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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局相关规章制度合集汇编89项

发布时间:2021-08-27 20:35:59 浏览数:

 七、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使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有关规定,结合党总支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应遵循的原则 1、坚持敞开思想、各抒己见原则; 2、坚持实事求是、与人为善原则; 坚持增强团结、改进工作原则; 4、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原则。

 二、民主生活会应紧密围绕议题开展 要本着“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或研究工作的会议。

 三、召开时间 党内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具体时间根据上级组织安排确定。遇有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的,必须报告上级党组织同意。

 四、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2、加强领导班子和党组织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

 系群众的情况; 5、上级指定的内容及其他重要问题。

 五、认真准备 每次民主生活会前要认真准备,与会人员要根据会议的主题,联系自身的思想、工作实际,开展专题学习、谈心谈话、征求意见、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做好发言准备。民主生活会由党政主要领导主持,因故不能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人员要提前请假。

 六、整改落实 对于党员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制订好整改措施,并明确具体人员负责落实。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要通过适当方式,向党内外群众反馈,取得群众的监督和帮助。

 七、上报书面报告 民主生活会后,要实事求是地将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情况及时向上级党组织、纪检部门写出书面报告。

 八、组织生活会制度 《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一个支部、小组或特定组织,参加其组织生活会,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因此,所有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都要参加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一种是支部委员的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 1、党员组织生活会的形式

 采取党小组会的形式召开,以支部大会的形式通报。

 2、党员组织生活会召开的时间 每年召开一次。

 3、党员组织生活会的内容 主要是:由每个党员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情况;相互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支部委员组织生活会制度 支部委员作为党员,除了参加所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外,还应作为支部委员参加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支部委员必须过双重组织生活。

 1、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召开时间 每年召开一次。

 2、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的内容 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情况;相互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应遵循的原则 组织生活会要坚持"有话摆到桌面上"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原则性。在会上,对人对事要开诚布公,揭矛盾,摆问题,查根源,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达到统一认识、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4、召开支部委员会组织生活会的要求 会前要做好准备工作;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或主持;召集人或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要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党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可以根据会议内容扩大

 到党小组长。列席会议的人员可以发言,可以对支部委员提出批评和建议。支部委员必须自觉地参加组织生活会,因故不能参加者,要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生活会上检查出来的问题,应由本支部解决的,要积极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在生活会上提出的重要问题,党支部没有及时研究解决和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的,应追究会议主持人或召集人的责任。

 九、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精神,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评议时间 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安排在年末,时间半个月至一个月。

 二、评议内容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3、是否站在改革前列,维护改革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是否切实地执行党的决议,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珍惜党员权利。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是否艰苦奋斗、廉

 洁奉公、反对腐化奢侈、反对以权谋私。

 6、是否模范遵守我局所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是否起到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评议方法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1、学习教育。要与形势教育结合起来,对党员普遍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学习内容以《党章》、《准则》和党的有关文件为主。

 2、查摆问题。在学习讨论、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认真总结个人一年来思想工作学习和作风情况,并在支部会上汇报。

 3、民主评议。一般是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

 4、组织考察。总支委员会对党内外评议的意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并通过支部大会报告。

 5、表彰和处理。对民主评议的好党员,年度内党总支进行表彰;对评议中揭露的违法乱纪问题,要严肃查处;对经评议认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提出妥善的处理意见,并交支部大会表决。同时要做好思想工作,继续发挥他们的先锋模范作用。

 6、具体要求。每个党员要提高对民主评议党员的思想认识,自觉参加评议工作。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所属支部要认真组织评议,严格掌握标准,使评议党员过程成为对党员思想教育的过程,不断提高广大党员的思想素质。

 十、机关党员干部学习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学习程序,提升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质量,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提升领导干部创新能力,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实际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学习制度。

 一、学习内容 1、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重要会议精神、重要文件、重要文献及上级重大决策部署; 3、学习国际国内重大时事政治,正确认识国际国内形势,及时掌握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 4、学习工作方面的重要政策法规、业务知识。

 二、学习方式与时间安排 1、政治理论学习由局党总支作出年度及阶段性学习计划,确定学习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采取大集中、小分散的办法,把自学与集体学习、专题讲座、理论研讨、收看影像资料、请有关领导干部上党课等形式结合起来,确保理论学习的时间和质量。决定单周周五下午为自学时间,双周周五下午为机关干部集体学习时间,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 2 小时,参学率达 90%以上。遇有中央重大政治活动和重要政策发布,可随时组织集体学习。

 业务学习由各股、队、室根据实际制订学习计划,有目的、有重点地学习业务知识。

 三、具体要求 1、集中学习时间原则上不请假、不会客、不处理日常业务工作。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须向党支部请假。集中学习实行签到制度,严格考勤。

 2、每名党员干部要有学习笔记,每年要撰写不少于 8000字的读书笔记,写出 1 篇以上学习心得,要按时按质按量上报党支部,要求统一打印,亲笔签名。

 十一、党员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工作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效能建设,发扬求真务实精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科学决策,服务于民,不断推动城市管理工作向前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认真执行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领导班子成员每年下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 2 个月,并亲手撰写 2 篇以上有情况、有分析、有见解的调研报告。

 二、调研重点 第三条围绕中心开展调研。在认真学习、准确把握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工作部署的基础上,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围绕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改进工作意见和决策建议。

 第四条结合分工开展调研。班子成员要根据各自工作分工,拟定课题开展调研,总结新经验、研究新问题、提出新对策,力争使分管的工作多出亮点、多出经验、多出成果。

 第五条针对问题开展调研。按照“带着问题下去、找到对策上来,带着课题下去、形成思路上来”的方法,抓住群众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抓住带有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的重大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努力探索解决问题的对策、思路和办法。

 三、方式方法 第六条带头制定调研方案。班子成员对拟定的重点调研课题,要亲自组织分管部门分析研究,制定详细可行的调研方案,明确调研的具体内容和方法步骤。

 第七条带头深入基层调研。班子成员要亲自带队,走进农村、走进行业企业、走进社区,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实地查看等方式,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具有指导性和操作性的意见建议,不能以一般的考察和听取汇报代替调查研究。

 第八条带头撰写调研报告。班子成员要坚持边调研、边思考,及时收集、归纳、分析、整理第一手资料,亲自起草提纲、撰写报告、修改完善,力求观点明确、言简意赅、逻辑严谨、文风朴实,做到调查摸底实、资料数据准、分析研究深,努力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成果。

 第九条带头遵守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区委有关作风相关规定,做到轻车简从、拒绝请吃和吃请、拒收礼品和土特产品。

 四、成果运用 第十条班子成员对下基层了解到的问题,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有成熟解决意见的要敢于及时拍板,不折不扣解决到位,并跟踪检查落实成效;条件不成熟或短时间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基层和群众作出解释。

 第十一条对研究报告中的重要意见建议,要及时报送局主要领导,供班子决策参考使用,努力把调研成果转化为促进我局发展的工作思路和政策措施。

 十二、帮扶村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帮扶工作的有关精神,更好地体现党员的先进性,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切实为帮扶村解决实际困难,不断提高党员、群众的思想文化素质和科技致富能力,深入而有效地开展帮扶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指导原则 1、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的原则。把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建设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帮扶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夯实新农村建设的物质基础。

 2、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以全区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意见为指导,在认真做好产业发展等专项规划的基础上,科学规划村庄发展,在三至五年的时间内,有层次有步骤地组织实施。

 3、以人为本、尊重民意的原则。要确定群众在帮扶工作的主体地位,正确处理帮扶工作与群众主体的关系,问计于民,

 惠及于民。

 二、任务和目标 围绕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大力发展富民产业,帮助农民脱贫致富。

 2、围绕塑造农村新面貌,改善所帮扶村基础设施条件。

 3、整合社会培训资源,加快新型农民培育步伐。

 4、突出教育引导,创建文明和谐乡村风貌。

 三、工作措施 1、调查摸底,编制规划。对帮扶村进行详细的调查摸底,摸清基本情况、发展优势、特点以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找准工作的结合部,选准工作展开的切入点,立足当前、适度超前,编制好帮扶村三至五年工作规划。

 2、突出重点,逐步推进。一是要围绕发展新型产业,重点抓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二是围绕建设新农村,逐步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从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出发,积极争取各部门的支持,积极申请项目立项,多方筹集资金,加快帮扶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围绕倡树新风尚,加快文明和谐乡村的创建步伐。通过多种文明创建和评先树优活动,使帮扶村呈现出讲文明、守法纪、知荣辱的社会新风,使群众养成崇尚科学、讲究卫生、抛弃陋习的新习惯。四是围绕培育新农民,提高农民群众素质。有组织有计划地对农民进行政治、文化、农业科技、致富能力、专业技能培训,使帮扶村绝大多数劳动力成为掌握一技之长的新型农民,成为驾驭现代农业技术的行家里手。

 十三、“暖心工程”工作制度 为全面激发士气,提振信心,弘扬正气,调动广大职工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提高职工工作幸福度和成就感,让干部职工在工作中找到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高认识、解决困难、提振士气、凝聚力量”为目标,以加强工会工作为重点,通过实施“暖心工程”,切实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凝聚力、战斗力、向心力。

 二、主要措施 1、救助困难干部职工。通过调查摸底,把真正困难的干部职工梳理出来,登记造册。摸清底数、掌握情况,了解干部职工致贫致困的原因,发动广大干部职工捐款和利用工会会费,结合每个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救助,大力弘扬“全局一家亲、有事大家帮”的和谐大家庭精神。

 2、大病探望。干部职工(含本人、父母、爱人、子女)大病住院,局班子前往探望慰问(同一原因多次住院只探望一次),并结合实际困难给予一定范围内的救助。

 3、微信庆生。对局内全体干部职工的生日进行登记,在每一个干部职工生日当天,为他(她)发送微信祝贺。

 4、健康体检。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和本地区易发的地方病种,每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包括头(颈椎、腰椎)CT、全身彩超、女性妇科、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胸透等检查项目,让干部职工对自身的疾病早发现、早治疗。

 5、微信婚庆。深入对干部职工的了解,对新婚的男女青年干部职工和干部职工子女通过发送微信的方式祝贺,让干部职工切身感受到局党组、党总支和局领导班子的关心和祝福。

 6、组织活动。以“三八”、“五四”、“七一”、“十一”等节日为契机,组织开展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拔河、书法、摄影等活动,在丰富干部职工文体生活的同时,进一步凝聚团队精神。

 7、建设党员活动室。设置专门的党员活动室,配齐阅览等功能及设施,建设起党员活动阵地,让广大党员干部在业余时间培养健康向上的兴趣爱好。

 8、建设职工健身场所。建设专门的健身场所,购置乒乓球桌、跑步机等健身器材,方便广大干部职工锻炼身体。同时,在健身场所内配置膳食营养宝塔、电子血压计、身高体重计等健康指标自助检测设备,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健康意识,使广大干部职工拥有健康的体魄。

 十四、党支部主题党日制度 为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和 xx 区委《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主题党日制度的意见》,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基层党支部主题党日制度。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以

 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制度为基本保证,创新方式、丰富内容、增强活力,实现党的组织生活时间安排有计划、有节奏、有保证,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参加对象 参加对象为局机关、局系统党员。根据主题、内容,可以视情况吸收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三、活动时间 根据上级要求,主题党日活动安排在每月第 3 周星期五开展,时间不少于半天。因活动阵地限制、工作学习需要等原因,不能在统一日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的,可另行决定主题党日日期,每月保持固定,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四、主题内容 主题党日一般有学习教育、民主议事、党性分析、为民服务 4 种类型,每次活动由基层党支部决定党日主题,既可以选择其中 1 种主题开展,也可以选择几种主题一并开展。收缴党费、给党员过政治生日以及其他有意义内容都可以纳入主题党日活动。

 学习教育。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四个自信”。增强党的观念、党员意识,严守党的纪律规矩,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增强“四个意识”,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

 民主议事。实行党务公开,定期通报支部工作任务完成情

 况,听取讨论党支部工作报告,就下一时期工作计划安排提交党员讨论,征求党员意见,接受党员监督。

 3.党性分析。每年召开一两次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对照党章规定、对照“四讲四有”、对照所在党组织提出的具体要求,从思想、学习、工作、纪律和作风等方面深入查找问题,从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切实改进提高。每年年底结合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

 4.为民服务。开展扶贫攻坚奔小康“帮扶”活动,健全完善党员联系服务群众长效机制,组织党员经常性走访帮扶联系点群众,与群众谈心交心,访民情、听民意、解民忧。

 五、组织领导 1.压实主体责任,注重领导示范。各支部要把贯彻落实主题党日制度作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保证,纳入年度党建述评考体系,强化责任抓落实。

 2.加强日常管理,强化制度规范。着眼于加强主题党日事前、事中、事后、长期 4 个时间维度的全程留痕管理,建立计划报告、过程记实、结果备案、资料留存等四项制度。

 3.创新方式方法,努力提质增效。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总结和推广先进典型、有效做法和有益经验,以点带面提升整体水平。

 十五、党员组织关系定期排查制度 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市委关于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相关要求,制定如下制度。

 一、定期核查党员信息

 1.每季度核查党员名册,核实党员基础信息。重点查阅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入党志愿书。

 2.每半年核查党员档案。重点审核转入、档案不齐或丢失、身份存疑的党员。

 3.每半年核查党员交纳党费和参加党支部活动记录。重点看党员与支部保持联系情况,是否属于流动党员,组织关系顺不顺;是否属于失联党员,失联时间有多长。

 4.每季度核查组织关系接转情况。重点看本年度转入党员身份是否存疑,转出党员组织关系是否落实。

 二、及时联系查找失联党员 查找失联党员的方式:直接联系、人际查找、部门查找、其他方式查找。

 三、填写失联党员情况登记表 填写《经查找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经查找仍然无法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情况汇总表》。

 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党员失联原因、本人态度和现实表现,有针对性地做好规范处置。有以下几种情况:

 1.转出组织关系。党员外出地点或工作单位相对固定,外出时间 6 个月以上的,一般应当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2.纳入原所在党组织正常管理,发给流动党员活动证。

 3.补转组织关系。对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或者遗失的,要区分情况作出处理。

 4.补办保留党员组织关系手续。

 5.补办停止党籍手续。

 五、认真组织开展失联党员处置工作。

 填写《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管理及处置情况汇总表》。

 1.退党除名。

 2.区分限期改正、劝退、劝而不退除名三种形式。

 3.自行脱党除名。

 4.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5.清理违规入党和假党员。

 六、健全党员档案 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交组织或人事部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档案材料不齐的,由入党时的党组织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的规定补办手续和材料,无法补办的要在其入党志愿书备注栏上注明情况和原因。

 十六、班子成员联系点、帮扶点制度 为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切实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领导和指导,扎实推进党总支帮扶救助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联系点的确立 1.党员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明确 1 个支部作为工作联系点。

 2.全体领导班子成员要明确 1-3 个帮扶点,具体联系 1 至 3名困难党员或群众,并参加交叉联系点支部的组织生活。

 二、联系内容 1.深入调研。党员领导班子成员要将联系点工作与日常工作统筹兼顾,认真开展联系工作。

 2.宣传服务。领导班子成员要积极发挥自身优势,认真、及时、准确地做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总支重大决策的宣传教育,为职工答疑解难。

 3.具体指导。党员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各自联系点支部实际,经常深入联系点指导工作,了解情况,提出要求,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积极帮助联系点找差距、理思路,帮助制定支部发展的整体规划和具体实施办法。

 4.解决难题。领导班子成员要深入帮扶点调研,切实把帮扶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要把为基层办实事作为帮扶点工作的根本出发点,重点抓好为职工办实事、解难题、办好事,尤其是做好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处理。

 5.督促检查。领导班子成员对联系点、帮扶点的工作负有督促的责任,对照工作目标定期对联系点、帮扶点进行检查,确保联系点、帮扶点工作领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6.以点带面。要以联系点为基础,及时发现典型,总结和推广经验,努力推动面上工作开展,真正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

 三、联系形式 1.参加联系点所在党支部的活动。党员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联系点党支部的活动。

 2.上党课。党员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安排 1 次到联系点上党课或作专题报告。

 3.举办报告会。邀请有关专家和基层优秀党员分别作专题报告。

 4.开展谈心活动。党员领导班子成员在联系点适当开展谈

 心活动,虚心倾听职工的意见和呼声。

 5.参加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班子成员要参加联系点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听取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6.走访座谈。领导班子成员通过对联系点、帮扶点走访座谈等形式,了解民情民意,发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改正的办法和要求。

 7.发放调查表。定期在联系点、帮扶点发放调查表,征求联系点党员、帮扶点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做好统计、梳理和反馈工作。

 四、具体要求 1.领导班子成员原则上每月到联系点、帮扶点 1 次。遇有重要活动、重大事件时要随时到联系点、帮扶点开展工作。

 2.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要建立一套有关联系、帮扶情况的档案。将每次到联系点、帮扶点调查研究、指导工作、征求意见、解决问题的主要情况进行记载。

 3.领导班子成员通过联系支部、帮扶部门,了解和掌握支部班子和各部门的思想、工作、作风、学习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通过结对帮扶困难职工,增强他们的自信力,提高战胜困难的决心。

 4.领导班子成员与联系点、帮扶点要形成情况通报制度。本着“不干预、多支持、重服务、分类指导”的原则,认真开展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

 十七、党组织选举制度 1、党组织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

 前换届选举,应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2、党总支、党支部委员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采取“两推一选”(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党员大会或党的代表会议民主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一般采用直接选举。

 3、选举应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正式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召开群众会议、党员大会,按规定职数和选举办法,民主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在此基础上,召开党总支、支部委员会议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召开党员大会或代表会议,酝酿确定候选人,报上级党委审查。

 5、召开党员大会或党的代表会议进行选举,由上届委员会主持。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由上届支部书记主持。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6、选举产生的党组织和纪律检查机构组成人员,报上级党组织批复。

 十八、理论中心组学习报备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理论中心组学习,加强日常管理工作,根据区委宣传部理论中心组学习督查台账内容要求,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报备制度。

 一、报备制度适用范围 本报备制度适用于理论中心组学习。

 二、报备方式 1、纸质版报备地址:区政府 xx 号办公室;联系人 xx;联

 系电话:xx。

 2、网上报备登陆:暂无 三、报备要求 1、必须按格式正确填写内容,表格各项必须填写完整,没有就写无。

 2、工作内容必须具实填写详细。

 3、“优先报备原则”。同一时段报备信息以时间在前者优先报备。

 四、报备审核 1、所有报备事项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按领导审核意见报备。

 2、报备成功后,如报备信息有变化应及时重新报备。

 3、认真执行到位保密制度,对报备信息严格保密。

 十九、理论中心组学习档案制度 一、学习档案管理原则 1、强化学习档案意识。凡是反映理论中心组学习工作的一切有效资料和文字记录都属于本学习档案应留存的历史资料。

 2、要具备学习档案敏感性。应主动跟踪理论中心组各类学习档案的生成过程,主动向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索要相应资料。

 3、理论中心组成员有义务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协助相关档案工作人员认定相关档案资料。

 4、要保证理论中心组学习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主动收集、整理、认定并归档。

 二、档案收存范围

 1、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 2、理论中心组学习考勤统计 3、理论中心组成员学习记录 4、理论中心组学习总结 5、理论中心组研讨发言、学习心得、调研报告 6、理论中心组相关领导批示 二十、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报备制度 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年初按照《xx 区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实施细则》规定的学习内容、上级党组织的安排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年度学习计划。

 年度学习计划由党总支审定后施行,并及时报区委宣传部备案。

 二十一、理论中心组学习考勤制度 一、严格学习管理,切实履行考勤制度 理论中心组成员要保证集中学习出勤率,无特殊原因,按时参加中心组学习。缺席超过中心组成员三分之一,不得进行集中学习。

 理论中心组成员不得无故迟到,无故早退。实记载出集中学习缺席情况,对缺席原因、缺席时间、批准人等记载清楚,不得随意改动。

 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时,成员不得携带和阅读与学习无关报刊资料;个人自学也要按照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进行。

 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时,一般不处理事务或接待客人,如

 确需要接待或处理,经理论中心组组长同意后,尽快处理和接待后,迅速回到学习现场,继续参加学习。

 二十二、理论中心组学习情况备案制度 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集中学习不少于 12 天、集中学习研讨不少于 4 次。

 每次学习结束后 3 天之内,以书面的形式把学习情况报送区委宣传部备案。

 每半年总结一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并形成专题报告,报送区委宣传部备案。

 二十三、理论中心组学习述学制度 为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主题教育,根据区委宣传部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的有关要求,特制订我局理论中心组成员述学制度。

 一、述学内容 1.学习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会议精神,城市管理基础专业知识都可作为述学的报告内容。

 2.学习方法:根据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拟定自学计划,要在年度述学报告中对参加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或是自学、是有目的有针对性学,还是任意学、随意学等情况进行阐述。

 3.学习成效:通过学习,宗旨意识是否强化、理论信念是否牢固树立、思想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是否提高,是否解决了思想上和工作上的实际问题。

 4.学习打算:认真总结本年度的学习情况并找出学习差距,精细安排下一年度学习计划。

 二、述学方法 与本年度述职述廉工作相结合,在述职述廉的基础上,增加述学内容,时间一般安排在年底或下一年初进行。

 三、述学要求 1.在认真学习总结的基础上,既报告学习内容,又报告学习成效,做到学习理论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

 2.年度内撰写 1--2 篇高质量学习论文或调研报告。

 二十四、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 为保障城市管理工作及其他工作顺利有序地进行,迅速、及时、稳妥、有效地处置各种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突发性公共事件,避免或减轻给城市管理工作及社会形象带来的影响,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城市管理工作中市容市貌集中整治、城市管理依法强制执行、城市公共设施维权以及涉诉集体上访、异常上访事件等突发性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

 (二)基本原则 1、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突发事件发生后,要向社会及时发布全面、准确、权威的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稳定公众情绪,最大程度地避免和减少公众猜测和新闻媒体不准确报

 道,开放有序组织采访,掌握新闻舆论的主动权。

 2、加强引导,注重效果。提高正确引导舆论的意识和工作水平,使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有利于党和国家以及区委、区政府和综合执法局的工作大局,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有利于保障公众知情权。

 3、严格制度,明确职责。进一步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加强组织协调,严格执行新闻发言人工作流程。除按规定应由区委、区政府负责处理的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应由综合执法局负责组织协调的,由负责处置事件的主管部门管理。对违反工作纪律,蓄意封锁或者随意散布消息,造成重大消极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综合执法局应急新闻发布领导小组:

 组长:局长 副组长:班子成员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兼任。

 (二)主要职责 1、应急新闻发布领导小组:一是负责全局应急处置指令和工作任务,部署事发现场的调查协调和应对处置工作,并督促做好基本情况进展及相关措施的上报工作。二是全面领导、协调部署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按照本预案事件范围,决定应

 急预案的启动或终止,下达应急处置指令。根据公开报道的需要,明确新闻发布原则,统一发布口径,审定发布内容。

 2、应急新闻发布综合协调办公室:负责落实局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任务。做好事发现场的调查协调和应对处置,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基本情况进展及相关措施。拟定发布形式和内容,并报领导小组审核批准。根据实际需要,组织管理新闻媒体采访。收集、跟踪、分析内外舆情,为局领导小组提供防范和处置的有关工作建议方案。

 三、运行机制 (一)及时掌握突发事件的信息。

 突发事件发生后,综合协调办公室立即向领导小组汇报,局领导小组按照规定向区委、区政府报告的同时,及时向区委宣传部、区政府新闻办请示、报告。

 (二)做好现场记者管理。

 综合协调办公室会同区公安部门对在现场采访的记者身份进行确认,并宣布有关采访纪律,明确采访内容或对象,规定采访区域,设立接待记者的场所。在做好事发现场记者管理的同时,派人协调好记者的采访报道,防止片面或不实的新闻信息从这些地方传出。

 (三)准确发布信息。

 1、尽快召开新闻发布会。突发事件发生后,局领导小组立即启动新闻发布预案,对掌握的新闻事实在第一时间向区领导汇报。

 2、迅速组织新闻通稿。一般情况下,信息发布办公室在 3

 小时之内提供可供新闻媒体向外发布的新闻通稿,报局领导小组负责人审查签发。

 3、对较为复杂的突发事件滚动发布信息。较为复杂的突发事件可分阶段发布信息,初期先对突发事件的基本事实作客观、简明的信息发布,待进一步全面、准确掌握事实后,再发布后续信息。信息发布可采取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或再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形式。

 (四)做好突发事件的网络管理。

 1、处置突发事件综合协调办公室要及时将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损失、处置情况进行汇总并上报局领导小组,及时通过网络公布事实真相和事件处置情况。

 2、处置突发事件综合协调办公室派专人跟踪网上动态,将网上相关信息及时下载,对事态发展情况进行正确评估,及时报局领导小组。

 3、处置突发事件综合协调办公室要组织专人撰写文章,通过论坛、微博和新闻跟贴等平台主动引导网上舆论。

 4、局内外网站要及时发布相关消息,同时加强对新闻、微博和论坛的管理,做好事件的信息采集、编辑、分析工作,并对事件进行动态监测、评估,对有危害的信息采取必要技术手段进行过滤,及时删除有害信息。

 (五)妥善处理负面报道。

 1、主动介入。处置突发事件综合协调办公室要主动了解掌握媒体记者采访报道意图,如发现有的记者有做负面报道的想法,积极与其进行沟通,根据事实,进行耐心细致的解释、说

 服工作,争取和记者达成共识,取消报道计划。同时,并设法与记者所在新闻媒体取得联系,主动提供全面、真实的事实材料予以说服,取得媒体领导的支持。

 2、适时进行正面宣传。新闻媒体对突发事件负面炒作出现后,处置突发事件综合协调办公室要积极与新闻媒体沟通,组织有利于塑造正面形象的宣传报道,与此同时,新闻媒体要有针对性进行系列正面宣传,使原来不利的负面影响变为正面效应。

 3、据理力争。新闻媒体刊登的负面报道如有严重失实,处置突发事件综合协调办公室要依据突发事件的事实真相,与刊登负面报道的新闻媒体严正交涉,据理力争,促使其声明更正或续发事实真相报道。如交涉无果,视情况采取法律手段解决。

 四、后期处置 (一)善后工作。应急处置结束后,局应急新闻发布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需要,组织部分工作人员负责善后工作中的有关新闻发布工作。

 (二)总结评估。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后,应立即对事件应急处置中新闻媒体的报道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与评估,并上报区政府应急指挥机构。

 (三)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总结的组成部分,上报下达,长期存档。同时,总结分析事件处置过程中新闻发布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并对有关新闻发布预案和具体工作程序进行修改完善。

 (四)奖励处罚。对在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中贡献突出

 的股室队和个人,应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对工作不力、玩忽职守,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甚至违反纪律,导致突发事件新闻发布、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被动,并造成重大消极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并追究领导者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局应急新闻发布领导小组要保持与区政府应急指挥机构之间、新闻发布领导小组内部各成员之间以及新闻发布领导小组与媒体之间的信息畅通,确保应急期间新闻宣传工作有效运行。

 (二)经费与人员保障。局财务要为应急新闻宣传工作提供必要的财力支持,要成立应急新闻工作小组,并保持人员相对固定。

 (三)宣传与培训保障。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的综合协调办公室要定期或不定期派员参加区新闻发布主管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并结合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的具体案例,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二十五、信息报送制度 为了进一步促进全局信息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充分发挥信息工作的重要作用,全面及时的反映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动态,进一步提升机关工作的整体水平,依据区委宣传部新闻管理暂行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信息工作领导小组 组建系统信息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信息工作的指导与

 督促。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办公室的领导担任,成员由股、室、队主要负责人担任;各股、室、队明确一名信息员,信息工作分管领导及信息员应切实加强信息工作力度,使信息网络真正起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的主要渠道作用。

 二、完善信息工作制度 1.信息报送制度。各股、室、队应按照信息报送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信息报送任务。

 2.信息审核制度。上报信息筛选、文字加工、校对审核实行严格的责任制,报送的信息必须经本部门的负责人及分管局长初审,主要领导审核、签发。

 三、提高信息报送质量 1.信息报送数量要求。各支部、各职能部门要结合实际工作,积极主动向党总支报送信息,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 2 条;局信息员每月向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报送信息不少于 2 条。

 2.报送方式。报送信息主要以电子邮件或纸质形式上报。

 党总支信息报送电子邮箱:

 区级信息报送电子邮箱:xx 3.信息报送内容。机关各支部、各股、室、队年度、季度和阶段性重点工作、主要措施、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重要会议、阶段性工作部署、进展情况;局机关开展的各项活动比赛及取得的成效;上级领导来本单位考察工作、调查研究、检查工作、参加会议、发表讲话、现场办公情况及基层贯彻落实情况;本单位获得的各类奖励情况。

 四、信息报送要求 1.上报信息主体鲜明,问题相符,言简意赅,文字简练,数据详实。

 2.上报信息应积极反应新情况、新问题、新举措、新经验,注重实效性,突出新、特、快特点,及时上报。

 3.上报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实事求是。重大事件上报前,必须核准事实,经分管领导审批。

 4.对不按要求报送信息或报送信息失实、失准、失误而产生不良影响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十六、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建立健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战线新闻舆论阵地、网络阵地管理长效机制,结合实际,特制定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

 (一)新闻舆论阵地 1、突发事件新闻应急处置制度。突发事件发生后,党总支应在第一时间介入,并按照《xx 区突发事件新闻应急处理工作流程》要求,做好信息报送(事发半小时内电话报区委宣传部,2 小时内报新闻通稿)、应急响应、后勤保障、舆情会商、舆情监控、记者管理、新闻发布等工作。党政综合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报送、记者管理、新闻发布等工作。

 2、媒体记者采访接待管理制度。按照《中共 xx 市委宣传部关于新闻媒体采访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做好接待、采访、服务、管理等工作,并及时报告区委宣传部。

 3、新闻发布申报审批制度。召开新闻发布会或举办有新闻发布性质的活动,需填写好《新闻发布会申报审批表》,提前 3个工作日到区委宣传部按程序审批,登记备案。

 (二)网络阵地 4、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制度。成立由党总支书记任组长、党总支副书记任副组长、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和负责文秘、保密工作的人员为成员的局信息化建设管理与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发现重大敏感网络舆情后,在 30 分钟内电话或短信报告区委宣传部网管中心。同时按照舆情监测、分析研判、舆情报送、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做好网络舆情应急处置。

 5、新媒体管理制度。新媒体管理部门为局办公室,主要管理经党总支同意设立的网站、QQ 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严格把好信息内容关,发布、转载信息必须遵循政治性、真实性、引导性原则和“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所有信息必须经主要领导审核后方能发布。严禁在 QQ 群、微信群发布转载反党、反社会、反人民和涉及敏感话题的言论、图片和视频。

 6、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问责制度。按照全局意识形态工作重点职责任务清单和签字背书的意识形态责任书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责任到人,对于不敢担当、玩忽职守、违反意识形态工作有关规定的相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第二部分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一、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一、加强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有关规定,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学习。

 二、加强警示教育。定期组织收看反腐倡廉警示片。利用反面教材,对党员干部进行反腐倡廉的警示教育,在思想上筑起一道反腐倡廉的牢固防线。

 三、加强行为教育。严格规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 28 条配套规定和 xx 市 44 条具体规定精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重点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督,防止领导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利谋取私利,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始终做到干干净净为官、明明白白做人,树立为民务实清廉新形象,进一步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纪律教育。坚决执行“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和《xx 市共产党员及公职人员办理婚丧喜庆事宜若干规定(试行)》,严格按照规矩规则和程序办事,自觉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

 五、加大查处力度。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决不允许有案不报或有案不查的现象,更不允许打击报复举报人。

 六、严格公务接待。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标准进行公务接待,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坚决抵制和纠正超标接待行为,不参加影响执行公务的宴请。

 七、保障措施。一是强化意识。所有党员应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列入绩效考核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进行检查、考核,并作为年终评比先进的依据。二是完善制度。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针对薄弱环节,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三是加强监督。党员干部要经常性地对照检查执行廉政建设制度的情况,并作为民主生活会的必谈内容。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或由于工作不负责任而不履行职责造成后果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二、“一岗双责”制度 “一岗”就是领导干部的职务所对应的岗位;“双责”就是领导干部既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既要抓好分管的业务工作,又要以同等的注意力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把反腐倡廉、案件防范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规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保持应有的力度。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局班子的决定,切实抓好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一岗双责指领导干部既要管理好队伍,又要抓好业

 务,即一个岗位两个责任。

 第三条一岗双责的责任主体(即责任人)为局班子成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及副职)和部门主要负责人(正职)。

 第四条一岗双责责任人的责任,局长对全局主要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班子成员对分管(联系)业务工作和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部门负责人对部门业务工作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责任人的责任延伸到八小时以外。

 第五条责任人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其责任范围内的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重点督查各种制度的落实情况。

 第六条班子成员每半年向局班子汇报一次一岗双责的落实情况,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向分管(联系)领导汇报本部门的一岗双责责任的落实情况。

 第七条一岗双责责任人要做好谈心谈话工作(详见谈心谈话制度)。

 第八条责任人督查工作和谈心谈话要有书面记录。

 第九条一岗双责责任人在督查工作和谈心谈话时发现干部职工存在思想、工作、学习、纪律、家庭、生活等方面的问题,要及时做好工作,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向分管(联系)领导或局长汇报。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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