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条例
光谷二高德育常规管理条例(试行)
学校教育首先是做人的教育,以育人为本是每个教师的天职。树立全面育人意识是大力实施素质教育的今天对每位教师提出的基本要求。为了将我校规范学生管理落到实处,特制订光谷二高德育常规管理实施细则。
基本原则
在学校领导下,由文化中心牵头和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各部门相互配合、全体教职工共同参与。
具体分工
1、全体教职工负责全校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发现问题即时反映到文化中心或相关班主任。
2、科任教师负责课堂常规、作业、考试:每节课(含自习、考试)下后要即时记载每节课(含自习、考试)中出现的问题;每周将上课情况和学生作业情况汇总交文化中心。
3、服饰仪表、行为举止、社会公德、环境卫生、体育活动、学生公寓等情况由当天行政值班人员、文化中心、团支部、学生会、体育组共同负责;其他区域由各包保责任人负责考核。每周情况汇总于文化中心。
4、由文化中心建立每个学生的德育档案并定期对德育评分扣分较多的学生予以公布。
处罚条例
1 1 、学生纪律处分级别有:警告、记过、留校查看、勒令退
学。
2 2 、凡一学年内德育学分扣满 4 24 分,给予警告处分
3 3 、凡一学年内德育学分扣满 8 48 分,给予记过处分
4 4 、凡一学年内德育学 分扣满 6 96 分,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5 5 、凡一学年内德育学分扣满 0 120 分,给予勒令退学处分
6 6 、凡一学年内德育学分扣满 2 12 分,取消评选任何学生荣誉的资格 。
评分细则
一、
服饰仪表 1、在校期间或进出校门不按要求穿着校服,每次扣 2 分 2、不爱惜校服在校服上涂鸦,每次扣 5 分 3、穿高跟鞋、无后跟带鞋等怪异鞋,每次扣 1 分 4、化妆:染指甲、文眉、涂口红、纹身等(除演出需要外)每次扣 5 分 5、在公共场合打赤膊每次扣 2 分 6、佩戴饰物:耳环、项链、戒指、手脚链等每次扣 1 分 7、男生留长发(头发盖到耳朵或遮到眼睛或伸到衣领)、剃光头、留怪异发型;女生留披肩发或怪异发型,每次扣 2 分 8、烫发、染发,每次扣 5 分 二、
行为举止 1、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或乱倒污水,每次扣 1-2 分 2、骂人、说脏话,每次扣 5-10 分 3、中午未按时到教室午休或午休旷缺,每次扣 2-5 分 4、升国旗、奏国歌、唱校歌时,站姿不正、嬉笑讲话、集会不按要求进出场,每次扣 2 分 5、升国旗,重大集会不按要求着校服,集会或集体活动迟到,每次扣 2 分;无故不参加,每次扣 2 分 6、在教室、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报告厅等公共场所吵闹喧哗,每次扣 2 分 7、在教学区将三球带入,每次扣 2 分 8、在教室坐桌子、踩凳子、翻越窗台,每次扣 2 分 9、采摘花草、践踏草坪,每次扣 2 分 10、不按规定用水用电、浪费水电,不按规定关锁门窗,每次扣 1 分 11、在公物上乱涂乱画或雕刻;乱动教室监控设备,每次扣 2 分;擅自使用多媒体设备,每次扣 2 分;私接滥用电器设备,每次扣 5 分;有其严重破坏公共财物者,除按规定赔偿外,另外每次至少扣 24 分 12、见到教职工或来宾有不礼貌、不文明行为者,每次扣 2 分;询问或回答老师问题及接受老师物品时不起立,每次扣 2 分 13、吸烟、喝酒、赌博(校园内)每次扣 10-24 分
14、翻越栏杆、围墙,每次扣 6 分 15、同学之间打架,每次扣 20 分 16、看黄色录像、影碟,进营业性歌厅、舞厅、游戏机室或网吧,每次扣 24 分 17、与校外闲杂人员纠结一起参与打架斗殴及其他违纪活动,每次扣 48-120 分 三、
社会公德 1、校园内骑自行车每次扣 2 分;不按规定在校内乱停乱放自行车,每次扣 1 分 2、买饭不按序排队或按规定时间就餐(购物),每次扣 1 分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反映到学校,并经查证落实者,每次扣 2-10 分
乘公交车辆不买票、不给老弱病残孕让座
购物不排队,观看文艺演出、体育比赛有不文明行为,或对他人不尊重、不礼貌,做有损学校形象的事情。
不尊重长辈,不接受父母的教导。
提出超出家庭经济条件消费或铺张浪费 4、男女同学交往过密,影响学习,校内外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 10-24 分 5、将手机、随身听等不适宜使用的电子设备带入校园,发现一次扣 6 分 6、盗窃他人财物,扣 48-120 分 四、
课堂 预备铃响后,为做好上课准备,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各扣 1 分 1、疯打或吵闹 2、未在自己的座位上坐好或未将相关课本、笔记本等必要的文具拿出来 上课铃响之后,有以下情形之一者:
3、无故迟到 5 分钟以内,扣 1 分; 4、无故迟到 5 分钟以上,扣 2 分; 5、无故旷课一节,扣 5 分; 6、迟到后,不喊报告或未经老师允许后进入教室,每次扣 2 分, 课堂中,有以下情形之一者:
7、讲小话,每次扣 1 分; 8、使用游戏机、文曲星或计算器等玩游戏者,每次扣 5 分; 9、看与本课堂无关的书籍,每次扣 2 分; 10、做与本课堂无关的作业,每次扣 1 分; 11、趴在桌上听课或上课睡觉,每次扣 2 分; 12、老师个别提问,不起立,每次扣 5 分; 13、课堂上顶撞老师,每次扣 5--10 分; 14、课堂上互换座位,每次扣 2 分; 15、课堂上有其他严重扰乱课堂秩序者,每次扣 12-24 分; 实验课:除按课堂要求执行外,有以下情形之一者:
16、不照操作规程进行实验,导致实验仪器损坏,扣 2 分; 17、故意损坏仪器,视情节轻重,每次扣 5--24 分; 18、将实验仪器或药品私自带出实验室,每次扣 5--10 分; 19、未经老师允许即开始实验或离开实验室,每次扣 2 分; 计算机课:除按课堂要求执行外,有以下情形者:
20、不按正常的操作程序开、关机,不按要求穿、拖鞋套或不按要求填写记载本,每次扣 2分; 21、故意破坏计算机的硬件或软件,每次扣 5--10 分
22、不认真听讲,利用计算机玩游戏或做与上课内容无关的事,每次扣 2 分; 体育课:除按课堂要求执行外,有以下情形之一者:
23、不履行规范的请假手续或一学期请假超过规定学时,扣 1 分; 24、不按要求着装,每次扣 1 分; 25、不服从安排或非指定区域做与教学活动无关的事情,每次扣 2 分; 26、不能主动完成规定的教学内容或课外作业,每次扣 2 分; 27、无故拖延考试或旷课,每次扣 2 分; 28、违反体育器材借用条例,每次扣 2 分 艺术课:与正常上课同等对待 自习课:包括早、晚自习和其他自习课,除与正常上课同等对待外,有以下情形之一者:
29、无故早退或随意走动,每次扣 2 分; 30、讨论或看与学习无关的报刊、书籍或听音乐,每次扣 2 分; 31、擅自打开电视柜,观看电视节目或使用录音机播放音乐,们每次扣 2 分; 32、未经允许,擅自使用教室内的多媒体教学设备,每次扣 2 分 研究性学习课(或社团活动):除按课堂要求执行外,有以下情形之一者:
33、研究性学习(或社团活动)时间从事与研究性学习(或社团活动)无关的任何活动,每次扣 2 分; 34、未经老师批准,,擅自外出,每人次扣 5 分 五、 作业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
1、无故拖交作业,每人次扣 1 分;无故缺交作业,每人次扣 2 分; 2、抄袭他人作业或提供作业给他人抄袭,每人次扣 2 分; 3、作业字迹潦草,经老师提醒不改,每人次扣 1 分; 4、未按老师要求重做或订正,每人次扣 1 分 六、考试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
夹带、偷看或共同舞弊,除成绩记为零分以外,扣 24 分 七 七 、环境卫生 1、校内吃口香糖或泡泡糖。引起环境污染,每次扣 5 分。
2、将食品带入教学区或运动区,每次扣 2 分。
3、乱倒剩菜剩饭、将饭菜泼在餐桌、地面,不及时清扫干净,扣 2 分。
4、未经批准,在校园内随意张贴或书写,每次扣 2 分。
5、在教室、图书馆、科教馆、厕所等公共场所的墙面、桌面及其他板面乱写乱画乱刻,除按有关规定赔偿外,另扣 12 分。
6、每日教室清扫、保洁不合格,每次扣 2 分。
7、将教室垃圾或个人废纸袋倒入厕所包括附房,每次扣 5 分。
(«光谷第二高级中学校园卫生制度及评分标准»、«光谷第二高级中学教室卫生制度及要求»附后)
八 八 、体育活动 1、课间操、眼保健操或体育活动迟到,做操讲话或不认真,每人次扣 1 分。
2、无故旷缺课间操、眼保健操或体育课外活动,每人次扣 2 分。
3、参加体育课外活动时间,无故在教室内逗留,每人次扣 2 分。
4、体育课外活动中不服从安排,每人次扣 2 分。
5、违反体育器材借用和体育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每人次扣 5 分。
6、中午或下午 6:00 以后在校内进行任何体育活动,扣 2 分。
九 九 、图书馆
1、盗窃书籍、杂志,每人次扣 12 分。
2、在书籍上涂写、撕页、污损,每人次扣 1--5 分。
3、擅自将杂志带出阅览室,每人次扣 2 分。
4、不正确使用借阅卡、离开阅览室不将椅子放回原处、不将桌面收拾干净或乱扔垃圾,有以上行为之一者,每人次扣 2 分。
十 十 、学生公寓
1、不服从公寓管理,不尊重生活老师的人格,顶撞老师扣 5--10 分。
2、不遵守公寓的作息时间,在规定时间内不起床,不能按时到指定的地点集合参加早锻炼,或不按规定的时间进出公寓,每次扣 1 分。晚上 10:30 以前不进入寝室,每次扣 12 分。
3、上课期间,未经老师批准,擅自在公寓内休息、睡觉、随意离校,扣 3 分。
4、未履行请假手续,私自回家或在校外逗留,夜不归宿,扣 12--24 分。
5、值日生不能认真履行职责,造成室内卫生差,水电没有安全关闭,扣 1 分。
6、床位上未按规定摆放,铺面不整洁,扣 1 分。贵重物品不按规定存放,扣 2 分。
7、脏衣、脏鞋、脏袜子随处乱扔,扣 1 分。
8、个人物品摆放不整齐(口杯、盆、桶、毛巾等)扣 1 分。
9、公寓内乱扔果皮、纸屑,随地吐痰,向窗外泼水、扔废弃物,扣 5--12 分。
10、住校生必须按指定床位就寝,私自更换床位,串楼层,串寝室,扣 2 分。
11、住校生私自将校内外非住校生带入公寓或留宿,扣 10--24 分。
12、男、女生互串寝室,扣 10 分。
13、将易燃易爆或有毒物品带入公寓,扣 10 分。
14、不得引进火源,在公寓内使用打火机、火柴、蜡烛、电炉、电锅、取暖器、电热毯,随意拆改电路,乱拉电线,乱安插座,扣 5--10 分。
15、在公寓内必须保持肃静,在楼道内追跑、打闹、大声喧哗,扣 2 分。
16、同学间不能友好相处,在公寓内打架,扣 20 分。骂人、说脏话、拉帮结伙,扣 2--10分。
17、私自将三大球等体育器材带入公寓,或从事有损公物的体育活动,扣 2 分。
18、在公寓内赌博,抽烟,喝酒,每次扣 24 分。
19、对违纪违法行为不制止、不报告,扣 2 分。盗窃他人财物,除依法处理外,扣 48--120分。
20、随便使用或翻动他人物品,随便吃他人食品,借钱、借物不归还,扣 5 分。
21、在公寓内就餐,扣 2 分。
22、丢失、损坏公物或在公物上乱刻乱画,向墙面、地面泼洒污染物,在墙面蹬脚印,除经济赔偿外,扣 5 分。
23、熄灯后,在室内外走动、洗漱、洗衣服、说笑、吃喝、听音乐、做作业等影响他人休息,扣 3 分。
24、熄灯后,在寝室讲话、打电话,使用手电筒、应急灯、台灯,扣 3 分。
25、在墙壁上钉钉子挂物品,贴画,扣 2 分。
26、使用公共卫生间不及时放水冲洗,扣 5 分。
武汉市光谷第二高级中学 2014 年 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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