得兼做宿舍 2、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应明显划分 3、宿舍应有保暖和防煤气中毒措施 4、宿舍应有消暑和防蚊虫叮咬措施 5、床铺、生活用品放置整齐 6、宿舍周围环境卫生、安全 现场 防火 1、有消防措施、制度和灭火器 2、灭火器材配置合理 环境 保护 1、严格管理和控制施工现场各种污染源的排放,最大程度地做到减少污染源(大气、水源、灰尘、噪音)或提高施工现场污染的综合治理能力 2、要求对于有些易产生灰尘的材料需要做防尘处理和密封存放 3、要求不得随意占用破坏与施工周围相邻的土地、道路、绿地、树木以及各种公共设施或场所 4、要求不得随意损坏或影响市政公共设施如电线、电缆、各种管道、雨污水管、垃圾装置、路灯、公用电话和广告牌等的使用,尤其注意在大型机械设备进出时所具有的巨大重量或使用时所产生震动而导致的破坏。

 在施工生产中发生死亡 1 人以上的事故,业主和事故单位必须按隶属关系在 24 小时内上报企业主管单位和工程所在地的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及工会。

 3.4.3 事故调查处理按照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的处理规定》执行。未造成人员伤亡的工程事故、机电设备事故等,按事故损失大小分别由企业及企业主管单位会同业主、监理方及设计方和设备产权单位组成调查组处理。交通事故按国务院颁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有所在地公安交警部门处理,火灾事故按(89)公发 16 号《火灾统计管理规定》处理。事故报告必须及时准确,不得隐瞒歪曲或拖延不报,各单位领导必须对事故报告的真实与准确负责。

 安

 全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1 、临时用电 1.1在建工程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不小于表 1(如下图所示)所列数值。

 表 1 外电线路电压 1KV 以下 1-10KV 35-110KV 154-220KV 330-500KV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

 4 6 8 10 15 1.3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

 1.4 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当地的要求作保护接零,或作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

 1.5 施工现场的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作相线或零线。

 1.6 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持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1.7 配电屏(盘)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悬挂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1.8 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

 1.9 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

 1.10 经常过负荷的线路、易燃易爆物邻近的线路、照明线路,必须有过负荷保护。

 1.11 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操作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 2m 高度至地下 0.2m 时,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1.12 室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采用瓷瓶、瓷(塑料)夹等

 敷设,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 2.5m。

 1.13 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1.14 开关箱中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1.15 外用电梯轿厢内、外均应安装紧急停止开关。

 1.16 外用电梯轿厢所经过的楼层,应设置有机械或电气联锁装置的防护门或栅栏。

 1.17 每日工作前必须对外用电梯和升降机的行程开关、限位开关、紧急停止开关、驱动机构和制动器等进行空载检查,正常后方可使用。检查时必须有防坠落的措施。

 1.18 临时用电安全未尽事宜,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执行。

 2 、机械使用 2.1 工程施工前,监理人员应检查施工人员是否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公安部门颁发的机动车驾驶执照。

 2.2在工作中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应束紧不得外露,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

 2.3 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应完好齐全,有缺损时应及时修复。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机械不得使用。

 2.4 发生人身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然后方可对触电者作紧 急救护。严禁在未切断电源之前与触电者直接接触。

 2.7 搅拌机作业中,当料斗升起时,严禁任何人在料斗下停留或通过;当需要在料斗下检修或清理料坑时,应将料斗提升后用铁链或插入销锁住。

 2.8 电缆线应满足操作所需的长度,电缆线上不得堆压物品或让车辆挤压,严禁用电缆线拖拉或吊挂振动器。

 2.9 冷拉场地应在两端地锚外侧设置警戒区,并应安装防护栏及警告标志。无关人员不得在此停留。操作人员在作业时必须离开钢筋 2m 以外。

 2.10 焊接操作及配合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并必须采取防止触电、高空坠落、瓦斯中毒和火灾等事故的安全措施。

 2.11 未安装减压器的氧气瓶严禁使用。

 2.12 机械使用安全未尽事宜,按《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5 规定执行。

 3、 、 冬季施工安全监理措施 3.1 从施工组织安排上,应将高处施工作业和外部施工焊接尽量安排在冬季施工期前进行,避免冰雪和大风对施工的影响。

 3.2 从施工组织安排上,应将外部脚手架尽量在冬季施工期前拆除,避免冬期施工期间或越冬后,由于原地面下土壤冻融造成不均匀沉降,使脚手架松动,造成安全隐患。

 3.3 对施工现场使用的供水管线,在冬期来临时必须做好防冬保暖,避免管线冻裂漏水,造成施工现场积冰路滑,影响人行和运输车辆安全。

 3.4 越冬工程应做好施工场地和建筑物周围的排水,不得使地基和基础被水浸泡,避免影响建筑物安全。

 3.5 必须准确记录每日的气温、风向、风级及雨、雪情况,以便发生安全隐患或事故时便于查考、分析原因。

 3.6 在冬期施工来临前,应对施工过程危险源进行认真检查,重点做好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

 3.7 对高处临边、洞口作业及攀登、悬空作业,施工单位必须有可行的防滑安全措施,防止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3.8 督促施工单位应按有关规定配置施工作业人员的冬季施工防冻保护设施,确保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

 3.9 对冬季施工中发生的重大安全隐患,各项目监理部必须及时向责任方通告、整改,否则协同建设方立即向东营市安监站报告。

 3.10 有关施工质量冬季施工安全措施,按公司制定的《冬期施工注意事项》执行。

 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 一、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

 1、 工程项目概况 2、 监理工作范围 3、 监理工作内容 4、 监理工作目标 5、 监理工作依据 6、 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7、 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 8、 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9、监理工作程序 10、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11, 施工现场安全、卫生监理工作 12、 监理设施

  编制依据

  1.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2.与专业工程相关的标准 3.设计文件 4.技术资料 5.施工组织设计 6.施工合同,质量监理合同文件等。

 二、监理旁站的内容 根据《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有关内容,初步确定了各专业工程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各专业可根据本专业特点和实际情况,从中选择旁站监理内容。

  1 土建专业

  ( 1)基础工程

  1)土方回填;2)砼灌注桩浇筑;3)地下连续墙、土钉墙;4)基础底板大体积砼浇筑、

 后浇带及其它结构砼;5)防水砼浇筑,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

  ( 2)主体结构

  1)梁柱节点钢筋绑扎和隐蔽过程;2)砼浇筑; 3)悬挑梁、阳台板、雨蓬钢筋绑扎及砼浇筑;4)予应力张拉;5)装配式结构安装,钢结构安装,网架结构安装,索膜安装。

  ( 3)建筑装饰装修

  1)玻璃幕安装;2)外墙干挂石材或装板施工作业;3)厕浴间防水。

  ( 4)建筑屋面

  1)屋面防水; 2)屋面保温层、找平层作业。

  2

 暖卫和通风空调工程(可根据专业实际情况确定)

  ( 1)管道安装

  1)隐蔽工程的检验情况;2)管道合格后回填土过程。

  ( 2)风管

  1)风管的第一次制作;2)隐蔽工程检验情况;3)风管及系统的各种测试情况。

  ( 3)调试及试验

  1)阀门、设备试验;2)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设备调试运行;3)管道试压、试水、通水(通球)、冲洗(吹洗)等各种试验。

  3

 电气安装工程

  ( 1)接地装置安装分项工程中的接地电阻测试;

  ( 2)配管及管内穿线

  1)电气配管楼层施工;2)管内穿线楼层施工; 3)绝缘电阻测试。

  ( 3)电气照明器具及配电箱盘安装

  1)配电箱盘楼层安装;2)消防联动试验;3)对含有电视保安监控的工程,系统开通试验;4)变配电室高低配电柜、变压器的试验。

  4

 电梯安装工程

  ( 1)电梯井道样板放线;

  ( 2)机房曳引机承重梁埋设;

  ( 3)钢丝绳头制作浇筑;

  ( 4)厅门地坎及钢牛腿的埋设;焊接、防腐等。

 旁站程序 1 按要求编制旁站监理方案; 2 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送达“旁站监理方案”; 3 施工单位在关键工序施工前24小时,书面通知监理单位; 4 监理单位按计划实施施工全过程现场跟班监督; 5 按工序做好旁站记录; 6 发现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7 旁站记录未经施工单位质检员签字或问题未处理,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旁站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 1 检查施工企业现场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情况。

 2 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中执行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 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砼的出厂质量证明、质量检验报告,督促施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和必要的复验。

 4 做好旁站记录(见“旁站记录表”)和监理日记,并保存好旁站监理原始资料。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质检人员应在旁站记录上签字,未经签字,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5 旁站监理过程中,发现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有权责令施工企业立即改正;发现施工活动可能危及工程质量时,应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采取必要的措施。

 对旁站记录的要求(附旁站监理记录表)

 旁站记录是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依法行使有关签字权的重要依据,是对工程质量的签认资料。旁站记录必须做到:

 1 记录内容要真实、准确、及时; 2 对旁站的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应按照时间或工序形成完整的记录。例如:地下室防水,可按卷材检验、基层处理、铺贴过程、细部处理等工序填写检查记录表。

 3 记录表内容填写要完整,未经旁站人员和施工单位质检人员签字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4 记录表内施工过程情况是指所旁站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施工情况。例如:人员上岗情况、材料使用情况、施工工艺和操作情况、执行施工方案和强制性标准情况等。

 5 监理情况主要记录旁站人员、时间、旁站监理内容、对施工质量检查情况、评述意见等。将发现的问题做好记录,并提出处理意见。

 6 其它栏目要填写完整。

 旁站人员安排和时间 1 旁站人员可根据工程复杂程度和难度,事先确定由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进行旁站监理。

 2 旁站监理时间可根据施工进度计划事先做好安排,待关键工序施工后再做具体安排。

 三、公 司监理工作制度主要有 1 1 、.施工招标阶段

  ⑴ 招标准备工作有关制度;

 ⑵ 编制招标文件有关制度;

 ⑶ 组织招标工作有关制度; ⑷ 合同条件拟定及审核制度。

 2 2 、施工阶段 ⑴ 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制度; ⑵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审核制度; ⑶ 工程开工审批制度;

 ⑷ 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质检制度; ⑸ 隐蔽工程、分项、分部工程检查验收签证制度; ⑹ 单位工程、单项工程中间验收签证制度; ⑺ 工程质量、试验与测试检查报告制度;

 ⑻ 技术复核及设计变更处理制度;

 ⑼ 现场协调会及技术会审会议纪要签发制度;

 ⑽ 施工备忘记录签发制度; ⑾ 监理月报编制及报告制度;

 ⑿ 施工现场紧急情况处理制度; ⒀ 施工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⒁ 施工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⒂ 施工进度计划检查制度; ⒃ 工程款支付签审制度; ⒄ 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⒅ 工程结算审核制度。

 3 3 、项目监理内部工作制度

 ⑴ 项目监理部工作会议制度; ⑵ 对外行文签发审批制度;

 ⑶ 技术资料、函件、档案管理制度;

 ⑷ 监理费用预算制度;

 ⑸ 建立工程监理日志制度;

 四、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安全是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 ,首先强调安全的重要性。安全与生产相比较,安全是重要的,因此,要先安全后生产。也就是说,在一切生产活动中,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优先考虑。它是处理安全工作与其他工作关系的重要原则和总的要求。

  “预防为主”是指安全工作应当做在生产活动开始之前,并贯彻始终。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安全工作的重点应放在预防事故的发生,事先考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以尽量减少事故的发生和事故造成的损失。因此,必须在从事生产活动之前,充分认识,分析和评价系统可能存在的危险性,事先采取一切必要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排除事故隐患。以“安全第一”的原则,处理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与生产的矛盾,保证生产活动符合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要求。

 危险性较大工程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 5m(含 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 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 5m(含 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三)模板工程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1、高度超过 24m 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 3、悬挑式脚手架; 4、门型脚手架; 5、挂脚手架; 6、吊篮脚手架; 7、卸料平台。

 (六)拆除、爆破工程

 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

 (七)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1、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 2、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 3、隧道工程施工; 4、桥梁工程施工(含架桥); 5、特种设备施工; 6、网架和索膜结构施工; 7、6m 以上的边坡施工; 8、大江、大河的导流、截流施工; 9、港口工程、航道工程; 10、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五、总监代表的定义 经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其部分职责和权力的项目监理机构中的监理工程师。。

 平行检验 定义 :项目监理机构利用一定的检查或检测手段,在承包单位自俭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独立进行检查或检测的活动。平行检验作为工程建设监理在质量过程控制中处于重要的手段,同时也是其他行业进行质量控制的重要方法。

 六、总监代表的职责 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2. 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授权范围内的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力。

 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协调各承包人的工作,核准详细的施工计划,核实总监理工程师是否已给予承包人所有必要的指示,并获得认可。

 2、核实所有工程所需材料的采购情况,检查进场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3、注意施工中出现缺陷的工艺和材料,发出补救这些缺陷的指示。

 4、核对建筑物在定位、标高和布局等方面是否符合设计图样和合同要求。

 5、必要时,发布进一步指示,弄清以上工作的一些细节。

 6、为了付款和计算款额,计量已完成的工作量。

 7、保存所有测量和试验记录,并使计划与实际进行的施工相一致。

 8、提出所有索赔和争议的联系渠道,并提供有关的事实情况。

 9、检查已完成的工程是否符合要求,并经过试验看能否达到正常要求功能。

 10、查明分项合同完成工作的最终价值。

 11、按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上述事项。

 七、施工单位需报的计量器具 经纬仪、水准仪 塞尺 卡尺等

 八、建筑工程中中常见的隐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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